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广汇能源:2014年半年度报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600256 201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独立董事 张伟民 个人原因 胡本源 三、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宋东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李正茂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报告期内,公司计划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半年度报告中不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6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7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8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8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4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7 第九节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 28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69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疆监管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 广汇能源、公司 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广汇集团 指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宏广计划 指 广汇集团“宏广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天然气公司 指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哈密新能源 指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综合物流 指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瓜州物流 指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瓜州广汇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哈密物流 指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红淖三铁路 指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富蕴新能源 指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清洁炼化 指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广汇石油 指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 富蕴矿业 指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疆富蕴广汇 矿业有限公司 富蕴乌河水务 指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新疆富蕴乌河 水务有限公司 清洁能源 指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疆 广汇清洁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TBM公司 指 广汇能源控股子公司Rifkamp B.V.所控制的企业Tarbagatay Munay LLP 伊吾煤业 指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伊吾广汇煤业开发 有限公司 亚中物流 指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新疆亚中物 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伊吾能源 指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伊吾广汇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 酒钢集团 指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吉木乃LNG工厂 指 新疆吉木乃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150万Nm3/d液 化天然气项目 鄯善LNG工厂 指 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鄯善分公司投资建设的 150*104Nm3/d液化天然气项目 哈密煤化工项目、哈密新 能源工厂 指 年产120万吨甲醇/80万吨二甲醚、5亿方LNG项目 红淖三铁路项目 指 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项目 准东喀木斯特40亿方/年 煤制气项目 指 新疆广汇准东喀木斯特4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 宁夏中卫物流中转基地 指 宁夏中卫广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LNG转运分销基地工程 江苏启东LNG物流中转 基地 指 江苏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工程 加注站 指 LNG加注站、L-CNG加注站、二合一站(LNG、L-CNG)、三合一站(LNG、 L-CNG、民用) LNG 指 液化天然气,是由天然气经过预处理,脱除重质烃、硫化物、CO2、水等杂 质后,在常压下深冷到-162℃液化形成,其体积仅为气态时的1/625。 KZT 指 哈萨克斯坦货币(腾格/坚戈) 报告期、本期 指 2014年1月1日-2014年6月30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名称简称 广汇能源 公司的外文名称 GUANGHUI ENER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GUANGHUI ENERG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宋东升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倪娟 杨雪清 联系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号中天广场27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号中天广场27层 电话 (0991)2365211 (0991)3759961 传真 (0991)8637008 (0991)8637008 电子信箱 zqb600256@126.com zqb600256@126.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6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830026 公司办公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层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830002 公司网址 http://www.xjguanghui.com 电子信箱 guanghuigufen@xjghjt.