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登云股份:2014年半年度报告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 2014-041 2014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符麟军 董事 因公务 欧洪先 周立成 董事 因公务 欧洪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负责人张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叶景年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5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7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7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45 第九节 财务报告 ............................................................ 46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38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云股份、本公司、公司 指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 指 张弢、欧洪先、李盘生、李区、罗天友、黄树生、陈潮汉、邓剑雄、 莫桥彩九名自然人股东 美国登云 指 怀集发动机气门美国公司(Huaiji Engine Valve USA,Inc.),公司于2009 年1月13日在美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登云股份 股票代码 002715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登云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Huaiji Dengyun Auto-parts (Holding)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弢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邓剑雄 曾凤玲 联系地址 怀集县怀城镇登云亭 怀集县怀城镇登云亭 电话 0758-5522482 0758-5522482 传真 0758-5537722 0758-5523481 电子信箱 dengyun@huaijivalve.com zengfengling@huaijivalve.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 体可参见2013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登记日期和地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务登记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等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 见2013年年报。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50,041,316.30 149,335,022.57 0.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032,272.17 18,238,992.69 -34.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11,390,529.62 15,539,099.02 -26.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724,759.68 -347,455.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26 -46.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26 -46.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2% 6.81% -2.6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737,806,502.01 667,666,083.17 10.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94,639,445.78 286,037,260.92 72.93%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652,999.98 当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及前期递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延资产摊销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1,991.25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3,248.68 合计 641,742.5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概述 2014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工作。以市场营 销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技术创新为手段,使公司取得了持续稳定的发展。 2014年1-6月公司气门销量达到1,504.76万支,实现营业收入15,004.13万元,利润总额1,525.12万元。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0,041,316.30 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列支营业成本 104,364,272.27元,同比增加8.43%;开支期间费用30,107,733.2元,同比减少5%。实现营业利润 14,496,256.8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05%,利润总额为15,251,248.0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65%,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32,272.1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03%,基本每股收益0.14元/股,较上 年同期下降46.15%。