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沪电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7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7月25日以电话、电 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 会议于2014年8月4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公司董事长吴礼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 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2014年8月5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4年 8月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公司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截止2014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分别发表了专项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 登于2014年8月5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和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专项意见》、《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信用贷款额度的议案》。 1、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申请折合人民币贰亿元整综合 授信额度,期限1年。 2、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申请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综合 授信额度,期限1年。 3、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山支行申请折合人民币贰亿肆仟万元整综 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 4、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沪士国际有限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向汇丰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折合伍佰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担保的议案》。 因建设及经营资金需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沪士电子有限公司向汇丰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的人民币授 信额度,期限一年,同意由公司为其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提供 授信金额110%的连带担保。 同意黄石沪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折合人 民币贰亿元整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三年,同意由公司为其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黄石经济开发区支行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14年8月5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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