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鹏华消费: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8月)
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四年八月 重要提示 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 普惠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2013 年 11 月 19 日, 普惠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大会讨论通过了 普惠 基金 转型议案,内容包括 普惠 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 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 等 ,并更名为 “ 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 混 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 。 经 中国证监会 备案 ,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 自 201 3 年 12 月 23 日起,由《 普惠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 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原《 普惠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备 案 ,但并不表明 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属于混合 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 预期 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 型 基金,低于 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 金 里 中高 风险、 中高 预期收益的品种。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特 定风险 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 ” 原则,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 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6月22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 言 ............................................................ 2 第二部分 释 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5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3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16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 25 第七部分 基金的存续 ...................................................... 26 第八部分 基金的集中申购 .................................................. 26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0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 38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 48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 49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50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54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55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56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57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61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63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65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77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86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87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88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89 第一部分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 《基金法》 ” )、《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 “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鹏华 消费领先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的约定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鹏华 消费领先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或 “ 基金 ”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 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 由 普惠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本基金管理 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备案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 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 义 在 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 基金或本基金:指 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 本基金由 普惠 证券 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2 、普惠 基金: 指 普惠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封闭式 3 、 基金管理人:指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 基金托管人:指 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 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本基金合同由《 普惠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 而成 6 、 托管协议:指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鹏华消费 领先灵活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本托管协议由《 普惠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而成 7 、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8 、 集中申购公告:指《 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集中申购 公告》 9 、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 并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1 、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 实 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3 、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 、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 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 、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 额的 集中申购、 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 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 、 销售机构:指 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 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 、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25 、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或接 受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 、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 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 、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 集中 申购 、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 、 基金转型:指对包括 普惠 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 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 “ 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等一系列事项 的统称 29 、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本《 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 效起始日,本基金合同自 普惠 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原《 普惠 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30 、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 、 集中申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仅开放申购、不开放赎回的一段时间,最长不得 超过 3 个月 32 、 存续期:指 自《 普惠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 鹏华消费领先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终止且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 止 的不定期期限 33 、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6 、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 、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 、 《业务规则》: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相关规则和规定 39 、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0 、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 、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3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 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 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 、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 