[董事会]光韵达: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4年半年度)

时间:2014年08月01日 17:06:32 中财网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4年半年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11]735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批复》的核准,由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98元,募集资金总额22,066万元,扣除承销
费用和保荐费用1,818.9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0,247.04万元,于2011年6月2日存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以上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2日出具
的深鹏所验字[2011] 0176号验资报告验证。此外,本公司还累计发生其他发行费用共计850.93万
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11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生的承销佣金、
保荐费用及本公司累计发生的所有发行费用最终确认为人民币2,669.89万元,最终确认的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19,396.11万元。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以前年度已投入

本年使用金额

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年末余额

置换先期投入
项目金额

直接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16,428.59

-

1,489.79



657.97

2,135.70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的保障公司股东的权益,本公司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深圳
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09年8月10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


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公司与保荐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田支行
(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福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补充协议》(账号为7559 1594 5110 804)、本公司与保荐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账号为4403 0922 3810 0050 731);本公司与保荐人信达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深圳宝安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账号为1807 0141 7001
6396);本公司与保荐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以下
简称“建设银行深圳科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
议》(账号为4420 1515 2000 5250 8886)。


根据本公司2012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苏州光韵
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并增资的议案》,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500万元向苏州光韵达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款用于建设华东区精密激光综合应用产业化基地及添置设备。该募集资
金到达苏州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后,苏州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人信达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苏州新区支行、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账号为3025 0188 0000 95911)。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的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
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存储余额(元)

备注

招商银行福田支行

7559 1594 5110 804

8,161,022.70



杭州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4403 0922 3810 0050 731

2,891,258.74



民生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1807 0141 7001 6396

4,301,278.29



建设银行深圳科苑支行

4420 1515 2000 5250 8886

1,244,253.39



江苏银行苏州新区支行

3025 0188 0000 95911

4,759,143.39

子公司

合计



21,356,956.51





(1)截至2014年6月30日,存放在招商银行福田支行的募集资金本息合计为8,161,022.70
元。其中存放在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2,096,211.5 元;以定存方式存放于招商银行福田支
行募集资金专户子账户的金额为 6,000,000元,利息64,811.20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存入方式

账 号

金额(元)

开户日

2

3个月定期存款

75591594518000051

6,064,811.20

2012年7月4日



(2)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超额募集资金本息存放于杭州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的金额
合计为2,891,258.74元,其中存放在该超额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1,002.16元;以定存方式
存放于杭州银行深圳南山支行超额募集资金专户子账户的金额为2,890,256.58元,具体存放情况
如下:

序号

存入方式

账 号

金额(元)

开户日

1

3个月定期存款

44030922381000567736

2,890,256.58

2013年4月11日



(3)截至2014年6月30日,存放在民生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的募集资金本息合计为4,301,278.29
元。其中存放在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301,278.29元;以定存方式存放于民生银行深圳宝
安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子账户的金额为4,000,000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存入方式

账 号

金额(元)

开户日

1

6个月定期存款

1807014270000641

4,000,000.00

2013年1月30日



(4)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超额募集资金本息存放于建设银行深圳科苑支行的金额
合计为1,244,253.39元,其中存放在该超额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1,244,253.39元。无定期
存款。


(5)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的子公司苏州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超额募集资金本
息存放于江苏银行苏州新区支行的金额为4,759,143.39元,其中存放在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
额为1,947,598.49元;以3个月定期存款存放于江苏银行苏州新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子账户的金
额为2,811,544.90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存入方式

账 号

金额(元)

开户日

1

三个月定存

30250181000117935

2,811,544.90

2013.04.2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净额

19,396.11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89.7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918.3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报告期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精密激光综合应用产业化基地项目



6,272.65

8,222.11

436.22

7,866.2

95.67%

2013年

176.05





激光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及ERP系统建设项目



2,000

2,000

92.11

1,281.15

64.06%

2012年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272.65

10,222.11

528.33

9,147.35

--

--

176.05

--

--

超募资金投向

①201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即以部分超额募集资金2,000万元永久补充经营用流动资金。


②2011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昆山明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即以部分超募资金1,174万元收购昆山明创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100%股权,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收购款已全部支付。


③2012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苏州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并增资的议案》,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收购款及增资款
4,000万元已全部支付。其中支付到苏州公司的增资款2,500万元存放于苏州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苏州新区支行的监管账户中。


④2013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即以部分超额募集资金2,000万元永久补充经营用流动资金。


