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通产丽星:2014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4年08月21日 17:09:53 中财网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


2014年
0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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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王楚先生因出差在外,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曹海成先
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其他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负责人曹海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正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
管人员)孙勇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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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6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8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1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5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40
第九节 财务报告 ............................................................. 41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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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释义项指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通产丽星指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报告指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市国资委指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通产、通产集团指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丽源祥指石河子丽源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
广州丽盈指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海通产丽星指上海通产丽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苏州通产丽星指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兴丽彩指深圳兴丽彩塑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科通产指深圳市中科通产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兴丽通指深圳市兴丽通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香港丽通指香港丽通实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京信通指深圳市京信通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美弘指深圳市美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丽琦指深圳市丽琦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丽得富指深圳市丽得富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参股子公司
2013年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包括通产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10名
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行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指
A股指人民币普通股
保荐机构指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广州丽盈技改项目指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时尚消费品塑料包装、灌装技术改造项目
苏州通产丽星建设项目指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时尚消费品塑料包装、灌装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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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
购买厂房项目指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通产丽星技改项目指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时尚消费品塑料包装技改项目
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指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级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长城资产管理指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系本报告期末
5%以上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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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股票代码
002243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通产丽星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 BEAUTY STAR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BEAUTY STAR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曹海成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彭晓华任红娟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
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
A座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
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
A座
联系地址
电话
0755-28483234 0755-28483234
传真
0755-28483900-8102 0755-28483900-8103
电子信箱
alice@beautystar.cn renhj@beautystar.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1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
2013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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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登记日期和地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务登记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等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
可参见
2013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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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11,061,179.07 547,119,557.63 -6.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11,142.26 33,771,824.96 -95.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6,264,760.45 31,587,831.56 -119.83%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3,552,606.78 33,132,274.71 31.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39 0.1150 -96.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39 0.1150 -96.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9% 3.42% -3.33%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总资产(元)
2,057,699,907.22 2,029,808,197.05 1.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476,303,973.63 1,485,841,300.05 -0.64%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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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3,097.6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051,192.2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703,561.1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1,723.31
减:所得税影响额 56,534.1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7,137.50
合计 7,675,902.7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
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
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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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一、概述

报告期内,在“定向调控、精准发力”的政策“托底”下,国内经济
“缓中趋稳
” ,经济短期的内生增长动力不足,整个化
妆品行业市场增速明显放缓,网上销售等多样化的营销模式助推民族品牌迅速崛起,国际巨头正面临着洗护产品、护肤品等
细分市场份额被侵蚀。终端消费模式变化,导致公司主要客户增速继续放缓甚至下滑。公司已积极调整客户结构,精益生产、
精细服务,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持续加强自主创新,发挥技术、品牌、区域等优势,以缓解持续上升的人工成本以及高位波
动的原材料带来的毛利率下滑趋势,但仍然未能扭转业绩下滑的局面。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11,061,179.0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59%,实现利润总额
2,837,564.16元,较上年同期
下降
92.59% 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1,411,142.2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95.82%。


二、主营业务分析

(一)概述
公司主要从事化妆品塑料软管包装、化妆品塑料瓶包装和食品塑料瓶包装、化妆品注塑件包装罐、配套注塑盖的生产和
销售、化妆品灌装业务等。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1,106.12万元,同比减少
6.59%;营业成本
44,189.39万元,同比增长
1.56%;销售费用
2,296.03万元,同比增长
5.57%;管理费用
4,456.81万元,同比增长
11.82%;财务费用
481.70万元,同比减少
58.79%;研
发支出
2,336.56万元,同比增长
5.75%;实现营业利润
-229.84万元,同比下降
106.43%;实现利润总额
283.76万元,同比
下降
92.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1.11万元,同比下降
95.8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55.26万
元,同比增长
31.45%,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金额
30,140.1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48.42%。

(二)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511,061,179.07 547,119,557.63 -6.59%
营业成本
441,893,857.04 435,100,419.48 1.56%
销售费用
22,960,328.27 21,748,969.94 5.57%
管理费用
44,568,060.41 39,856,176.32 11.82%
4,816,973.59 11,689,003.67 -58.79%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58.79%,主要系报告期
内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以及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
1,231,639.95 4,389,379.10 -71.94%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71.94%,主要系报告
期利润总额下降,计提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
研发投入
23,365,643.62 22,094,841.90 5.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43,552,606.78 33,132,274.71 31.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31.45%,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回款增加所致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98,075,930.75 -185,339,638.59 -47.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47.08%,主要系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投资减少所致金流量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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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49,959,091.91 618,315,088.56 -91.9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91.92%,主要系报告期内吸收投资现金减少所致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105,386.02 465,920,183.54 -101.10%主要系报告期内吸收投资现金减少所致
净增加额


(三)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1、应对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调整市场拓展战略,在通过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稳住现有国际大
品牌客户订单的同时,加大开拓国内优秀名族品牌业务的力度,通过近半年的努力,公司已开发了多家优秀民族品牌客户。

目前公司已与相宜本草、自然堂、丹姿、珀莱雅、百雀羚、蓝月亮、丸美等优秀民族品牌客户建立了不同程度的合作关系
,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深度服务,加深与该等客户的合作。