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5 、 元:指人民币元 46 、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 、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 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 、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 、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1 、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2 、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 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 心 43 层 3 、设立日期: 1998 年 12 月 22 日 4 、法定代表人:何如 5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6 、电话:( 0755 ) 82021 233 传真:( 0755 ) 82021155 7 、联系人: 吕奇 志 8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 亿元 9 、股权结构 :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 50%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7,350 49%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 150 1% 总 计 15,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司 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行行 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 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总支书记。 孙煜扬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贵州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 任科员、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处长、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证券交易 所首任行政总监、香港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香港深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行政总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周中国先生,董事,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曾任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定 价中心经理助理;2000年7月起历任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总部业务经理、外派 财务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9年2月至今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总部副总经理。 Massimo Mazzini先生,董事,经济和商学学士。国籍:意大利。曾在安达信(Arthur Andersen MBA)从事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历任CA AIPG SGR投资总监、CAAM AI SGR及CA AIPG SGR首席执行官和投资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投资副总监、农业信贷另类投资集团(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 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投资方 案部投资总监、Epsilon 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psilon SGR)首席执行官,现任欧利盛资本股 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同时兼任欧利盛AI资产管 理股份公司(Eurizon AI SGR)首席执行官。 Alessandro Varaldo先生,董事,经济学和商业管理博士,国籍:意大利。曾任米兰德 意志银行集团Finanza e Futuro Fondi Sprind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债券基金和现金头寸管理高 级经理,IMI Fideuram资产管理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固定收益组合和现金管理业务负责人, 圣保罗银行投资公司(Banca Sanpaolo Invest S.p.A.)财务及营销策划部负责人,Capitalia股 份公司(Capitalia S.p.A.)产品和销售部负责人,Capitalia投资管理股份公司(Capitalia Investment Management S.A.)董事总经理,Unicredit Holding财务风险管理部意大利企业法 人风险管理业务负责人,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首席市 场官、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董事,现任意大利联合圣保 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Intesa Sanpaolo S.p.A.)储蓄、投资和养老金产品部负责人。 史际春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安徽大学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副 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 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顾问。 张元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国籍:中国。曾任新疆军区干事、秘书、编辑,甘肃 省委研究室干事、副处长、处长、副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中国银监会政 策法规部(研究局)主任(局长)等职务;2005年6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兼党委副书记。 高臻女士,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国籍:中国。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处长,负责 贷款管理和运营,项目涉及制造业、能源、电信、跨国并购;2007年加入曼达林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现任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黄俞先生,监事会主席,研究生学历,国籍:中国。曾在中农信公司、正大财务公司工 作,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现任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Andrea Vismara先生,监事,法学学士,律师,国籍:意大利。曾在意大利多家律师事 务所担任律师,先后在法国农业信贷集团(Credit Agricole Group)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CAAM SGR)法务部、产品开发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治理与股权部工作,现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运营部工作。 李国阳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曾任深圳国投证券有限 公司资金财务部财务科副科长、审计科副经理、稽核审计部副总经理、第二证券交易部副总 经理、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资 金财务部总经理、上海管 理总部总经理、首席会计师兼资金财务部总经理,曾任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会召集人,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会计师、资金财 务总部总经理。 苏波先生,职工监事,博士,国籍:中国。历任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研究所副所长、 投资部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部研究员、客户服务主管、西部理财中心总经理、 渠道服务二部总监助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2008年11月加 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总经理。 刘慧红女士,职工监事,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平安证 券公司工作,1998年12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登记结算部副总经理,现任公 司登记结算部执行总经理。 于丹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1年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监察稽核部法务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何如先生,董事长,简历同前。 邓召明先生,董事,总裁,简历同前。 高阳先生,副总裁,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国 际金融有限公司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 理、基金裕泽基金经理、基金裕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裁。 胡湘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曾就职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 部、境外投资部,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毕国强先生,副总裁,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工商管理硕士(MBA),国籍:加 拿大。历任广州文冲船厂经营部船舶科科长、美国景顺集团(Invesco Ltd.)加拿大AIM Trimark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四处调研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助理,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法律部 监察稽核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职工监事, 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苏先生,国籍中国,北京大学理学硕士, 9 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职于深圳国际信托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公司更名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证券信托部,担任信托经理; 2008 年 10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任研究部高级研究员、基 金经理助理; 2011 年 12 月起至今担任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10 月至 2013 年 12 月担任原鹏华普惠基金( 2013 年 12 月已转型为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12 月起兼任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刘苏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基金经理管理其他基金情况: 2011 年 12 月起至今担任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邓召明先生,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董事、总 裁、党总支书记。 