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特 力A: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 2014年8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资 产附注七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57,106,710.45 69,898,791.5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应收票据- - 应收账款24,510,326.96 5,016,738.78 预付款项410,291,564.10 8,309,574.73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310,256,908.59 8,028,356.69 存货543,766,660.19 62,826,365.7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68,572,421.19 11,644,102.02 流动资产合计134,504,591.48 165,723,929.4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71,391,820.80 1,480,168.80 持有至到期投资8100,000.00 100,000.00 长期应收款9- - 长期股权投资10209,715,062.73 201,873,586.75 投资性房地产1186,137,027.37 88,422,673.91 固定资产12145,959,235.73 149,968,663.80 在建工程1385,849,620.32 41,642,020.40 工程物资- - 固定资产清理-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无形资产1452,873,743.5633,255.04 开发支出-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15670,703.75 848,038.96 递延所得税资产1624,556,131.41 24,566,702.71 其他非流动资产17- 26,339,112.00 非流动资产合计607,253,345.67 535,274,222.37 资产合计741,757,937.15 700,998,151.85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4年6月30日 (所附附注系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编制单位: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附注七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0182,741,296.00 110,969,952.93 交易性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216,225,651.90 15,920,748.09 应付账款2222,062,234.53 22,008,010.24 预收款项232,228,640.04 22,087,866.51 应付职工薪酬2412,688,086.44 14,408,687.62 应交税费259,175,574.79 16,687,262.22 应付股利- 应付利息- - 其他应付款26115,698,361.82 107,809,585.6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712,000,000.00 12,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 流动负债合计362,819,845.52 321,892,113.2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8125,000,000.00 131,000,000.00 应付债券- - 长期应付款2913,319,681.59 13,319,681.59 专项应付款- - 预计负债- - 递延所得税负债161,102,701.09 1,248,087.86 其他非流动负债3031,211,904.55 29,823,013.37 非流动负债合计170,634,287.23 175,390,782.82 负债合计533,454,132.75 497,282,896.09 所有者权益: 股本31220,281,600.00 220,281,600.00 资本公积328,442,270.18 8,508,531.18 盈余公积332,952,586.32 2,952,586.32 未分配利润34-35,010,339.41 -40,390,760.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96,666,117.09 191,351,957.28 少数股东权益11,637,687.31 12,363,298.48 所有者权益合计208,303,804.40 203,715,255.76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741,757,937.15 700,998,151.85 (所附附注系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1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项 目附注七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35228,692,541.86 222,087,318.26 减:营业成本35195,298,141.59 183,087,649.86 营业税金及附加362,463,848.35 2,876,878.04 销售费用379,182,022.30 9,442,375.29 管理费用3816,192,019.27 17,906,667.35 财务费用398,229,163.34 7,790,082.78 资产减值损失4135,599.18 100,000.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07,841,475.98 1,780,082.5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7,841,475.98 1,707,144.3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133,223.81 2,663,747.51 加:营业外收入42225,251.91 222,561.76 减:营业外支出432,633.01 23,753.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14,002.00 三、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5,355,842.71 2,862,556.27 减:所得税费用44701,033.07 195,375.12 四、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654,809.64 2,667,181.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80,420.81 3,746,434.89 少数股东损益-725,611.17 -1,079,253.74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450.0244 0.0170 (二)稀释每股收益450.0244 0.0170 六、其他综合收益46-66,261.00 -248,916.25 七、综合收益总额4,588,548.64 2,418,264.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314,159.81 3,497,518.6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725,611.17 -1,079,253.74 (所附附注系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合并利润表 2014年1-6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附注七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53,756,652.24 239,638,243.75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725,759,770.67 50,668,321.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9,516,422.91 290,306,565.1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11,397,194.39 170,877,477.8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5,369,986.36 24,622,802.05 支付的各项税费16,810,604.28 17,252,571.1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730,123,949.84 41,255,251.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3,701,734.87 254,008,102.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85,311.96 36,298,462.3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84,713.03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72,938.2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 的现金净额 40,740.00 32,257,058.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740.00 32,414,709.2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 的现金净额 70,244,698.22 9,185,642.58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9,9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7- 384,657.5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0,244,698.22 19,470,300.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203,958.22 12,944,409.1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226,000,000.00 41,6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6,000,000.00 41,6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154,000,000.00 59,6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4,916,300.92 6,127,599.58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7- 2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8,916,300.92 65,747,599.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083,699.08 -24,147,599.5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703.07 -2,190.8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304,868.03 25,093,081.1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3,166,448.10 55,145,531.3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5,861,580.07 80,238,612.50 (所附附注系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4年1-6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股本 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220,281,600.00 8,508,531.18 2,952,586.32 -40,390,760.22 12,363,298.48 203,715,255.76 220,281,600.00 8,732,694.55 2,952,586.32 -47,291,479.26 16,386,114.63 201,061,516.24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220,281,600.00 8,508,531.18 2,952,586.32 -40,390,760.22 12,363,298.48 203,715,255.76 220,281,600.00 8,732,694.55 2,952,586.32 -47,291,479.26 16,386,114.63 201,061,516.24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 -66,261.00 - 5,380,420.81 -725,611.17 4,588,548.64 - -248,916.25 - 3,746,434.89 -1,079,253.74 2,418,264.90 (一)净利润- - - 5,380,420.81 -725,611.17 4,654,809.64 - - - 3,746,434.89 -1,079,253.74 2,667,181.15 (二)其他综合收益- -66,261.00 - - - -66,261.00 - -248,916.25 - - - -248,916.25 上述(一)和(二) 小计 - -66,261.00 - 5,380,420.81 -725,611.17 4,588,548.64 - -248,916.25 - 3,746,434.89 -1,079,253.74 2,418,264.90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 -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 - (四)利润分配-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 分配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转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六)专项储备-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220,281,600.00 8,442,270.18 2,952,586.32 -35,010,339.41 11,637,687.31 208,303,804.40 220,281,600.00 8,483,778.30 2,952,586.32 -43,545,044.37 15,306,860.89 203,479,781.1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4年半年度 项目 本期金额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 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 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计 编制单位: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资 产附注十二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2,570,634.30 30,209,143.04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应收票据- - 应收账款1- - 预付款项88,050.00 21,000.00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2114,936,595.70 36,330,120.01 存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流动资产合计127,595,280.00 66,560,263.0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391,820.80 1,480,168.80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3433,518,935.63 426,777,549.25 投资性房地产54,436,493.04 55,919,100.96 固定资产18,380,311.08 18,675,995.34 在建工程251,308.70 251,308.70 工程物资- - 固定资产清理-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无形资产285,877.72 33,255.04 开发支出-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44,813.08 65,496.04 递延所得税资产14,005,609.54 14,025,080.64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合计522,315,169.59 517,227,954.77 资产合计649,910,449.59 583,788,217.82 (所附附注系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资产负债表 201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27,544,160.00 67,544,16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应付账款- - 预收款项- - 应付职工薪酬4,004,995.60 4,145,439.65 应交税费408,664.50 403,514.95 应付股利- - 应付利息- - 其他应付款294,150,068.11 287,687,112.