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格林美: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存放符合公司规定 .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承诺进度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04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 有限公司承销,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330,000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656万元,各项发 行费用人民币4,302.02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70,353.98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0 年1月15日全部到位,并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出具了深鹏所验字 [2010]023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 知》(财会[2010]25号)的精神,公司于2010年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本公司2010 年1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490.89万元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调整计入 了2010年的损益,公司已于2011年3月8日用自有资金490.89万元补足募集资金专户,最 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844.87万元。 2、以前年度首发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备注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18,757.69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31,843.47 - 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13,600.00 -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690.00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 102.91 - 合计 70,788.25 (2)本年度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3)本年度公司首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首发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567,073.86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 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余额 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丰城支行 795900006300028 6,742.13 丰城格林美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丰城市支行 14-081101046668883 560,331.73 合计 567,073.86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其他首发募集资金户已全部注销。 (二)首次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21号《关于核准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新股。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47,159,09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2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7,499,9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7,499,980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人民币1,000,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 并出深鹏所验字[2011]0375号《验资报告》。 2、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本年度使用金额 (1)以前年度公司首次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备注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40,429.89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49,048.78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 805.40 - 合计 88,673.27 (2)2014年1-6月公司首次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备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 9,771.27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1,693.49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 138.03 - 合计 11,326.73 (3)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2014年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 用》的规定,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 更大的利益,公司将截至2014年1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97,519,934.78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2014年1月31日后银行结算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192,834.27元一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共计9,771.27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14年6月30日,首次增发募集资金户已注销或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三)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29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893万股新股。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17,038.333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10.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58,355,996.5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人民币1,738,813,651.5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瑞华验字[2014]48110006号。 2、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结余情况 (1)2014年1-6月公司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备注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46,258.99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50,895.59 - 合计 97,154.58 (3)本年度公司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767,868,188.62元,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余额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深圳新沙支行 4000022529200594154 165,038,500.00 建设银行深圳田背支行 44201514500059108575 34,603.32 宁波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73070122000043460 293,246.46 招商银行深圳金丰城支行 755904897810108 99,740.67 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深圳金丰城支行 755921552110802 116,518,772.96 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深圳金丰城支行 122904763510901 124,467,374.37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深圳田背支行 44201514500059108620 234,155,560.22 招商银行深圳金丰城支行 755914684510502 127,260,390.62 合计 767,868,188.6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了《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0年2月1日,本公司与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新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2月2日,本公司与保荐人中德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3月4日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掇刀支行以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 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5月4日,本公司与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5 月31日,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以及实施超募资金 项目的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7月20 日,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市支行以及实施超募资 金项目的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丰城格林美 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8月18日,保荐人中德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掇刀支行以及实施超募资金项目的子公司荆门市 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所规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1年12月5日,本公司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田背 支行、 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南油支行、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招商银行深圳金丰城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2月13日,荆门格林美、江西格林美和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田背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新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4月20日,荆门格林美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荆门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7月25日,荆门格林美和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2012年12月17日,荆门格林美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宝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4年5月28日,本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新沙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 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6 月26日,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6月26日,公司孙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 发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6月26日,公司孙公司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 发展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4年1-6月,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4年1-6月《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014年1-6月《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2014年1-6月《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三;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1-6月,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的情况。 