高阳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初冬女士,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社保基金组合投资经理及鹏华丰盛稳固收益债券基金、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基金、 鹏华双债加 利债券 基金基金经理。 程世杰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经理 , 鹏华价值优势基金基金经理 、 鹏华价值精选基金基金经理 。 冀洪涛先生,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投资部总经理,社保基金组合投资经理 。 王咏辉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总经理 、 鹏华中证 500 指数( LOF ) 基 金 基 金经理。 黄鑫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鹏华动力增长基金基金经理、 鹏华品 牌传承混合 基金基金经理。 阳先伟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经理, 鹏华丰收债券基金基金经 理、鹏华 双债保利债券 基金基金经理。 陈鹏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副总经理 , 鹏华中国 50 混合 基金基金经 理 。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办理基金份额的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 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 季度、半年度 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 ;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 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销售办法》、《运作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非法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 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份;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制订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 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 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基金管理人经 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3、内部控制体系 (1)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基金管理人风险控制战略和控 制政策、协调突发重大风险等事项; (2)公司督察长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业务环节合法合规运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 导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并可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直接报告; (3)公司经营管理层、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公司各部门总经理定期召开会议对各类 风险予以充分的评估和防范,对业务过程中潜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通报、讨论,并及时采取 防范和控制措施; (4)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部门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定期不定期对业 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和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适 时提出整改建议; (5)业务部门: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业务风险负有管控和及时报告的义务; (6)员工:依照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全员风险控制”的理念,公司每个员工均负有一 线风险控制职责,负责把公司的风险控制理念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业务环节当中,并负有把 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进行报告、反馈的义务。 4、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通过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力争 从源头上杜绝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人利益和公司 合法权益; (2)管理层牢固树立了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并着力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 识,营造浓厚的风险管理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3)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包括岗位自控、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监督的、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三道内控防线; (4)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自成立来,公司不断完善内控组 织架构、控制程序、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不断地对内部控 制制度进行修订和更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不断走向完善; (5)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公司建立了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 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以及 包括岗位设置、岗位职责、操作流程手册在内的业务流程、规章等,从基本管理制度和业务 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 (6)建立了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在岗位设置上采取了严格的分离制 度,实现了基金投资与交易、交易与清算、公司会计与基金会计等业务岗位的分离制度,形 成了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7)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公司通过健全岗位责任制使每位员工都能明确自己的岗 位职责和风险管理责任; (8)构建风险管理系统:公司通过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控制以及监督程序, 并经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监督,从而识别、评估和预警 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明晰的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 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即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及时、快速作出风险控制决策; (9)建立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公司启用了恒生交易系统以及自行开发的投资指标监 控系统等计算机辅助控制系统,对投资比例限制、“禁止买入股票名单”、交叉交易等方面进 行电子化控制,有效地防止了运作风险和操守风险; (10)不断强化投资纪律,严格实施股票库制度:公司不断强化投资纪律,加强集体决 策机制,各基金的行业配置比例、基金经理个股授权、基准仓位等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 同时,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股票库制度、禁止和限制投资股票制度,并由研究小组负责维护, 所有股票投资必须完全从股票库中选择。公司还建立了契约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各基金遵 守基金合同的情况进行评估,防范契约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 责任;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 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邮政编码: 200120 注册时间: 1987 年 3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742.62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5 号 联系人:裴学敏 电话: 021 - 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 190 8 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发钞行之一。交 通银行先后于 2005 年 6 月和 2007 年 5 月在香港联交所、上交所挂牌上市,是中国 2010 年上海世 博会唯一的商业银行全球合作伙伴。交通银行连续五年跻身《财富》 (FORTUNE) 世界 500 强 , 营业收入排名第 243 位 ,较上年提升 83 位 ;列《银行家》杂志全球 1,000 家最大银行一级 资本排名第 23 位,较上年提升 7 位。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人民币 5.96 万亿元 , 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622.95 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 资产 托管部。 现有员工 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 具备基 金从业资格 ,以及 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 等 中高级 专业技术 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 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 拓创新、奋发向上的 资产 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 二 ) 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交通银行董事长,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2009 年 12 月起担任 交 通银 行行长 , 2013 年 5 月起担任交通银行董事长 。 钱文挥先生,交通银行副行长, 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2004 年 10 月起任 交通银 行 副行长, 2007 年 8 月起 任 交通银 行执行董事。 刘树军先生,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 行长春分行办公室主任、农行总行办公室正处级秘书,农行总行信贷部工业信贷处处长,农 行总行托管部及养老金中心副总经理,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副行长。 