2、报告期内公司对组织架构、人事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微调公司组织机构,完善公司薪酬和考核
体系,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效率,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减少了用工人数,在员工工资标准继续保持两位数增幅、
社保和公积金缴交比例持续上升的情况下将人工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3、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技改措施,材料和人工成本逐步得到有效控制,但设备折旧等固定成本持续上升,产销
达不到预期规模,毛利率继续下滑。



4、公司主持编制的国家标准
GB/T29336-2012《化妆品用共挤出复合软管》正式颁布,公司组织编制的另一国家标准
《无缝铝塑共挤出复合软管》草案在报告期内通过专家评审。



5、广州增城和吴江工厂建设项目稳步推进,目前已在竣工验收阶段,广州增城工厂建设项目预计下半年可投入使用,
吴江工厂建设项目预计
2015年上半年可投入使用。



6、公司
2014年度预算营业收入
11.75亿元,利润总额
0.7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0.62亿元。截至
2014年
6月
30
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11,061,179.0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59%,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1,411,142.26元,较上年同期下

95.82%。主要是公司主要客户群市场增长放缓甚至下滑,新项目、新产品尚未形成规模,且今年以来深圳及上海用工成
本持续上调、折旧费用等固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明显、原材料单价仍在高位运行等因素影响销售毛利下降明显,导致公司
半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完成情况未达分解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已通过提升工作效率、技改技措、工艺创新、加强生产考核管理、加强采购管理等措施消化了部分人工
成本上涨、原材料价格、折旧上涨等带来的成本压力。


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营业成本比上年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同期增减同期增减期增减
分行业
包装
398,790,234.78 349,364,272.11 12.39% -1.89% 8.41% -8.33%
灌装
55,978,682.98 53,893,233.39 3.73% -41.98% -32.79% -13.16%
其他
53,162,650.71 37,641,597.08 29.20% 20.39% 15.27%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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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产品
软管
267,234,572.25 232,499,074.56 13.00% 2.01% 12.64% -8.22%
吹瓶
69,691,503.79 61,822,150.19 11.29% -15.97% -8.19% -7.52%
注塑
61,864,158.74 55,043,047.36 11.03% 0.49% 13.45% -10.17%
灌装
55,978,682.98 53,893,233.39 3.73% -41.98% -32.79% -13.16%
其他
53,162,650.71 37,641,597.08 29.20% 20.39% 15.27% 3.14%
分地区
欧洲
39,352,307.89 35,900,438.96 8.77% -5.58% 3.74% -8.20%
北美
44,708,225.48 41,037,395.25 8.21% 18.79% 31.69% -8.99%
东南亚
37,858,296.26 34,955,013.44 7.67% -14.34% -6.73% -7.54%
华南(珠三角) 148,032,875.39 125,783,018.41 15.03% -25.41% -18.69% -7.03%
华东(长三角) 229,339,481.22 195,453,970.64 14.78% 4.69% 13.23% -6.43%
其他
8,640,382.23 7,769,265.88 10.08% 42.45% 71.06% -15.04%

主营业务构成情况说明:
1、2014年上半年化妆品、糖果类等消费品市场竞争激烈,受到民族品牌快速崛起的冲击,公司主要客户群国际一线品
牌增长放缓或下降,影响了公司产出和销售的实现。


(1)公司包材业务主要含化妆品软管包装、化妆品及糖果类吹瓶包装以及化妆品注塑罐及配套盖产品,订单不饱和,
包材产品收入未达到预期,同比下降
1.89%;
(2)公司灌装业务主要含化妆品、日化用品灌装,受主要客户市场策略调整的影响,订单下降超
5成,灌装业务收入
同比下降
41.98%;
(3)公司其他业务增加,其主要含子公司的汽车注塑件、标签、模具销售,收入与去年同期增长
20.39%;
(4)国外市场的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其中北美地区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
18.79%,主要原因是北美
地区主要客户订单量上升的影响;
(5)国内市场的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
8.88%,其中华南市场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
25.41%,主要原因是该区域
主要客户增速放缓,致公司化妆品塑料包装、日化用品灌装业务在该区域下降较快。

2、2014年上半年公司包材业务毛利率
12.39%,比去年同期下降
8.33个百分点,灌装业务毛利率
3.73%,比去年同期
下降
13.16个百分点,产出和销售同比下降,人工成本持续上调,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等固定成本增加明显,原材料单价在高
位运行,以上因素影响包材和灌装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


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市场环境的变化使得公司所面临的竞争日趋激烈,公司作为国内较早进入高档化妆品塑料包装市场的企业,有着长期从
事化妆品塑料包装产品研究和开发的经验,在产品研发、质量管控、规模、技术、品牌等方面形成了相当的竞争优势,在行
业中具有非常优质的客户群和信誉度,公司综合竞争力仍位居同行前列。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
2,336.56万元,同比增长


5.75%,持续进行研发设备、场地的投入,以保持公司较先进的研发能力。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获得专利
239项,其中发
明17项,实用新型专利
228项,外观专利
34项,子公司共获得专利
70项,其中发明专利
3项,实用新型专利
66项,外观专利
1
项。下半年公司将继续通过进行组织优化、技术革新、精细化管理等手段保持公司的竞争能力,以扩大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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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对外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对外投资。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