当期研发投入5,103,415.07元,同比增加6.32%;当期经营过程中实现的净现金流为 -3,724,759.68元,同比减少3,377,304.03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平稳,订单稳步增长,出现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所在地怀集县相对比较偏僻,2014年公司招工遇到了较大困难,工人缺口较大。由于人力资 源暂时性缺乏,导致设备产能无法正常发挥,上半年产销规模未能有效增长。 2、公司在2014年上半年产品结构有较大变化,因科勒等汽油机客户需求快速增加,虽然长远将有助 于汽油机市场份额提升和规模效应优势的发挥。但由于汽油机气门规格具有小型化、低价化的特点,短期 内拉低了整体售价和毛利。 3、由于新旧区同时运营,厂房、设备逐步转固,公司水电、折旧、模具、工资、辅助材料这五项成 本在2014年增加超过900万元。 4、由于上述因素综合影响,公司在2014年上半年共实现毛利4,567.7万元,同比减少740.94万元,减 幅13.96%。 5、公司在2014年对供应商付款较去年同期增长,导致经营过程中的净现金流减少。 6、公司在报告期内成功实现IPO,从而使公司的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大幅增长,同时导致每股收益、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显著下降。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150,041,316.30 149,335,022.57 0.47% 营业成本 104,364,272.27 96,248,536.84 8.43% 销售费用 7,079,876.17 6,845,508.98 3.42% 管理费用 15,614,294.33 16,948,820.28 -7.87% 财务费用 7,413,562.70 7,937,191.04 -6.60% 所得税费用 3,218,975.88 3,752,606.08 -14.22% 研发投入 5,103,415.07 4,799,927.14 6.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3,724,759.68 -347,455.65 -972.01% 报告期支付供应商的款 项有所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9,293,595.34 -24,637,946.60 -21.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36,570,196.17 -27,669,845.59 232.17% 公司在报告期实现IPO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14,093,215.77 -53,441,872.50 126.37% 公司在报告期实现IPO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没有披露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公司在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正常执行,实现业绩在计划波动范围内。 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汽车零部件 148,188,851.93 104,364,272.27 29.57% -0.43% 8.43% -5.76% 分产品 配套产品柴油机 气门 54,255,177.73 38,732,966.60 28.61% 7.74% 15.29% -4.68% 配套产品汽油机 28,253,385.18 25,906,769.14 8.31% 22.55% 18.91% 2.81% 气门 维修市场气门 65,680,289.02 39,724,536.53 39.52% -12.91% -2.80% -6.30% 合计 148,188,851.93 104,364,272.27 29.57% -0.43% 8.43% -5.76% 分地区 国外市场 65,897,140.91 40,537,118.68 38.48% -4.74% 10.90% -8.68% 国内市场 82,291,711.02 63,827,153.59 22.44% 3.31% 6.92% -2.62% 合计 148,188,851.93 104,364,272.27 29.57% -0.43% 8.43% -5.76% 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无重要变化,内容参见 2013 年年度报告。 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对外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对外投资。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公司类别 最初投资 成本(元) 期初持股 数量(股) 期初持股 比例 期末持股 数量(股) 期末持股 比例 期末账面 值(元) 报告期损 益(元) 会计核算 科目 股份来源 怀集县和 兴小额贷 款有限责 任公司 其他 3,000,000.00 3,000,000 20.00% 3,000,000 20.00% 3,119,843.47 55,886.94 长期股权 投资 现金投入 合计 3,000,000.00 3,000,000 -- 3,000,000 -- 3,119,843.47 55,886.94 -- -- (3)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133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653.8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汽车发动机气 否 21,038 21,038 0 19,653.88 93.42% 2015年 409.06 否 否 门2,000万支技术改造 项目 12月31 日 2.省级技术中心创新 能力建设技术改造项 目 否 1,200 1,200 0 0 0.00% 2015年 12月31 日 0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2,238 22,238 0 19,653.88 -- -- 409.06 --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22,238 22,238 0 19,653.88 -- -- 409.0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年产汽车发动机气门2,000万支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进度及效益分析: 1、项目已投资情况: 详见下表: 单位: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比例 (%) 1 新厂区建设工程及费 用 49,198,000.00 53,326,987.77 108.39 2 设备投资 130,930,000.00 133,528,899.01 101.98 3 利息费用 19,872,000.00 9,682,918.57 48.73 4 铺底流动资金 10,380,000.00 合计 210,380,000.00 196,538,805.34 93.42 如上表所示,截止2014年6月底,公司已投入19,653.88万元用于“年产汽车发动机气门2,000 万支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其中设备投资13,352.89万元,形成了约年产1,000万支气门的设备 产能,形成了项目预计新增产能的50%;基建投资5,332.7万元,已建成项目所需的所有车间及相 关配套设施,后续无须作进一步投资。 