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光环新网:2014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4年08月20日 18:33:57 中财网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
300383


证券简称:光环新网


公告编号:
2014
-
045


公告日期:2014年8月20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耿殿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利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
管人员
)
张利军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2014
半年度报告
................................
..............................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
........................
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
5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
............................
9
第四节
重要事项
................................
............................
17
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
39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
4
3
第七节
财务报告
................................
............................
4
5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
........................
12
1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光环新网、公司、本公司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百汇达、控股股东





北京百汇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光环恒通





北京光环恒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光环金网





北京光环金网科技有限公司


光环云谷





光环云谷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廊坊开发区华瑞信通网络技术有限公



西安博凯、博凯创达





西安博凯创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瑞科新网





北京瑞科新网科技有限公司


亚太中立





北京亚太中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章程》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IDC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
Internet Data Center
),主要包括服务器托
管、租用、运维以及网络接入服务的业务。



宽带接入





主要指通过电话线、电缆、光纤等各种传输手段向用户提供将计算机
或者其他终端设备接入互联网的服务。



ISP





互联网服务商
ISP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即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
互联网接入业务、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



创业板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报告期





2014

1

1
日至
2014

6

30



上年同期





2013

1

1
日至
2013

6

30



红杉资本





天津红杉资本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光环新网


股票代码


300383


公司的中文名称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光环新网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Beijing Sinnet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Sinnet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耿殿根


注册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
20
号院
1
号楼
13

1
单元
1301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02300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
9
号东环广场
A

2A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27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sinnet.com.cn


电子信箱


i_r@sinnet.com.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高宏


陈静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
9
号东环广场
A

2A


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
9
号东环广场
A

2A


电话


010
-
64183433


010
-
64183433


传真


010
-
64181819


010
-
64181819


电子信箱


i_r@sinnet.com.cn


i_r@sinnet.com.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00,560,531.59


140,983,352.06


42.26%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元)


38,777,383.89


32,031,988.94


21.06%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38,695,783.89


31,902,468.23


21.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6,476,625.31


42,676,456.44


-
14.5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股)


0.3342


0.93


-
64.06%


基本每股收益(元
/
股)


0.36


0.7


-
48.57%


稀释每股收益(元
/
股)


0.36


0.7


-
48.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68%


12.23%


-
5.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6.66%


12.18%


-
5.5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总资产(元)


736,432,706.48


451,812,272.85


63.0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
益(元)


641,177,594.26


307,965,940.37


108.2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元
/
股)


5.8737


6.73


-
12.72%




五、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96,0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400.00





合计


81,600.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
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
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六、重大风险提示

1、毛利率下降风险

公司2014年半年度毛利率为42.13%,较去年同期下降5.93%。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成本、加大营销力度,有效地提
高了公司光纤城域网资源的使用效率,ISP业务收入取得33.49%增长,毛利率取得8.74%的增长,毛利率下滑趋势得到有效控
制。随着燕郊机房的建设接近尾声,IDC及其增值业务固定成本增加明显,IDC业务毛利率下降11.09%。另外两项主营业务宽
带接入服务和IDC及其增值服务业务发展的不均衡性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呈下滑趋势。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
扩大和竞争的日益激烈,预计毛利率水平将面临继续下降风险。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营销制度,通过各种积极有效的方式激发销售队伍的斗志和潜力,进一步开拓细分市场,努力扩大市
场份额。同时公司将继续细化各岗位工作职责,完善规范服务流程,全员树立精品意识,努力提高服务品质和客户体验满意
度。另外,公司将从控制成本入手,严格执行预算制度,全员提倡节俭风气,努力降低各项成本,积极应对毛利率下降风险。


2、未来整体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历来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力争保持公司在行业细分领域的竞争优势,但未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以及行业环境
的不断变化,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仍可能出现一定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由子公司光环云谷实施建设的燕郊云计算基地的建设进程,项目的完成将
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总体运营能力和整体竞争实力,扩大业务辐射范围。未来公司将加紧各个项目的建设进度,争取早日投入
运营实现产出。