(3)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本期实际计提减值报告期实
受托人名是否关委托理报酬确定
预计收益收回本金准备金额际损益金

关联关系
联交易
产品类型
财金额
起始日期终止日期
方式
金额(如有)额
交通银行
深圳梅林
支行
无关联关


交通银行
“蕴通财富
日增利”集
合理财计划
协议(期次
型)
5,000
2013年
09月
24

2014年
01月
22

投资收益

5.1%
5,000 0 83.14 83.14
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
分行
无关联关


兴业银行人
民币常规机
构理财计划
5,700
2013年
10月
17

2014年
01月
15

年化净收
益率
4.60%
5,700 0 64.65 64.65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
国贸支行
无关联关


人民币“按
期开放”产

4,000
2013年
12月
11

2014年
01月
13

年化净收
益率
4.05%
4,000 0 14.2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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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
国贸支行
无关联关


人民币“按
期开放”产

4,000
2014年
01月
16

2014年
03月
20

收益率为
4.90%(年
率)
4,000 0 34.3 33.83
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
分行
无关联关


兴业银行人
民币常规机
构理财计划
6,000
2014年
01月
16

2014年
03月
17

年化净收
益率为
4.40%
6,000 0 44 43.4
交通银行
深圳梅林
支行
无关联关


蕴通财富?
日增利
60

5,000
2014年
01月
23

2014年
03月
24

投资收益
率为
5.00%
5,000 0 41.09 41.1
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
分行
无关联关


兴业银行企
业金融结构
性存款
6,000
2014年
03月
18

2014年
05月
19

其中
300
万元收益
率为
4.6%,
5700万元
收益率为
5%
6,000 0 50.76 50.76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
市分行
无关联关


人民币“按
期开放
T+0
4,000
2014年
03月
21

2014年
05月
23

收益率
4.10%(年
率)
4,000 0 28.31 28.31
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
分行
无关联关


兴业银行企
业金融客户
人民币结构
性存款
6,000
2014年
06月
06

2014年
08月
05

收益率
4.9%
0 0 49.13 0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
国贸支行
无关联关


人民币“按
期开放”
4,000
2014年
06月
06

2014年
09月
09

收益率
4.05%(年
率)
0 0 42.16 0
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
分行
无关联关


中信理财之
信赢系列
(对公)
14143期人
民币理财产

5,000
2014年
06月
13

2014年
09月
12

年化收益

4.50%/

0 0 56.1 0
合计
54,700 ------39,700 0 507.84 359.39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
0
涉诉情况(如适用)不适用。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委托理财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
2013年
05月
16日、2014年
04月
23日
有)
委托理财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
2013年
06月
01日、2014年
05月
09日
有)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是否关联贷款对象资金用
贷款对象贷款金额贷款利率担保人或抵押物
方途
深圳市丽琦科技有限公司否
357 6.00%无
用于补充丽琦流
动资金
合计
--357 ------
展期、逾期或诉讼事项(如有)不适用
展期、逾期或诉讼事项等风险的应对措施(如有)不适用
委托贷款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2012年
12月
13日
委托贷款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9,026.27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855.0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301.9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2013年
2月
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3】19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由主承销
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年
4月
15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10,68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6.66元。截至
2013年
4月
1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711,820,800.00元,扣
除发行费用
21,558,052.00元,募集资金净额
690,262,748.00 元。截止
2013年
4月
1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
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验字
[2013]000104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止
2014年
6月
30日,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23,019,066.84元,其中:本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直接投入募集资
金项目人民币
65,590,200.00元;于
2013年
4月
16日起至
2014年
6月
30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7,428,866.84
元。截止
201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账户共发生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人民币
12,683,502.73元,手续费支出人民币
12,254.8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79,914,929.02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是否已变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调整后投截至期末本报告期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更项目
本报告期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是否达到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资总额
累计投入实现的效
资金投向(含部分投入金额(3)=
用状态日预计效益生重大变
总额(1) 金额(2)益
变更)(2)/(1)期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广州丽盈技改项目否
15,859 15,859 1,703.65 5,321.36 33.55%
2014年
12月
31

----否
苏州通产丽星建设项


18,716 18,716 2,760.13 8,555.09 45.71%
2014年
12月
31

----否
购买厂房项目否
20,208.9 20,209 0 14,146.38 70.00%
2014年
10月
31

不适用不适用否
通产丽星技改项目否
8,244 8,242.27 53.44 3,383.66 41.05%
2014年
12月
31

----否
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否
6,000 6,000 337.82 895.42 14.92%
2014年
12月
31

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9,027.9 69,026.27 4,855.04 32,301.91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69,027.9 69,026.27 4,855.04 32,301.91 ----0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无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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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公司于
2013年
5月
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止
2013年
5 月
2 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为
25,020.64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大华核字[2013]004801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公司保荐机构就本次置换事宜分别发表了书面同意的
意见。此外,由于本次置换资金中
18,716.00万元为本公司向子公司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的增资款,上述款项实际由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用于苏州通产丽星建设项目。截止
2013