2、项目效益情况: 本项目虽然已形成年产1,000万支气门的设备产能,但由于以下原因,实际产能未能全部发挥: (1)工人招收不足,工人缺口较大,在2014年上半年订单充裕的情况下,部分设备因工人不足出 现空置现象;(2)新旧厂区同时运作,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在两个厂区多次往返,降低了整体生产效 率,增加了制造成本和管理难度;(3)产品结构及某些客户的验收标准发生变动,对原有生产线须 进行调整、升级和调试。因此在2014年上半年,本项目所形成的有效销售约2,348万元,产生税后 净利润409.06万元。未达到预期收益进度。 3、项目预计后续投资情况: 为保证实现《年产汽车发动机气门2,000万支技术改造项目》建成后,总产能达到年产4,500 万支的目标,公司还须订购4条生产线(含韩国进口全自动线)及配套的热处理设备。由于目前公 司的产品结构、劳动用工情况、客户工艺要求、设备技术水平和价格等因素较当初制定项目投资预 算时均已产生较大变化,公司目前正抓紧调研相关情况,尽快确定下一步的项目落实计划和投资方 案 ,并视投资方案情况及完成公司相关程序后进一步公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年产汽车发动机气门2,000万支技术改造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21,038.00万元,截至2013年6月 30日,公司已以银行借款累计投入16,621.84万元进行募投项目建设。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3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621.8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 司监事会于2014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621.8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16,621.8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以上三方意见详见发布于2014年3月 1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剩余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使用,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专户存储,专 款专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4)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项目概述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3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怀 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公告编号为2014-039。 2014年08月23日 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3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怀 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公告编号为2014-039。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所处行业 主要产品 或服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怀集发动 机气门美 国公司 子公司 经营进出 口贸易业 务和符合 本公司发 展的其他 相关配套 业务 1,366,340.00 4,242,006.47 1,796,401.90 40,346,654.11 2,710,268.63 1,544,853.12 5、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六、对2014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9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动幅度 -40.00% 至 -25.00% 201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动区间(万元) 1,459 至 1,823 2013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2,430.9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由于受到工人招聘困难,新旧厂区同时开工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三季 度预计月均产销规模与上半年基本持平,利润波动幅度主要受产品结构变 化影响。 七、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3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同意以2014年2月19日总股本9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股利0.6元(含税), 合计 5,520,000元。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配送红股。 上述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公司2014年5月13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年6月5日,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6月13日。