3、IDC客户集中的风险

2014年上半年公司IDC业务前五名客户合计收入占公司当期IDC收入总额的58.31%,如果前五大客户因为经营策略或者其
他因素发生不利于本公司的情况,将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多年来公司坚持“我们为您想得更多”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服务品质,为客户提供7×24小时无间断的服务保障。公
司建立完善了系统的故障快速响应机制,保障故障发现及时、处理快速;定期客户体验回访制度使得公司及时了解客户需求,
快速做出相应调整,最大限度提升客户满意度。为了更好的满足大客户的需求,公司专门成立了大客户部,配备了具有丰富
市场和客服经验的人员,为大客户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服务。大客户的服务经验也为公司吸引和服务更多的大客户提供了有
利的保障。


4、供应商比较集中的风险

2014年上半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额占公司当期采购总额的比重为79.11%,公司前五名供应商比较集中,如果供
应商因为经营策略或者其他因素发生不利于本公司的情况,将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多年来公司一直与各主要供应商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按照科学客观的评价体系定期对现有供应商各项指标进行
评估,及时调整优化采购策略。同时公司的采购部门积极与市场上同类供应商接洽联系,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数据库,掌握
最新市场动态,在努力寻求性价比最高的产品供应同时,有效地避免了对单一供应商的过度依赖。


5、租赁房屋带来的风险

鉴于公司的资金限制,公司办公及部分机房用房是通过租赁方式获得的。如果租赁的房屋在租赁期内被拆迁或因其他原
因无法继续出租,将对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公司自1999年成立以来一直租用东环广场写字楼用于日常办公,多年来公司与大厦业主及物业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
系。为了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公司与业主签订了租赁合作框架协议,保证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相关物业。公司位于燕
郊的绿色信息化产业园区用房是公司子公司光环云谷向出租方三河市岩峰市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及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租赁获得,自2014年1月1日开始计租,租赁协议有效期10年,有效地降低了租赁房屋可能带来的不确定性
风险。


6、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于2011年9月14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在有效期三年内可继续享受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应在期满前提出复审申请。如果公司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则将无法享受所得税
优惠政策,2014年度及以后的净利润将受到影响。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一直十分注重技术研发,研发投入逐年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4.13%,各项研发课题均按照项目开发计划积极向前推进。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
的整体研发实力,为公司的技术始终走在前沿提供保障。


7、面临政府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根据2008年修订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包括基础电信业务中的无线寻呼业务)的外商
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50%。若国家放宽对外资进入增值电信业务的限制,国外服
务商或将大量进入国内市场,公司将面临国内外服务商竞争加剧的风险。若未来国家放宽对电信业务的市场准入制度,会导
致更多的投资者进入本行业,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面对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公司坚信只有固本培元,才能行稳致远。一方面公司坚守客户为先的理念,积极修炼内功,
潜心打造精品,努力提高服务品质;一方面积极开拓市场,深耕细作,努力提高市场份额。同时公司注重研发,顺应市场发
展趋势,为丰富公司产品及业务种类精心蓄势。另外公司将积极运用资本市场的优势,整合优势资源,发挥业务协同效应,
努力寻求新的业绩增长点,未雨绸缪积极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随着国际经济环境日趋复杂,国内整体宏观经济形势持续低迷,下行压力较大。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
管理层坚信只有固本培元,才能行稳致远。公司立足主营业务,着眼长远发展,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积极开
拓市场、加大研发力度、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业绩在宏观经济下行的压力下仍逆势上扬,保持
了稳定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56.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26%;利润总额4,621.07万元,比上年同期
增长22.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77.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06%。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工作回顾:

在市场营销方面,随着互联网的高度普及及其应用程度的加深,作为国内较有影响的互联网综合服务提供商,公司抓住
市场发展机遇,立足IDC及其增值服务和ISP服务,在发挥技术优势和提升服务品质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营销团队的构建、规
范销售管理制度、完善服务体系、扩展市场空间,实现了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IDC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良好的服务
品质与市场拓展能力,成功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签署重大项目服务合同,实现了IDC业绩49.84%的增长,并继
续夯实了公司在国内IDC及其增值服务领域的领先地位。ISP方面,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继续巩固与加强ISP营销
体系建设,积极开拓新的ISP商务中心圈,取得了报告期内ISP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33.49%的业绩。


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在积极推进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的同时,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为公司未来发展加
油蓄力。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及用户需求情况,及时跟进各类互联网前沿技术,对于引导行业发展的技术和满足用户多样
化需求服务的技术进行立项研发,保证公司的互联网综合服务产品领先于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IAAS架构云计算平台的
建设,取得了“云计算管理系统V1.0”等软件著作权,云主机服务平台进入了公测阶段。