5月
2日,该款项已使用
254.38万元,剩余款项
18,461.62万元。为确保该等募集资金的规范使
用,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已将剩余款项
18,461.62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
理,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2013年
7月
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690,262,748.00 元的
8.69%)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使
用期限为
2013 年
7 月
8 日至
2014 年
7 月
8 日。详细内容见刊载于
2013 年
7 月
9 日的《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已于
2014年
6月
20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6000 万
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
2014年
4月
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
2014年
5

8日召开的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并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产品期限在
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有效期为
2014年
6月
1日至
2015年
5月
31日。

截止
2014年
6月
30日,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
150,000,000.00元,未超出股东大会(或董事
会)授权额度。

闲置募集资金其他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存放于指定的监管账户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无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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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公司
2014年
7月
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4年
8月
12日召开的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缩减募集资金项目中“技术中心升级项目”的投资规模,将公司“技术
中心升级项目”总投资由
60,000,000.00元缩减至
12,000,000.00 元(不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并将闲置且到帐超一年的部分
募集资金
48,000,000.00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690,262,748.00 元的
6.95%)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收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经营业绩,具体内容详见
2014年
7月
26日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36号)。


(4)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项目概述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截止
201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4年
08月
22日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截止
201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主要产品或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所处行业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服务
广州丽盈
塑料有限
公司
子公司制造业
生产塑料容
器、塑料制
品、化妆品灌
装、销售自产
产品
3730.57万
美元
454,029,36
4.38
410,213,60
4.33
119,279,68
1.82
1,361,038
.90
905,283.95
上海通产
丽星包装
材料有限
公司
子公司制造业
生产高阻隔
塑料容器、塑
料制品;包装
装潢印刷,销
售自产产品
6520万
179,934,53
1.94
143,289,34
6.23
104,703,13
8.94
2,470,451
.65
2,170,486.79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六、对
2014年
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
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657.07552.36至
动幅度
2013年
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5,523.55
元)
1、公司主要客户群市场变化将会继续对公司订单造成影响,新客户、新业
务培育还需时日,预计公司第三季度订单数量同比下降,影响公司产出和
销售计划的实现;
2、预计公司第三季度人工成本上调将会带来持续影响,固定资产的增加使
折旧费用增长明显、原材料单价仍在高位运行,以上因素影响公司第三季
度包材和灌装销售毛利率下降。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七、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2012年


-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均提交到股东大会进行了审议,中小股东拥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了
充分维护。


本报告期内,公司于
2014年
4月
10日召开的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013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364,948,9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人民币
10,948,468.68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
135,562,212.6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在报告期内按公司章程规定实施完毕,具体详见
2014年
5月
29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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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十、本报告期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对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象类型
2014年
01月
29日
公司坪地通产
丽星新材料产
业园
实地调研机构
前海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中心
一、介绍公司基本情况;二、互动问答:(1)
公司各生产基地布局?(2)募集项目的进展
情况?(
3)业绩预告修正的原因是什么?(
4)
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5)关于
2014年经营计
划?(6)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所已运行,通产
丽星是否已加入?三、参观生产车间。

2014年
03月
21日
公司坪地通产
丽星新材料产
业园
实地调研机构
民生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一、介绍公司基本情况;二、互动问答:(1)
公司订单情况?(2)公司新产品的开发情况?

(3)公司灌装业务的初衷是什么?(
4)募集
项目的进展情况?(
5)公司
2014年第一季度
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是什么?(6)公司未来
发展规划?
2014年
03月
21日
公司坪地通产
丽星新材料产
业园
实地调研机构
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一、介绍公司基本情况;二、互动问答:(1)
公司订单情况?(2)公司新产品的开发情况?

(3)公司灌装业务的初衷是什么?(
4)募集
项目的进展情况?(
5)公司
2014年第一季度
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是什么?(6)公司未来
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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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
法规等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度,不断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并根据证监会公告〔
2013〕43号《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条款。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实际情况与《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规无差异。


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媒体质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四、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五、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第七重大关联交易之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2、出售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

3、企业合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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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七、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关联交关联交占同类交可获得的
关联交关联关联交易
披露日期披露索引同类交易
易方关系
交易关联交易内容易定价关联交易价格易金额易金额的
结算方式
类型原则(万元)比例市价
深圳市
商控实
业有限
公司
同一
控股
股东
关联
租赁
公司于
2010年
9

17日与商控实
业签署了《房屋租
凭合同》,租赁坪
地产业园厂房
3、
4、5栋,期限三
年。公

2013年
5月使
用募集资金购买
了该资产,并支付

70%的款项,
经与商控协商,自
2013年
7月
1日
起至该资产交割
之日前(不含交割
日),公司继续支
付租赁坪地产业
园厂房
3、4、5
栋租金的
30%,
每月约人民币
80,287元。

1、根据
同地段
同类型
租金水
平;2、
平等、自
愿、公
平、诚实
信用的
原则
2013年
1月至
2013年
6月:每
平方米建筑面
积每月人民币
9
元;2013年
7
月至该资产与
公司交割之日
前每平方米建
筑面积每月人
民币
2.7元。如

