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山东路桥:2014半年度财务报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半年度财务报告 合并资产负债表 ........................................................................... 3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5 合并利润表 ............................................................................... 6 母公司利润表 ............................................................................. 8 合并现金流量表 ........................................................................... 8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9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1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2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 15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丹东化学纤维股 份有限公司”,系于1993年6月经辽宁省体改委“辽体改发(1993)130号”文批准,由原丹东化 学纤维工业(集团)总公司独家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总 股本13,500万股。1997年5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221号、222号”文 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6,000万普通股,并于同年6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 公司总股本增至19,500万股。1998年9月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1998年6月30日股 本为基数,按每10股送红股3股,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7股,至此公司总股本增至39,000 万股。 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4月6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 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 得3.4股的股份对价。实施上述送股对价后,公司股份总数不变。 由于公司2005年、2006年、2007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自2008年5月16日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暂停上市。 因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债权人申请,2009年5月13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 法院以(2009)丹民三破字第2-1号裁定书裁定公司重整。2009年11月27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 人民法院以(2009)丹民三破字第2-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终止重整程序、执行重整计划; 根据重整计划的权益调整方案,公司以390,000,000股为基数按10:1.3的比例进行了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共计转增50,700,0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由390,000,000股变更为440,700,000 股。 2009年12月7日,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公司的86,529,867股股份被 拍卖给厦门永同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同昌”),本次拍卖完成后永同昌成为公司的 第一大股东。 2010年4月20日公司收到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丹民三破字第2-26号民事裁 定书,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2011年1月24日,公司收到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9)丹民三破产第2-31号决定书,决定成立由丹东市国资委相关人员组成的“丹东化学纤维 股份有限公司善后工作小组”,负责处理破产重整的相关善后工作。2011年3月1日,公司根据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丹民三破产第2-31号决定书将用于清偿债务的资金 32,933,497.21元及其滋生的利息以及对应的债务移交至善后小组。自2011年3月1日起,公司 不再承担公司重整前和重整过程中形成的债权、债务的清理清偿以及资金管理。 根据2012年6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2年7月9日公司2012年第一届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 公司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重组方式为:永同昌将其持有的公司86,529,867股股份全部转让给 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投资”),同时公司向高速集团发行股份作为对 价,购买其持有的路桥工程施工和养护施工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即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永同昌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2012年10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向山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74号),核准 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即向公司高速集团发行679,439,063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路桥集团 100%股权。 2012年10月22日,高速集团向本公司交割了路桥集团100%股权,路桥集团变为本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2012年10月30日,公司向高速集团增发的679,439,063股股份完成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工作,并于2012年11月4日取得了丹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由440,700,000元变为1,120,139,063元,控股 股东变更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0.66%。上述注册资本和实收 资本变更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证天通(2012)验字第21018 号验资报告 验证确认。 经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2012年12月 17日,公司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10600004016134;公司名称变更 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济南市经五路330号;法定代表人:于少明;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1,120,139,063 元人民币。 公司股票自2013年2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交易。 公司母公司是: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最终控制方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经营范围:公路、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港口与 航道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资格证书范围内承包境外公路、桥梁、隧道 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上述境外工程 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工程机械及配件的生产、修理、技术开发、产品销售、租赁;筑路 工程技术咨询、培训;起重机械销售及租赁;交通及附属设施、高新技术的投资、开发;能 源环保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建设、投资和经营。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 制财务报表。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财务报表需要使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 会影响到财务报告日的资产、负债和或有负债的披露,以及报告期间的收入和费用。 (二)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 会计年度 本公司采用公历年制,即自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 本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如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 得并可靠计量则对个别会计要素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 1、本报告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 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 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 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本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如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 得并可靠计量则对个别会计要素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 2、计量属性在报告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 报告期内计量属性未发生变化。 (六)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 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 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 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 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 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 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 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 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 其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七)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能够决定被投 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本公司将 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合并报表编制的原则、程序及方法 (1)合并报表编制的原则、程序及基本方法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 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 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抵销母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 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和公司内部之间重大交易及内部往来后由本公司编制而成。