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荣科科技:关于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时间:2014年08月05日 17:01:00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290 证券简称:荣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4-050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荣科科技”、“本公司”)于 2014
年8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社保医疗行业信息化
解决方案研发升级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数
据中心IT服务能力提升及市场拓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143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1.11元,募集资金
总额18,887.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628.92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16,258.08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3,387.9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会验字[2012]第034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143号文核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 2012
年2 月 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2012年2月29日,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沈阳兴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4月5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辽宁荣科金融服务有限公
司、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青路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12 年9月18日、2013年
10月10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辽宁荣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长青路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之补充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 “社保医疗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研发升
级项目”、“数据中心IT服务能力提升及市场拓展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募集资金
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金额

累计投资金额

项目结余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

募集资金专项结余

社保医疗行业信息化解
决方案研发升级项目

4,178.08

2,983.37

1,194.71

47.23

1,241.94

数据中心IT服务能力提
升及市场拓展项目

4,702.05

4,336.48

365.57

46.22

411.79



注:上表中利息收入净额为利息收入与银行手续费的差额。


三、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社保医疗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研发升级项目

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充分结合和利用现有的研发和实施经验,将技术优
势和人员经验转化到项目产品研发上,从而降低了大量研发费用的支出。在项目的
建设过程中得到地方政府相关政策的扶持,软件研发场地租赁费也得到有效的降低。

同时对研发场所进行共享,减少了部分装修费用的重复投入。因此,该项目实际投
入与计划投入相比有较大金额的节余。


2、数据中心IT服务能力提升及市场拓展项目

公司项目资金实际投入情况按照原有计划,同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充分结合
和利用现有的研发和实施经验,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四、 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结余资金1,653.73万元(含利息收入,以 2014年6月
21日口径统计),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


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董事会将委托财务部相
关人员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公司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
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 12个月内也不进行上述
高风险投资。


至此,公司募投项目已经全部实施完毕。


五、相关审批和核准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社保医疗行业信息化解决
方案研发升级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数据
中心IT服务能力提升及市场拓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募投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公司拟对上述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结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扩大公司经营的规模。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社保医疗行业信息化解
决方案研发升级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数
据中心IT服务能力提升及市场拓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补充公
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将上述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
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经过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上述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该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表示
同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规划的需要。本次事项不会偏离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的整体效果产生负面影响,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
次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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