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000,000.00 6,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 流动负债合计432,107,888.21 365,780,227.5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92,500,000.00 95,500,000.00 应付债券- - 长期应付款- - 专项应付款- - 预计负债- - 递延所得税负债256,554.88 278,641.88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92,756,554.88 95,778,641.88 负债合计524,864,443.09 461,558,869.38 所有者权益: 股本220,281,600.00 220,281,600.00 资本公积5,248,846.90 5,315,107.90 盈余公积2,952,586.32 2,952,586.32 未分配利润-103,437,026.72 -106,319,945.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25,046,006.50 122,229,348.44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125,046,006.50 122,229,348.44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649,910,449.59 583,788,217.82 (所附附注系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资产负债表(续) 201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项 目附注十二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49,684,900.12 8,845,953.02 减:营业成本41,820,193.72 1,891,907.91 营业税金及附加542,354.41 495,373.36 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6,381,195.40 7,274,181.62 财务费用4,808,665.49 4,523,671.97 资产减值损失-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6,741,386.38 1,304,595.3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6,741,386.38 1,231,657.1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873,877.48 -4,034,586.49 加:营业外收入28,512.68 减:营业外支出-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三、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2,902,390.16 -4,034,586.49 减:所得税费用19,471.10 - 四、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882,919.06 -4,034,586.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82,919.06 -4,034,586.49 少数股东损益- -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131 -0.0183 (二)稀释每股收益0.0131 -0.0183 六、其他综合收益-66,261.00 -248,916.25 七、综合收益总额2,816,658.06 -4,283,502.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816,658.06 -4,283,502.7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所附附注系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利润表 2014年1-6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855,355.64 10,165,621.62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7,551,446.17 101,880,965.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8,406,801.81 112,046,586.8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844,213.54 6,037,588.81 支付的各项税费1,314,378.34 1,285,904.17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0,948,195.60 72,033,784.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8,106,787.48 79,357,277.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699,985.67 32,689,309.1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72,938.2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 的现金净额 39,89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9,890.00 72,938.2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 的现金净额 539,007.00 51,048.00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9,9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39,007.00 9,951,048.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9,117.00 -9,878,109.7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175,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5,000,000.00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118,000,000.00 3,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4,439,406.07 2,479,252.43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2,439,406.07 5,479,252.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560,593.93 -5,479,252.4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81.7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7,638,508.74 17,331,865.2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0,209,143.04 1,614,187.4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570,634.30 18,946,052.71 (所附附注系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现金流量表 2014年1-6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股本 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220,281,600.00 5,315,107.90 2,952,586.32 -106,319,945.78 - 122,229,348.44 220,281,600.00 5,539,271.27 2,952,586.32 -97,009,267.91 - 131,764,189.68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220,281,600.00 5,315,107.90 2,952,586.32 -106,319,945.78 - 122,229,348.44 220,281,600.00 5,539,271.27 2,952,586.32 -97,009,267.91 - 131,764,189.68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 -66,261.00 - 2,882,919.06 - 2,816,658.06 - -248,916.25 - -4,034,586.49 - -4,283,502.74 (一)净利润- - - 2,882,919.06 - 2,882,919.06 - - - -4,034,586.49 - -4,034,586.49 (二)其他综合收益- -66,261.00 - - - -66,261.00 - -248,916.25 - - - -248,916.25 上述(一)和(二)小计- -66,261.00 - 2,882,919.06 - 2,816,658.06 - -248,916.25 - -4,034,586.49 - -4,283,502.74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 -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 - -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 - (四)利润分配-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分-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六)专项储备-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220,281,600.00 5,248,846.90 2,952,586.32 -103,437,026.72 - 125,046,006.50 220,281,600.00 5,290,355.02 2,952,586.32 -101,043,854.40 - 127,480,686.94 所有者 权益合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 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计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4年半年度 项目 本期金额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 权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 会计年度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历史沿革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是成立于1986 年11月10日的深圳市机械工业公司。1992年1月2日,深圳市机械工业公司更名为深 圳市特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深府办复(1992)1850号”文 批准,深圳市特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改组为公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 特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3月15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人银 复字(1993)092号”文批准,本公司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记名式普通股A股2,598 万股、B股2,000万股。1994年6月30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公司更名 为现名。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3017750。本公司总部位于广东省深 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特力大厦三楼。 本公司及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汽车综合服务,包括汽车销售、维修、 检测设备的生产以及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等,属能源、材料和机械电子设备批发业行业。 本公司公开发行上市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一、非流通股 其中:国家股 120,900,000 72.45 非流通股合计 120,900,000 72.45 二、已流通股份 1、流通A股 25,980,000 15.57 2、流通B股 20,000,000 11.98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45,980,000 27.55 合计 166,880,000 100.00 本公司设立后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1993年度送红股 本公司召开199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1993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16,688万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2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本公司总股本变为20,025.60万股。 1994年4月22日,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同意公司分红送股方案。分红方案实施后, 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国有法人股 145,080,000 72.45 境内社会公众股 31,176,000 15.57 人民币特种股(B股) 24,000,000 11.98 合计 200,256,000 100.00 (2)1994年度送红股及转增股本 1995年5月28日,本集团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送红股及转增股本方案。