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 场27层(公司证券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广汇能源 600256 广汇股份 六、 公司报告期内的注册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注册情况未变更。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3,066,536,015.82 2,385,694,153.82 28.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28,603,410.32 557,960,342.23 120.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435,039,096.28 414,326,304.03 5.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2,114,630.14 364,145,978.66 35.1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564,174,004.81 9,318,729,769.22 13.36 总资产 34,547,305,491.43 28,959,691,308.13 19.29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53 0.1061 121.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53 0.1061 121.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33 0.0788 5.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36 6.65 增加5.7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8 4.94 减少0.56个百分点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048,029.3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05,015,467.06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624,532,142.9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955,953.1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213,669.5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648,195.81 所得税影响额 -42,552,752.18 合计 793,564,314.04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在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及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有增无减的大背景下,公司董事 会及经营管理层根据年初各项经营计划,全面贯彻生产经营工作指导思想,科学分析市场形势, 充分倚靠自身优势,实现稳定、安全、环保生产,狠抓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落实。公司上下积 极融合各方优势,真正做到稳中求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201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66,536,015.8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54 %;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8,603,410.3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0.20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492,114,630.1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14 %;基本每股收益0.2353元,较上 年同期增长121.77%。 1、天然气业务战略定位精准、经营理念清晰、制度措施到位 2014年上半年国内天然气供应多元化,上游产能爆发式增长,接收站的进口量有较大增长, 整体表现为供应充足;但下游需求近期正值消费淡季,区域市场格局变化明显,加之气源涨价 导致LNG工厂盈利水平下降,开工不足,短期内LNG市场仍面临下行压力,无自有气源的LNG 工厂处境艰难。近期发改委公布非居民用天然气涨价方案,到2015年末,我国天然气将逐步实 现“双轨合一”,基本实现市场化,充分利好拥有自有气源的LNG企业。 天然气业务是公司传统能源业务,天然气业务在自身角色定位由LNG供应商向天然气经销 商转变的过程中,面对LNG市场下游的较大压力,公司根据年初经营计划,统筹兼顾,加大对 市场信息的掌握力度和对影响市场关键点的研究,认真分析今年每个阶段出现的特殊因素,把 握好市场趋向,从而较好的完成了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工作。从自身抓起,做好内部管理 工作;对外学习,对标国内同行业的先进企业。报告期内公司LNG产量43,266.92万方,较去 年同期增长163.76%,其中:吉木乃工厂18,921.96万方,占上半年总体产量的43.7%;哈密煤 化工工厂11,153.61万方,占上半年总体产量的25.8%;鄯善工厂13,191.34万方, 占上半年 总体产量的30.5%。公司上半年完成LNG销售量45,158.11万方,较去年同期增长114.00%,其 中,自产LNG销售42,475.52万方,外购LNG销售2,682.59万方。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LNG加注站完成立项65座,2013年结转在建的11座,完成收购站点 2座,新开工建设22座,新投入运营站点6座。 2、煤炭业务开发、物流、销售发展良好,成绩显超同业 报告期内,伴随着国家经济增长进一步放缓,煤炭市场需求依旧整体疲软,上半年国内煤 炭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依然突出,国内煤炭价格继续走低,煤炭生产及进口势头纷纷下降。面 对持续低迷的煤炭市场行情,公司上下一心,通过科学分析及有效及时的市场预判,结合自身 煤炭资源禀赋,煤炭销售方面根据不同品质的煤炭产品实施就地转化,对外分销。适时根据市 场变化调整生产计划及销售策略,不断开拓新的市场,优化自身“产—运—销”管理体系。公 司充分利用自身地缘优势,发挥广汇煤炭自身的优质禀赋特点,与周边兰炭厂达成长期定向供 应的合作关系。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煤矿周边兰炭厂已经建成炉数共计148台,年设计用煤量 需求达到1110万吨/年。 2014年上半年煤业公司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经营目标任务。安全责任事故为零,环保 降尘取得新突破,成本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原煤生产量594.16 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10.58%;煤炭销售共计477.42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4.4%,其中:地 销量371.07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11.87%,铁销量106.35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36.58%。 2014年上半年,公司煤业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特别是安全生产,通过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夯实安全管理基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现了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按照《煤矿安 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煤业公司已通过哈密地区煤管局和伊吾县煤管局验收和 考评。