2014年
10月
30日前标的资
产仍未交割过
户完毕,自
2014

10月
30日起
至标的资产交
割日之日前(不
含交割日),租
金数额双方另
行商议。

48.17 100.00%
每月现金
结算
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
每月人民

12元
2010年
07月
24

2010年
7月
24日在巨潮
资讯网
(http://ww
w.cninfo.co
m.cn/)上的
《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
号:
2010-051
号)、《关联
交易公告》
(公告编
号:
2010-053
号)以及公
司定期报告
中相关章节
均有披露。

合计
----48.17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不适用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均在预计范围内。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
情况(如有)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
不适用。

因(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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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转让资
转让资市场公
关联交转让价关联交交易损产的评
关联关关联交关联交披露日产的账允价值
关联方披露索引易定价估价值格(万易结算益(万
系易类型易内容面价值(万元)期
原则(万元)元)方式元)
(万元)(如有)
(如有)
深圳市
商控实
业有限
公司
同一控
股股东
购买关
联方资

购买关
联方位
于深圳
市龙岗
区坪地
街道坪
西村的
厂房及
配套设
施资产,
该资产
宗地号
G101060126,

房地字

6000208
239号
《房地
产证》
以深圳
市德正
信资产
评估有
限公司

2012

4月
30日为
评估基
准日出
具的德
正信专
评报字
[2012]第
016号资
产评估
报告书
的标的
资产评
估值作
为本次
转让交
易的定
价依据。

17,762 20,209 20,209 20,209
以现金
协议约
定支付
0
2012年
05月
12

1、2012年
5月
21
日披露在巨潮讯
网上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关联交
易公告》等相关公
告;
2、2012年
6月
12
日披露在巨潮资
讯网上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决议公
告》、《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关联
交易公告》等相关
公告;
3、2012年
7月
20
日披露在巨潮资
讯网上上的《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收购对
象的资产评估备
案完成的公告》;
4、2012年
10月
30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投项目资
产购买进展公
告》;
5、2013年
5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非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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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票发行情
况报告暨上市公
告书》、
6、2014年
3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
2013年
度报告之“第五节
重要事项”。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
不适用
较大的原因(如有)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情
不适用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八、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租赁情况

(1)母公司主要租赁情况
A、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二
0一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深
圳市商控实业有限公司签署《物业租赁协议》,公司向商控实业租用其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西社区深惠路旁的宗地
号为G10106-0126物业中的第三、四、五号厂房共计建筑面积
29735.98平方米。租赁协议规定:租赁期限为
3年,自
2010年10
月1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止。第一年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人民币
7元计算;第二年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人民币
8元计
算;第三年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人民币
9元计算。考虑到公司设备改造、装修、搬迁等因素,商控实业同意给予公司免
租期5个月,公司从
2011年开始每年结算支付一次,于每年
10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鉴于
2012年5月18日、2012年6月11日,公
司与商控实业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在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后向商控实业购买通产丽星科技产业园一号、二号、三号、四号、五号、六号、七号厂房及宿舍
(以下
简称“标的资产”),即包含上述全部出租厂房。

2012年9月,商控实业向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以下简称
“交易中心”)提交
房产转让的挂牌申请,交易中心发布了深土交楼告
(2012)6号《深圳市工业楼宇挂牌交易公告》,公司根据挂牌公告提交了
竞买申请,缴纳了人民币
20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并参加了标的资产的竞买。2012年10月26日,公司以人民币
202,090,000.00
元竞买成功,商控实业与公司及交易中心签署了《成交确认书》、《工业楼宇转让合同书》及《补充协议》。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已向商控实业支付标的资产转让价款70%款项,即
141,463,000元(包括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因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
尚在办理当中,基于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商定:自
2013年7月1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之日前
(不含交
割日),商控实业按原租金标准的
30%收取公司租赁通产丽星科技产业园三、四、五号厂房的租金,每月人民币
80,287元。如
在2014年10月30日前标的资产仍未交割过户完毕,自
2014年10月30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之日前(不含交割日),商控实业收
取公司租赁通产丽星科技产业园三、四、五号厂房的租金数额双方另行商议。报告期内,公司在该关联交易事项中,发生租
赁费用481,722元。

B、根据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公司坂田厂房出租项目的招标结果将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五和南路
49号厂房及配
套设施(以下简称
“租赁标的
”)整体出租给深圳市金方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方华
”),租金为
562,073元/月,租金
按月收取,租赁期限为三年,公司于
2013年9月13日与金方华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补充协议》(合称为
“租赁
合同”),租赁标的于
2013年11月20日交付金方华使用。详细内容详见
2013年11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关于公司深圳坂田生产基地整体搬迁的公告》。报告期内,公司共收到租赁费用2,990,669.70元。


(2)主要子公司租赁情况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地址面积单价租金(元
/年)租赁期限备注
1 上海通产
丽星包装
上海力诺
工贸股份
上海市青浦
区青浦镇华
6900 0.82元/平方米/天
2,065,170 2014年1月1日
—2014年12月31日
厂房、仓库
材料有限有限公司青路738号
358.17 0.82元/平方米/天
209,510 2014年1月1日
—2014年12月31日
食堂、空压机
房、水泵房公司234.24 0.82元/平方米/天
107.59 0.82元/平方米/天
2 上海通产
丽星包装
上海中昊
针织有限
上海市青浦
区徐泾镇沪
10517.24 0.69元/平方米/天
2,648,766.89 2013年8月1日
—2015年7月31日
厂房及办公楼
材料有限公司青平公路
公司2392号
3 上海通产
丽星包装
上海金田
石材发展
上海市青浦
区徐泾镇沪
7120 0.69元/平方米/天
1,793,172 2013年8月1日
—2015年7月31日
厂房及办公楼
材料有限有限公司青平公路
公司2400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租赁资产租赁收益
出租方名租赁方名租赁资产租赁起始租赁终止租赁收益租赁收益是否关联
关联关系
称称情况
涉及金额
日日(万元)确定依据
对公司影
交易
(万元)响
深圳市通
产丽星股
份有限公