公司云计算在技术研发获得突破的同时,也得到了权威部门的认可与支持。报告期内,公司综合云计算服务平台被北京
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在项目建设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有序推进各项募投项目的建设。与此同时,为适应IDC迅速发展的市场行情,响
应国家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战略,公司积极加快由子公司光环云谷实施建设的燕郊云计算基地的建设步伐。截至本报告期末,
该项目首期已投入资金15
625.02
万元,建设进度达到74.89%,报告期内实现收入为2024.53万元。募投项目及燕郊云计算基
地的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总体运营能力和整体竞争实力,为公司成为国内一流互联网综合服务提供商提供了重要
保障。


在公司治理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断探索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各部门的规范
化、标准化运作。为提高管理效率,董事长耿殿根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专注于公司治理和战略规划,调整并确认了以杨
宇航先生为总裁的高级管理层,公司管理更加专业高效,各项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同时积极推进并完善了公司内控建设,严
格执行预算决算制度,进一步降低了公司各项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为了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注重与广大股东
的互动交流,积极推进投资者沟通平台的完善,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建议,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健
康的互动关系。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参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章制度,对
公司的制度进行了全面的审核修订和完善。201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议案》,201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制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在制度
层面强化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有序,确保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一项常态化工作,公司将长抓不懈。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200,560,531.59


140,983,352.06


42.26%


IDC
及增值服务业务扩



营业成本


116,060,914.11


73,233,569.01


58.48%


营业收入的增长导致营
业成本同步增长


销售费用


8,571,099.94


7,841,288.21


9.31%





管理费用


23,225,176.46


16,397,592.71


41.64%


营业收入的增长导致管
理费用同步增长


财务费用


130,796.96


523,935.02


-
75.04%


贷款的减少及募集资金
利息增加


所得税费用


7,432,618.29


5,565,892.89


33.54%


营业利润的增长


研发投入


8,282,915.35


6,928,305.41


19.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36,476,625.31


42,676,456.44


-
14.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89,745,809.39


-
68,058,296.68





德信智能手机技术(北
京)有限公司购房款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55,964,215.33


19,202,680.78


1,232.96%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202,695,031.25


-
6,179,159.46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IDC及其增值服务收入为157,810,300.4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9.84%,主要原因为公司燕郊机房及亦庄机房的
销量增长。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及订单执行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光环云谷与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因公司与其签署有保密协议,不便公布具体名称)的IDC及其增值服务
订单总金额累计为46,102万元,报告期内履行金额为5,364万元,尚未履行金额为21,246万元。


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的IDC及其增值服务订单总金额为57,533万元,报告期内履行金额为2773万元,
尚未履行金额为49,691万元。


3、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的范围及经营情况

主营业务的范围: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专业承包;信息系统集成;三维
多媒体集成;承接网络工程、智能大厦弱电系统集成;研发数字网络应用软件;从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经营业务;销
售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56.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26%;利润总额为4,621.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77.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06%。报告期内IDC及其增值服务收入大幅增长,是报告
期利润增长的主要因素。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占比
10%
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互联网宽带接入
服务收入


38,223,406.24


26,583,126.75


30.45%


33.49%


18.58%


8.74%


IDC
及其增值服
务收入


157,810,300.49


85,076,426.55


46.09%


49.84%


88.65%


-
11.09%




4、公司前5大供应商或客户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向前
5
大供应商采购总额


占公司全部采购的比例


较上年同期增减


68,782,804.30


79.11%


4.26%






报告期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前
5
大客户收入总额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较上年同期增减


97
,
976
,
215.39


48.85%


2.24%




5、主要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或服务


净利润


光环云谷科技有限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
服务


1,215,871.24





6、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及用户需求情况,及时跟进各类互联网前沿技术,对于引导行业发展的技术和满足用户多样化需
求服务的技术进行立项研发,保证公司的互联网综合服务产品领先于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计划顺利进行,针对云计算、网络优化、节能环保技术方面进行深入研发。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IAAS
架构云计算平台的建设,其中云主机服务平台进入了公测阶段。针对云计算的管理软件模块公司提交了软件著作权申请,并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审核,新增1项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软件名称