7月份,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伊吾县煤矿被命名为“三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 3、煤化工业务生产有序恢复,产量稳步提升 公司上下汲取去年哈密煤化工项目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总结,深刻反思,强化底线思维, 全面提升能源产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和环保事故的发生。2014年上半 年,哈密新能源工厂各项生产装置运行稳定,自2014年4月起,哈密新能源工厂LNG日生产量 大幅提高,总产品收率逐月呈上升趋势,各产品产量环比有明显提升。报告期内共生产精甲醇 295,180.86吨,较上年同期增长75.99%,生产LNG 79,668.67吨,较上年同期增长253.46%, 生产其他副产品(环烃、混酚、杂醇等)115,722.95吨,较上年同期增长150.11%。 4、勇于实践创新业务,申请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报批 2014年4月22日,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 股方案》的相关议案。随后,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四十次、四十一次会议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优先股方案》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修订。 2014年6月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议案经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年7月3日,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0768号),就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项批复如下:我会依 法对你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5、强化信息沟通与交流,坚定不移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始终重视维护投资者权益,通过搭建三种交流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公 司官网投资者交流互动平台、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一个官方网站 (http://www.xjguanghui.com/)、一份动态月报(广汇能源市场及项目简报),适时启动现 场调研与投资者交流活动,不断加强公众对公司的了解和认知,不仅满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更确保公司基本层面运作的公正、透明、效率和质量。 2014年上半年,公司召开2013年度暨201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通过上证所网络交流 平台积极与广大投资者互动,让投资者真实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在拟定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 期间,专门召开了主题为“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公司高管与投资者在 线上亲切交流,充分听取了广大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 总体来说,2014年上半年公司已进入提质、增效、升级的新阶段,公司正向着成为中国最 具成长力的国际化能源公众公司不断的迈进。公司上下定而有谋,稳中有为,有了今年上半年 稳中向好的良好基础,公司全体员工将以百倍的激情和决心,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为 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再创辉煌业绩而努力奋斗!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3,066,536,015.82 2,385,694,153.82 28.54 营业成本 2,068,381,564.19 1,422,452,934.16 45.41 销售费用 78,025,996.07 67,290,940.53 15.95 管理费用 141,464,684.99 97,162,826.52 45.60 财务费用 195,280,503.18 206,863,983.34 -5.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2,114,630.14 364,145,978.66 35.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1,390,865.93 -2,497,518,356.71 -41.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29,991,490.40 2,447,865,437.89 -29.33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吉木乃LNG工厂投产及哈密煤化工项目产销量提升所 致。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哈密新能源项目的煤化工项目复产、吉木乃LNG工 厂投产增加所致。 (3)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职工薪酬增加以及将Tarbagatay Munay LLP纳入 合并范围后新增费用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 (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 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2、 其它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20.2%,发生变动的主要原因 为: ①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合计79,356.43万元,主要来源于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汇石油收 购哈萨克斯坦TBM公司3%股权后分步实现控制权所确认的投资收益等。 ②哈密新能源公司"年产120万吨甲醇/80万吨二甲醚、5亿方LNG项目" 上半年连续生产, 甲醇、LNG及煤化工副产品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均大幅增长,上半年共实现净利润30,166.91万 元。 ③煤炭板块克服煤炭市场下行的不利因素,充分发挥煤炭禀赋与地缘优势,上半年煤炭产 —运—销供应链共实现净利润15718.25万元。 ④吉木乃LNG工厂上半年连续保持较高负荷生产,已形成LNG业务板块新的利润增长点, 上半年工厂实现净利润12,345.83万元。 (2)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① 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项目 该项目自2014年2月取得国家发改委项目核准批复以来,报告期内已取得《环境影响报告》、 《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项目节能登记表》、《项目选址意 见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等相关部门的评审与批复。 