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东华能源:2014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4年08月20日 17:03:23 中财网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

2014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负责人周一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勇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葛春慧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存在行业竞争激烈、市场拓展难度加大、技术工艺创新、经营成本上
升、人民币升值以及涉足新产业、新行业等诸多风险,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
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5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7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4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5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40
第九节 财务报告 ............................................................ 41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5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东华石油



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优尼科长江



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

扬子江石化



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

宁波百地年



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福基石化



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

液化石油气/液化气/LPG



液化石油气英文名称Liquefied Petroleum Gas,简称LPG,指丙烷、
丁烷或者丙烷和丁烷的混合物,是一种易燃物质,空气中含量达到一
定浓度范围时,遇明火即爆炸

丙烷脱氢制丙烯(PDH)



以丙烷为原料,经催化脱氢、压缩、低温分离、产品精馏等工艺过程
生产聚合级丙烯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东华能源

股票代码

00222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东华能源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ORIENTAL ENERGY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DHE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周一峰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建政

陈圆圆

联系地址

张家港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东华路668号、
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软件园紫气路1号

张家港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东华路668号、
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软件园紫气路1号

电话

0512-58322508;025-86771100

0512-58322508;025-86771100

传真

0512-58728098;025-86819300

0512-58728098;025-86819300

电子信箱

tzz@chinadhe.com

tzz@chinadhe.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
体可参见2013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登记日期和地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务登记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等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
见2013年年报。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040,056,617.91

2,884,104,151.84

109.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7,074,344.86

24,540,526.87

51.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36,938,199.06

22,818,590.62

61.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04,196,041.21

395,603,333.88

-252.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32

0.0419

50.8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32

0.0419

50.8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9%

1.74%

0.6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总资产(元)

10,535,303,184.54

7,696,465,380.49

36.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761,570,201.68

1,541,228,364.03

79.18%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3,059.6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98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60,663.57



减:所得税影响额

64,069.1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6,061.75



合计

136,145.8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概述

2014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
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在稳定发展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继续调整优化业务结构,集中资源做强、
做大、做优主营液化石油气业务(以下简称―LPG‖),加快LPG深加工项目的建设,积极推
进公司产业升级和战略转型。上半年,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良好,主营业务液化石油气的销售
相对稳定,化工仓储业务、终端业务相对稳定,LPG深加工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201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04,005.66万元,同比增长109.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3,707.43万元,同比增长51.07%;基本每股收益0.0632元。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性业务包括:液化石油气销售业务、液体化工仓储业务、汽
车加气业务和液化石油气钢瓶零售业务。同时,有张家港和宁波两个LPG深加工项目在建。

具体情况如下:
(1)液化石油气销售业务
2014年上半年,LPG中东的CP平均价格高于往年平均水平,同时中东至远东VLGC(超
大型液化气冷冻船)运费在今年2月触底反弹后(最低租金在45USD/MT左右)迅速抬高,居
高不下的运费成本,导致了ARGUS远东指数(FEI)也高于往年平均。北美方面,今年年初(1-3
月),美国本土遭遇极寒天气,美国丙烷价格(MB蒙特贝尔维尤价格指数)创出历史新高,CP、
FEI、MB三个对远东来说的主流价格体系居高不下,导致今年上半年的平均采购价格高于往
年。

面对上述市场形势,公司充分发挥库容规模大、国际长约资源丰富和纸货与现货结合等
优势,在大力拓展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开展国际贸易业务,深入分析市场走势,采取灵活
的采购、销售政策方式,相对准确的把握好采购时机,保持了主营业务的稳定增长,取得了
良好的经营成果。


在国际业务中,公司一是贴近市场,把握好采购模式和节点,例如:在今年运费的低点
及由低走高的初始阶段,就尽可能的以CP作价方式采购,待上半年后期运费走高后,为避免
高运费高贴水,适时转化为以FEI减贴水的作价方式为主。二是对于美国长约,因长约以MB
加码头费加贴水的作价方式不可更改,公司就通过换货及纸货锁定的形式进行价格和货期转
换,尽可能避免因MB价格创新高给我司采购带来的不利。截至6月30日,纸货浮盈
13,115,389.49元,三是积极开展转口贸易。例如:公司利用美国丙烷长约锁定的资源,通过
比例换货、交期换货、直接转口销售等多种方式将丙烷资源调配成与国内销售相适合的比例
和船期,在此基础上,实现了资源的重新配置和转口贸易量的大幅增长。四是适时开展复出
口业务,例如:在1-3月CP价格处于高位及丁烷短缺等市场形势下,利用宁波大库仓储优势,
集中快速销售,取得了不错的业绩,丁烷平均出口价格达到990USD/MT左右。但由于东南亚压