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份额 而形成的余额,若公司章程或协议未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的,该余额冲减本公司的股东 权益;若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由少数股东承担的,该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2)报告期内增加或处置子公司的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账 面余额;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年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 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年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年初账面余额;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年末的收入、 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年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 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八) 外币业务的核算方法及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 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 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 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 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 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 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同时具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 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权 益性投资不作为现金等价物。 (十) 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或承担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目的、基于风险管理、战略投资需要等所 作的指定以及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特征,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 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上述分类一经确定,不会随意变更。 2、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 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 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 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公司于到期日前出售或重分类了较大金额的可供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较大金额是 指相对于该类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金额而言),则公司将该类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再将任何金融资产分 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但是,下列情况除外: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 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根据合同 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予以出售或重 分类;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 引起。 (3)应收款项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 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对 以 BT 方式提供施工劳务的,施工期间,按业主方签认的金额确认长期应收款;进入 BT 项目 回款期,回款期内长期应收款采用摊余成本计量并按期确认利息收入,实际利率在长期应收 款存续期间内一般保持不变。 收回或处置应收款项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 股利)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通常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 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会计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 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 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 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 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 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 报价包括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 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 使用的价格、参照实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 期权定价模型等。 5、金融资产的减值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 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有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 现减值。减值事项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当发生减值迹象时,对金融资产计提减 值准备。 (1)应收款项 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按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 初始入账金额。凡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法律清偿程序清偿后仍无法收回;或因债务人死亡, 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或因债务人逾期未能履行偿债义务, 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该等应收款项列为坏账损失。本公司坏账损失核算采用备抵法。 ① 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A、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将款项余额大于 1,000.00 万元的应收款项,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在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 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B、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 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 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不同组合 的确定依据: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关联方组合 所有高速集团内部关联方客户 备用金、押金、保证金组合 所有备用金、押金、保证金 非关联方组合 所有非关联方客户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 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 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 目 计提方法 关联方组合 除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外,不对 应收关联方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备用金、押金、保证金组合 原则上不计提 非关联方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应收款项账龄 提取比例(%) 1 年以下(含 1 年)和结算期内 5 1-2 年(含 2 年) 10 2-3 年(含 3 年) 30 3-4 年(含 4 年) 50 4-5 年(含 5 年) 80 5 年以上 100 对于在施工期间非关联方业主暂扣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和竣工资料保证金,在到合同约定 的付款期前,本公司作为结算期内账款并入账龄 1 年以内的应收款组合按照比例计提坏账准 备。 ②本公司的长期应收款是以 BT(建造—转移)经营方式形成的应收款以及垫资施工收款 期超过 1 年的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未竣工验收项目以及已竣工验收但在合同付款 期内的长期应收款,按照期末余额的 1%计提坏账准备,竣工验收后存在逾期未能收回的长期 应收款按照上述账龄组合的计提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 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则认定该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十一)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工程施工等。 2、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3、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发出先进先出法核算。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4、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采用分次摊销 法进行摊销。 5、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 提取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 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 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 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 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 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工程施工等施工中的存货,以单个项目 的预计未来总流入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 益性投资,或者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 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计量 本公司分别下列两种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1)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 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 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 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 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 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 整留存收益。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 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 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企业合并 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的商誉。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债 券及权益工具的发行费用除外)。