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高德红外: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武汉高德 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止2014年6月 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05号)核准,公司于2010年7月5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6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50,000,000.00元,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扣除了承销费、保荐费74,500,000.00元后,于2010 年7月8日分别汇入公 司指定的汉口银行洪山路支行(人民币账户)1,219,420,000.00元、中国农业 银行武汉鲁巷支行(人民币账户)95,060,000.00元、兴业银行武汉光谷支行(人 民币账户)561,020,000.00元,三个银行账户共计转入认股款人民币 1,875,5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4,221,422.43元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1,851,278,577.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瑞岳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2010 年7月9 日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171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第二章第六条的规定: “上 市公司因募投项目个数过少等原因拟增加募集资金专户数量的,应事先向本所提 交书面申请并征得本所同意。”公司经深交所同意,从汉口银行洪山路支行(人 民币帐户)转出100,000,000.00元到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并分别与四 家银行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0年12月28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发行权益性证券过 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根据该 文件要求,公司于2010年度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 上市酒会等费用4,370,867.40元从原发行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确认的发行 费用金额为人民币元94,350,555.03元,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55,649,444.97元。对此事项,公司已进行相关账务调整,2011年3月11 日,股份公司从流动资金银行账户转入汉口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001011000061198)4,370,867.40元。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49,828,655.73元;根据股份公司2010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17,425,747.95元, 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1743号专项核查报告。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经公司2010年8月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28,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归还 银行贷款2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 (2)经公司201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经公司2011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经公司2012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8,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经公司201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 准之日起12个月(上述款项公司已于2014年1月7日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6)经公司2013年4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4,0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红外焦平面探 测器产业化项目”; 公司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规 定。 3、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根据股份公司2013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于2013年2月28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向招商银行东湖支行购买 了人民币“点金公司理财”之岁月流金55754号理财计划;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 年6月3日到期,本金4亿元和收益4,841,640.00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3年2月28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向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购 买了人民币机构保本13001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8月30日到期, 本金1亿元和收益2,193,972.60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3年6月5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向广发银行武汉东湖支行 购买了"名利双收"人民币理财计划,该理财计划已于2013年12月23日到期, 本金3亿元和收益7,103,835.62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3年7月1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购买点金 公司理财之人民币岁月流金51358号理财计划。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8月20 日到期,购买该理财产品的本金5,000万元和收益376,712.00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3年9月3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向汉口银行购买了人 民币机构保本13002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12月2日到期,本金 6,000万元和收益658,356.16元已如期到账。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因承诺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本年度无募投项目直接投入支出。 2、经公司2014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4 年1月29日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734.56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经公司2014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4 年1月29日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经公司2014年4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4年5 月6日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8,000.00万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规定。 4、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根据股份公司201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1)公司于2014年1月13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向广发银 行购买“广赢安薪”高端保本型(B款)理财计划对公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 年5月9日到期,购买该理财产品的本金20,000.00万元和收益3,495,890.41 元已如期到账。 (2)公司于2014年1月13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向汉口银 行水果湖支行购买了人民币机构保本14001期理财产品。目前,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4年3月31日到期,购买该理财产品的本金10,000.00万元和收益 1,223,561.64元已如期到账。 (3)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2,180.00万元向广发银 行购买“广赢安薪”高端保本型(A款)理财计划对公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 年5月12日到期,购买该理财产品的本金12,180.00万元和收益558,611.51 元已如期到账。 (4)公司于2014年5月16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4,800.00万元向广发银行 购买“广赢安薪”高端保本型(B款)理财计划对公产品。该理财产品将于2014 年9月22日到期。 (四)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应结余余额为976,628.18元, 实际结余余额为976,628.18元。累计存款利息收入107,977,074.07元,手续费 支出49,887.18元(以前年度实际到账存款利息收入102,255,637.26元,手续 费支出47,562.18元;本年度实际到账存款利息收入5,721,436.81元,手续费 支出2,325.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武 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 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该管理制度业经公司2008年2月 29日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和2008年3月1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经2014年1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4年1月29日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该制度进行修订。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10年7月30 日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南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 议约定公司在上述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 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的四个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期末金额(元) 备注 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 001011000061198 29,440.88 活期存款 农业银行鲁巷支行 039401040011749 499,428.03 活期存款 兴业银行光谷支行 416110100100067446 350,288.06 活期存款 民生银行光谷支行 0511014160003466 97,471.21 活期存款 合计 976,628.18 注: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行于2010年8月27日更名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水果湖支行;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鲁巷支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南支行的下级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按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红外热像仪产业化基地、 红外光学加工中心及研发与实验中心三个项目。