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游族网络: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时间:2014年08月13日 17:32:29 中财网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四年八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受梅花伞委托,担任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事宜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向梅花伞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并制
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格
式准则26号》、《若干问题的规定》、《财务顾问办法》、《上市规则》、《财务顾问
业务指引》和深交所颁布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法律规范的相关要求,以及梅
花伞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书》、梅花伞及交易对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梅花伞董事会编制的
《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经过审慎调查,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态度,就本次交易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司相关的申报和
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向梅花伞全体股东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做出如下
声明与承诺: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各方无任何关联关系。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
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相关各方向本独立财务顾问
提供。相关各方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各方保证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
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的基础上提
出的,若上述假设不成立,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3、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之日,华泰联合证券就梅花伞本次重大资
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仅对已核实的事项向梅花伞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核查意见。



4、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梅花伞《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已经提交华泰联合证券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
经审查后同意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梅花伞本次重大资产出
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法定文件,报送相关监管机构并上网公告。

6、对于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或需要
法律、审计、评估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本独立财务顾问主要依据有关政府
部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意见、
说明及其他文件做出判断。

7、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8、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梅花伞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
核查意见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
任。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梅花伞董事会发布的《梅花伞
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和与本次
交易有关的其他公告文件全文。

二、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对梅花伞重大资产出售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并作出以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
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重大资产出


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有关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专业意见已提
交华泰联合证券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目 录


独独立立财财务务顾顾问问声声明明与与承承诺诺 ........................................................................................................................................................................................... 22
目目 录录......................................................................................................................................................................................................................................................... 55
释释 义义............................................................................................................................................................................................................................................................. 66
一一、、本本次次交交易易的的基基本本情情况况 ........................................................................................................................................................................................... 88
二二、、本本次次交交易易已已经经履履行行的的程程序序 ....................................................................................................................................................................... 1100
三三、、本本次次交交易易的的实实施施情情况况 ....................................................................................................................................................................................... 1111
四四、、本本次次重重组组过过程程的的信信息息披披露露情情况况 ....................................................................................................................................................... 1122
五五、、独独立立财财务务顾顾问问结结论论意意见见 ............................................................................................................................................................................... 1133

释 义

在本核查意见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上市公司/梅花




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74

游族信息/标的公司



上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梅花实业



梅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晋江梅花



梅花(晋江)伞业有限公司

拟出售资产的交易对方
/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
对方/厦门梅花



厦门梅花实业有限公司

一骑当先



上海一骑当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敬天爱人



上海敬天爱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畅麟烨阳/上海畅麟



上海畅麟烨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松禾



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
易对方/发股对象/重组




林奇、朱伟松、一骑当先、畅麟烨阳、李竹、苏州松禾、
敬天爱人、崔荣

拟购买资产/标的资产



发股对象合计持有的游族信息100%的股权

拟出售资产



上市公司截至2013年8月31日拥有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梅花伞拟将截至2013年8月31日拥有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出售给厦门梅花,同时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发股
对象合计持有的游族信息100%的股权

草案



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重大资产出售协议》



梅花伞与厦门梅花签署的《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出售协议书》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



梅花伞与发股对象签署的《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协议书》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梅花伞与发股对象签署的《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26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修改重组办法的问题
与解答》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
的决定>的问题与解答》

《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财务顾问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梅花伞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审计、评估基准日/基准




2013年8月31日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将所持的游族信息的股
权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

拟出售资产的交割日



将拟出售资产过户至厦门梅花之日





人民币元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
合证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伦律师/ 律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中企华评估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立信会计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瑞华会计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三年一期/报告期