力货市场需求不旺,以及华南码头的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总的销售量比较有限。

在国内业务中,公司上半年国内的销售量在同行业中排名第一。一是抓住国内市场机遇,
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由于国内液化气深加工产业的大量崛起,加之炼厂的自用量也有所增
加致使液化气的商品量减少,目前大量的芳构化、异构化、MTBE及丁二烯装置投产和在建
对液化气的需求量增加,造成国内液化气资源偏紧。为此,公司抓住市场机会,大幅提升国
内销售规模。二是采取灵活务实的销售策略。公司制定了灵活、有效的销售策略和各种销售
预案,充分发挥销售团队整体的协作作战能力,以最快的速度应对市场的变化,在销售量增
长的基础上,销售价格也保持了稳定,上半年国内平均销售价格比去年同期约增长200元/吨。

三是稳定发展沿海、沿江的船运业务,上半年槽船销售业务量近8万吨。经过不断的市场拓展,
公司LPG客户数量达到800余家。

为保障未来国际、国内清洁能源业务的快速拓展,以及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与
运营,公司在不断扩大国际烷烃资源锁定规模的同时,积极通过租赁、自建、合作等方式组
建远洋物流平台,逐步形成在远洋物流方面一定的话语权。报告期内,公司已经与山东海运
股份有限公司、库美艾船舶株式会社(日本)下属子公司签署了五艘VLGC(超大型冷冻液
化气船)的长期租赁合同,上述新造船舶预计将在2016年底-2017年初投入运营。

2014年上半年华东地区进口、国产LPG价格对比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液化气销售收入602,438.55万元,同比增长124.60%,占公司营业总
收入的99.74%。其中:国内销售实现销售收入301,947.40万元,国际贸易实现销售收入
301,755.94万元。

(2)液体化工仓储业务

2014年上半年,国内经济增长乏力,化工产品的下游需求不旺,导致整体库存量逐步下
降,竞争越发激烈,仓储价格呈下跌趋势,经营品种相对集中度加大,行业整体盈利能力下
降。对此,一是不断强化客户沟通,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客户忠诚度;二是从公司仓储特点


出发,发挥自有码头、设施先进、库区与码头间距离短损耗低等优势,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
且具有价格竞争力的服务;三是及时调整仓储价格、努力提升特色品种。例如:二甲苯到货
15万吨,占周边整体到货50%-60%左右,从3月起到货量有显著提升。 四是积极通过代理开
证业务带动仓储业务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张家港码头吞吐量合计34.61万吨,其中:液体
化工品19.83万吨、LPG14.77万吨,营业收入1242.61万元,同比下降47.15%。

(3)汽车加气业务
上半年,公司已经运营及管理12个加气站点,其中:上海4座、南通2座、昆山1座、张家
港1座、大丰1座、青阳1座、句容1座、阜宁1座。其中青阳、句容、阜宁三座站点处于试运行
状况。经营策略上,公司继续利用好维保优势,积极协调套件厂家投入研发创新,降低气耗,
稳定性能,保障安全,在与CNG的竞争中得到用户的认可。通过各种促销政策,推动出租车、
驾校车、社会车辆、公务用车的改装,扩大影响,保障市场份额。同时,继续推进淮安、潜
山等在建站的建设,以及张家港和宁海的规划项目,目前上述项目土地指标已获批,即将进
入招拍挂阶段。上半年汽车加气站实现销售收入4,880.02万元,同比下降4.66%。

(4)液化石油气钢瓶零售业务
公司现有运营中的三级站4个,包括浙江临海市大田白竹液化气站、苏州优洁能液化气站、
无锡百地年液化气站、大丰东华液化气站(混合站)。2014年上半年钢瓶零售市场和销售价
格相对平稳。在国家加大查处力度的情况下,使用―二甲醚‖掺混以次充好的现象虽略有好转,
但仍有广泛存在,造成了不平等市场竞争。对此公司一是把各站点与大库的库容优势、质量
优势相互结合,形成批发、零售联动机制,为公司的整体LPG销售提供服务;二是加强内部
管理,努力打造东华优质气源的品牌形象,稳定市场份额。报告期内,公司钢瓶零售业务实
现销售收入5,778.05万元,同比下降6.25%。