项目施工按计划推进:截止2014年7月2日,红淖铁路红柳河至淖毛湖段铺轨合拢仪式在 新疆哈密伊吾县境内隆重举行。此次红淖铁路铺轨连通,标志着这条由国网规划、国标设计、 国家批准、民企控股、民资兴建、联合运营的首条地方资源性铁路建设工程完成了第一个大项 节点。红柳河至淖毛湖段铺轨合拢后,工程列车可以直接从红柳河开行至淖毛湖车站,标志着 广汇能源物流项目打开了一条极具市场竞争力的主动脉,使广汇能源产品在中东部市场的竞争 力明显提升,具有标志性意义和积极的社会影响。 ②1000万吨/年原煤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项目 该项目自2013年3月取得项目路条开工建设以来,项目手续按计划正在审批办理之中,报 告期内已经取得《安全评价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项目用地文物情况》、《军 事设施情况》 等相关部门的评审与批复。 该项目备煤装置、筛焦装置、炭化装置、鼓冷装置、气柜装置、脱硫装置、成品装车装置 等工程施工基本完成。公司已于2014年6月10日24台炭化炉刮焦、推焦、排焦系统一次联动 试车成功,现将根据项目现场施工进度情况正在分阶段、分批次组织装置的“三查四定”工作, 已完成原水装置调试,厂区引水管线、消防管线、生产管线冲洗均已投用。 清洁炼化公司编制内员工已基本到位,报告期内组织生产一线员工进行了工艺、设备、安 全、企业文化等内容的培训,选派电气、仪表、备煤、炭化、热力、水处理等车间人员到哈密 新能源跟班实习;外派电气、热力、炭化调火工等外出培训学习。目前各车间已进入现场岗位 练兵阶段,员工开始参与施工单位跟班作业,了解和掌握设备构造、安装、调试等技能,为装 置联调联试做好准备。 目前,公司已与6家企业签订了100万吨煤焦油供需框架协议,正在积极接洽华东等地煤 焦油加氢预处理企业。 ③新疆广汇准东喀木斯特40亿方/年煤制气项目 煤制气项目各项前期手续办理及工作正在积极推进,报告期内已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办 公厅关于同意新疆准东煤制气示范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 、《建设用地预审意见》、《职 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土地复垦方案报告》、《地质灾害评价报告》、《文物保护意见批 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军事设施影响的意见》 、《建设用地选址规划报告》、 《大件运输可研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部门的评审意见与批复。 煤制气项目配套供水工程建设情况:首部枢纽大坝已完成帷幕灌浆等各项施工任务,并已 实现了蓄水;目前已完成四级泵站负荷调试和全管线试通水工作,并实现了尾部蓄水池的部分 蓄水。 煤制气项目配套煤矿建设情况:年产1200万吨阿拉安道南矿井煤矿项目已于2014年7月 10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转来的国能煤炭【2014】322号文件:《国家能源局关 于同意新疆喀木斯特矿区阿拉安道南煤矿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2014-054号),公司已根据批复文件的要求,正在积极开展下一步工作。 ④宁夏中卫LNG转运分销基地工程 LNG转运分销基地工程已经完成了《施工许可证》的办理;该项目土建工程已经完成设备 厂房建设。储罐钢筋混凝土围堰施工接近尾声,剩余工程有序进行中;安装工程已经完成储罐 本体、管道等安装;正在组织储罐水压试验,剩余工程有序进行中。 ⑤江苏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工程 报告期内目前已取得海域使用权证、岸线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水域初步设计的批复 文件、项目核准文件;项目工可、初设所需的专项研究(环评、安评、海域使用论证、潮流泥 沙试验、节能评估、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地质灾害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均已完成,并取得 主管部门批复;已经完成综合办公楼基础施工及储罐基础设计;引桥施工招标正在进行中。 ⑥境外油气项目 斋桑项目:斋桑上半年共完成3井次试油测试(S-303,S-109、S-12R),其中S-12R井获 得重要成果,该井的成功进一步表明斋桑主构造三叠系天然气储量的存在,对下步天然气稳产 和上产将发挥重要作用;报告期内斋桑钻井4口,其中3口见油气显示,另一口目前即将进入 主探目的层。 南依玛谢夫项目:第一口探井钻已经钻至井深4266m,遇良好油气显示,初步判断为较好 产层,孔隙较为发育,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准备开始测试。 ⑦与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煤炭分质转化利用项目 2014年5月26日,公司与酒钢集团在甘肃省嘉峪关市签属了《关于共同设立煤炭分质利 用项目公司的合资协议》、《关于共同设立煤炭分质利用项目产品销售公司的合资协议》,取 得了双方合作的实质性进展。 协议签署完毕后,公司与酒钢集团在甘肃省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举行了隆重的“1000万吨 煤炭分质利用项目开工奠基仪式”,甘肃省领导及合作双方代表出席开工奠基仪式。本项目正 式开工建设为嘉峪关市建设远景年处理原煤3000万吨的煤化工产业园区奠定了基础。 煤炭分质利用项目依托公司在哈密地区的富油煤炭资源条件,充分发挥酒嘉地区区位优势, 通过煤炭的分质转化利用,生产清洁能源,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项目的建设对实 施我国能源替代战略,保证我国能源和国家安全,推动合作双方的战略结构调整、转型发展具 有重大战略意义,同时对促进嘉峪关市和甘肃省经济的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 本比上 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工业 2,898,050,142.95 1,923,388,582.02 33.63 33.31 54.30 减少9.03个百分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 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 增减(%) 天然气销售 1,308,238,528.21 969,784,973.13 25.87 55.45 51.12 增加2.13个百分点 商品贸易 -100.00 -100.00 减少21.34个百分点 煤炭 791,371,849.30 546,134,417.88 30.99 -9.28 16.39 减少15.22个百分点 煤化工产品 614,501,076.73 354,010,251.28 42.39 73.82 209.78 减少25.28个百分点 接驳 130,060,208.95 40,091,004.25 69.18 131.11 188.51 减少6.13个百分点 其他 53,878,479.76 13,367,935.48 75.19 7.22 82.11 减少10.2个百分点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构成变化说明: (1)天然气销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同比增长主要原因是哈密煤化工项目复产、吉木乃LNG工 厂投产增加所致。 (2) 煤炭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煤炭铁销量减少、销 售单价降低,原煤、职工薪酬成本增加所致。 (3) 煤化工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哈密煤化工项目复产产量、销量大幅增 加所致,营业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直接材料、职工薪酬成本增加所致。 备注:本期哈密煤化工项目生产的天然气产品划分到天然气销售分类中,上年同期数已按同口 径比较。