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兴业科技:2014年半年度募资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时间:2014年08月18日 19:02:55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57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募资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1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
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系统于2012年4月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12.00元。截至2012年5月2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2,000.00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47,606,335.9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2,393,664.05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2012)综字第
02003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4年上半年,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2,265.29万元,募集资金专
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37.55万元,募集资金保本理财投资收益309.55
万元,收回上年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
动资金10,000.00万元,收回上年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11,300万元,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余额10,000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
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150.55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3,321.19万
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项 目

金额(万元)

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初余额

6,668.74




减:本报告期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265.29

加:收回上年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减:本报告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加:收回上年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11,3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余额

1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37.55

加:保本理财投资收益

309.55

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6,150.5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2年6月29日经本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2013年4月,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2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在修订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对募集资金存放、使
用、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2年6月12日本公司
同平安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晋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瑞
森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森皮革”)同平安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泉州安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安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津淮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
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


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
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账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

兴业科


中国银行晋江安海支


411762364113

募集资金专


14,972,019.1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晋江安海支行

13530901040011510

募集理财户

2,749.35

瑞森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泉州安海支行

2310014210000098

募集资金专


1,822.7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泉州津淮支行

7343210182400006871

募集资金专


83,183.2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安海支行

1408012219008069255

募集资金专


42,777,936.4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泉州分行

999012095110888

募集资金专


3,667,750.03

合 计

61,505,460.96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累计1,714.86万元(其中
2014年上半年利息收入144.04万元),已扣除手续费累计8.69万元(其中2014
年上半年手续费6.49万元),保本理财投资收益526.21万元(其中2014年上半
年保本理财投资收益309.55万元)。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
77,785,281.42元,该预先投入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
正信审(2012)专字第020551号”专项审核报告专项审核。


2012年7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本公司已于2012年7月30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后,以77,785,281.42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
金。


本次置换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本公司于201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瑞森皮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12年10月24日起至2013年4月23日止),到期将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公司已于2012年10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披露上述信息,并于2012年10月30日将上述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福建瑞森
皮革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4月22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


2、本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瑞森皮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13年4月24日起至2014年4月23日止),到期将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公司已于2013年4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披露上述信息,并于2013年4月25日将上述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福建瑞
森皮革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6月27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3、本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此议案于2013年7月18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同意瑞森皮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
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已于2013年7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
露上述信息,并于2013年7月22日、7月26日、8月8日将上述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4月9日、4月15日、4月21日、4月22日
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4、本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此议案于2014年5月20日
通过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
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4年5月
23日、5月27日分别将5,000.00万元、5,000.00万元合计10,000.00万元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度,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总额7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47,606,335.9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2,393,664.05元,较原计划的
601,834,400.00元募集资金超额募集70,559,264.05元;募集资金存款账户利息收入
扣除支付银行手续费后净额680,063.99元,实际超募资金71,239,328.04元,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1)根据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
求,本公司于2012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偿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超额募
集资金6,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偿流动资金,并主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本公司
已于2012年7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后实施该事项。


(2)截至2012年8月3日,本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11,188,679.67元(与
超募资金余额10,559,264.05元的差额629,415.62元,主要为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
入扣除支付银行手续费后净额所致)。



本公司于2012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偿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1,188,679.67元以及银行上次结息日距本次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日该部分资金产
生的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超募资金账户将无余
额,公司将注销该超募资金账户。超募资金账户银行最后一次结息日距本次实际
补充流动资金日该部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用后净额为50,648.37元。

本公司已于2012年8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后实施该事项。


(六)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
革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于2013年4月
26日公告。该议案于2013年5月20日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 1.1 亿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此次增加额度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为 2.5 亿元。该议案于2013年7月18
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兴业
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 1.4 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内有效。该议案于2014年5月20日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购买的保本收益性的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银行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未到期理财金
额(元)

利率

存入日

到期日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晋江安海支


中银平稳理财计划-
智荟系列产品
(AMZYPWHQ14225)