因承诺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 本年度无募投项目直接投入支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招股意向书中的承诺使用募集资金, 本年度内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半年度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 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8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6月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5,564.94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534.5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6,26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46,725.44 元;2、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734.56万;2、使用超募资金148,800万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6,260 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 =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红外热像仪 产业化基地项 目 否 31,852 31,852 31,581.06 99.15% 2013-1-18 4,198.90 否 否 2、红外光学加 工中心项目 否 9,506 9,506 8,985.90 94.53% 2013-1-18 不适用 否 3、研发与实验 中心项目 否 6,102 6,102 6,158.48 100.93% 2013-1-18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47,460 47,460 46,725.44 98.45% -- 4,198.90 -- -- 超募资金投向 1、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 (尚未到期) 4,800 4,800 2、投资子公司 否 24,000 24,000 24,000 100% 2015-4-28 否 归还银行贷款 (如有) -- 20,0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 (如有) -- 40,000 100,0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 小计 -- 24,000 24,000 44,800 148,800 -- -- -- -- 合计 -- 71,460 71,460 44,800.00 195,525.44 -- -- 4,198.90 未达到计划进 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 目) 股份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13年1月18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报告期内已 全面投入使用。 1、红外热像仪产业化基地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31,581.06万元,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的 99.15%。该项目本期实现净利润4,198.90万元,累计实现收益10,349.77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预防维护、安全监控等传统应用领域和交通夜视等新兴应用领域的拓 展未达预期。 2、红外光学加工中心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8,985.90万元,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的94.53%。 本项目的实施旨在实现红外镜片自主加工和自主检测,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项目建成 投产后,可以提高公司对红外热像仪生产环节的控制力,提高产品生产效率,顺利扩大产能, 并有效控制光学镜片和整机的匹配性,提高红外热像仪产品的性能和质量。 3、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6,158.48万元,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的100.93%。 本项目的实施旨在加大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力度,为公司新产品的研发和产品性能的实 验提供较强的硬件支持,改善科研现状,提升核心竞争力水平,最终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项目效益主要通过红外热像仪产业化基地项目体现,并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 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况 适用 1、经公司2010年8月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28,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归还银行贷款20,000.00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 2、经公司201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9, 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经公司2011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1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经公司2012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28,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根据股份公司2013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用 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根据股份公司2014 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 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5亿元。报告期截止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3年7月1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招商银行东湖支行购买了人民币“点 金公司理财”之岁月流金51358号理财计划,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8月20日到期,本金 5000万元元和收益376,712.00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3年9月3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向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购买了人民币 机构保本13002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12月2日到期,本金6,000万元和收益 658,356.16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4年1月13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向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购买了 人民币机构保本14001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3月31日到期,购买该理财产品 的本金10,000.00万元和收益1,223,561.64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4年1月13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购买“广赢安薪” 高端保本型(B款)理财计划对公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5月9日到期,购买该理财 产品的本金20,000.00万元和收益3,495,890.41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2,18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购买“广赢安薪” 高端保本型(A款)理财计划对公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5月12日到期,购买该理财 产品的本金12,180.00万元和收益558,611.51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4年5月16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4,80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购买“广赢安薪” 高端保本型(B款)理财计划对公产品。该理财产品将于2014年9月22日到期。 6、经公司201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12,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于2014年1月7日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7、经公司2013年4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24,0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红外焦平面探测器产业化项目”; 8、经公司2014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4年1月29日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经公司2014年4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4年5月6日201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8,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报告期内用超募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 适用 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实施了募集资金项目部分投资,截至2010年8 月10日,共以自筹资金1,742.58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2010年8月2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人核查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742.58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中瑞岳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1743号专项核查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 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红外热像仪产业化基地项目、红外光学加工中心项目、研发与实验 中心项目3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节余募集资金734.56万元(不含利息收入)。经 公司2014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4年1月29日201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734.5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 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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