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一、华北地区 106,137,822.75 101.54 二、东北地区 21,137,968.02 578.27 三、华东地区 465,637,253.82 253.75 四、中南地区 110,477,770.75 3.98 五、西南地区 311,835,640.26 40.27 六、西北地区 1,882,823,687.35 13.29 (1)华北地区、东北地区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天然气销售增加所致。 (2)华东地区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天然气、煤化工产品销售增加所致。 (3)西南地区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天然气、煤炭销售增加所致。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无重大变化,详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工作报告 中核心竞争力分析部分。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委托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作方名称 委托理财产 品类型 委托理财金额 委托理 财起始 日期 委托理 财终止 日期 报 酬 确 定 方 式 预计 收益 实际收回本金金 额 实际获得收 益 是 否 经 过 法 定 程 序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金 额 是 否 关 联 交 易 是 否 涉 诉 资 金 来 源 并 说 明 是 否 为 募 集 资 金 兴业银行乌 鲁木齐分行 营业部3038 金雪球优选 2号 70,000,000.00 2014年 1月3日 2014年 1月27 日 固 定 收 益 3.6 70,000,000.00 161,000.00 是 0 否 否 否 兴业银行乌 鲁木齐分行 营业部3038 金雪球优选 2号 50,000,000.00 2014年 1月9日 2014年 1月27 日 固 定 收 益 3.6 50,000,000.00 99,054.80 是 0 否 否 否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北 京路支行 步步生金 8688 140,000,000.00 2014年 1月6日 2014年 2月20 日 固 定 收 益 5.3 140,000,000.00 747,180.00 是 0 否 否 否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北 京路支行 步步生金 8688 50,000,000.00 2014年 1月10 日 2014年 2月20 日 固 定 收 益 5.3 50,000,000.00 241,500.00 是 0 否 否 否 中国光大银 行乌鲁木齐 分行营业部 定活宝(机 构)EB4328 50,000,000.00 2014年 1月11 日 2014年 1月24 日 固 定 收 益 5.2 50,000,000.00 92,602.74 是 0 否 否 否 交通银行乌 鲁木齐二道 桥支行 稳得利7天 周期型 60,000,000.00 2014年 1月13 日 2014年 1月20 日 固 定 收 益 4.3 60,000,000.00 49,479.45 是 0 否 否 否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 齐市扬子江 路支行 人民币按期 开放产品 T+1 50,000,000.00 2014年 3月4日 2014年 3月25 日 固 定 收 益 3.6 50,000,000.00 103,561.64 是 0 否 否 否 兴业银行乌 鲁木齐分行 营业部3038 金雪球优选 2号 50,000,000.00 2014年 3月7日 2014年 3月26 日 固 定 收 益 4.4 50,000,000.00 108,767.12 是 0 否 否 否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 齐市扬子江 路支行 人民币按期 开放产品 T+0 100,000,000.00 2014年 4月2日 2014年 4月23 日 固 定 收 益 4.1 100,000,000.00 236,465.75 是 0 否 否 否 中国光大银 行乌鲁木齐 分行营业部 定活宝(机 构)EB4328 50,000,000.00 2014年 4月3日 2014年 4月15 日 固 定 收 益 5.2 50,000,000.00 64,794.52 是 0 否 否 否 中国光大银 行乌鲁木齐 分行营业部 定活宝(机 构)EB4328 100,000,000.00 2014年 4月4日 2014年 4月29 日 固 定 收 益 5.4 100,000,000.00 327,671.23 是 0 否 否 否 广发银行乌 鲁木齐分行 营业部 广赢安薪高 端保本保收 益型A款理 财产品 62,000,000.00 2014年 4月2日 2014年 4月24 日 固 定 收 益 4.8 62,000,000.00 171,221.92 是 0 否 否 否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 齐市扬子江 路支行 人民币按期 开放产品 T+1 100,000,000.00 2014年 4月9日 2014年 4月23 日 固 定 收 益 3.71 100,000,000.00 142,301.37 是 0 否 否 否 兴业银行乌 鲁木齐分行 营业部3038 金雪球优选 2号 50,000,000.00 2014年 4月4日 2014年 4月14 日 固 定 收 益 4.1 50,000,000.00 50,123.52 是 0 否 否 否 兴业银行乌 鲁木齐分行 营业部3038 金雪球优选 2号 79,000,000.00 2014年 4月8日 2014年 4月14 日 固 定 收 益 4.1 79,000,000.00 53,983.33 是 0 否 否 否 广发银行乌 鲁木齐分行 营业部 广赢安薪高 端保本保收 益型A款理 财产品 62,000,000.00 2014年 4月25 日 2014年 5月9日 固 定 收 益 4.8 62,000,000.00 90,367.12 是 0 否 否 否 杭州银行北 京分行 轻松盈 19,000,000.00 2013年 5月30 日 2014年 5月30 日 固 定 收 益 4.4 19,000,000.00 847,611.11 是 0 否 否 否 合计 / 1,142,000,000.00 / / / 1,142,000,000.00 3,587,685.62 / / / /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2、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或服务 注册资本 (万元) 总资产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营业利润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新疆广汇 新能源有 限公司 煤化工项目工程的投资、 设备租赁、煤炭应用技术 的研发、煤炭生产应用技 术的咨询(专项审批业务 除外)、煤化工产品生产、 销售 303,400.00 1,188,008.14 353,565.82 136,502.44 32,536.89 30,166.91 新疆红淖 三铁路有 限公司 铁路项目投资建设;铁路 设施技术服务;国内货运 代理;铁路货运代理;铁 路设备租赁;铁路专用设 备租赁、安装;铁路施工 工程管理服务;仓储装卸 服务 300,000.00 424,621.01 110,068.28 0.50 -208.37 -206.89 新疆广汇 液化天然 气发展有 限责任公 司 液化天然气的生产、销 售,燃气管网工程建设, 燃气应用技术的研究开 发 106,652.44 455,497.71 263,498.61 148,069.67 23,957.57 20,099.10 新疆广汇 石油有限 公司 石油产业的投资 60,000.00 518,535.75 175,604.99 7,986.89 60,946.31 61,560.03 新疆广汇 煤炭清洁 炼化有限 责任公司 煤化工项目工程的投资、 设备租赁、煤炭应用技术 的研究开发、煤炭生产应 用技术的咨询、褐煤热解 生产应用技术的咨询、兰 炭生产与销售 60,000.00 275,198.44 31,100.41 11.60 -371.14 -318.17 新疆富蕴 广汇新能 源有限公 司 煤炭和煤炭综合开发利 用项目工程的投资;煤炭 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煤 