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中国平安: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4年08月19日 19:35:44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编号:临 2014-036
证券代码:113005 证券简称:平安转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
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
8日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1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中国
平安金融大厦360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到监事6人,监事林
立先生书面委托监事会主席顾立基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有效行使表
决权票数7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顾立基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经充分审议,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中期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14年中期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4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14年中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
情况;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中期报告》中所载的本公司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
策及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本公司201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检视,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
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此外,监事会亦审阅了《公司2014年中期报告》中因执行中国财政部《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有关规定所涉及的保险合同准备金会计估计变更相关
内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后,本公司在计量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
的保险责任准备金过程中须对折现率/投资收益率、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
保单红利假设及费用假设等作出重大判断。这些计量假设需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
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本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
述有关假设,假设变动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期利润表。此
项变动减少2014年6月30日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4,130百万元,
增加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税前利润人民币4,130百万元。

监事会认为本项会计估计变更是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并
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本公司审计师亦就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和
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在《公司2014年中期报告》中作了充分说明。监事会同意本
公司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任汇川先生任中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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