以1994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025.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0.5股并转增0.5股派发 现金红利0.5元,公司总股本变为22,028.16万股。 分红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国有法人股 159,588,000 72.45 境内社会公众股 34,293,600 15.57 人民币特种股(B股) 26,400,000 11.98 合计 220,281,600 100.00 (3)1997年控股股东变更 1997年3月31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函[1997]19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证监函上[1997]5号”文批准,同意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将其持有的15958.8万股国家 股转让给“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持有,占总股份的72.45%。 (4)2006年股权分臵改革 2005年12月,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特发 集团有限公司上报的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分臵改革方案。 2006年1月4日,特发集团向流通A股股东支付13,717,440股股票作为股权分臵改革对 价,股改完成后特发集团持有本公司总股份的66.22%。股权分臵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 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国有法人股 145,870,560 66.22 境内社会公众股 48,011,040 21.80 人民币特种股(B股) 26,400,000 11.98 合计 220,281,600 100.00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2,028.16万股,详见附注七、31。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2014年7月2日已变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 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自有物业租赁与管理。自营本公 司及所属企业自产产品、自用生产材料、金属加工机械、通用零件的进出口业务、进出 口业务按深贸管证字第098号外贸审定证书办理。 本集团的母公司为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8月7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 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 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 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 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 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 集团201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1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 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 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 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 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 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 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 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 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 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 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 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 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 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 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 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 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同时将与购买日 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合并成本为购买日 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增持的被购买方股权在购买 日的公允价值之和。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 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 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 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 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 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 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4、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能够决定被投资 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合并范 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 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臵的子公司,处臵日前 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臵的 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 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 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 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 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 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 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 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 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 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 有的份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臵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 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臵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 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 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 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0“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7“金 融工具”。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 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 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外币业务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 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 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 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 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 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 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 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 (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 7、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 金额。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 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 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 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 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 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 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 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 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 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 证据表明本集团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 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 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 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 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 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 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 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 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 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 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 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 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集团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 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集团划 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 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 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 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 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 减值准备。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 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 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 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 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 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 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 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 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 计超过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12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 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 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 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 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 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 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 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 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 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 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 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 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 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 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 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 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 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 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本集团(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 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 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 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 权利,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8)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权 益工具,在发行时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增加所有者权益。