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14年6月13 日派发并实施完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不适用 八、本报告期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实际情况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相符,不存在差异。公司今 后将持续强化公司治理工作,建立治理的长效机制,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加强执行力度,为公司持续、健 康、稳步发展夯实基础。 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媒体质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四、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五、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收购资产。 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 3、企业合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六、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七、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八、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合同订立 公司方名 称 合同订立 对方名称 合同签订 日期 合同涉及 资产的账 面价值 (万元) (如有) 合同涉及 资产的评 估价值 (万元) (如有) 评估机构 名称(如 有) 评估基准 日(如有) 定价原则 交易价格 (万元) 是否关联 交易 关联关系 截至报告 期末的执 行情况 怀集登云 某银行 2010年 4,898 协商定价 否 完成 汽配股份 有限公司 04月28 日 怀集登云 汽配股份 有限公司 某银行 2011年 12月14 日 6,000 协商定价 否 完成 怀集登云 汽配股份 有限公司 某供应商 2013年 01月10 日 6,000 协商定价 否 完成 怀集登云 汽配股份 有限公司 某客户 2014年 01月01 日 3,611.38 协商定价 否 正在执行 九、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共同控制本公 司的张弢、欧洪 先、李盘生、李 区、罗天友、黄 树生、陈潮汉、 邓剑雄、莫桥彩 九名一致行动 人 自本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 其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已持 有的本公司股 份,也不由本公 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本人在前 述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转让所 持股份公司股 份的,转让价格 不低于登云股 份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 价,每年转让数 量不超过本人 所持有登云股 份股票总数的 25%。如股份公 2013年12月26 日 2014年2月19 日至2017年2 月19日 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至半年 报公告日,承诺 人所作承诺均 正常履行。 司股票上市后6 个月内股份公 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 后6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人持有股 份公司股份的 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6个月。上 述期间内,即使 本人出现职务 变更或离职等 情形,本人仍将 履行相关承诺; 如登云股份有 派息、送股、公 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情况的, 则本人转让股 票的价格下限 将根据除权除 息情况进行相 应调整。 持有公司股份 450万股(占本 次发行前总股 本的6.52%)的 股东深圳市同 创伟业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将严格 遵守所持登云 股份股票锁定 期及转让的有 关承诺,在登云 股份上市后十 二个月内,不转 让登云股份的 股票,在其后两 年内按照法律 法规允许的交 易方式审慎减 持所持有的登 云股份全部股 票。在前述两年 期的首六个月 内,本公司转让 登云股份股票 2013年12月26 日 2014年2月19 日至2017年2 月19日 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至半年 报公告日,承诺 人所作承诺均 正常履行。 的价格不低于 登云股份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在前 述两年期的后 十八个月内,本 公司转让登云 股份股票的价 格不低于登云 股份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的80%。在 登云股份上市 后本公司首次 减持登云股份 股票或持有登 云股份股票比 例在5%以上 (含5%)时, 本公司将在减 持前提前3个交 易日予以公告。 如前述限价减 持期间登云股 份有派息、送 股、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情 况的,则本公司 转让登云股份 股票的价格下 限将根据除权 除息情况进行 相应调整。 持有公司股份 450万股(占本 次发行前总股 本的6.52%)的 股东深圳市南 海成长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本企业将严格 遵守所持登云 股份股票锁定 期及转让的有 关承诺,在登云 股份上市后十 二个月内,不转 让登云股份的 股票,在其后两 年内将按照法 律法规允许的 2013年12月26 日 2014年2月19 日至2017年2 月19日 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至半年 报公告日,承诺 人所作承诺均 正常履行。 交易方式审慎 减持所持有的 登云股份全部 股票,减持价格 不低于登云股 份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 价的80%。在登 云股份上市后 本企业首次减 持登云股份股 票或持有登云 股份股票比例 在5%以上(含 5%)时,本企 业将在减持前 提前3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如前 述限价减持期 间登云股份有 派息、送股、公 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情况的, 则本企业转让 登云股份股票 的价格下限将 根据除权除息 情况进行相应 调整。 