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 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但实际支付的价 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 c、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 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d、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 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 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e、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 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 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则视为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 制;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 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3、后续计量及收益确认 a、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的成本法核算。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b、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被投资单位宣告 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 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c、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 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当期投资损益为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 额。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时,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 础上,对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与本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以本公司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 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以本公司取得投资时有关 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进行调 整,并且将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 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 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 在确认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 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如果被投 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盈利的,在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 亏损分担额的金额,依次恢复长期权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 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法摊销,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最初按实际委托贷款的金额入账。并按期计提利息,计入损益,即在各会计期 末,按照规定利率计提应收利息,相应增加委托贷款的账面价值。计提的利息如到期不能收 回,则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 期末对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迹象表明委托贷款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额的, 则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投资收益。 (十四)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 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项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 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 3、固定资产计量 固定资产通常按照实际成本作为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使该固定资产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 计时,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4、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本公司固定资产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 均法提取折旧。除国外项目外,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40 5 4.75-9.50 机器设备 3-10 5 9.5-31.67 运输设备 8 5 23.75 办公设备及其他 3-5 5 19-31.67 海外项目固定资产残值率为零,折旧年限为预计的工程工期。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 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可收回 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 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 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 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5、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 为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 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 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 内计提折旧。 6、闲置固定资产:当固定资产不能为本公司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服务 时,本公司将列入闲置固定资产管理,闲置固定资产按照在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十五)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 的入账价值。所建造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价值确定其成 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 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 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 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 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 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 组合。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一旦计提,不得转回。 (十六)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确认条件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在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估计该使 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 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本公司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预计使用寿命如下: 无形资产名称 预计使用寿命(年) 土地 50 专利权 5 4、资产负债表日,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 命和摊销方法与前期估计不同时,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按使用寿命有限的 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5、研究开发支出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支出是指公司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探索性的 有计划调查所发生的支出,是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已进行的研究 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开发阶段支出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 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发生支出。相对于研究阶段 而言,开发阶段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 基本条件。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 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6、无形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 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 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 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 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 组合。 (十七)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1 年以上的 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项目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十八)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按实际收到的款项记账,于资产负债表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债券 利息费用,在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异较小的情况下,采用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十九)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 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 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 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 资本化。