2011 年 10 月起任交通 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2012 年 5 月起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 20 14 年 一季度末 ,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103 只,包括 博时现金收益货币、 博时新兴成长股票、长城久富股票 (LOF) 、富国汉兴封闭、富国天益价值股 票、光大保德信 中小盘股票、国泰金鹰增长股票、海富通精选混合、华安安顺封闭、华安宝利配置混合、华 安策略优选股票、华安创新股票、华夏蓝筹混合 (LOF) 、华夏债券、汇丰晋信 2016 周期混合、 汇丰晋信龙腾股票、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汇丰晋信大盘股票、 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金鹰红利价值混合、金鹰中小盘精选混合、 大摩货币、农银恒久增利债券、农银行业成长股票、农银平衡双利混合、鹏华普天收益混合、 鹏华普天债券、鹏华中国 50 混合、鹏华信用增利、融通行业景气混合、泰达宏利成长股票、 泰 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泰达宏利稳定股票、泰达宏利周期股票、天治创新先锋股票、天治 核心成长股票 (LOF) 、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 (LOF) 、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易方达科瑞 封闭、易方达上证 50 指数、易方达科讯股票、银河银富货币、银华货币、中海优质成长混 合、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华富中证 100 指数、工银瑞信双利债券、长信量化先锋股票、华夏 亚债中国指数、博时深证基本面 200ETF 、博时深证基本面 200ETF 联接、建信信用增强债券、 富安达优势成长股票、工银主题策略股票、汇丰晋信货币、农银汇理中证 500 指数、建信深 证 100 指数、富安达策略精选混合、金鹰中证 500 指数分级、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富安达收益增强债券、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 ETF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 ETF 联接、光大保德 信添盛双月债券、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债券、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德邦优化配置股票、汇添 富理财 28 天债券、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诺安中小板等权重 ETF 、诺安中小板等权重 ETF 联接、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富安达现金通货币、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建信优势动力股票 (LOF) 、浦银安盛新兴产业混合、农银高增长股票、建信央视财经 50 指数分级、工银安心增 利场内货币、易方达保证 金货币、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分级、天治可 转债、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工银信用纯债两年定开债券、农银行业领先股票、嘉实丰益策略 定期开放债券、工银瑞信月月薪债券、国联安中证医药 100 指数、上投摩根岁岁盈定期开放 债券、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建信周盈安心理财债券、博时灵活配置混合、鹏华丰融 定期开放债券、农银汇理 14 天理财债券、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浦银安盛消费升级 灵活配置混合、广发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国开泰富岁月鎏金定期开放信用债券型、兴业 定期开放债券、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型证券投资基金 。 此外 ,还托管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保险资产、企业年金、 QFII 、 QDII 、信托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计划、 ABS 、产业基金、 专户理财等 12 类产品。 二、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资产托管 部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 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 、全面性原则:通过各个处室自我监控和专门内控处室的风险监控的内部控 制机制覆 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 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2 、独立性原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 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3 、制衡性原则: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各处室和 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 、有效性原则:在岗位、处室和内控处室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 的内部控制决策 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 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5 、效益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 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 基金托管人 制定 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管理 规章 制度 ,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 全、高效, 包括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 业 务风险管 理暂行办法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开发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 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工作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则》、《交通 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资料管理制度》 等 ,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 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 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基金托管人通过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风险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稽核的动态管理 过程来实施内部风险控制,为了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 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金的申购 资金的到账 与赎回 资金的划付 、 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 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 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基金托管人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 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基金托管人须报告中国证 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 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 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 情况。 第 五 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 1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电话:( 0755 ) 82021233 传真:( 0755 ) 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南楼 502 室 电话:( 010 ) 88082426 - 178 传真:( 010 ) 88082018 联系人:李筠 ( 3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 桥路 33 号花旗银行大厦 801B 室 电话:( 021 ) 68876878 传真:( 021 ) 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 4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568 号新世界国贸大厦 I 座 4312 室 联系电话:( 027 ) 85557881 传真:( 027 ) 85557973 联系人:祁明兵 ( 5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0 号富力中心 24 楼 07 单元 联系电话:( 020 ) 38927993 传真:( 020 ) 38927990 联系人:周樱 2 、银行机 构 (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传真:( 021 ) 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 0755 - 83198888 传真: 0755 - 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3 、 券商 代销机构 ( 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 26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 0755 - 82133066 传真: 0755 - 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 2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 16 、 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 16 、 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电话: 0755 - 83516289 联系人:李春芳 网址: www.cgws.com ( 3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 239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8 楼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李慧灵 联系电话: 028 - 86137782 传真: 028 - 86150615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 400 - 8888 - 818 网址: www.hx168.com.cn ( 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电话: 021 - 22169 081 传真: 021 - 68817271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公司网站: www.ebscn.com ( 5 )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标志商务中心 A 栋 11 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标志商务中心 A 栋 11 层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电话: 021 - 68634518 传真: 021 - 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1551 网址: www.xcsc.com ( 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 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 010 - 63080985 客服热线: 400 - 800 - 8899 网址: www.cindasc.com ( 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222 号安联大厦 34 层、 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222 号安联大厦 34 层、 28 层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电话: 0755 - 82825551 传真: 0755 - 8255835 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1001 网址: www.essence.com.cn ( 8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 40 楼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电话: 021 - 33388215 联系人:曹晔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托: 021 - 962505 网址: www.sywg.com ( 9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 - 