持有公司股份 900万股(占本 次发行前总股 本的13.04%) 的股东国投高 科技投资有限 公司 本公司在登云 股份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登 云股份的股票。 本公司在所持 登云股份的股 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所 持登云股份股 票的,减持价格 将不低于登云 股份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如登云股 2013年12月26 日 2014年2月19 日至2017年2 月19日 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至半年 报公告日,承诺 人所作承诺均 正常履行。 份在此期间有 派息、送股、公 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情况的, 则本公司减持 股票的价格下 限将根据除权 除息情况进行 相应调整。本公 司在所持登云 股份的股份锁 定期满后三年 内,每年减持登 云股份的股票 不超过本公司 上一期末所持 登云股份股票 总数的25%,并 在登云股份上 市后本公司持 有登云股份股 票比例在5%以 上(含5%)时, 在减持前提前3 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 持有公司本次 发行前股份5% 以上的个人股 东张弢、欧洪 先、李盘生 本人将严格遵 守本人所持登 云股份股票锁 定期及转让的 有关法律法规 及承诺。在相关 股票锁定期满 后,本人将结合 二级市场情况, 按照法律法规 允许的交易方 式及本人所作 承诺减持或增 持登云股份股 票,并在登云股 份上市后本人 持有登云股份 股票比例在5% 2013年12月26 日 2014年2月19 日至2017年2 月19日 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至半年 报公告日,承诺 人所作承诺均 正常履行。 以上(含5%) 时,在减持或增 持前提前3个交 易日予以公告。 公司股东广州 惟扬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鼎晖时代 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自登云股份股 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公 司持有的登云 股份股票,也不 由登云股份回 购本公司持有 的登云股份股 票。 2013年12月19 日 2014年2月19 日至2015年2 月19日 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至半年 报公告日,承诺 人所作承诺均 正常履行。 其他股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其他 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已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也 不由本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2011年02月27 日 2014年2月19 日至2015年2 月19日 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至半年 报公告日,承诺 人所作承诺均 正常履行。 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股东 上述承诺期满 后,在本公司任 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 过其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在离职 后六个月内,不 转让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离 职六个月后的 十二个月内,转 让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本人持 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50%。 2013年12月26 日 长期 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至半年 报公告日,承诺 人所作承诺均 正常履行。 张弢、欧洪先、 李盘生、李区、 罗天友、黄树 制定《怀集登云 汽配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上市 2013年12月19 日 2014年2月19 日至2017年2 月19日 截至半年报公 告日,公司不存 在股价低于每 生、陈潮汉、邓 剑雄、莫桥彩九 名一致行动人、 公司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后三年内稳定 公司股价的预 案》(以下简称 “本预案”)。前 述本预案制定 者做出相关承 诺: (1)本预 案有效期及触 发条件:①本预 案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 年内有效。②在 本预案有效期 内,一旦公司股 票出现当日收 盘价低于公司 最近一期末经 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的情形,则 立即启动本预 案第一阶段措 施;若公司股票 连续二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公司最近 一期末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 则立即启动本 预案第二或第 三阶段措施。 (2)稳定股价 的具体措施:第 一阶段,董事会 启动投资者路 演推介:①分析 公司股价低于 每股净资产的 原因。董事会应 以定性或定量 的方式区别分 析资本市场的 系统性原因、行 业周期的系统 性原因、公司业 股净资产的情 况,相关责任主 体均严格遵守 该承诺。 绩波动的影响 等不同因素的 作用。②公司董 事会战略委员 会应提出专项 报告。报告应包 括以下内容:公 司已制定经营 战略的执行落 实情况;公司未 来经营战略是 否符合行业市 场的未来趋势; 公司经营战略 及资本战略是 否需要修订及 如何修订等。③ 公司董事会应 以专项公告和 机构投资者路 演推介的方式, 向投资者介绍 公司的当前经 营业绩情况、未 来经营战略、未 来业绩预测或 趋势说明、公司 的投资价值及 公司为稳定股 价拟进一步采 取的措施等。第 二阶段,由十股 东使用股价稳 定基金购买本 公司股票:股价 稳定基金的资 金来源从十股 东每年从公司 获得的分红收 入中提取获得, 提取比例为十 股东每年从公 司获得的现金 分红收入的税 后实得额的 50%。第三阶 段,使用公司可 动用资金回购 公司股份:作为 公司股价稳定 机制,十股东提 出的回购股票 议案所动用的 资金不应超过 公司当时最近 一期末可动用 流动资金的 20%,回购价格 原则上不应超 过公司当时最 近一期末的每 股净资产的1.1 倍。