证书编号

登记号

登记日

1

云计算管理系统V1.0

软著登字0724192号

2014SR054948

2014-05-06



7、公司业务相关的宏观经济层面或外部经营环境的发展现状和变化趋势及公司行业地位或区域市场地位
的变动趋势

(1)行业发展趋势

1)互联网应用深入发展,IDC迎来高速增长期

作为国内专业的互联网综合服务提供商,公司的主营业务与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发布的第34次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6.32亿,较2013年底增加1,442
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6.9%,较2013年底提升了1.1个百分点。互联网支付与互联网金融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随着云计算、
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互联网应用的多元化发展,进一步推动了IDC行业的发展。


根据中国IDC圈最新发布的报告数据,2008~2013年,中国IDC市场规模增长接近6倍,年均增长超过30%。2013年中国IDC
市场规模已经达到262.5亿元人民币,增速相比于2012年略有上升,达到24.7%。其中云计算、大数据业务的发展、互联网客
户需求的增加等因素拉动了市场的增长。报告分析称,未来三年云计算将会快速增长,到2016年,中国IDC市场会达到548.3
亿元,增速将会重新上升到30%以上。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IDC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中国的IDC行业正在经历
第三个高速增长期。公司将抓住市场机遇,大力发展IDC及云计算服务,继续保持公司在互联网综合服务方面的优势地位。


2)宽带中国战略的持续推进,促进互联网市场的蓬勃发展

自2013年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工信部持续监督推动各省份“宽带
中国”战略的实施,全国的宽带基础服务资源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2014年工信部持续下发了《关于实施“宽带中国”2014


专项行动的意见》,提出2014年主要引导目标是:宽带网络能力持续增强,新增FTTH覆盖家庭3000万户,新建TD-LTE基站30
万个,新增1.38万个行政村通宽带。惠民普及规模不断扩大,发展固定宽带接入用户2500万户,发展TD-LTE用户3000万户。

宽带接入水平进一步提升,使用8Mbps及以上接入速率的固定宽带接入用户占比达到30%,其中东部地区力争达到40%,鼓励
有条件的地区推广50Mbps、100Mbps等高带宽接入服务。创建示范效果初步显现,推动创建20个以上“宽带中国”示范城市
(城市群)。


随着“宽带中国”战略的深入推广,互联网通信速度、网络应用服务内容都将获得极大的提升,互联网市场将持续蓬勃
发展。


(2)市场地位

公司一直秉承客户第一、服务至上的经营理念,针对电子商务、游戏、广告媒体、金融等行业公司提供了多种满足不同
行业特点的互联网综合服务方案。2014年1月公司成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以来,获得了较多的市场关注。报告期内,公司
在宽带接入服务、IDC及其增值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的业绩,赢得了较高的市场份额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公司在为各类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互联网综合服务的同时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潜心进行
技术创新,自主研发多种增值服务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公司还将继续加强并完善各级用户差别化的需求,
完善技术、运维、销售、服务网络平台的建设,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互联网服务,立足北京,面向全国,为成为国内一流的
互联网业务综合解决方案一体化服务商而不懈地努力。


8、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董事会报告”之“一、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之“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的相关内容。


9、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积极推进2014年度经营计划的实施,并以现有的IDC及其增值服务及ISP服务为基础,利
用成本及技术优势,努力开拓,争取实现公司业务稳定增长。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推动在IAAS架构云计
算平台、PAAS架构云计算平台等方面的研发进度,并使之尽快形成服务产品,进一步丰富公司的增值服务种类;另一方面,
公司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优势和支持,综合考量各种因素, 整合各方面优势资源,努力拓展产品外沿,丰富增值服务,
立足北京、面向全国寻求更多的业绩增长点,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风险因素详见本报告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之“七、重大风险提示”的相关内容。


二、投资状况分析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080.83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95.
6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119.
79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其中:互联网数据服务一体化平台二期工程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10,624.11
元,累计投入
14,261.
29
元;宽带接入服务拓
展项目累计投入
263.45
万元;互联网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累计投入
595.
05
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
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调整后
投资总