深圳市金
方华实业
有限公司
公司自有
资产-位于
深圳市龙
岗区坂田
五和南路
49号厂房
及配套设

2,571.38
2013年 11
月 20日
2016年 11
月 19日
299.07
招投标方
式确定
租赁收益
达到报告
期利润总
额的 10%
以上。

否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三)其他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综合授信合同

(1)2013年 5月 22日,本公司与光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签订编号为 ZH38981305069《综合授信协议》,约定中国光
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协议项下最高授信额度涵盖原综合授信协议(协议编
号 ZH38981204044),授信期限 2013年 5月 22日至 2014年 5月 21日。

(2)2013年 8月 1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安联支行签订编号为 2013年蛇字第 0013471015号《授信
协议》,约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安联支行向公司提供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原签有编号为2012年蛇字第0012479038
号的授信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该授信协议项下续做的具体业务尚有未清偿余额的,自动纳入本协议项下),授信期
限 2013年 8月 1日至 2014年 7月 31日止。在此《授信协议》项下另签有《银行承兑合作协议》(合同编号:2013年蛇字
第 0013471015号)和为针对保贴业务的《授信补充协议》(合同编号:2013年蛇字第 0013471015号)。

(3)2013年 9月 4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2013圳中银营额协字第 0001022号
《授信额度协议》,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向公司提供 1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其中贷款额度为人民币玖
仟万元,贸易融资额度为人民币壹仠万元,该额度在协议期内可以循环使用,授信期限为 2013年 9月 4日至 2014年 9月 4
日。

(4)2013年 9月 22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编号为 2013深银福南综字第 005号《综合授
信合同》,约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公司提供壹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2013年 9月 22日起至 2014
年 9月 22日止。

(5)2014年 3月 20日,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 S/N120410的授信合同,约定汇丰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4600万元或等值的非承诺性组合循环授信及美元 60万元的财资产品授信,该授信合同无固
定期限,但每年须通过针对授信额度的年度审核流程,2014年 5月 8日已完成年度审核流程。

(6)2014年 6月 12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ZH38981406066的综合授信协议,
约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1亿元整的最高授信额度(该额度涵盖编号为 ZH38981305069
号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未结清业务的授信额度),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 2014年 6月 13日至 2015年 6月 12日。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贷款合同

(1)2013年8月22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2013年圳中银营借字第 0022号《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4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以实际
提款日(若为分笔提款,则为第一个实际提款日)为起算日,每 6个月为一个浮动周期,重新定价一次。首期(自其实际提
款日起至本浮动周期届满之日)利率为实际提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半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期限为一年。公司已
于2013年8月23日取得该笔贷款。

(2)2013年9月29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2013年圳中银营借字第 0029号《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3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以实际
提款日(若为分笔提款,则为第一个实际提款日)为起算日,首期(自其实际提款日起至本浮动周期届满之日)利率为实际
提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半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借款期限为 6个月。公司于 2013年10月8日取得该笔贷款,并已
于2014年4月8日归还该笔贷款。

(3)2013年11月1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签订了编号为 ZH38981305069-1JK《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约定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4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 6.3%,贷款期限:2013年11月1日至2014
年10月31日,该合同正在执行中。

(4)2013年11月4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签订了编号
为2013年圳中银营理委合字001号《理财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国贸支行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年利率为 6.3%,期限一年,公司已于 2013年11月4日取得该笔贷款。

(5)2013年11月11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签订了编号为:交银深 2013年梅林流贷字1106号
《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约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250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为基
准利率上浮5%,贷款期限为:自2013年11月11日至2014年5月11日。公司已于2014年5月12日归还该笔贷款。

(6)2013年11月20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编号为81010120130001140《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约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为公司提供人民币 3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为:按照每笔借款提
款日单笔借款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浮 5%,直到借款到期日,借款期限: 2013年11月20
日至2014年11月19日。

(7)2013年12月20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编号为 40000223-2013年(布吉)字
0073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编号为 40000223-2013年(布吉)委字 0073号《委托支付协议》,约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为公司提供人民币1500万元借款,借款利率为提款日与借款期限相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
10%,借款期限: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6月20日。公司已于2014年6月20日归还该笔贷款。

(8)2014年3月28日,本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 1000万元贷款,银行贷款编号: 662-000801-300,
利率为6%,起息日为2014年3月28日,付息日为2015年3月27日。

(9)2014年4月2日,本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 3000万元贷款,银行贷款编号: 662-000801-301,
利率为6%,起息日为2014年4月2日,付息日为2015年4月2日。

3、控股子公司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A、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