若第三阶段 实施完毕后仍 出现公司股票 连续二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公司经审 计的最近一期 末每股净资产 的情形,则在公 司领薪的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 员降薪20%,直 至连续6个月不 再出现上述情 形为止。公司未 来新聘任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 员,也应遵守并 履行公司发行 上市时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在本预案中已 作出的相应承 诺。 怀集登云汽配 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招股说明 书如有虚假记 2013年12月26 日 长期 截至半年报公 告日,公司不存 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 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公司将 在中国证监会 或人民法院等 有权部门作出 发行人存在上 述事实的最终 认定或生效判 决后,依法及时 启动股份回购 程序,并在其后 三十日内按照 发行价格依法 回购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 股,同时按照同 期银行存款利 率向被回购股 份持有人支付 其持有被回购 股份期间对应 的资金利息。2. 公司招股说明 书如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公司 将根据中国证 监会或人民法 院等有权部门 的最终处理决 定或生效判决, 依法足额赔偿 投资者损失,并 在赔偿责任确 定之日起三十 日内履行完毕。 在因信息披露 重大违规的情 况,相关责任主 体均严格遵守 该承诺。 张弢、欧洪先、 李盘生、李区、 罗天友、黄树 生、陈潮汉、邓 剑雄、莫桥彩九 名一致行动人 1.发行人招股说 明书如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发行 人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承 诺人将在中国 证监会或人民 法院等有权部 门作出发行人 存在上述事实 的最终认定或 生效判决后五 日内依法及时 提议召集召开 发行人董事会、 股东大会,并在 相关会议中就 相关议案投赞 成票,以确保发 行人在回购股 票义务确定之 日起三十日内 依法履行完成 股票回购责任。 同时,如发行人 股东已公开发 售股份或转让 原限售股的,承 诺人亦将依照 相关股份发售 或转让价格购 回已公开发售 或转让的股份, 并按照同期银 行存款利率向 该等股份持有 人支付其持有 该等股份期间 对应的资金利 息。2.发行人招 2013年12月26 日 长期 截至半年报公 告日,公司不存 在因信息披露 重大违规的情 况,相关责任主 体均严格遵守 该承诺。 股说明书如有 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 的,承诺人将在 中国证监会或 人民法院等有 权部门作出由 发行人承担赔 偿投资者损失 责任的最终处 理决定或生效 判决后五日内, 依法及时提议 召集召开发行 人董事会、股东 大会,并在相关 会议中就相关 议案投赞成票, 以确保发行人 在赔偿责任确 定之日起三十 日内,向投资者 依法履行完赔 偿责任。同时, 如因前述事由 导致承诺人需 要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的,承诺 人将根据中国 证监会或人民 法院等有权部 门的最终处理 决定或生效判 决在随后三十 日内,向投资者 依法履行完毕 赔偿责任。 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 员 发行人招股说 明书如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 2013年12月26 日 长期 截至半年报公 告日,公司不存 在因信息披露 重大违规的情 漏,对判断发行 人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 (或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 的),承诺人将 在中国证监会 或人民法院等 有权部门作出 发行人存在上 述事实的最终 认定或生效判 决后五日内, (或作出由发 行人承担赔偿 投资者损失责 任的最终处理 决定或生效判 决生效后五日 内),依法及时 提议召集召开 发行人董事会、 股东大会,并在 相关会议中就 相关议案投赞 成票,以确保发 行人在回购股 票义务(或赔偿 责任)确定之日 起三十日内依 法履行完成股 票回购责任(或 赔偿责任)。如 因前述事由导 致承诺人需要 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的,承诺人 将根据中国证 监会或人民法 院等有权部门 的最终处理决 况,相关责任主 体均严格遵守 该承诺。 定或生效判决 在随后三十日 内,向投资者依 法履行完毕赔 偿责任。 本次发行的中 介机构新时代 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广东君信 律师事务所、信 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北京 金开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广东 联信资产评估 土地房地产估 价有限公司 如承诺人为发 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 市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承诺人 将根据中国证 监会或人民法 院等有权部门 的最终处理决 定或生效判决, 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 2013年12月26 日 长期 截至年报公告 日,公司不存在 因信息披露重 大违规的情况, 相关责任主体 均严格遵守该 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 张弢、欧洪先、 李盘生、李区、 罗天友、黄树 生、陈潮汉、邓 剑雄、莫桥彩九 名一致行动人、 以及公司的第 二大股东国投 高科技投资有 限公司 已于2011年2 月出具《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 函》,承诺自本 承诺函出具之 日起,将不以任 何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单独经 营、通过合资经 营或拥有另一 公司或企业的 股份及其他权 益)直接或间接 地从事与发行 人及其下属子 公司主营业务 构成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业务; 不以任何方式 从事或参与生 产任何与发行 人产品相同、相 似或可以取代 2011年02月15 日 长期 自承诺函出具 之日起至半年 报公告日,承诺 人所作承诺均 正常履行。 