(5)新材料制造业务
为顺应国际能源利用向―轻石油‖时代发展的趋势,公司继续加大对LPG深加工项目的投
资力度,逐步构建新材料制造业务板块,为公司实现战略转型、升级奠定基础。有关项目的
投资、建设和审批等各项工作均在按照计划积极有序的推进。

一是以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为主体的―120万吨丙烷脱氢项目‖第一期建设顺利进
行,主装置、工艺工程类的安装工程施工建设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进行设备调试和生产准
备工作。

二以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为主体的―40万吨聚丙烯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基本完成,
其他配套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三是以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为主体的132万吨/年丙烷脱氢制丙烯装置(一期66万吨/
年)、4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项目,各项建设工程正在按照计划全面展开。在公司2014年定向
增发完成后,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的增资和银团贷款等事项已经全部到位,可以保证项目
建设所需要的资金。

四是稳步建设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研发中心,将通过引进、合作、共同投资等方式,
逐步形成在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方面的技术领先优势。为公司的产业项目发展和市场竞争
提供技术保障。


五是为加快实现公司的战略转型,加大对页岩气资源的综合利用,与唐山市曹妃甸工业
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曹妃甸东华能源页岩气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由本公司牵头
在曹妃甸工业区建设―东华能源页岩气新材料产业园‖(以下简称―东华产业园‖),园区总规
划面积约为20000亩,分期实施。本公司负责东华产业园的总体规划,在工业区内投资建设―东
华能源页岩气新材料产业园‖,通过技术引进、合作投资、下游招商等多种方式完成项目的规
划和建设。曹妃甸工业区系国家级的产业园区,是京津冀经济一体化的重要产业基地之一,


园区拥有充裕的土地、优质的岸线和码头资源,各项公用工程配套设施完备。为此,公司规
划在曹妃甸投资建设新的产业基地,可以依托曹妃甸的有利资源条件,面向京津冀乃至整个
北方市场;为公司的清洁能源供应业务、新型石化及新材料产业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

未来公司国内主要业务区域将从现有的华南、华东、进一步拓展到华北,乃至东北区域,在
曹妃甸形成新的仓储和新材料产业基地,从而形成公司张家港、宁波、曹妃甸三大新材料产
业基地的战略布局;为此,曹妃甸东华产业园的建设将有助于公司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
进一步完善、拓展以及向新的产业下游延伸,有利于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发展趋势。但是,
东华产业园项目目前尚处于规划阶段,未来实际投资的项目、投资规模、投资方式等均存在
不确定性。为此,在项目可行性选址、项目建设投产进度、项目未来效益等方面均存在不确
定性。在未来项目投产前,尚不会对公司的业绩形成贡献。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6,040,056,617.91

2,884,104,151.84

109.43%

主要为本期公司业务量
大幅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

5,863,020,370.01

2,757,828,412.33

112.60%

主要为本期公司业务量
大幅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

27,027,798.02

19,116,854.78

41.38%

主要为公司扩大经营规
模,运输费、业务费、
差旅费、人员费用等增
加。


管理费用

34,144,902.50

29,105,187.37

17.32%



财务费用

74,491,122.80

50,184,582.81

48.43%

主要为本期液化石油气
采购量大幅增加,融资
利息支出增加,同时上
半年人民币对美元持续
贬值导致汇兑损失加大
等影响。


所得税费用

3,860,918.24

9,042,079.32

-57.30%

主要为本期应计提的所
得税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604,196,041.21

395,603,333.88

-252.73%

主要为本期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收入的现金增
量小于购买商品、接受
劳务支出的现金等。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099,227,236.66

-344,088,693.60

219.46%

主要为本期张家港、宁
波丙烯等工程项目支出
增加等。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854,094,178.86

-22,382,060.58

12,851.70%

主要为本期收到增发资
金、银行借款增加等。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1,156,859,116.62

24,354,775.64

4,650.03%

主要为本期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增长净额




大于投资活动、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增长
净额。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没有披露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较好的执行了既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项目进展情况良好。