10,000,000.00

4.80%

2014/5/29

2014/8/25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晋江安
海支行

“汇利丰”2014年
1688期对公定制人
民币理财产品
(HF141688)

20,000,000.00

4.60%

2014/5/29

2014/7/8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晋江安
海支行

“汇利丰”2014年
2512期对公定制人
民币理财产品
(HF142512)

40,000,000.00

5.00%

2014/6/23

2014/8/1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晋江安
海支行

“汇利丰”2014年
1688期对公定制人
民币理财产品
(HF141688)

30,000,000.00

4.60%

2014/5/29

2014/7/8

合 计

100,000,000.00

-

-

-



说明:

1、截至报告日,上述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仅“中银平稳理财计划-智荟系
列产品(AMZYPWHQ14225)”未到期未收回,其他均已按期收回。


2、公司于2013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
定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
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
一般流动资金账户。截止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款1,600.00万元,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款项1,600.00万元。


3、2013年3月20日、25日,由于银行操作失误,误将本公司自有资金504
万元、378万元存入募集资金定存专户(中国银行晋江安海支行409162647791
账户)。2013年4月12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退回自有资金账户。


4、2014年5月29日,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使用募集专户(中行4113
账户)募集资金197.86万元人民币用于购汇,支付非募投项目使用的进口设备,
2014年7月21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转回该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为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对“瑞


森皮革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进行变更。公司拟暂缓
“瑞森皮革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牛蓝湿皮加工到牛成
品皮的生产线,将原定用于投资该生产线中的 13,487.4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于“公
司年加工 150 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安东园)”。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合计
13,487.43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20.06%。该事项于2013年10月24日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并于2013 年11月13日经公司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已经从瑞森皮革收
回投资款13,487.43万元。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
公司拟将 “瑞森皮革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8,465.56万元中的7,970.24万元用于收购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兴宁皮业”)100%的股权。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合计7,970.24万元,占
募集资金净额的11.85%。该事项于2014年5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决议通过,并于2014 年6月16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批。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经从瑞森皮革收回投资款4,782.14万元,支
付了60%股权转让价款(计4,782.14万元),并于2014年7月从瑞森皮革收回投
资款3,188.10万元,支付了剩余40%股权转让价款(计3,188.10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上半年,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附表1: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14年上半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15日


附表1:

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名称: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7,239.37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265.2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1,457.6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321.1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1.91%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报告期内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
(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公司年150万张
高档皮革后整饰
新技术加工项目



19,978.21

19,978.21

652.69

13,521.00

67.68%

2014-12-31

658.24





福建瑞森皮革有
限公司年加工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




40,205.23

18,252.24

4,955.29

15,712.88

86.09%

2014-12-31


-224.98





年加工150万张
蓝湿皮扩建项目





13,487.43

1,875.17

2,181.23

16.17%

2014-12-31







收购徐州兴宁皮
业有限公司100%
股权





7,970.24

4,782.14

4,782.14

60.00%

2014-4-30

-187.86








承诺投资项目小




60,183.44

59,688,12

12,265.29

36,197.26





245.40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
有)



6,000.00

6,000.00



6,000.00











补充流动资金(如
有)



1,123.93

1,123.93



1,123.93











超募资金投向小




7,123.93

7,123.93



7,123.93











合计



67,307.37

66,812.05

12,265.29

43,321.19





245.40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为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对“瑞森皮革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进行变更。公司拟暂缓“瑞森皮革年加工 120 万
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牛蓝湿皮加工到牛成品皮的生产线,将原定用于投资该
生产线中的 13,487.4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年加工 150 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安东
园)”。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合计13,487.43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20.06%。该事项
于2013年10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并于2013 年11月13
日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经从瑞森公司
收回投资款13,487.43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公司拟将 “瑞森皮
革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8,465.56万元中的
7,970.24万元用于收购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合计
7,970.24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1.85%。该事项于2014年5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并于2014 年6月16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已经从瑞森皮革收回投资款4,782.14万元,支付了60%股