(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互联网数据服务一
体化平台二期工程





18,629.
2


18,629.
2


3,637.
1
8


14,261.
29


76.55%


2015

06

30



4,468.7


7,282.1
2








宽带接入服务拓展





9,586


9,586


263.45


263.45


2.74%


2016

04

30















互联网技术研发中
心扩建





2,861


2,861


595.0
5


595.0
5


20.80%


2015

06

3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1,076.
2


31,076.
2


4,495.
6
8


15,119.
79


--


--


4,468.7


7,282.1
2


--


--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





4.63


4.63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4.63


4.63








--


--








--


--


合计


--


31,080.
83


31,080.
83


4,495.
6
8


15,119.
79


--


--


4,468.7


7,282.1
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对城域网进行了部分升级改造,对重要核心路由设备及主干网络进行了必要的更新改
造。因宽带接入服务拓展项目的制定时间较早,近几年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经过审慎研究,公司
认为有重新规划此项目的必要。公司将尽快落实对此募投项目的重新规划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为实施互联网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和互联网数据服务一体化平台二期工程未尽项目
与德信智能手机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信公司”)签订了购买房屋的协议,并支付了
36,931,392元款项。预计德信公司将在2014年12月1日之前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
号院的402号楼第四层的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后,公司将抓紧进行后续建设工作,预计该项目于
2015年6月30日完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据资料显示,
2008
-
2013
年中国
IDC
市场规模增长接近
6
倍,年均增长超过
30%
,云计算、大数据业
务的发展、互联网客户需求的增加等因素拉动了市场的增长,中国的
IDC
行业正在经历第三个高速增
长期,预计未来三年云计算、大数据业务将快速增长。为了抓住市场发展契机,公司将重点着手做好
基础设施的筹划、布署工作,尽快重新规划宽带接入服务拓展项目的资金使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超募资金
4.63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期末暂未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适用


2014

3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6,241,143.3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06,241,143.30
元。上述置换已于
2014

3

19
日实施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已与银行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
于专用账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2、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
实际投入金额


项目进度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
实现的收益


光环新网绿色信息
化产业园区(燕郊)
一期


20,900


3,510.99


15,625.02


74.89%


817.19


合计


20,900


3,510.99


15,625.02


--


817.19




三、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公
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61,302,183.03元,提取法定公积金6,130,218.30元后,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5,171,964.73元;加上2013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19,122,751.13元,减去2013年已分配股利10,259,200.00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总计为
164,035,515.86元。根据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1-2015年度)》的规定,以截至2014年2月17日公司总股本5,458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5,458万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0,916万股。方案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147,661,515.86元,


结转以后年度。2014年4月21日,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光环新网


1
、本次发行的
招股书若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公
司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公
司及公司控股
股东百汇达将
依法回购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出现上
述情形,公司应
公告回购新股
的回购计划,包
括回购股份数
量、价格区间、
完成时间等信
息,股份回购计
划还应经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

在股份回购义
务触发之日起
3
个月内(简称

回购期


)以
市场价格完成
回购;期间公司
如有派息、送


2013

12

18



作出承诺开始
至承诺
履行完
毕。



报告期内承诺
人遵守了所做
承诺。






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
项,回购底价相
应进行调整。如
公司未能履行
上述股份回购
义务,则由公司
控股股东百汇
达履行
上述义
务。

2
、本次发
行的招股书若
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公司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3
、公司
将确保以后新
担任的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按照公司
和现有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作出的公
开承诺履行相
关义务。

4
、公
司若未能履行
上述承诺,则公
司将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及监管部门的
要求承担相应
的责任;同时,
若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公司
将自愿按相应
的赔偿金额冻
结自有资金,以
为公司根据法
律法规和监管





要求赔偿投资
者损失提供保
障。



百汇达


1
、关于在人员、
资产、财务、机
构和业务方面
独立的承诺函:
发行人控股股
东百汇达已作
出书面承诺:其
将按照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
依法行使股东
权利,不利用股
东身份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保
持公司在资产、
人员、财务、业
务和机构等方
面的独立性。

2

不竞争承诺函:
发行人控股股
东百汇达已作
出书面承诺:其
本身及其投资
的全资、控股子
企业(若有)目
前不拥有及经
营任何在商业
上与公司正在
经营的业务有
直接竞争的业
务;其本身并且
必将通过法律
程序使其全资、
控股子企业将
来均不从事任
何在商业上与
公司正在经营
的业务有直接
竞争的业务;如
其(包括受其控
制的子企业或
其他关联企业)