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所有者权益。本集 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8、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 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 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 组;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集团将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及50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确认 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 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 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 试。 ②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 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 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 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 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 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a.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不计提 不计提 1-2年 5 5 2-3年 20 20 3年以上 50 50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集团将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应收账款及50万元以下的其他应收款确认 为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集团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 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 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 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 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 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9、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各类存货的购入与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和包 装物采用分次摊销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 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 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 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法。 10、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 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 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 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 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 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 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 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 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 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 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 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 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当期投资损益为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损 益的份额。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 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 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 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等规定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对被投资单位的其他综合收益,相应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 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 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 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 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集团2007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 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 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 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臵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臵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 投资,处臵价款与处臵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 母公司部分处臵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4、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臵,对于处臵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臵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 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并按前述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的会计政策进行 后续计量。涉及对剩余股权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 取利益。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 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重大影响是指 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 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 投资企业和其他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 决权因素。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 果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1、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 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 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其中建筑物的折旧方法和减值准备的确定方法与固定资产的 核算方法一致,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方法的确定方法与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一致。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7“非流动非金融 资产减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臵、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臵中取得经济利益 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臵收入扣 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1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 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臵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从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 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5 3 2.77 机器设备 12 3 8.08 运输设备 7 3 13.86 电子设备 7 3 13.86 办公及其他设备 7 3 13.86 自有房屋装修费 10 0 10.0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 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臵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臵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7“非流动非金融资产 减值”。 (4)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 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 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臵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3、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7“非流动非金融资产 减值”。 14、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 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 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 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 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 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 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 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 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 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 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 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 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 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 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7“非流动非金融资产 减值”。 16、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17、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 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 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 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臵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 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 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臵 费用包括与资产处臵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 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 处臵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 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 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 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18、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 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 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 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9、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 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 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本公司销售汽车,在将汽车按协议交付于客户,收取车款或取得收款权利后确认销 售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 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公司采用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 的完工进度。