2010年、2011年、2012年和2013年1月至8月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1、重大资产出售;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述重大资产出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生效、互为前提,任何一项因未
获得中国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批准而无法付诸实施,则两项交易均不予实施。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网页网络游戏、移动网络游戏的研
发和运营,具体方案如下:
1、重大资产出售
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花伞”或“上市公司”)拟将截至评
估基准日2013年8月31日拥有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出售给厦门梅花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拟出售资产的交易对方”或“厦门梅花”)。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
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评估”)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3]第3460
号评估报告书,以2013年8月31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的拟出售资产评估值为
269,174,431.18元。根据《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拟出售资
产作价269,174,431.18元。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梅花伞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林奇等8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上
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族信息”)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拟
购买资产”或“标的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梅花伞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股价格为20.0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根据中企华评估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3]第3466
号评估报告书,以2013年8月31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的拟购买资产游族信息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3,866,967,300元。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经交易


各方友好协商,游族信息100%股权作价3,866,967,300元。据此计算,本次梅花
伞向林奇等8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为192,770,051股。

(二)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数量与价格
1、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梅花伞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股票发行价格为20.0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192,770,051股,梅花伞
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8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具体数量如下表: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的数量(股)

林奇

100,865,270

朱伟松

26,921,335

上海一骑当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25,367,214

上海畅麟烨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11,759,239

李竹

8,674,646

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

7,516,436

上海敬天爱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6,281,644

崔荣

5,384,267

合计

192,770,051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三)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根据本公司与林奇等8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协议》约定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函,本次
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以游族信息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交易对方

锁定期

股份锁定的说明

林奇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转让

交易完成后,成为上市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

上海一骑当先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上海畅麟烨阳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苏州松
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转让

持有游族信息股权不
满12个月

朱伟松、崔荣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转让

作为游族信息高级管
理人员,为了盈利预测
的可实现性,自愿锁定
36个月

李竹、上海敬天爱人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转
让,之后在2014年承诺利润实现后可
解禁所获股份35%的股份,2015年承
诺利润实现后可再解禁所获股份35%
的股份,2016年承诺利润实现后可再
解禁所获股份30%的股份

持有游族信息股权满
12个月,为了盈利预
测业绩对赌的可实现
性,自愿分批解锁所持
的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承诺,若交易对方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
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
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程序

1、2013年10月22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交易草案及相关议案。


2、2013年11月8日,上市公司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本次交易草案及相关议案,并同意豁免林奇因本次交易而需要履行的要约收
购义务。

3、2014 年1 月16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
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4、2014年3月28日,上市公司获得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证监会正式
批复文件。

5、2014年4月14日,上市公司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的登记托管手续并取得登记证明文件。

6、2014年5月16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192,770,051股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
批、核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组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经核查,游族信息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并于2014年4月2日领取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标
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相关股权已变更登记至梅花伞名下,双方已完
成了游族信息100%股权过户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梅花伞
已持有游族信息100%的股权。本次发行的股份已于2014年4月14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手续。2014年5月16日,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192,770,051股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4年5月28
日上市公司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变更为“游
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 “ YOUZU Interactive CO., LTD.”。

上市公司已经于2014年6月27日收到厦门梅花支付的全部出售资产支付款,共


计238,148,797.02元(出售资产的交易作价为269,174,431.18元,扣除上市公司
2013年8月31日至2014年4月30日的31,025,634.16元期间损益后,厦门梅花
需支付的对价为238,148,797.02元)。2014年8月12日,上市公司取得更新后
的营业执照,完成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四、本次重组过程的信息披露情况

梅花伞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刊登于《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次交易之《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文件已于2013年10月2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梅花伞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已于2013年
11月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4年第10次并购
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了梅花伞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
宜。根据审核结果,梅花伞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
得有条件通过。该审核结果已于2014年2月2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梅花伞本次交易之《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已于2014年3月29日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梅花伞本次交易之《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新增股份
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已于2014年5月15日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梅花伞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方案的实施已经按照《重组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于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梅花伞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目前,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
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上市公司已合法取得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并且完成新增
股份的上市工作。上市公司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的相关手续。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吴晓东
财务顾问主办人:
章童 刘宗业
财务顾问协办人:
贾光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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