⑤2013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即以超募资金人民币19,494,558.62元、自有资金投入505,441.38元共计人民币2,000
万元对对募投项目“精密激光综合应用产业化基地”追加投资。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

4,000.00



4,000.00

100.00%

-

-

-

-

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昆山明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



1,174

1,174



1,174

100.00%

2012年03月01


79.91





收购苏州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



1,500

1,500



1,500

100.00%

2012年06月01


85.57





对苏州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现金增资(用
于建设华东激光综合应用产业化基地项目)



2,500

2,500

961.46

2,097.02

83.88%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9,174

9,174

961.46

8,771.02

--

--

165.48





合计



17,446.65

19,396.11

1,489.79

17,918.37

--

--

341.5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期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具体项目)

激光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及ERP系统建设项目滞后的原因说明:1、受整个电子行业不景气影响,公司放缓了对激光工艺研究实验室的投资; 2、公司与华南师范大学合作,联
合建立激光微纳加工技术联合实验室,部分研发设备由华南师范大学采购,为了避免重复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取消了原募投项目中同类设备的采购。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1、经2011年11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同意意见。


2、经2011年12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74万元收购昆山明创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同意意见。昆山明创已于2012年2月20日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经2012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同意以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4,000万元收购苏州光韵达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并增资;其中以人民币1,500万元受让新辉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光韵达25%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以人民币2,500万元对苏州光韵达进行现金
增资。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同意意见。苏州光韵达已完成股权转让及增资事宜,于2012年11月2日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2,500
万元向苏州光韵达进行现金增资,增资款主要用于建设华东区精密激光综合应用产业化基地及添置设备。该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苏州光韵达、保荐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江苏银行苏州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账号为30250188000095911)。


4、经2013年3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同意意见。


5、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2013年6月24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
会同意对募投项目“精密激光综合应用产业化基地”追加投资共计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9,494,558.62元,自有资金投入505,441.38元。公司独立董
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由于前期募集资金未到位,精密激光综合应用产业化基地项目及激光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及ERP系统建设项目已按原定计划进行投资。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共
计3,000.92万元,其中精密激光综合应用产业化基地项目已投资2,984.92万元, 激光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及ERP系统建设已投资16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情况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深鹏所股专字【2011】0461号鉴证。以自筹资金投入的资金已于2011年8月从民生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置换出2,984.92万元,2011
年9月从招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置换出16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已全部确定投资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将在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中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到期后转入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见下表:

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4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变更后
的项目

对应的原
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1)

本年度实
际投入金


截至年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年末投资
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精密激
光综合
应用产
业化基
地项目

精密激光
综合应用
产业化基
地项目

8,222.11

436.33

7,866.2

95.67%

2013年

176.05





合计



8,222.11

436.33

7,866.2

--

--

176.05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公司对募投项目“精密激光综合应用产业化基地项目”追加投资,原因说明:项目自
2009年开始筹划、编制可行性报告、审批,后续开始实施建设,目前主体基建工程基本实
施完成开始逐步投入使用,在这期间特别是近两年来,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
化,虽然电子行业整体表现不佳,但行业中的智能终端设备发展迅猛,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面对市场机遇,公司根据未来发展规划和该项目目前的建设进展情况,决定对“精密激光综
合应用产业化基地”追加投资人民币2,0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设备扩大产能,同时引入
LDS项目。


决策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
2013年6月24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
会同意对募投项目“精密激光综合应用产业化基地”追加投资共计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
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9,494,558.62元,自有资金投入505,441.38元。公司独立董事及保
荐机构均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公司分别于2013年6月8日、2013年6月24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上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变更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是可行的。






(二)本公司前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如下:

1、对外转让或置换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情况

表3:

对外转让或置换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金额(万
元)

实际投资金额(万元)

完工程度%

实现效益(万
元)














2、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收益情况



3、置换进入资产的运行情况

本公司以前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入资产的运行情况见下表:

表4:

前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入资产运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置入资


权属变
更(是/
否)

置入资产账面价值(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实现效益(万元)

年 月
日(置入日)

年 月 日(报
告截止日)

年 月至 月(置入
日至报告截止日)

年 月至 月(置入
日至报告截止日)















本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
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激光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及ERP系统建设项目滞后的原因说明:1、受整个电子行业
不景气影响,公司放缓了对激光工艺研究实验室的投资; 2、公司与华南师范大学合作,
联合建立激光微纳加工技术联合实验室,部分研发设备由华南师范大学采购,为了避免
重复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取消了原募投项目中同类设备的采购。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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