公司的发展战略重点是:(1)加快实施烷烃资源深加工项目,逐步形成新材料制造业务
板块,实现公司的战略转型和升级。在2014年上半年,张家港项目的建设进展顺利,已经进
入设备调试与生产准备阶段,项目进展与计划基本一致;宁波项目已经开始全面建设,项目
各项工作在有序推进。曹妃甸新材料产业园已经签约,正在积极规划之中。(2)大力发展清
洁能源业务,包括:LPG国际贸易、国内销售等业务,在稳步提升经营业绩的基础上,为烷
烃资源深加工项目提供原料供应保障。公司报告期内国际、国内销售业务稳定增长,成本锁
定业务风险控制到位、收益良好;在国际丙烷资源锁定方面继续取得进展,从2014年起,已
经逐步实施FOB等采购模式,为张家港、宁波及曹妃甸三大产业基地项目提供原料保障。

回顾报告期的整体经营业绩和发展成果,公司全面落实了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主营
业务完成了前期提出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目标。



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商品销售

6,037,033,405.80

5,862,188,484.86

2.90%

109.39%

112.65%

-1.49%

分产品

液化石油气销售

6,024,385,479.99

5,852,759,199.76

2.85%

124.60%

127.75%

-1.34%

化工仓储服务

12,426,148.13

9,360,307.81

24.67%

-47.15%

-4.24%

-33.76%

汽车燃气设备改
装、运输业务

221,777.68

68,977.29

68.90%

-32.18%

-42.75%

5.74%

分地区

江苏

1,256,692,457.37

1,193,132,906.50

5.06%

112.01%

113.25%

-0.55%

华东地区

1,490,860,744.41

1,444,209,856.90

3.13%

108.51%

113.33%

-2.19%

其他

3,289,480,204.02

3,224,845,721.46

1.96%

108.80%

112.12%

-1.54%




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顺应能源利用从―重石油‖向 ―轻石油‖时代发展的趋势,以来源于页岩气、油田伴生
气的高纯度丙烷和丁烷等资源为基础,以新材料为导向,依托公司的国际资源掌握、大规模
的储运基地优势,通过与国际大型石化研究机构的全面合作,运用国际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
大力投资发展―轻石油‖产业。为此,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际资源采购优势
公司长期从事LPG的国际贸易和进口分销业务,建立了一支专业化的国际业务团队,拥
有国际资源采购渠道,与中东、北美、西非、澳大利亚等主要生产国的生产商、贸易商具有
长期合作的良好信用和交易记录。在公司实施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战略背景下,公
司通过不断锁定丙烷、丁烷、乙烷等烷烃资源,拓展贸易规模,建设远洋物流平台,提升仓
储能力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资源掌握及成本控制方面的竞争优势。在公司烷烃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陆续投产后,公司的资源锁定和成本控制能力将成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
一。

(2)仓储物流优势
首先,公司目前在张家港、太仓和宁波的三大生产仓储基地具备62.8万立方米的烷烃资
源仓储能力,年周转能力超过300万吨;配套拥有5万吨级码头三座,2万吨级码头一座、5千
吨级码头二座;为配合张家港项目的建设,目前,又配套扩建了16万立方的冷冻罐;未来规
划在宁波、曹妃甸进一步扩建新的码头和仓储基地。其次,公司的宁波基地以及规划中的曹
妃甸基地均濒临国际深水航道,具备―第一港‖整船装卸码头条件。再者,公司打造的远洋物
流平台首批5艘大型冷冻船预计在2016-2017年投入运营,后续还在继续扩展新的运力。对于
公司清洁能源供应、新材料制造两大业务板块而言,公司所具备的上述―第一港‖条件、充裕
的储运、物流能力,是确保产业项目发展的必要条件,相对其他竞争对手,公司拥有的储运、
物流能力及稀缺的码头资源优势将长期存在。

(3)技术研发优势
为确保公司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战略顺利实施,公司在充分发挥现有优势的同
时,高度重视项目的技术研发能力建设,为此,公司正在积极筹建产业研发中心,依托国际
一流的大型石化研发机构的技术能力,包括:美国UOP、陶氏化学(DOW
CHEMICAL COMPANY)、英力士科技有限公司(INEOS TECHNOLOGY CO.LTD)、霍尼
韦尔国际(HONEYWELL INTERNATIOAL)等,通过技术引进、合作,以及下游新材料产
品的共同研发和投资等,专注于LPG 深加工产业及相关产品方面的技术研发,为公司战略目
标的实施及产业的持续发展形成技术优势。