附件一: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三: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6日 附件一: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1-6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0,844.8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0,788.2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 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二次钴镍资源的循环利用及 相关钴镍高科技产品 否 27,250.00 27,250.00 - 27,250.00 100% - 3,429.88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7,250.00 27,250.00 - 27,250.00 100% - 3,429.88 - - 超募资金投向 循环再造低成本塑木型材和 铜合金制品 5,000.00 5,000.00 - 5,000.00 100% 2011年6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循环利用 10,000.00 10,490.00 - 10,348.25 100% 2011年6月 1,125.00 不适用 否 年产500 吨超细钴粉 4,900.00 4,900.00 - 4,900.00 100% 2011年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废水、废气改造与扩建项目 3,000.00 3,000.00 - 3,000.00 100% 2011年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13,600.00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69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43,538.25 1,125.00 合计 70,788.25 4,554.8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不适用 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使用进展情况 1、公司超募资金合计43,103.98万元。 2、2010年2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将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0年7月29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0年4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本次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用于“循环再造低成本塑木型材和铜合金制品”在建项目。截止本年末,实际投入3,752.91 万元。 4、2010年4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本次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用于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5,000万元贷款。2010年4月21 日,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归还上述借款。 5、公司于2010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循环利用项目”,5月12日,公司使用 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注册成立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截止本年末,实际投入8,609.71万元。 6、2010年5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超募资金8,6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2010年5月26日,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归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新沙支行1,000万元;2010年6月29日,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归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1,000万元;2010年5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归还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1,600万元;2010年5月10日,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归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2,000万元;2010年5月26日,本 7、2010年7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本次超募资金中的4,900万元用于“年产500吨超细钴粉”扩产项目,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投资建设“废水、废气 改造与扩建项目”。截止本年末,实际分别投入4,900万元、2,601.64万元。 8、2010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将人民币6,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公司已于2011年1月25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5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本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本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公司于2010年2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以募集资金向具体实 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后,由荆门格林美以等额的增资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8,757.69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1、2010年2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将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0年7月29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0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将人民币6,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公司已于2011年1月25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5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束,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6.71万元暂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无 附件二: 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1-6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 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464.7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0,943.4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 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废旧电路板中稀贵金属、废旧五 金电器(铜铝为主)、废塑料的 循环利用 否 70,000.00 70,000.00 - 61,172.73 87.39% 2015年3月 1,507.37 不适用 否 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循环利用 否 10,000.00 10,000.00 1,693.49 9,999.41 99.99% 2014年12月 767.75 不适用 否 偿还部分短期银行贷款 否 20,000.00 20,000.00 - 20,000.00 100.00% - - 不适用 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9,771.27** 9,771.27 合计 100,000.00 100,000.00 11,464.76 100,943.41 - 2,275.12 *截止2014年6月30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0,943.41万元,比募集资金总额多出943.41万元系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2014年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截至2014年1月31日全部节余募集资金余额97,519,934.78元用于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2014年1月31日后银行结算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192,834.27元一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共计9,771.27万元。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本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废旧电路板中稀贵金属、废旧五金电器(铜铝为主)、废塑料的循环利用项目”、“电 子废弃物回收与循环利用项目”和“偿还部分短期银行贷款项目”预先已投入的 219,770,097.77 元、 44,528,752.39 元和 140,000,000.00 元 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 404,298,850.16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2014年1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已基本完工,进入生产调试阶段。募投项目出现募集资金结余,具体金额及原因说明 如下:(1)废旧电路板中稀贵金属、废旧五金电器(铜铝为主)、废塑料的循环利用项目由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实施,该 项目预计总投资88,600万元,其中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70,000万元,自有资金投入18,600万元。截止到2014年1月31日,该项目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1,202.81万元,募集资金节余8,991.59万元,主要是因为在项目投入过程中,增加了自有资金投入。(2)电子废弃物 回收与循环利用项目由公司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具体实施,该项目预计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 完成投入10,490万元,非公开发行募集投资投入10,000万元,截止到2014年1月31日,该项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012.52万 元,节余募集资金7.28万元,主要为利息收入。(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截止到2014年1月31日,所有募集资金专户 产生的利息收入为900余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银行专项资金户,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附件三: 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1-6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 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3,881.3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7,154.5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7,154.5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 性 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变更) 承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1)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 额(2) 投资进度(%) 日期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3)=(2)/(1) 承诺投资项目 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报废汽车综 合利用项目 否 38,580.00 38,580.00 26,933.06 26,933.06 69.81% 2015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报废汽车综 合利用项目 否 19,640.00 19,640.00 7,195.78 7,195.78 36.64% 2016年7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动力电池用高性能镍钴锰三元电池材料项目 否 29,660.00 29,660.00 6,247.91 6,247.91 21.07% 2015年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废弃钨资源的回收利用项目 否 16,500.00 16,500.00 - - - 2015年6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城市矿产资源公共技术、检测平台和技术孵化器 基地项目 否 19,500.00 19,500.00 6,776.46 6,776.46 34.75% 2015年6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50,001.37 50,001.37 50,001.37 50,001.37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173,881.37 173,881.37 97,154.58 97,154.5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本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4]48110018 号),经审核,截至2014 年 5 月 30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已投入自有资金475,198,674元,具体如下: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目264,897,381.25元, 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目71,453,479.80元,动力电池用高性能镍钴锰三元电池材料项目 59,130,185.11元,废弃钨资源的回收利用项目12,608,803.96元,城市矿产资源公共技术、检测平台和技术孵化器基地项目 67,108,823.88元,合计475,198,674元。 本公司于2014年6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475,198,674 元。由各实施主体根据项目已投入金额在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之内进行置换。截止2014年6月30日,已置换募集资金共计 462,589,870.04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进行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银行专项资金户,用于募投项目后续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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