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大庆华科: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85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公告编号:2014021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 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大庆华科 股票代码 00098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孟凡礼 李红梅 电话 04596280287 04596280287 传真 04596280287 04596280287 电子信箱 dqhklhm@126.com dqhklhm@126.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739,079,294.51 515,838,546.83 43.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8,415,690.50 228,746.71 7,950.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8,256,488.50 209,670.05 8,607.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3,550,858.35 23,919,351.39 291.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2 0.002 7,0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2 0.002 7,0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5% 0.05% 3.6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664,846,791.27 614,176,625.25 8.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07,272,695.15 494,910,869.68 2.50%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456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 国有法人 39.34% 51,000,000 中国石油林源炼油厂 国有法人 15.69% 20,339,700 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 公司 国家 8.47% 10,980,900 质押 5,490,450 四川万丰商贸大厦管理中心 境内非国有 法人 2.91% 3,767,199 鹏华资产-光大银行-鹏华 资产龙旗赤兔量化对冲资产 管理计划 境内非国有 法人 0.54% 694,013 向美珍 境内自然人 0.40% 519,468 向克坚 境内自然人 0.36% 461,404 成都新瑞诚置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0.31% 398,450 李一 境内自然人 0.26% 343,100 张德念 境内自然人 0.26% 341,74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和林源炼油厂同为中国 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全资企业。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 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四川万丰商贸大厦管理中心通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36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2.78%;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67199股,占公司股 本的0.13%;累计持有公司股票3,767,199股,累计持股比例为 2.91%。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调整理顺管理职能,提升产品质 量,优化产品方案,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与跟踪,及时准确掌握市场信息,合理控制库存,规 避市场风险;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3,907.93万元,实现净利润1,841.57万元,每股净资产3.91 元。总资产6.65亿元,资产负债率23.70%。本年度未发生伤亡事故,“环保”排放达标,员 工职业健康状况良好。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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