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对外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840,000,000.00

0.00



被投资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上市公司占被投资公司权益比例

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销售

100.00%

太仓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液化石油气生产

100.00%

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

石油制品、化工产品等批发

100.00%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


(3)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
资操作方
名称

关联关系

是否关联
交易

衍生品投
资类型

衍生品投
资初始投
资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期初投资
金额

计提减值
准备金额
(如有)

期末投资
金额

期末投资
金额占公
司报告期
末净资产
比例

报告期实
际损益金


东华能源
(新加
坡)国际
贸易有限
公司

子公司



纸货

38,429.39





0




39,740.93


12.37%

500.52

合计

38,429.39

--

--

0




39,740.93


12.37%

500.52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如有)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如有)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
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
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
险等)

报告期内,公司有明确的操作流程,由交易员、风控员双人控制操作,财务控制
资金收付,操作风险可控;属于利润锁定业务模式,不存在流动性、信用和法律
风险,市场风险可控。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
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
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
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报告期内,公司按市场交易日内的收盘价格确定市场公允价值。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
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
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开展液化石油气成本锁定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开展此项业务有利于规避和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
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从事液化石油气成本锁定业务
的人员具有多年操作经验,对市场及业务较为熟悉,能够有效控制操作风险。报告期
内,公司重视该项业务的风险管理,对交易的风险控制是有效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5,687.32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94.0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416.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226号)核准,
本公司于2012年11月2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68,273,092股,每股发行价格9.96元,募集资金总额679,999,996.32元,扣
除发行费用20,079,359.75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59,920,636.57元。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到位情况已由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确认,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2]2121009号‖《验资报告》。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14]92号文‖《关于核准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
票106,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1.48元,募集资金总额1,216,8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9,927,409.10元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为1,196,952,590.90元。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到位情况已由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
出具了―苏亚验[2014]23号‖《验资报告》。3、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6,622.25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6.98万元;2014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94.05 万元,2014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4.1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8,416.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为231.12万元。 截至 2014年 6 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7,502.1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丙烷脱氢制丙烯(一
期)项目



35,992.06

36,620.06

1,794.05

29,044.3











收购宁波百地年液化
石油气有限公司100%
股权



30,000

29,372



29,372

100.00%

2012年
06月30


878





宁波丙烷资源综合利
用项目(一期)



84,000

84,000

0

0

0.00%









补充流动资金



35,695.26

35,695.26

0

0

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85,687.32

185,687.32

1,794.05

58,416.3

--

--

878

--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185,687.32

185,687.32

1,794.05

58,416.3

--

--

87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
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中兴华鉴字[2012]3221444号)。2012年12月7日,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461,720,000.00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

根据公司与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签署的《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宁
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以及《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并依据江
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11)第140号‖《评估报告书》,经交易双
方协商,最终确定宁波百地年100%股权作价为29,372.00万元。根据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兴华鉴字[2012]3221444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12年12月3日,公司―收
购宁波百地年100%股权‖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共计293,720,000.00元,在实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后,节余募集资金6,280,000.00元。2012年12月7日,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收购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6,280,000 元用于―丙烷脱氢制丙烯(一期)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将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募集资金投
向和监管规则对其使用和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4)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项目概述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丙烷脱氢制丙烯(一期)项目

2011年10月18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收购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100%股权

2011年10月18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宁波丙烷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2013年05月16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补充流动资金