炭生产应用技术的咨询; 设备租赁,天然气的开发 和应用 40,000.00 177,993.30 40,702.61 3.28 -227.26 -226.76 广汇能源 综合物流 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 货运代理,煤炭批发,城 市能源项目投资,仓储服 务 20,000.00 34,501.68 20,242.54 6,632.74 -32.05 -35.98 瓜州广汇 能源物流 有限公司 公路铁路及综合服务(仓 储、装卸、计量、加工等); 煤炭、煤制品、煤化工产 品;矿产品、水泥、钢材、 建材销售 10,000.00 166,721.65 117,200.57 16,714.53 -167.46 -227.59 新疆哈密 广汇物流 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货物运输、煤炭 煤化工项目投资、公路收 费养护、矿产品收购 8,000.00 112,253.19 28,993.02 28,731.76 5,068.81 4,123.41 3、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项目进度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项目收益情况 富蕴煤炭综合开发前期工程 暂无预算 3.71% 280,680,972.39 901,896,266.31 0 富蕴煤炭综合开发前期工程供 水项目 1,186,940,000.00 80.00% 34,042,179.52 737,703,788.79 0 启东港口工程项目 1,808,930,000.00 22.18% 35,123,229.81 89,938,962.31 0 红淖三铁路建设项目 10,207,290,000.00 38.24% 386,254,430.52 3,903,540,393.56 0 伊吾县煤矿地面生产系统 600,000,000.00 99.00% 62,233,344.24 1,030,924,273.54 0 伊吾县煤矿露天采矿厂 1,800,160,000.00 87.11% 47,948,947.27 1,540,051,518.87 0 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田勘探开 发项目 6,760,700,000.00 11.19% 756,839,369.58 756,839,369.58 0 煤炭分级提质综合利用项目 7,808,130,000.00 33.32% 1,185,901,333.87 2,601,833,458.65 0 合计 30,172,150,000.00 / 2,789,023,807.20 11,562,728,031.61 / 二、 其他披露事项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一) 诉讼、仲裁或媒体普遍质疑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2014年2月13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广汇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对部分媒体发表的广 汇能源取得原油进口权批文进展的相关报道进行核实,对 不实报道进行澄清,对核实最新的原油进口权办理情况进 行说明。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4年2月13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 号:2014-015)。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起诉 (申请) 方 应诉(被 申请)方 承担连 带责任 方 诉讼 仲裁 类型 诉讼(仲裁)基本 情况 诉讼(仲裁)涉 及金额 诉讼(仲 裁)是否 形成预 计负债 及金额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诉讼(仲裁)审理结 果及影响 诉讼 (仲裁) 判决 执行 情况 新疆 广汇 清洁 能源 科技 有限 责任 公司 精河县巨 安运输有 限公司、 王炜程、 颜芳、林 军 诉讼 清洁能源诉精河 县巨安运输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巨安公司)、王炜 程、颜芳、林军 借款偿还的追偿 权纠纷案件。请 求法院依法判令 巨安公司及三名 自然人担保人王 炜程、颜芳、林 军向清洁能源支 付款项。 3,520,705.81 为公司 起诉案 件,因此 不会形 成预计 负债。 2014年1月20日,清洁能 源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于 1月29日查封了被告精河县 巨安运输有限公司的10辆 货车。被告提出管辖异议。 2014年4月22日乌鲁木齐 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述被 告对本案的管辖异议。被告 又上诉至新疆自治区高级人 民法院,高院终审裁定,驳 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截止 本报告期末,该案件还未确 定开庭日期。 本案为追偿权纠 纷,法院还未进入 实质审理。原告清 洁能源已申请财产 保全,将被告精河 县巨安运输有限公 司的10辆货车查 封,以保证后期有 可供执行的财产, 应该可以追回损 失。 无 瓜州 广汇 能源 物流 有限 公司 中十冶集 团有限公 司 诉讼 瓜州物流诉中十 冶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十 冶)施工合同纠 纷。诉讼主要请 求:依法确认双 方签订《施工合 同》无效;判令 被告返还所收合 同预付款1800万 元。 28,169,569.35 为公司 起诉案 件,因此 不会形 成预计 负债。 2013年3月8日甘肃省酒泉 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 决》,判决:被告(反诉原告) 交付设备,原告(反诉被告) 支付已完工程款。 该案件已发回重 审,重审法院还未 进入实质审理。公 司认为中十冶未全 面履行合同,设备 供应又进行了层层 转包非法获利,属 于违反合同法的行 为,重审法院应给 与认定。 无 乌鲁 木齐 市商 业银 行 42名借款 人、自然 人杨承 宝、乌鲁 木齐长远 融资担保 有限公 司、新疆 广汇清洁 能源科技 有限责任 公司 乌鲁木 齐长远 融资担 保有限 公司、自 然人杨 承宝、新 疆广汇 清洁能 源科技 有限责 任公司 诉讼 乌鲁木齐市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商 业银行)诉乌鲁 木齐长远融资担 保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远担保 公司)、清洁能 源、杨承宝金融 借款合同纠纷案 件共计55件。原 告请求法院判令 42名借款人向商 业银行支付欠款 本金、利息;判 令长远担保公 司、清洁能源、 杨承宝对上述债 务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 10,027,439.25 清洁 能源 现已 向乌 鲁木 齐市 中级 人民 法院 提出 上 诉, 案件 未开 庭审 理。 目前,55件案一审已全部审 理完毕,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人民法院全部判决由42名 借款人向原告支付本金、利 息,长远担保公司、清洁能 源、杨承宝对上述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保证。 该55件金融借款纠 纷案件涉及的55份 《借款合同》均设 定有保证和抵押条 款。应先处置抵押 物,尽量减少担保 风险。二审上诉案 件还未审理,正在 评估预期风险,并 做风险准备。 无 乌鲁 木齐 市天 山区 人民 检察 院 汪炜华 刑事 诉讼 汪炜华涉嫌损害 商业信誉罪,由 乌鲁木齐市公安 侦查终结并移送 乌鲁木齐市天山 区人民检查院审 查起诉。 无 无 汪炜华涉嫌损害商业信誉 罪,于2014年8月8日由乌 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 提起公诉,该案已经乌鲁木 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 理,择日宣判。 