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数字政通:关于申请综合授信及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时间:2014年08月08日 17:34:46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14-036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及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及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被担保人北京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智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比例为70%。


公司2013年获得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的综合授信即将到期,
董事会同意继续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20,000万元。

此授信由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北京汉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使用。其中,北京汉
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可使用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一
年。北京汉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时,由我公司承担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2013年获得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的综合授信即将到期,
董事会同意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

此授信由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北京汉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使用。其中,北京汉
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可使用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北京汉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时,由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
汉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开春承担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公司和北京汉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开春在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
度内,为北京汉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履行其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之间于本决议公告
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签署的全部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具体担保的权
利义务以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和《保证合同》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汉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5号楼323

法定代表人:张开春

注册资本:4,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高速公路领域的收费系统、称重系统、超速布控系统及安防领域的城市
卡口监控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停车场车辆管理系统

汉王智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70%。


截至 2013年 12 月 31 日,北京汉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86,497,228.25

元,负债总额为149,259,242.20元,净资产为 37,237,986.05元;2013年 1-12月营
业收入为113,663,772.92元,利润总额为21,327,126.28元,净利润为20,390,923.45

元。以上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4年3月31日,北京汉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97,492,455.71元,
负债总额为163,099,380.90元,净资产为34,393,074.81元;2014年1-3月营业收入
为15,456,290.04元,利润总额为-2,844,911.24元,净利润为-2,844,911.24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20,000万元。此授信由我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北京汉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使用。其中,北京汉王智通科技
有限公司可使用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北京汉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授信额
度时,由我公司承担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此授信
由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北京汉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使用。其中,北京汉王智通
科技有限公司可使用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北京汉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授信
额度时,由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汉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
开春承担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公司和北京汉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开春在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


度内,为北京汉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履行其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之间于本决议公告
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签署的全部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具体担保的权
利义务以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和《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汉王智通日常经营的需要,被担保的控
股子公司汉王智通目前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公司持有汉王智通70%的股权,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该次担保公
平、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汉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智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信誉及
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
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汉
王智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
2013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7.87%,其中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20,000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公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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