2013年05月16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所处行业

主要产品
或服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张家港东
华运输有
限公司

子公司

运输服务

货物专用
运输

2800万元

28,025,472.48

27,924,070.30

1,143,209.76

-8,007.98

-109,122.52

江苏东华
汽车能源
有限公司

子公司

商业贸易

液化气批
发加气站
经营

5000万元

529,642,320.52

48,608,608.99

426,061,267.73

-9,841,005.18

-9,174,576.12

南京东华
能源燃气
有限公司

子公司

商业贸易

危险化学
品销售

21000万元

1,677,632,143.02

253,459,856.04

1,582,402,841.26

-2,957,327.90

-984,815.69

太仓东华
能源燃气
有限公司

子公司

工业生产

液化石油
气生产

76600万元

1,918,992,474.69

838,961,653.34

1,685,160,949.66

1,985,039.84

1,897,718.25

上海华液
加气站有
限公司

子公司

商业

零售液化
石油气及
液化气配
套设备

50万元

3,118,240.00

2,362,597.99

2,842,440.15

192,247.92

182,009.79

江苏东华
能源仓储
有限公司

子公司

仓储服务

危险化学
品的仓储
服务

5000万元

260,938,841.57

259,835,183.76

12,426,148.13

1,548,375.72

1,164,027.02

无锡百地
年液化石
油气有限
公司

子公司

商业

瓶装液化
石油气的
批发、零售

1349.348万


17,964,087.43

7,348,307.88

18,016,825.83

82,111.01

100,562.54

苏州优洁
能液化石
油气有限
公司

子公司

商业

液化石油
气的批发、
零售和灌


16509.38万


129,168,961.86

112,824,793.36

62,482,070.74

2,826,663.33

2,867,377.03




张家港扬
子江石化
有限公司

子公司

工业生产

丙烯项目
投资,生产
丙烯、氢气

100000万


2,738,443,117.92

997,326,364.67



-776,436.22

-738,073.66

东华能源
(新加坡)国
际贸易有
限公司

子公司

商业

批发贸易
(包括进
出口)

SGD3.6万


909,440,888.64

22,007,244.41

3,072,690,924.79

21,004,154.68

17,978,865.23

宁波百地
年液化石
油气有限
公司

子公司

工业生产

丙烷、正丁
烷和液化
石油的批
发并提供
相关售后
服务;为船
舶提供码
头设施;在
港区内提
供石油化
工品装卸、
仓储服务;
自营和代
理各类货
物及技术
的进出口
业务。