权转让价款(计4,782.14万元),并于2014年7月从瑞森皮革收回投资款3,188.10万元,
支付了剩余40%股权转让价款(计3,188.10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2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7,778.53万元。本公司于
2012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均发表了同
意置换的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本公司于201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福建瑞
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
个月(自2012年10月24日起至2013年4月23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实际于2012年10月30日将上述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3年4月22日将
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
未超过 6 个月。


2、本公司于2013 年 4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
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本公司实际于2013年4月25日将上述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3年6月27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
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3、本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
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该议案于2013年7月18日通过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实际于2013
年7月22日、7月26日、8月8日分别将3,000.00万元、16,600.00万元、400.00万元合计
20,000.00万元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4年4月9日、4月15日、4月21日、4




月22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5000
万元合计2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4、本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此议案于2014年5月20日通过2013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4年5月23日、5月27日分别将5,000.00万元、5,000.00
万元合计10,000.00万元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超募资金金额为7,055.93万元,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
中的6,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
议,公司将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123.93万元(含超募资金存款账户利息收入及支付银行手
续费净额68万元)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2年12月31日均已执行完毕。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150.55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含
存款利息)。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2012年6、7月份,超募资金使用中,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误将募集资金专户中84.92
万元用于公司非募投项目支出。2012年7月份,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汇入募集资金专
户中。2、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使用不超过
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于2013年4月26日公告。该议案于
2013年5月20日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拟增加使
用不超过 1.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该
项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此次增加额度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为2.5亿元。该议案于2013年7月18日经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 1.4 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
议案于2014年5月20日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
公司购买的保本收益性的理财产品余额为10,000.00万元。

3、公司于2013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
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
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流动资金账户。截止2014年6月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款1,600.00万元,累计从募集资
金专户转出回款项1,600.00万元。4、2013年3月20日、25日,由于银行操作失误,误将
本公司自有资金504万元、378万元存入募集资金定存专户(中国银行晋江安海支行
409162647791账户)。2013年4月12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退回自有资金账户。


5、2014年5月29日,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使用募集专户(中国银行晋江安海支行
411762364113账户)募集资金197.86万元人民币用于购汇支付非募投项目使用的进口设备,2014年7月21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转回该募集资金专户。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中填写。







附表2:

2014年上半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名称: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项
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
总额

截至期末计
划累计投资
金额
(1)

本报告实际
投入金额

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
(2)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公司年加工150
万张蓝湿皮扩建
项目

福建瑞森皮革有
限公司年加工
120万张牛原皮、
30万张牛蓝湿皮
项目

13,487.43

13,487.43

1,875.17

2,181.23

16.17%

2014-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收购徐州兴宁皮
业有限公司100%
股权

福建瑞森皮革有
限公司年加工
120万张牛原皮、
30万张牛蓝湿皮
项目

7,970.24

7,970.24

4,782.14

4,782.14

60.00%

2014-4-30

-187.86





合计



21,457.67

21,457.67

6,657.31

6,963.37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1、为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对“瑞森皮革年加工 120 万
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进行变更。公司拟暂缓“瑞森皮革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
张牛蓝湿皮项目”牛蓝湿皮加工到牛成品皮的生产线,将原定用于投资该生产线中的 13,487.43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年加工 150 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安东园)”。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合计
13,487.43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20.06%。该事项于2013年10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并于2013 年11月13日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截至2014
年6月30日,公司已经从瑞森皮革收回投资款13,487.43万元。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公司拟将 “瑞森皮革年
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8,465.56万元中的7,970.24万元
用于收购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合计7,970.24万元,占募集
资金净额的11.85%。该事项于2014年5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并于
2014 年6月16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已经
从瑞森公司收回投资款4,782.14万元,支付了60%股权转让价款(计4,782.14万元),并于2014
年7月从瑞森皮革收回投资款3,188.10万元,支付了剩余40%股权转让价款(计3,188.10万元)。


上述决议、投资公告、相关评估报告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详细披露。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报告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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