发行人及其下 属子公司产品 的业务或活动, 并承诺如从第 三方获得的任 何商业机会与 发行人及其下 属子公司经营 的业务有竞争 或可能有竞争, 则立即通知发 行人,并尽力将 该商业机会让 予发行人及其 下属子公司;不 制定与发行人 或其子公司可 能发生同业竞 争的经营发展 规划。 占本次发行前 总股本的5%以 上的股东深圳 市同创伟业创 业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市南海 成长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已于2011年2 月出具《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 函》,承诺自本 承诺函出具之 日起至承诺人 及其关联方合 并持有发行人 股份比例不低 于5%期间,将 不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 于单独经营、通 过合资经营或 拥有另一公司 或企业的股份 及其他权益)直 接或间接地从 事与发行人及 其下属子公司 现有主营业务 构成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业务; 不以任何方式 2011年02月15 日 长期 自承诺函出具 之日起至半年 报公告日,承诺 人所作承诺均 正常履行。 从事或参与生 产任何与发行 人现有产品相 同、相似或可以 取代发行人及 其下属子公司 产品的业务或 活动;不制定与 发行人或其子 公司可能发生 同业竞争的经 营发展规划。 公司发行前全 体股东 若有关劳动和 社会保障部门 或住房公积金 管理部门认定 股份公司在股 份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前存在需 要补缴员工社 会保险费用、住 房公积金的情 况,要求股份公 司补缴相关社 会保险费用、住 房公积金,并对 股份公司处以 罚款的,承诺人 将按其在本协 议签署日在股 份公司的持股 比例负责承担 该等费用及罚 款,并保证今后 不就此向股份 公司进行追偿。 2011年01月24 日 长期 自承诺之日起 至半年报公告 日,承诺人所作 承诺均正常履 行。 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 张弢、欧洪先、 李盘生、李区、 罗天友、黄树 生、陈潮汉、邓 剑雄、莫桥彩九 若因肇庆市经 纬瀚人力资源 有限公司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 导致公司承担 任何损失或赔 偿、罚款的,公 2012年01月12 日 长期 自承诺之日至 半年报公告日, 承诺人所作承 诺均正常履行。 名一致行动人 司的实际控制 人将无条件按 照该承诺函出 具日各自所持 公司的股份占 全体实际控制 人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总额的 比例,以连带责 任方式共同承 担公司因前述 原因造成的经 济损失及其他 一切相关的经 济责任,并保证 今后不会就此 向公司进行追 偿。 张弢、欧洪先、 李盘生、李区、 罗天友、黄树 生、陈潮汉、邓 剑雄、莫桥彩、 潘炜等十人 各自做出的承 诺自愿采取以 下约束措施:1. 如承诺人未能 完全履行上述 承诺的,承诺人 将及时披露未 履行相关承诺 的原因并作出 新的承诺提交 登云股份股东 大会表决,直至 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为止。2.如 上述所承诺事 宜中的任一事 宜出现,并导致 登云股份或承 诺人被依法认 定需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的,相 关承诺人将在 接到登云股份 书面通知之日 起30日内,依 法承担相应的 2013年12月26 日 长期 自承诺之日至 半年报公告日, 承诺人所作承 诺均正常履行。 法律责任。如因 承诺人未履行 相关承诺导致 登云股份或其 投资者遭受经 济损失的,承诺 人将依法予以 赔偿;若承诺人 因未履行相关 承诺而取得不 当收益的,则该 等收益全部归 登云股份所有。 3.在上述期限 内,如承诺人未 充分履行各自 所承诺事宜的 相应责任的,登 云股份有权从 承诺人在登云 股份的工资、奖 金、补贴、股票 分红等收入中 直接予以扣除, 用以抵偿承诺 人因所承诺事 宜应承担的补 偿费用,直至足 额偿付为止。4. 如通过上述方 式仍无法及时 足额补偿所承 诺事宜给登云 股份造成的经 济损失的,登云 股份可依法通 过一切必要的 法律程序处置 承诺人所持登 云股份的股票, 用以抵偿承诺 人因所承诺事 宜应承担的补 偿费用。登云股 份因实现前述 债权所产生的 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用、律师 费用、评估费 用、执行费用、 拍卖费用、差旅 费用等相关费 用,均由承诺人 承担。5.登云股 份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发生变 更时,承诺人将 依法督促新任 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继续履行 在登云股份首 次发行上市时 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已作出的 相应承诺的各 项责任及义务, 并在其就职前 出具书面承诺, 否则,承诺人将 依法促请股东 大会罢免相关 董事,促请董事 会解聘有关高 级管理人员。 怀集登云汽配 股份有限公司 为强化对承诺 方所承诺事项 的监督和约束 措施,承诺如 下:1.如所承诺 事宜中的任一 事宜出现,导致 本公司或承诺 方被依法认定 需要因此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司将在所 承诺事宜给本 公司或投资者 2013年12月26 日 长期 自承诺之日至 半年报公告日, 承诺人所作承 诺均正常履行。 造成经济损失 出现之日起十 日内,向所承诺 事宜的承诺方 发出书面通知, 要求承诺方在 接到本公司书 面通知之日起 立即纠正违反 所承诺事宜的 相关行为,并在 接到本公司书 面通知之日起 30日内,以其自 有财产补偿因 所承诺事宜给 本公司或投资 者造成的全部 经济损失,同时 向证券交易所 报告有关事项 及其后续进展 情况。2.在上述 期限内,如承诺 方未充分履行 各自所承诺事 宜的相应责任 的,本公司将从 承诺方在本公 司的工资、奖 金、补贴、股票 分红等收入中 直接予以扣除, 用以抵偿承诺 方因所承诺事 宜应承担的补 偿费用,直至足 额偿付为止。3. 如通过上述方 式且在所承诺 事宜发生后两 个月内仍无法 及时足额补偿 因所承诺事宜 给本公司或投 资者造成的全 部经济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 通过一切必要 的法律程序依 法处置承诺方 所持本公司的 股票,用以抵偿 承诺方因所承 诺事宜应承担 的补偿费用。同 时,本公司将向 相关承诺方追 偿为实现前述 债权所产生的 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用、律师 费用、评估费 用、执行费用、 拍卖费用、差旅 费用等相关费 用。4.如因上述 所承诺事宜而 涉及需要向承 诺方追偿的,将 由本公司董事 会具体负责实 施,相关关联董 事对涉及自身 利害关系的有 关议题应予以 回避表决。