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 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 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 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对外提供汽车维修劳务,在将汽车按协议维修完成以及交付客户,收取维修 劳务款或取得收款权利后确认销售收入。 (3)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4)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0、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 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 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 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 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 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 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 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 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 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 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 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 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 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 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 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 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 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 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 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 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 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 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 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所有者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 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22、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 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 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 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 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 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3、持有待售资产 若本集团已就处臵某项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 协议,且该项转让很可能在一年内完成,则该非流动资产作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核算, 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臵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臵组。如果处臵组是一组资产组,并且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分摊至该资产组,或 者该处臵组是这种资产组中一项经营,则该处臵组包括企业合并中的商誉。 某项资产或处臵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确 认条件,本集团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进行计量:(1) 该资产或处臵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 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 可收回金额。 24、职工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 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 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 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如果本集团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 并即将实施,同时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的,确认因解除 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补偿产生的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 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 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25、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本集团本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本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 26、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集团本报告期内无需要披露的前期差错。 27、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 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 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 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 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 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 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 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 如下: (1)坏账准备计提 本集团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减值是基于 评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账款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 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的计提或转回。 (2)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 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 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 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 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 回。 (3)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 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 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 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臵费用后的净额和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臵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 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臵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 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 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 经营成本的预测。 (4)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 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 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 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5)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集团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 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集团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 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6)所得税 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 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 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7)预计负债 本集团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 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 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的情况下,本集团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 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 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集团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 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五、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具体税率情况 增值税 应税收入按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 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额的5%计缴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计缴。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2%计缴。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按核定征收率征税。 *注:本公司及子公司除深圳市新永通东晓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按核定征收率征税外, 2014年按25%税率执行。 六、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子公司情况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 地 业务 性质 注册 资本 经营范围 企业 类型 法人代表 组织机 构代码 2014年6月30 日实际 出资额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 投资的其他项目余额 深圳市特力新永通汽车发展有限 公司 全资 深圳 服务业 3290 机动车检测与修理,物业 管理,房屋租赁 有限责任公司 黄培波 192171903 5767 -- 深圳市特发特力物业管理有限公 司 全资 深圳 服务业 705 物业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方志东 192185088 502 -- 深圳市特发特力房地产有限公司 全资 深圳 制造业 3115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自有物业租赁 有限责任公司 方志东 192195470 3115 -- 深圳市特力房地产交易有限公司 全资 深圳 服务业 200 房地产交易中介、经纪 有限责任公司 方志东 192282945 200 -- 深圳市新永通机动车检测设备有 限公司 控股 深圳 服务业 1961 机动车检测设备生产,自 有物业租赁 有限责任公司 黄培波 715275892 1000 -- 深圳市东昌永通机动车辆检测有 限公司 间接控股 深圳 服务业 150 机动车辆检测 有限责任公司 李金龙 775581736 143 -- 深圳市新永通东晓汽车检测有限 公司 间接控股 深圳 服务业 150 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 检测 有限责任公司 李金龙 775581744 143 -- 深圳市宝安石泉实业有限公司 间接全资 子公司 深圳 商业 200 兴办实业,国内商业及物 资供销业 有限责任公司 方志东 192474111 150 -- (续) 子公司全称 持股比例(%) 表决权 比例(%) 是否合并 报表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冲减少数 股东损益的金额 注释 深圳市特力新永通汽车发展有限公司 100 100 是 -- -- 深圳市特发特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 100 是 -- -- 深圳市特发特力房地产有限公司 100 100 是 -- -- 深圳市特力房地产交易有限公司 100 100 是 -- -- 深圳市新永通机动车检测设备有限公司 51 51 是 94 -- 深圳市东昌永通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