2013

12

18



作出承诺开始
至承诺履行完
毕。



报告期内承诺
人遵守了所做
承诺。






将来经营的产
品或服务与公
司的主营产品
或服务有可能
形成竞争,其同
意公司有权优
先收购其与该
等产品或服务
有关的资产或
其在子企业中
的全部股权;如
因其未履行在
承诺函中所作
的承诺给公司
造成损失的,其
将赔偿公司的
实际损失。

3

股份锁定承诺
函:发行人控股
股东百汇达已
作出书面承诺:
除参与公开发
售的股份外,在
公司股票上市
前以及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

由公司回购该
等股份。

在耿殿
根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
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
;耿
殿根离职后六
个月内,不得转
让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若耿





殿根在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申报
离职,则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
八个月内不转
让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若耿
殿根在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第七个月至第
十二个月之间
申报离职,则自
申报离职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4
、关于公平关
联交易的承诺
函:发行人控股
股东百汇达已
作出书面承诺:
在不与法律、法
规相抵触的前
提下,在权利所
及范围内,其将
确保其本身及
其全资、控股下
属企业在与公
司进行关联交
易时将按
公平、
公开的市场原
则进行,并履行
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其承诺并
确保其本身及
其全资、控股下
属企业不通过
与公司之间的
关联交易谋求
特殊的利益,不
会进行有损公





司及其中小股
东利益的关联
交易。

5
、关于
承担社会保险
和住房公积金
补缴义务的承
诺函:发行人控
股股东百汇达
已作出书面承
诺:若发行人历
史上需要补缴
任何社会保险
和住房公积金,
或因历史上欠
缴社会保险和
住房公积金受
到任何处罚,一
切费用和经济
损失由其承担。

6
、其他承诺:
根据《意见》的
规定及发行监
管问答的要求,
发行人控股股
东百汇达于
2013

12
月出
具《承
诺函》,
承诺如下:(
1

光环新网上市

6
个月内如股
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
公司持有的光
环新网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至少
6

月。(
2
)对于光
环新网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
本公司所持的





光环新网股票,
在股票锁定期
满后的两年内,
本公司通过证
券交易所减持
已解除限售的
股份的价格不
低于本次发行
价格。上述减持
计划应在减持

3
个交易日予
以公告。(
3
)自
光环新网上市
至本公司减持
期间,光环新网
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
项,减持底价下
限将相应进行
调整。(
4
)本公
司作为光环新
网的控股股东,
希望通过光环
新网业绩的增
长获得股权增
值和分红回报。

截至本承诺函
出具之日,本公
司未有减持所
持光环新网股
份的计划或安
排。(
5
)本公司
将严格遵守我
国法律法规关
于控股股东持
股及股份变动
的有关规定以
及本公司作出
的股份锁定承
诺,规范诚信履
行控股股东的
义务。如本公司





违反本承诺进
行减持的,自愿
将减持所得收
益上缴光环新
网。(
6
)光环新
网本次发行的
招股书若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光
环新网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
的,光环新网及
本公司将依法
回购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

股,且本公司将
购回已转让的
原限售股份。出
现上述情形,光
环新网将公告
回购新股的股
份回购计划,包
括回购股份数
量、价格区间、
完成时间等信
息。如光环新网
未能履行回购
新股的股份回
购义务,则由本
公司履行上述
义务。本公司应
在前述违法违
规情形之日起
3
个月内(简称

购回期


)以
市场价格完成
回购;期间公司
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





项,购回底价相
应进行调整。除
非交易对方在
购回期内不接
受要约,否则本
公司将购回已
转让的全部限
售股份。(
7
)本
次发行的招股
书若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

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本公
司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8
)本公司若
未能履行上述
承诺及其他在
光环新网招股
书中披露的其
他公开承诺,则
本公司将按有
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监管部
门的要求承担
相应的责任;同
时,若本公司未
履行相关承诺
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本公司
将自愿按相应
的赔偿金额申
请冻结所持有
的光环新网相
应市值的股票,
以为本公司根
据法律法规和
监管要求赔偿
投资者损失提
供保障。