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该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者可销售状态后所发生的,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或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 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 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 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二十)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 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1、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 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当本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 议)并即将实施,且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的,确认因解除与 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的职工内部退休计划比照辞退福利处理,符合职工薪酬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时,按 照内退计划规定,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之间期间、公司拟支付的内退人员 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方式的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辞退福利外,根 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应的产品成本、劳务成本、资产成本及当期损益。 (二十一)预计负债确认原则 1、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若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将其确认为负债: 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的亏损合同和承担的重组义务符合上述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最佳估计数的确定方法 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按如下方法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的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清偿 确认的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的,则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 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二)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 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按照应收的金 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 名义金额计量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 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 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三)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 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 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 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根据实际选用下列方法情况确定: (1)已完工作的测量。 (2)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3)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公司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 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公司分别下列 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二十四)建造合同 1、当建造合同的结果可以可靠地估计时,则与其相关的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在资产负债 表日按合同完工程度予以确认。合同完工程度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确定。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 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 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因合同工程变更而产生的收入、索偿及奖 励会在与客户达成协议时记入合同收入。 2、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 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3、如果合同总成本很可能超过合同总收入,则预期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五)租赁 1、本公司将满足以下标准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预计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 产的公允价值,在租赁开始日可合理地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就承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 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修整,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2、除融资租赁以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二十六)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 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本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 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除下列情况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 所得税负债: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3)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的: a、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的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所得税费用计量 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 情况产生的所得税: (1)企业合并; (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事项。 (二十七)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十八)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除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出租人未担保余值、金融资产、按成本法 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资产减值,按 以下方法确定: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 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 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 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它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 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 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 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 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 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它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它 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三、税项 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注) 机械设备销售收入、混凝土销售 17%、3%(注) 营业税 应税营业收入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纳流转税额 7%、5%、1%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教育费附加 应缴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缴纳流转税额 1%、2% 注:1、本公司设备销售收入按17%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子公司山东鲁桥建材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混凝土业务按照简易办法依据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子公司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周转材料业务,子公司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咨询业务、 木销售业务均按小规模纳税人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四、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一)子公司情况 截止本期末,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 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投资额 实质上构成对子 公司净投资的其 他项目余额 山东省路桥集 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济南市 施工 1,038,239,633.83 公路施工 2,038,317,191.83 2,038,317,191.83 山东鲁桥建设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章丘市 施工 300,000,000.00 公路施工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山东省高速路 桥养护有限公 司 有限公司 济南市 施工 100,000,000.00 公路养护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山东省路桥集 团工程设计咨 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济南市 设计咨询 6,000,000.00 设计咨询 6,000,000.00 6,000,000.00 山东鲁桥建材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济南市 混凝土销 售 20,000,000.00 混凝土销 售 18,000,000.00 18,000,000.00 山东省公路桥 梁建设有限公 司 有限公司 济南市 施工 300,000,000.00 公路桥梁 施工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续前表) 子公司全称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 例 是否合并 报表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 权益中用 于冲减少 数股东损 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子公司少 数股东分担的本期亏损超过少数股 东在该子公司年初所有者权益中所 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山东省路桥集 团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是 山东鲁桥建设 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是 山东省高速路 桥养护有限公 司 100.00% 100.00% 是 山东省路桥集 团工程设计咨 询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是 山东鲁桥建材 有限公司 90.00% 90.00% 是 2,104,910.68 山东省公路桥 梁建设有限公 司 100.00% 100.00% 是 2012年,本公司向高速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拥有的路桥集团100%股权,同时亦取得路 桥集团所持子公司的股权,包括: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 限公司100%股权、山东省路桥集团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 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山东鲁桥建材有限公司90%股权。 (二)境外经营实体主要报表项目的折算汇率 本公司在安哥拉设有项目部,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 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 6.16 折算;无所有者权益项目;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 采用与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合并报表中列示 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 本公司在阿尔及利亚设有项目部,以第纳尔元为记账本位币,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 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 0.0778 折算;无所有者权益项目;利润表中的收入和 费用项目,采用与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合并 报表中列示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 本公司在越南设有项目部,以越南盾为记账本位币,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 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 0.0003 折算;无所有者权益项目;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 采用与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合并报表中列示 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 五、说明 以下注释项目除特别注明之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期末数”指 2014 年 6 月 30 日 金额,“期初数”指 2013 年 12 月 31 日金额;“本期发生额”是指 2014 年 1-6 月金额,“上期 发生额”是指 2013 年 1-6 月金额。 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现金: -- -- 11,971,598.90 -- -- 10,369,669.70 人民币 -- -- 2,283,959.75 -- -- 2,880,375.85 美元 655,886.58 6.16 4,036,700.75 516,956.95 6.12 3,163,526.35 越南盾 966,734,300.84 0.0003 279,322.25 1,607,504,930.84 0.0003 466,619.72 第纳尔 41,057,831.29 0.0778 3,194,299.27 1,008,650.13 0.0804 81,099.26 宽扎 34,543,836.56 0.063036 2,177,316.87 60,268,751.61 0.0627 3,778,048.52 银行存款: -- -- 540,970,133.19 -- -- 647,206,728.47 人民币 -- -- 512,592,949.98 -- -- 606,008,456.31 美元 3,842,062.94 6.16 23,649,687.62 5,529,623.18 6.12 33,838,617.90 欧元 215.21 8.38536 1,804.61 215.17 8.6 1,849.79 越南盾 7,936,326,752.00 0.0003 2,293,072.93 19,913,742,271.0 0 0.0003 5,780,476.71 宽扎 21,970,662.78 0.06303 1,384,822.84 30,662.78 0.0627 1,922.17 第纳尔 13,467,804.78 0.0778 1,047,795.21 19,593,681.64 0.0804 1,575,405.59 其他货币资金: -- -- 63,154,614.76 -- -- 83,255,260.78 人民币 -- -- 63,154,614.76 -- -- 83,255,260.78 合计 -- -- 616,096,346.85 -- -- 740,831,658.95 注:1、期末除美元和欧元外,其他外币资金汇率为通过美元汇率换算后计算得出。 2、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为银行保函和承兑汇票保证金。 2、应收票据 种类 期末数 期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16,970,000.00 40,561,500.00 合计 16,970,000.00 40,561,500.00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种类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518,406,497.52 66.04% 140,153,331.53 9.23% 1,442,007,731.11 63.42% 128,529,591.75 5.65% 其中:关联方组合 732,226,288.57 33.96% 831,597,096.95 36.58% 组合小计 2,250,632,786.09 100.00% 140,153,331.53 9.23% 2,273,604,828.06 100.00% 128,529,591.75 5.65% 合计 2,250,632,786.09 -- 140,153,331.53 -- 2,273,604,828.06 -- 128,529,591.75 -- 应收账款种类的说明: a.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 -- -- -- -- -- -- 1 年以内小计 1,261,165,313.29 5.00% 63,058,265.66 1,172,283,556.43 5.00% 58,614,177.78 1 至 2 年 117,493,538.00 10.00% 11,749,353.80 160,123,493.38 10.00% 16,012,349.34 2 至 3 年 73,462,804.22 30.00% 22,038,841.27 37,813,491.80 30.00% 11,344,047.55 3 年以上 3 至 4 年 38,803,726.40 50.00% 19,401,863.20 55,277,491.27 50.00% 27,638,745.64 4 至 5 年 17,880,540.04 80.00% 14,304,432.03 7,947,133.94 80.00% 6,357,707.15 5 年以上 9,600,575.57 100.00% 9,600,575.57 8,562,564.29 100.00% 8,562,564.29 合计 1,518,406,497.52 -- 140,153,331.53 1,442,007,731.11 -- 128,529,591.75 b.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关联方组合 732,226,288.57 合计 732,226,288.57 (2)应收账款中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方 181,483,814.91 1-2 年 8.06% 山东高速集团四川乐宜 公路有限公司 关联方 146,858,357.14 1 年以内 6.53% 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非关联方 144,398,198.00 1-3 年 6.42% 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 理局 非关联方 114,026,343.89 1-2 年 5.07% 山东高速青岛胶州湾大 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方 106,832,091.64 1-2 年 4.75% 合计 -- 693,598,805.58 -- 30.83% (6)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母公司 181,483,814.91 8.06% 山东高速集团四川乐宜公路有限公司 关联方 146,858,357.14 6.53% 山东高速青岛胶州湾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方 106,832,091.64 4.75% 山东高速集团四川乐自公路有限公司 关联方 80,762,992.70 3.59% 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 关联方 57,346,226.49 2.55%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 42,228,633.29 1.88% 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公司 关联方 33,177,325.12 1.47% 山东高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方 23,708,824.58 1.05% 山东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方 14,832,044.43 0.66% 内蒙古鲁桥置业有限公司 关联方 8,955,749.32 0.40% 山东高速绿城莱芜雪野湖开发有限公司 关联方 8,912,035.82 0.40% 山东高速潍莱公路有限公司 关联方 8,769,596.13 0.39% 山东高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关联方 6,731,413.01 0.30% 山东高速集团四川乐宜公路有限公司 关联方 5,318,791.58 0.24% 山东高速许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关联方 1,957,938.68 0.09% 山东高速河南许禹公路有限公司 关联方 1,111,058.01 0.05% 山东高速河南许亳公路有限公司 关联方 944,143.40 0.04% 山东高速集团四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方 648,842.54 0.03% 山东利津黄河公路大桥有限公司 关联方 550,596.88 0.02% 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方 429,856.43 0.02% 湖南衡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关联方 253,123.34 0.01% 山东高速交通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方 203,100.45 0.01% 云南锁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关联方 80,000.00 0.00% 山东高速青岛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方 48,528.00 0.00% 山东高速建设材料有限公司 关联方 42,000.00 0.00% 山东高速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关联方 39,204.68 0.00% 合计 -- 732,226,288.57 32.54% 4、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种类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采用账龄分析 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43,802,913.44 8.72% 14,789,634.38 33.76% 49,323,203.50 17.16% 13,911,053.40 28.20% 其中:关联方组合 199,526,145.45 39.71% 93,173,475.67 32.42% 其中:押金及保证金 组合 259,060,916.77 51.57% 144,891,862.30 50.41% 组合小计 502,389,975.66 100.00% 14,789,634.38 33.76% 287,388,541.47 99.99% 13,911,053.40 5.69%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 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5,596.34 0.01% 5,596.34 5,596.34 0.01% 5,596.34 合计 502,395,572.00 -- 14,795,230.72 -- 287,394,137.81 -- 13,916,649.74 -- 其他应收款种类的说明: a.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 1 年以内小计 12,978,365.64 5.00% 648,918.28 20,385,171.85 5.00% 1,019,258.59 1 至 2 年 15,098,952.31 10.00% 1,509,895.23 14,296,020.79 10.00% 1,429,602.08 2 至 3 年 3,096,348.40 30.00% 928,904.52 4,348,984.78 30.00% 1,304,695.44 3 年以上 3 至 4 年 1,761,728.88 50.00% 880,864.44 243,122.54 50.00% 121,561.27 4 至 5 年 232,331.52 80.00% 185,865.22 69,837.58 80.00% 55,870.06 5 年以上 10,635,186.69 100.00 % 10,635,186.69 9,980,065.96 100.00 % 9,980,065.96 合计 43,802,913.44 -- 14,789,634.38 49,323,203.50 -- 13,911,053.40 b.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