USD6,395.00万元

1,533,170,193.93

287,605,678.62

2,083,626,804.81

11,981,768.09

8,779,975.54

宁波福基
石化有限
公司

子公司

工业生产

石油制品、
化工产品
等批发

100000万


1,103,883,302.22

1,000,912,046.87



-417,574.09

-415,951.62

张家港东
华汽车燃
气设备有
限公司

子公司

工业生产

汽车燃气
设备销售、
安装服务

50万元

678,317.71

-1,043,546.47

221,777.68

-142,988.66

-142,988.66

上海东吉
加气站有
限公司

子公司

商业

液化液化
气零售

300万元

1,111,940.69

-470,989.58

727,524.26

-93,581.23

-93,581.23

句容东华
汽车能源
有限公司

子公司

商业零售

开展液化
气加气站
项目的筹


1000万元

9,924,917.65

9,707,022.34



-149,878.97

-148,778.52

临海市大
田白竹液
化气有限
公司

子公司

商业零售

瓶装燃气、
钢瓶批发、
零售

300万元

9,745,314.96

7,395,852.99

11,974,399.53

1,470,996.54

1,094,174.35




大丰东华
汽车能源
有限公司

子公司

商业零售

石油液化
气加气站
投资

800万元

12,926,034.86

7,665,432.41

7,667,105.18

442,818.08

442,878.27

南通东邮
汽车能源
有限公司

子公司

商业零售

汽车能源
的研究与
销售

300万元

5,367,623.27

3,716,894.04

6,831,423.16

808,745.48

606,560.19

海安东华
新丰能源
有限公司

子公司

商业

汽车能源
的研究与
销售

1000万元

22,151,945.43

9,837,253.81



-67,773.40

-67,773.40

潜山东华
汽车能源
有限公司

子公司

商业

加气站建
设投资

300万元

3,168,160.67

2,927,439.21



-1,018.09

-991.69

青阳县东
华汽车能
源有限公


子公司

商业

加气站建
设投资

300万元

7,539,642.05

2,679,016.51



-142,185.05

-142,185.05

邳州东胜
汽车能源
有限公司

子公司

商业

汽车能源
科学技术
研究、推广

200万元

1,802,461.77

1,804,069.28



-240,833.68

-241,003.28

阜宁东华
盛汽车能
源有限公


子公司

商业

汽车用液
化石油气
销售

100万元

4,172,603.27

970,123.07



-4,944.73

-4,944.73

五河县东
华汽车能
源有限公


子公司

商业

润滑油、汽
车零配件
销售

200万元

1,924,935.80

1,924,935.80



-118.34

-118.34

淮安东华
汽车能源
有限公司

子公司

商业零售

石油液化
气加气站
投资

300万元

5,035,439.12

2,935,439.12



-62,428.54

-62,328.54

上海爱使
液化加气
站有限公


子公司

商业

零售液化
石油气及
液化气配
套设备

300万元

3,484,520.34

1,948,180.61

1,953,385.91

101,568.06

100,117.65

远东油气
有限公司

子公司

商业

油气资源
贸易

HKD1万元











东华能源
(唐山)新
材料有限
公司

子公司

工业生产

石化相关
新材料产
品的批发
和贸易

RMB100,000万元














5、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
实际投入金额

项目进度

项目收益情况

扬子江石化年产40
万吨聚丙烯项目

129,802.44

22,479.34

35,505.91





福基石化丙烷资源
综合加工利用项目

616,711.00

14,942.63

24,244.39





东华汽车科技大楼



291.94

2,388.62





新海安东华加气站



183.94

1,916.57





青阳东华加气站



122.38

556.49





阜宁东华加气站



87.71

367.92





用友ERP软件





328.18





潜山东华加气站



29.38

278.03





句容东华加气站



167.39

192.31





宁波地下洞库二期



130.5

130.5





淮安东华加气站



69.75

81.32





五河东华加气站





6.16





合计

746,513.44

38,504.96

65,996.4

--

--



六、对2014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9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动幅度

0.00%



50.00%

201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动区间(万元)

3,429.23



5,143.85

2013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3,429.23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国际原油价格的波动,国内能源政策和市场需求的走势以及未来经济走向
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可能会影响到业绩预告的准确性。




七、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86,346,184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元(含税),共计人民币: 11,726,923.68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60,351,920.35元转入下年未
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4月24日。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十、本报告期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治理实际情况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严格依法治理,
使得公司的运作更加规范,治理水平也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和技能,切实维
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
业委员会依法履行各自职责,运作规范;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
等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对涉及事项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将坚持以
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则,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促进企业规范运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


涉案金额
(万元)

是否形成预计
负债

诉讼(仲裁)
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
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
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1年5月23日,
江苏东华汽车能源
有限公司(下称东华
汽车)与射阳县华伟
石油有限公司(下称
华伟公司)签订了
《加气站整体转让
协议》。华伟公司违
反协议,拒不履行转
让义务。东华汽车向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
院起诉,同时,申请
法院对华伟公司的
资产进行诉讼保全。


100.23



判决已经
生效

经盐城市中级人
民法院审理,并
依法做出(2012)
盐商初字第0109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射阳县华伟
石油有限公司于
判决生效后十日
内返还给江苏东
华汽车能源有限
公司1002300元,
并承担相应的诉
讼费用。该判决
于2013年2月生
效,江苏东华汽
车能源有限公司
已经向盐城市中
级人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盐城市中级人
民法院正在积
极开展执行工
作,本案正处于
执行阶段。


2013年10月
22日

2013-069




2013年6月13日,
南京东华能源燃气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京燃气)与新源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源公司)签
订《销售协议》二份
(Contract
No.20130613MEG-01,20130613MEG-02)。

南京燃气已依据约
定向新源公司开具
信用证,但由于货物
价格上涨,新源公司
违反约定,拒绝交
货。南京燃气为了维
护自身合法权益,依
据法律和约定,向上
海国际经济贸易仲
裁委员会(上海国际
仲裁中心)申请裁
决,要求新源公司赔
偿南京燃气33.1万
美金的损失,并承担
本次仲裁相关的一
切费用。






此案正在
审理过程


2013年9月10
日,仲裁委下达
了《争议仲裁案
受理通知书》,并
于2014年4月22
日开庭审理。此
案正在审理过程
中。


此案正在审理
过程中

2013年10月
22日

2013-069

江苏东华汽车能源
有限公司根据相关
协议,从2012年11
月起分多次借款给
海安东华新丰能源
有限公司。截至
2014年3月20日海
安东华新丰能源有
限公司拖欠借款本
金10759298.00及利
息617903.89元未
还。为维护公司合法
权益,江苏东华能源
汽车有限公司提起
诉讼。