21 层及第 04 层 01 、 02 、 03 、 05 、 11 、 12 、 13 、 15 、 16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单元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 0755 - 82023442 客户服务热线: 400 600 8008 、 95532 网址: www.china - invs.cn ( 10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 、 20 楼 邮政编码: 510623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 :林洁茹 联系电话: 020 - 88836655 公司总机: 020 - 88836999 传真号码: 020 - 88836654 客服热线: 961303 网址: www.gzs.com.cn ( 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传真: 010 - 65182261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 1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 021 - 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 : 95553 网址: www.htsec.com ( 1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电话: 027 - 65799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或 4008888999 网址: www.95579.com ( 1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 24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1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郭军瑞 联系电话: 010 - 57398063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网址: www.foundersc.com 4 、第三方代销机构 ( 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联系电话: 020 - 87599527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 2 )深圳众 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 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 4006 - 788 - 887 传真: 0755 - 82080798 联系人:汤素雅 网址: www.zlfund.cn 、 www.jjmmw.com ( 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大厦 903 ~ 906 室 住 所: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 400 - 700 - 9665 传真: 021 - 50325989 联系人:蒋章 网址: www.e howbuy.com ( 4 )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 4000 - 766 - 123 传真: 0571 - 26698533 联系人: 周嬿旻 网址: www.fund123.cn ( 5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 张跃伟 客服电话: 400 - 089 - 1289 传真: 021 - 58787698 联系人:敖玲 电话: 021 - 58788678 - 8201 传真: 021 — 58787698 客服电话: 400 - 089 - 128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 6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法定代表人: 闫振杰 联系人:张晶晶 传真: (+86 - 10) 6202 0088 转 8802 客服电话: 400 888 6661 网址: www.myfund.com ( 7 )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 新盛大厦 B 座 4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服电话: 010 - 66045678 传真: 010 - 66045527 联系人:林爽 网址: www.txsec.com ( 8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 : 王莉 联系人:赵慧灵 联系电话: 021 - 68419822 客服电话: 400 - 920 - 0022 网址: licaike.hexun.com ( 9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法定代表人: 马令海 联系人:邓洁 联系电话: 010 - 58321388 - 1105 客服电话: 010 - 58325327 网址: jrj.xinlande.com.cn ( 10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 801 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 400 - 821 - 5399 传真: 021 - 3 8509777 联系人:张姚杰 网址: www.noah - fund.com ( 11 )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3201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毛怀营 联系电话: 010 - 59393923 客服电话: 400 - 808 - 0069 网址: www.wy - fund.com ( 12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室 法定代表人:王昌庆 联系人:罗细安 联系电话: 010 - 67000988 客服电话: 400 - 001 - 8811 网址: www.zcvc.com.cn ( 13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 5 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 5 层 5122 室 法定代表人:黄永伟 联系人:侯仁凤 联系电话: 010 - 57756068 客服电话: 400 - 786 - 88 68 网址: www.cht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或变更上述 销售 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 、 登记机构 名 称: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崔巍 联系电话: 010 - 59378856 传真: 010 - 59378907 三 、 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魏佳亮 联系人:魏佳亮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由 普惠 基金转型而来。 普惠 基金 的 设立 申请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 8 ] 32 号文批准 同意 , 于 199 9 年 1 月 6 日成立,基金总份额为 20 亿份,存续期 15 年 , 至 2 014 年 1 月 6 日 。普惠 基金于 199 9 年 1 月 27 日在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发起人 为国信证券有限公司、鞍山市信托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为 交通银行 , 基金管理人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13 年 11 月 19 日 , 普惠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大会讨论通过了 普惠 基金转型议案,内容包括 普惠 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 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 经 中国证监会 备案 , 基金份额 持有 人大会决议生效。依据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管理人向 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 普惠 基 金终止上市,自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原《 普惠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 鹏华消费 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 普惠 基金正式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存续 期限调整为不定期,基金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调整,同时基金更名为 “ 鹏华消费领先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第七部分 基金的存续 一、 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普惠 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基金份 额的变更登记。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 分公司取得终止上市权益 登记日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之后, 将进行基金份额更名以及必要的信息变更,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基金管理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 分公司提供的 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初始登记。 二 、 基金类型和存续期限 1 、 基金的类别:混合型基金。 2 、 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 、 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三、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 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第八部分 基金的集中申购 一 、 集中申购期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完成起将开始办理 本基金的 集中申购 , 期间不开放赎 回,称为 “ 集中申购期 ”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集中申购期,但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集 中申购期结束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本基金将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二、 销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者。 三、 销售场所 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 理本基金的集中申购。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本基金集中申购公告。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本基金同时开通场内 集中 申购 。 场内 集中申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 资格的会员单位的交易系统办理。 具体规则详见相关集中申购公告。 四 、 集中申购安排 1 、集中申购时间: 201 4 年 1 月 2 日 至 2014 年 1 月 22 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各销售 机构的规定为准。 2 、集中申购的原则: ( 1 )投 资人在参加集中申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 2 )投资人在集中申购期内可以多次申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集中申购申请不允许 撤销,集中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 3 )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 集中申购 时,需遵守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 。 3 、 基金 份额面值 :本基金份额的 初始 面值 为 1.00 元。 4 、集中申 购的方式及确认 ( 1 )投资人在(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