等待审理及判决结 果 无 (三)其它说明 1、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鄯善汽车运输分公司(以下简称运输分公司)诉 伊吾县亚华晟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华晟通)车辆转让合同纠纷案件。本案审理终结已 进入执行阶段,查封39辆车已进行二次评估,现等待二次评估结果。该案为公司起诉案件,因 此不会形成预计负债。 2、瓜州广汇能源经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瓜州经销)诉瓜州县淡水河谷能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淡水河谷)支付煤炭欠款纠纷。2013年10月10日钦州仲裁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瓜州县 淡水河谷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购买煤炭款等费用。2013年10月29日被申请人已支付部分 款项,剩余2,944,090.90元未支付。2014年5月22日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申请人 提交的强制执行申请,截至本报告期末案件仍在执行中。该案为公司起诉案件,因此不会形成 预计负债。 二、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三、 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一)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和企业合并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变化的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2014年3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下属全资荷兰子 公司Rifkamp B.V.与荷兰Cazol B.V.顺利签署了英文版本的 《TARBAGATAY MUNAY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参与权 益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完成了商业交割程序。 Rifkamp B.V.已于2014年3月27日向Cazol B.V.支付7,650,000美元,该 笔金额为根据2013年9月13日签署的《转让协议》规定的3%的权益购 买价格的51%。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 2014年3月29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 号:2014-021)。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Luxembourg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收 购荷兰Rifkamp 100%股权,以获得其持有的哈萨克斯坦TBM公司49% 权益,从而间接拥有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区块49%权益的事项已完成。 Luxembourg对Rifkamp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成本 与确认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因各种因素 影响,本公司无法合理确定被购买方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本 公司对Rifkamp的股权投资以购买日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核算。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 公司于2009年4月21日、 2009年5月16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 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09-020、 2009-022)。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情况 1、 收购资产情况 2012年10月,本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Volga拟出资2亿美元以增资入股的方式取得Foren associates B.V.(以下简称Foren)的56%股权,以取得其持有AlgaCaspiGas LLP(以下简称ACG) 的56%股权,从而间接拥有哈萨克斯坦南依玛谢夫油气区块的56%权益,(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公 告2012-071号公告)。2亿美元分三次出资: (1)第一次出资313万美元认购56%的股权; (2)股权交割后,投入第一期资金6,500万美元,包括第一次出资的股权认购款,总额6,813 万美元用于ACG开展第一期勘探活动。 (3)本公司对第一期勘探活动所获得的地质学和地球物理学数据以及ACG提供的其他数 据满意的情况下,投入第二期资金13,187万美元。如不满意则本公司有权将所持Foren 56%股 权的34.065%(即6813/20000)出售给第三方或Foren,56%股权剩余的65.935%(即13187/20000) 的股权应根据Foren的要求以1.00美元的对价交还Foren。 截止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Volga已累计出资3013万美元。 四、 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 不适用 五、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 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金额 (元) 占同类交 易金额的 比例(%)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华侨宾 馆 控股股东之 子公司 接受劳务 餐费 按市场价格确定 475,125.00 9.91 每月月底通过转账支 票方式结算 新疆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 司 控股股东之 子公司 接受劳务 物业费 按市场价格确定 1,091,247.30 20.20 每季度通过转账支票 方式结算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进出口公司 控股股东之 子公司 接受劳务 代理费 按市场价格确定 1,754,794.93 16.61 依据双方签订的具体 合同执行 新疆广汇租赁服务有限公 司 控股股东之 子公司 采购 租赁费 按市场价格确定 4,192,413.80 39.94 每月通过转账支票或 现金方式结算 新疆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 子公司 采购 租赁费 按市场价格确定 4,137.12 0.04 每月通过转账支票或 现金方式结算 新疆大乘网络技术开发有 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 子公司 接受劳务 服务费 按市场价格确定 29,503.00 0.01 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方 式一次性结算 广西广汇低温设备制造有 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之 子公司 采购 设备款 按市场价格确定 300,000.00 0.01 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方 式分期结算 新疆新标紧固件泵业有限 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之 子公司 采购 采购款 按市场价格确定 975,638.10 0.02 依据双方签订的具体 合同执行 疆雷沃广汇拖拉机有限公 司 控股股东之 子公司 采购 采购款 按市场价格确定 8,314.99 0.01 每季度末以现金方式 