1,137.72





南京市中级人民
法院于2014年4
月1日立案,并
对海安东华新丰
能源有限公司相
关财产进行了查
封,诉讼案件于5
月8日开庭审理,
本案现已调解结
案,南京市中级
人民法院于2014
年5月9日作出
(2014)宁商初字
第60号民事调解
书。


尚未申请强制
执行








三、媒体质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四、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五、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收购资产。


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


3、企业合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六、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2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东华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2014年3月17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认无异
议并进行了备案。

3、2014年4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和《关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201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华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华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此次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事项。

5、2014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经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总
计1,484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
额586,346,184股的2.531%。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344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2.292%;预留14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9.434%,约占本计划签
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39%。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14年5月8日(星期四)。

6、2014年5月20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
核确认,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公司董事、高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等共计104人,授予1,344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行
权价为11元,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期权简称:东华JLC1,期权代码
037653。(内容详见2014年5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七、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易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
类型

关联交易
内容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
价格

关联交易
金额(万
元)

占同类交
易金额的
比例

关联交易
结算方式

可获得的
同类交易
市价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昆山东华
大宇汽车
能源有限
公司

合营企业

销售

液化气

市价



1,018.93



转账结算







上海石化
爱使东方
加气站有
限公司

联营企业

销售

液化气

市价



142.79



转账结算







南京百地
年实业有
限公司

同一实际
控制人

仓储

化工品仓


市价



127.62



转账结算



2013年
06月04


2013-041,《日常经
营性关联
交易事项
公告》,巨
潮资讯网

南京百地
年实业有
限公司

同一实际
控制人

代理开证

代理开证
手续费

市价



155.33

100.00%

转账结算







南京百地
年实业有

同一实际

代理开证

代理开证

市价



54,130.37

100.00%

转账结算










限公司

控制人

金额

合计

--

--

55,575.04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
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
行情况(如有)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审批程序,在预计的总金额内进行。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
因(如适用)

不适用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八、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1、2014年3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租人‖)与太平洋气体船有限公司
[Pacific Gas Pte.Ltd.](以下简称―出租人‖)签署了四份《大型液化气冷冻船定期租船协议》(每艘船一份),由出租人新建
四艘5万吨级大型液化气冷冻船,租赁给承租人运营;新建船舶预计在2016年12月31日前交船,租期为自交船日起120个月;
四艘船合计年租金预计不超过6000万美元。本公司与山东海运(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Shangdong Shipping (Singapore)
Holding Co,.Ltd.]分别为上述合同双方的履约保证人。该合同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将自2016年新船陆续交付起开始支付租金。

2、2014年5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租人‖)与南太平洋控股公司[Southern
Pacific Holding Corporation](以下简称―出租人‖)签署了《大型液化气冷冻船定期租船协议》,由出租人新建一艘5万吨级
(约84000立方)大型液化气冷冻船,租赁给承租人运营;新建船舶预计在2016年12月31日前(2016年第4季度)交船,租期
为自交船日起84个月(7年),并在该租期到期后可以选择续租(1+1+1年),最多可续租36个月(3年);年租金预计不超
过1300万美元。本公司与库美艾船舶株式会社[Kumiai Senpaku Co., Ltd.]分别为上述合同双方的履约保证人。该合同已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自2016年新船陆续交付起开始支付租金。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
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

2013年04
月20日

48,400

2013年04月
09日

36,848

连带责任保


该担保为反
担保,依据
华昌化工为
扬子江石化
提供的实际
担保约定执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
合计(A1)

0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
额合计(A2)

36,848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
度合计(A3)

48,400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
合计(A4)

36,848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
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宁波百地年液化石
油气有限公司

2012年08
月03日

20,000

2012年08月
02日



连带责任保


2年





宁波百地年液化石
油气有限公司

2012年08
月03日

30,000

2012年08月
02日



连带责任保


2年





宁波百地年液化石
油气有限公司

2012年08
月03日

30,000

2012年08月
02日



连带责任保


2年





宁波百地年液化石
油气有限公司

2012年08
月03日

30,000

2012年08月
02日



连带责任保


2年





宁波百地年液化石
油气有限公司

2012年08
月03日

40,000

2012年08月
02日



连带责任保


2年





宁波百地年液化石
油气有限公司

2012年08
月03日

20,000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