1)2013年12月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订编号为
工银深布吉(2013)05-005号《商业汇票委托代理贴现业务三方合作协议》,约定广州丽盈授权公司在5000万元额度内可直
接凭票及跟单资料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办理贴现。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在此协议项下:申请汇
票号:1020005222418629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汇票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贴现利率为7.2365%,汇票期限:2013年12月3日-2014
年3月3日;申请汇票号:1020005222418630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汇票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贴现利率为7.2365%,汇票期限:
2013年12月3日-2014年3月3日;
(2)2014年5月29日,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订
编号为工银深布吉(2014)05-001号《商业汇票委托代理贴现业务三方合作协议》,约定广州丽盈将其合法持有的商业汇票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以背书转让方式在5000万元额度内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办理贴现,贴现利息由公司承担。有效期限至
2015年12月31日。在此协议项下,申请汇票号:1020005223107554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汇票金额人民币2995万元,贴现利率
为5.3418%(年率),汇票期限:2014年5月29日至2014年11月22日。


(3)2014年5月1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14)深银福南承字第0013号《银行
承兑汇票承兑协议》,在此协议项下,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壹张,汇票收款人为广州丽
盈塑料有限公司,汇票号为3020005323045805,票面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有期限为2014年5月16日至2014年11月16日。

2014年5月19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14)深银福南银贴字第0003号《银行承兑汇
票贴现协议》,在此协议项下,公司代理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将汇票号为3020005323045805的汇票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申请贴现,贴现利率为5.2%(年率)。


B、上海通产丽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2014年6月12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通产丽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
支行签订了编号为工银深布吉(2014)06-002号《商业汇票委托代理贴现业务三方合作协议》,约定上海通产丽星在5000
万元额度内可直接凭票及跟单资料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办理贴现,贴现利息由公司承担。有效期限至
2015年12月31日。在此协议项下,申请汇票号:1020005223107555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汇票金额为2995万元,贴现利率为
5.1794%(年率),汇票期限:2014年6月12至2014年12月8日。

(2)2014年3月21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通产丽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
支行签订了编号为工银深布吉(2014)003-015号《商业汇票委托代理贴现业务三方合作协议》,约定上海通产丽星在5000
万元额度内可直接凭票及跟单资料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办理贴现,贴现利息由上海通产丽星承担,有
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在此协议项下,申请汇票号:1020005222419667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汇票金额为1500万元,贴现利
率为5.6%(年率),汇票期限:2014年5月7至2014年9月20日。

(3)2014年6月12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14)深银福南银承第0015号《银行承
兑汇票承兑协议》,在此协议项下,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壹张,汇票收款人为上海
通产丽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汇票号为3020005323362116,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有期限为2014年6月12日至2014年
12月12日。

2014年6月18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14)深银福南银贴字第0005号《银行承兑汇
票贴现协议》,在此协议项下,公司代理上海通产丽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将汇票号为3020005323362116的汇票向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贴现,贴现利率为5.4%(年率)。


(4)2014年7月10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签订了编号为ZH38981406066-2CD《银行承兑协议》,约定
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两张,汇票收款人为上海通产丽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汇票号分别为
3030005121988061、3030005121988062,汇票票面总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有期限为2014年7月10日至2015年1月10日。

2014年7月17日,上海通产丽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将汇票号分别为3030005121988061、3030005121988062的两张汇票向
招行深圳安联支行申请贴现,贴现利率为5.25%
C、深圳市京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1)2013年10月2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京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编
号为:40000223-2013年布吉(质)字0082号《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约定京信通以价值人民币11,655,959.60元的应收账款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提供最额质押担保。期限自2013年10月28日至2014年10月24日。

(2)2013年10月2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京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编
号为:40000223-2013年(布吉)字 0059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编号为:工银深应收账款质押(布)字 2013年第0059号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约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为京信通提供人民币500万元借款,借款利率为提
款日与借款期限相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15%,借款期限一年。京信通已于2013年10月29日取得该笔借款。

(3)2013年11月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京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编
号为:40000223-2013年布吉(质)字 0083号《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约定京信通以价值人民币 5,660,285.14元的应收账款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提供最额质押担保。期限自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2013年11月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京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编
号为:40000223-2013年(布吉)字 0061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编号为:工银深应收账款质押(布)字 2013年第0061号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约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为京信通提供人民币500万元借款,借款利率为提
款日与借款期限相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15%,借款期限一年。京信通已于2013年11月1日取得该笔借款。

(5)2014年6月2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京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编
号为:40000223-2014年(布吉)字 0051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为京信通提
供人民币900万元借款,借款利率为提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 15%,以6个月为一期,分段调整,期限一年,京信通
已于2014年6月30日取得该笔贷款。

D、深圳市丽琦科技有限公司

(1)2014年1月1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丽琦科技有限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 S/N:140109
的授信合同,约定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向丽琦通提供人民币 2500万元或等值的非承诺性组合循环授信及美元60万元的
财资产品授信,该授信合同无固定期限,但每年须通过针对授信额度的年度审核流程,下一授信年审日为2015年4月30日。

