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宙邦: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14-04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09]1385号文《关于核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782,73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1,546,686.78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731,183,313.22元,并于2009年12月29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中。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9年12月30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09]248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股东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集中管理。 公司于2010年1月21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工业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 年8月2日,负责实施超募资金建设项目南通化工园区建设新型电子化学品项目 的南通新宙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保荐机构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3年1月21日, 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上述七家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对专户派生的定期存单进行管 理。截至公告日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与花旗银行(中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销户,其它专户均正常使用。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1、 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账户名称: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工业区支行 银行账号:44201611600049004485(定期存款账户) 44201611600052504485(活期存款账户) 定期存款账户是公司募集资金款项初始存放账户,公司每次支付募集资金项 目款项时,按照银行业务流程的规定,需从定期存款账户转至活期存款账户后, 再划转至对应的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公司。 2、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储情况 2010年1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同时发布了《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03)。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大工业区支行(后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共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 10,000万元存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铝电解电容器化学品项 目、锂离子电池化学品项目、固态高分子电容器化学品项目、超级电容器化学品 项目以及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0年12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存管资金的议案》(相关公告编号:2010-040)。公司决定调 整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存放金额,分别从中国银行募集资金账户转17,000万元、 从花旗银行募集资金账户转12,835万元到建设银行募集资金账户。调整之后,公 司在建设银行募集资金账户存管的原始募集资金为39,835万元。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2年4月30日完成的惠州一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含“铝电解电 容器化学品项目”、“锂离子电池化学品项目”、“固态高分子电容器化学品项目” 和“超级电容器化学品项目”),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投入募集资金9,069.10 万元。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完成的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南通化工园区新型电 子化学品项目,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1,644.50万元。上述两 个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陆续投产。 经2010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 超募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0 年4月6日将专户内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转至自有资金银行账户。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分别于2011年12月、2012 年12月向公司开设的使用用途相同的另一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坪山支行调剂划转8,000万元、10,111.95万元。 4、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已经完成,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 再使用。截至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余额为0元,公司办理了专户 注销手续。该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大工业区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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