若所 涉及事项需依 法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的,则董 事会应依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 定,提议召开股 东大会并向股 东大会提出启 动追偿程序的 提案。 怀集登云汽配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就赔偿投 资者损失以及 股份回购事宜 出具了《承诺 函》,公司承诺 相应约束措施 如下:1.如因上 述《承诺函》所 承诺事宜出现, 导致本公司需 要依法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的, 本公司将依法 及时启动股份 回购或赔偿投 资者损失的相 关程序,并在相 关责任确定之 日起30日内履 行完毕,同时及 时向证券交易 所报告有关事 项及其后续进 展情况。2.在上 述期限内,如公 司不能充分履 行相应责任的, 公司将依法通 过处置名下任 何财产所得用 于股份回购或 赔偿投资者损 失,直至相关法 律责任履行完 毕为止。3.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发生变 更时,本公司将 依法督促新任 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继续履行 在登云股份首 次发行上市时 董事、高级管理 2013年12月26 日 长期 自承诺函出具 之日起至半年 报公告日,承诺 人所作承诺均 正常履行。 人员已作出的 相应承诺的各 项责任及义务, 并要求其在就 职前出具书面 承诺,否则,本 公司将提请股 东大会罢免相 关董事,提请董 事会解聘有关 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十、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十一、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98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 持股数量 报告期 内增减 变动情 况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持有无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张 弢 境内自然人 12.87% 11,835,865 11,835,865 国投高科技投资 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7.28% 6,700,000 6,700,000 欧洪先 境内自然人 6.86% 6,314,572 6,314,572 李盘生 境内自然人 5.53% 5,087,772 5,087,772 深圳市同创伟业 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89% 4,500,000 4,500,000 深圳市南海成长 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4.89% 4,500,000 4,500,000 罗天友 境内自然人 2.96% 2,723,280 2,723,280 广州惟扬创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9% 2,563,200 2,563,200 李区 境内自然人 2.78% 2,560,080 2,560,080 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转持三 户 国有法人 2.50% 2,300,000 2,300,00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 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参见注3) 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上述股东中张弢、欧洪先、李盘生、罗天友、李区为公司九名一致行动人之一,九人共 同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均约定:(1)一致行动人各自以自己的名义持有公司的 股权(股份),各自按所实际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股份数量)享有公司红利分配、股 本转增等收益权,各自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以及各自所作出的承 诺行使处分权。(2)各一致行动人在持有本公司股权(股份)期间,除关联交易需要回 避的情形外,保证在行使依据公司章程所享有的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股东权利及参 加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时,与股东张弢保持一致行动。各一致行动人在持有本 公司股权(股份)期间,可以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股东张弢 代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3)协议有效期内,一致行动人发生离婚、死亡 或丧失行为能力等情形的,其配偶、继承人监护人应继续履行。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 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韩忠祥 277,600 人民币普通股 277,600 林鹏 187,406 人民币普通股 187,406 温祖雄 172,317 人民币普通股 172,317 林小宾 113,400 人民币普通股 113,400 薛卫东 88,804 人民币普通股 88,804 叶滢滢 86,180 人民币普通股 86,180 杨宝义 86,100 人民币普通股 86,100 王维 82,100 人民币普通股 82,100 陈丽燕 77,519 人民币普通股 77,519 侯玉辉 72,811 人民币普通股 72,811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 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 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 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无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一、报告期内优先股的发行与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优先股回购或转换情况 1、优先股回购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优先股转换情况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