(2)2013年6月13日,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丽琦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向其发放贷
款:贷款编号为 002-398204-310,贷款金额为欧元 607,780.65元,贷款利率为 2.95%,贷款期限为 2013年6月7日至2013年11月
7日。2013年11月7日,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丽琦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对该笔贷款进行展
期操作,贷款编号和金额不变,外币贷款利率为4.2%,贷款展期期限为 2013年11月7日至2014年5月7日,该贷款已于2014年
5月7日归还。

(3)2013年7月2日,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丽琦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向其发放贷款:
贷款编号为002-398204-311,贷款金额为欧元 180,000.00元,贷款利率为 3%,贷款期限为2013年7月2日至2014年11月4日。2013
年11月4日,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丽琦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对该笔贷款进行展期操作,
贷款编号和金额不变,贷款期限为2013年11月4日至2014年5月5日,外币贷款利率为4.2%,该贷款已于2014年5月5日归还。

(4)2014年1月16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深业务六委托字(2014)第001A《委
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委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丽琦科技有限公司发放人民币357万元委托
贷款,委托费用按委托贷款金额的0.8%收取,贷款期限: 2014年1月16日-2015年1月16日。

2014年1月16日,深圳丽琦另一自然人股东唐林先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深业务六字
(2014)第 001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委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深圳市丽琦科技有限公司发放人民币343
万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2014年1月16日-2015年1月16日。


(5)2014年1月16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丽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深业务六
委借字( 2014)第001A号《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约定经公司委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
人民币357万元贷款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执行年利率6%。期限自2014年1月16日至2015年1月16日。

2014年1月16日,深圳丽琦另一自然人股东唐林先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丽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
了编号为兴银深业务六字( 2014)第001号《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约定经唐林先生委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
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 343万元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执行年利率 6%。期限自2014年1月17日至2015年1
月17日。


4、重大采购合同

(1)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丽盈于 2014年 5月 19日与 Husky Injection Molding Systems Ltd.(以下简称“Husky”)分别签
订了编号为 BS20140326、BS20140508的注塑系统采购合同。BS20140326合同的主要内容是广州丽盈向 Husky壹套注塑系
统,包括一套模具 A、壹台赫斯基 Hylectric注塑机、壹台赫斯基热流道温控箱、壹套赫斯基辅助设备(包括原料上料机、
色母混料机和冰水机、壹套智能机器人,模外冷却设备,合盖设备壹台、传送带等),交易价格为 1,140,000.00美元;
BS20140508合同的主要内容是广州丽盈向 Husky壹套注塑系统,包括一套模具 B、壹台赫斯基 Hylectric注塑机、壹台赫斯
基热流道温控箱、壹套赫斯基辅助设备(含原料上料机、色母混料机和冰水机、壹套智能机器人,模外冷却设备,合盖设备
以及壹台传送带等),交易价格为 1,020,000.00 美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丽盈于 2014年 3月 20日与增城市联电供用电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 JS2014-01-067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配电所电气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由增城市联电供用电工程有限公司为广州丽盈提
供配电所内电气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4970096.43元。


(四)其他重大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

九、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无无无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无无无无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无无无无
通产集团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现时及将来均不会以任
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自经营、合资经营和
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权益)从事与通
产丽星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
活动。

2007年
09

18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未发生同
业竞争的情形。

通产集团
通产集团承诺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
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2012年
05

18日

2013年
非公开发
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
36个月
公司
2013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新增股份

2013年
5月
3日
上市,截止目前,通
产集团遵守了承诺,
没有违反承诺的情
况发生。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长城资产管

以非公开发行认购获得的通产丽星股份锁定期
为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得
转让。

2013年
04

15日

2013年
非公开发
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个月
公司
2013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新增股份

2013年
5月
3日
上市,2014年
5月
5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
通。截止目前,通产
集团遵守了承诺,没
有违反承诺的情况
发生。

资时所作承诺
公司
通产丽星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承诺自本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承诺
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
2013年
05

03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
反承诺的情形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
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
理;2、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
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
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承诺本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
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
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
动。公司保证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没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不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通产集团
在将来通产丽星上市的前提下,如果出现法院
执行深圳市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通产
丽星应分得的
1998年度前
7,831,266.45元红利
的情况,将给予通产丽星等额补偿。

2008年
05

08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
反承诺的情形。

通产集团
在将来通产丽星上市的前提下,如果出现法院
判决并执行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
通产丽星
1999年、2000年、2001年
1-11月的
红利的情况,将给与通产丽星等额补偿。

2008年
05

08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
反承诺的情形
通产集团
在通产丽星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如果通产
丽星分别于
2005年、2006年获得的高新企业
所得税财政补贴
436,100元、491,400元今后
被有关部门追缴,将给予通产丽星等额补偿。

2008年
05

08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
反承诺的情形。

通产集团
在通产丽星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如果通产
丽星于
2004年、2005、2006年获得的增值税
地方分成部分返还款项
23,088元、945,424元、
101,570元今后被有关部门追缴,将给予通产丽
星等额补偿。

2008年
05

08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
反承诺的情形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通产集团
1、本单位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
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单位
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本单位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
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4、本单位保
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
程》的规定。

5、本单位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不滥用股东权利损害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股东
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1)本单位及本单位
2010年
09

27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
反承诺的情形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的关联人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要
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2)本单位及
本单位的关联人不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利润
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上
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单位及
本单位的关联人不利用上市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