实际控制人耿


1
、公平关联交


2013

12

18


作出承诺开始


报告期内承诺





殿根


易承诺:在不与
法律、法规相抵
触的前提下,在
权利所及范围
内,其将确保其
本人以及其本
人之全资、控股
下属企业在与
公司进行关联
交易时将按公
平、公开的市场
原则进行,并履
行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其承诺
并确保其本人
及其全资、控股
的下属企业不
通过与公司之
间的关联交易
谋求特殊的利
益,不会进行有
损公司及其中
小股东利益的
关联交易。

2

不竞争承诺:其
本人及其投资
的全资、控股子
企业(若有)目
前不拥有及经
营任何在商业
上与公司正在
经营的业务有
直接竞争的业
务;其本人并且
必将通过法律
程序使其本人
之全资、控股子
企业将来均

从事任何在商
业上与公司正
在经营的业务
有直接竞争的





至承诺履行完
毕。



人遵守了所做
承诺。






业务;如其本人
(包括受其本
人控制的子企
业或其他关联
企业)将来经营
的产品或服务
与公司的主营
产品或服务有
可能形成竞争,
其同意公司有
权优先收购其
与该等产品或
服务有关的资
产或其在子企
业中的全部股
权;如因其未履
行在承诺函中
所作的承诺给
公司造成损失
的,其将赔偿公
司的实际损失。

3
、股份锁定承
诺:除参与公开
发售的股份外,
在公司股票上
市前以及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

由公司回购该
等股份。在其任
职期
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得
超过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六
个月内,不得转
让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若其





在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六
个月内申报离
职,则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转让
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若其在
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第七
个月至第十二
个月之间申报
离职,则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
让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4

关于承担社会
保险和住房公
积金补缴义务
的承诺:若发行
人历史上需要
补缴任何社会
保险和住房公
积金,或因历史
上欠缴社会保
险和住房公积
金受到任何处
罚,一切费用和
经济损失由其
承担。

5
、根据
《意见》和发行
监管要求提

的承诺:(
1
)公
司本次发行的
招股书若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2
)若本人未





能履行公司本
次发行前本人
作出的公开承
诺,则本人将依
法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并在
证券监管部门
或有关政府机
构认定前述承
诺未得到实际
履行起
30
日内,
或司法机关认
定因前述承诺
未得到实际履
行而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起
30
日内,本人将
自愿按相应的
赔偿金额申请
冻结北京百汇
达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所持有
的公司相应市
值的股票,以为
本人根据法律
法规和监管要
求赔偿投资者
损失提供保障。



红杉资本


1
、股份锁定承
诺:除参与公开
发售的股份外,
对于受让耿桂
芳的
207
万股股
份,其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所
持有的公司股
份,不由公司回
购该等股份。对
于通过增资方
式取得的
480



2013

12

18



作出承诺开始
至承诺履行完
毕。



报告期内承诺
人遵守了所做
承诺。






股股份,其在增
资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所
持有的公司股
份,不由公司回
购该等股份;并
且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二
十四个月内,其
转让的上述股
份不超过
所持
有该等股份总
额的
50%


2
、公
平关联交易承
诺:在不与法
律、法规相抵触
的前提下,在权
利所及范围内,
其将确保其本
身及其全资、控
股下属企业在
与公司进行关
联交易时将按
公平、公开的市
场原则进行,并
履行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其承
诺并确保其本
本身及其全资、
控股下属企业
不通过与公司
之间的关联交
易谋求特殊的
利益,不会进行
有损公司及其
中小股东利益





的关联交易。

3

根据发行监管
要求承诺如下:

1
)对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本企业
所持的公司股
票,除参与公开
发售的股份外,
在股票锁定期
满后,本企业将
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等
法律法规允许
的方式按照届
时的市场价格
或大宗交易确
定的价格进行
减持。在股票锁
定期满后
24

月内,本企业计
划减持该解除
锁定部分
33%

100%
的公司股
票。上述减持计
划应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
2
)本企
业将严格遵守
我国法律法规
关于股东持股
及股份变动的
有关规定以及
本企业作出的
股份锁定承诺,
规范诚信履行
股东的义务。如
本企业违反本
承诺进行减持
的,将承担相应
的法定责任。



耿桂芳


1
、股份锁定承
诺:除参与公开


2013

12

18



作出承诺开始
至承诺履行完


报告期内承诺
人遵守了所做





发售的股份外,
其在公司股票
上市前以及自
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等股
份;在耿殿根在
公司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
;在耿
殿根离职后六
个月内,不转让
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若耿殿根
在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六个
月内申报离职,
则其自耿殿根
申报离职之日
起十八个月内
不转让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若
耿殿根在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七个月至
第十二个月之
间申报离职,则
其自耿殿根申
报离职之日起
十二个
月内不
转让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2