结算 新疆天汇汽车服务有限公 司 控股股东之 子公司 采购 采购款 按市场价格确定 3,560,200.00 0.09 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方 式分期结算 桂林市广汇泵业有限责任 公司 控股股东之 子公司 采购 采购款 按市场价格确定 102,800.00 0.01 通过现金方式分期结 算 新疆福田广汇专用车有限 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之 子公司 提供劳务 运费 按市场价格确定 3,000.00 0.01 通过现金方式一次性 结算 合计 12,497,174.24 六、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 担保 方与 上市 公司 的关 系 被担保 方 担保金 额 担保 发生 日期 (协议 签署 日) 担保 起始 日 担保 到期 日 担保 类型 担保 是否 已经 履行 完毕 担 保 是 否 逾 期 担保逾 期金额 是否 存在 反担 保 是否 为关 联方 担保 关 联 关 系 新疆广汇清洁能源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 子公 司 杨承宝 741.08 2010 年8月 25日 2010 年8 月25 日 2014 年4 月24 日 连带 责任 担保 否 是 741.08 否 否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741.08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200,622.26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748,277.02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749,018.1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70.9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220,809.4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220,809.40 清洁能源于2010年8月就杨承宝与商业银行的借款合同提供了担保,担保原值1880.22万 元,借款未按期偿还,商业银行于2014年2月对杨承宝等被告向乌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 事诉讼,法院一审判决乌鲁木齐长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杨承宝、清洁能源共同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依据《法院冻结文件通知书》(2014)天民二初字第168-222-1号在2014年3月冻结了 清洁能源公司资金58.43万元。清洁能源不服一审判决,现已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上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 其他重大合同或交易 本报告期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或交易。 七、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承诺事项 承 诺 背 景 承 诺 类 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 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未完 成履 行的 具体 原因 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下一 步计 划 其 他 承 诺 股 份 限 售 新疆广汇实业 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高速发展的信心,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 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愿将所持广汇能源股份限售期满后 可上市交易时间全部延长至2015年5月25日,若在承诺锁定期 内因广汇能源实施送股、转增、配股等事项其持股数量发生变动 的,上述锁定股份数量也作相应调整。 2012年4月12日承 诺对持有本公司的有 限售条件股份在限售 期满后自愿延长锁定 期至2015年5月25 日。 是 是 其 他 新疆广汇实业 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2013年12月11日,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其承 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3年12月11日承 诺自增持完成之日 起,6个月时为止。 是 是 其 他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 2014年1月15日、1月16日、1月17日、1月20日,公司部 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本人或配偶证券账户从二级市 场购入本公司股票,涉及增持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自 愿承诺:其所增持的股份将按照有关要求进行锁定;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账户作为本人关联账户,本公司将严格按 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股东持股管理操作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一并进行锁定和 管理。 2014年1月15日、1 月16日、1月17日、 1月20日分别承诺, 其所增持的股份将按 照有关要求进行锁定 和管理。 是 是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 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 购人均未受中国证监会的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九、 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公司治理的 实际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 要求,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 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 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相关制度已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进行披露。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 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十、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其他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28,892,221股,截止2014年6月30 日,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357,469,218股,其中:国泰君安约定购回式帐户38,000,000股。 截止2014年8月8日,广汇集团与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已完成购回,广 汇集团本次购回公司股份38,0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73%。回购完成后,广汇集团(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