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舒泰神: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的核查意见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的核查意见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舒泰 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泰神”、“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在认真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现就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 见: 一、 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说明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维 护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公司于 201 4 年 8 月 1 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 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拟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开设一 个募集资金专户 ,并将 平安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 募集资 金转存至上述 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 转出后 ,公司将 注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届时 , 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将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户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 行 专户。 在募集资金专户开设账户后,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共同签署《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披露。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意见: “ 经核查,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拓 宽融资渠道,维护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1 、舒泰神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德邦证券同意公司 变更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 、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 变更 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的进展,及时与公司 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邓建勇 吴旺顺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08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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