平关联交易承
诺:其均将促使
其本人所控制


毕。



承诺。






的企业(若有)
与公司之间的
任何交易按公
平的市场原则
和正常的商业
条件进行,并履
行必经的法律
程序;其本人并
将促使其本人
所控制的企业
(若有)不要求
或接受公司给
予任何优于在
一项市场公平
交易中的第三
者所能给予的
条件,不产生有
损公司及其股
东利益的交易。

其本人并将促
使其本人所控
制的企业(若
有)在经营业务
中不利用其在
公司的地位转
移利润或从事
其他行为来损
害公司及其股
东的利益。

3

不竞争承诺:其
本身及其投资
的全资、控股子
企业(若有)目
前不拥有及经
营任何在商业
上与公司正在
经营的业务有
直接竞争的业
务;其本身并且
必将通过法律
程序使其全资、
控股子企业将
来均不从事任
何在商业上与





公司正在经营
的业务有直接
竞争的业务;如
其本身(包括受
其控制的子企
业或其他关联
企业)将来经营
的产品或服务
与公司的主营
产品或服务有
可能形成竞争,
其同意公司有
权优先收购其
与该等产品或
服务有关的资
产或其在子企
业中的全部股
权;如因其未履
行在承诺函中
所作的承诺给
公司造成损失
的,其将赔偿公
司的实际损失。

4
、根据《意见》
和发行监管要
求提出承诺:

1
)公司上市

6
个月内如股
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

者上市后
6

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
人持有的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至

6
个月。(
2

对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
前本人所持的
公司股票,在股
票锁定期满后
的两年内,本人





通过证券交易
所减持已解除
限售的股份的
价格不低于本
次发行价格。上
述减持计划应
在减持前
3
个交
易日予以公告。


3
)自公司上
市至本人减持
期间,公司如有
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减
持底价下限将
相应进行调整。


4
)本人希望
通过公司业绩
的增长获得股
权增值和分红
回报。截至本说
明函出具之日,
本人未有减持
所持公司股份
的计划或安排。


5
)本
人将严
格遵守我国法
律法规关于股
东持股及股份
变动的有关规
定以及本人作
出的股份锁定
承诺,规范诚信
履行股东的义
务。如本人违反
本承诺进行减
持的,自愿将减
持所得收益上
缴公司。



张英星


1
、股份锁定承
诺:除参与公开
发售的股份外,
自公司股票上


2013

12

18



作出承诺开始
至承诺履行完
毕。



报告期内承诺
人遵守了所做
承诺。






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其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
等股份。

2
、公
平关联交易承
诺:其均将促使
其本人所控制
的企业(若有)
与公司之间的
任何交易按公
平的
市场原则
和正常的商业
条件进行,并履
行必经的法律
程序;其本人并
将促使其本人
所控制的企业
(若有)不要求
或接受公司给
予任何优于在
一项市场公平
交易中的第三
者所能给予的
条件,不产生有
损公司及其股
东利益的交易。

其本人并将促
使其本人所控
制的企业(若
有)在经营业务
中不利用其在
公司的地位转
移利润或从事
其他行为来损
害公司及其股
东的利益。

3

不竞争承诺:其
本身及其投资
的全资、控股子





企业(若有)目
前不拥有及经
营任何在商业
上与公司正在
经营的业务有
直接竞争的业
务;其本身并且
必将通过法律
程序使其全资、
控股子企业将
来均不从事任
何在商业上与
公司正在经营
的业务有直接
竞争的业务;如
其本身(包括受
其控制的子企
业或其他关联
企业)将来经营
的产品或服务
与公司的主营
产品或服务有
可能形成竞争,
其同意公司有
权优先收购其
与该等产品或
服务有关的资
产或其在子企
业中的全部股
权;如因其未履
行在承诺函中
所作的承诺给
公司造成损失
的,其将赔偿公
司的实际损失。

4
、根据《意见》
和发行监管要
求提出承诺:

1
)对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本人所
持的公司股票,
除参与公开发
售的股份外,在





股票锁定期满
后,本人将通过
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大(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