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雪人股份: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46号《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采取“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 民币19.80元。截至2011年11月23日,共募集资金79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65,864,749.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6,135,250.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 出具天衡验字(2011)103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487.04万元,累计使 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586.18万元,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 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6,371.52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利息收入 2,346.59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2.4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2014年6月30日,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591902935110888 380,000,000.00 943,554.75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七天通知存款 中信银行福州长乐支行 7345310182100009071 206,135,250.75 58,360,503.93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七天通知存款 中信银行福州长乐支行 7345310182600024414 3,969,624.90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七天通知存款 民生银行福州长乐支行 1515014160000653 90,000,000.00 440,024.44 协议存款 民生银行福州营业部 1502014210007224 50,000,000.00 1,533.63 协议存款 合 计 726,135,250.75 63,715,241.65 注:上述存款期末余额中包含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利息收入23,465,869.81元, 已扣除手续费24,029.79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2011年12月20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都证券与招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 福州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福州长乐支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长乐支行四家银行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四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年11月9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雪人压缩机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都证券与 中信银行长乐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福建雪人压缩机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银 行长乐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公司的募集资金没有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募集 资金均未进行质押。 3、上述银行已按月向公司和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公司按月及时对账。 4、公司对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单并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 字,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由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并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备案。 对超募资金的使用,事前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及时按规定公告。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的金额为29,613.53元,报告期内使用超募资金8,487.04元,截至2014 年6月30日累计使用超募资金17,586.18万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201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 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 2,600 万元归还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1,400 万 元、招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1,000 万元、民生银行福州分行200 万元的银行贷款。 2、2012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700 万元和梁博先生等 8 人 共同投资设立福建雪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支付全部出资款2,700万元。 3、2013年10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 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闲置超募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于2014年8月20日归还该笔款项。 4、公司2014年2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经2014年3月4日召开的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整体调整变更为实施 “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为67,500万元人民 币,其中计划使用超募资金22,650万元人民币,报告期内使用超募资金8,487.03万元,截至 2014年6月30日累计使用超募资金12,286.18万元。 四、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2014年2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并经2014年3月4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 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整体调整变更为实施“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产业园”项 目。同时,“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产业园项目”名称变更为“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 目”,总投资由55,000万元增加至67,500万元人民币。“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的募集资金38,000万元调整变更为实施“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加上“高 效节能制冷压缩机产业园项目”原计划使用的超募资金22,650万元,“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 (组)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0,650万元。项目预计将于2014年10月投产。该事项详 见2014年2月15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有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 违规的情形。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2,613.5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487.0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0,65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586.1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0,65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83.52%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变更前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1、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是 38,000.00 0 0.01 38,000.00 - - - - 是 2、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5,000.00 5,000.00 - 5,000.00 100% -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3,000.00 5,000 0.01 43,000.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 1、归还银行贷款 否 2,600.00 2,600.00 2,600.00 100% - - - - 2、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福建雪人新能源 技术有限公司 否 2,700.00 2,700.00 2,700.00 100% -20.56 否 3、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 (项目名称已变更)注 是 22,650 60,650 8,487.03 12,286.18 54.24% 2014年10月 - - 否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7,950 65,950 8,487.03 25,586.18 - - -20.56 - - 合计 - 70,950 70,950 8,487.04 68,586.18 - - -20.5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2014年2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整体调整变更为实施“高效节 能制冷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同时,“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产业园项目”名称变更为“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项目预计将于2014 年10月投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由于受到现有的人力、资金和场地等限制,公司只能优先选择更符合公司和股东长远利益的项目进行发展。压缩机产品相较制冰机及制冰成套系 统运用领域更为广泛,市场潜力巨大,更有利于实现企业规模化生产,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已经掌握压缩机核心技术,拥有压缩 机产品国际知名品牌,市场条件成熟,因此公司将募投项目“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整体调整变更为“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 项目”,有助于加快实现公司以压缩机为核心、以工业冷冻、商业制冷和冷链物流产品系统应用为主的战略发展目标。可行性变化情况详见2014 年2月15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1、201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 2,600 万 元归还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1,400 万元、招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1,000 万元、民生银行福州分行200 万元的银行贷款。 2、2012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700 万元和梁博先生等 8 人共同投资设立福建雪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全部出资款2,700 万元。 3、2013年10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超募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超募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已于2014年8月20日归还该笔款项。 4、公司2014年2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经2014年3月4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 “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整体调整变更为实施 “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为67,500万元人民币,其中 计划使用超募资金22,650万元人民币,报告期内使用超募资金8487.03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使用超募资金12,286.18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4年2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整体调整变更为 “高效节能制冷 压缩机(组)项目”,“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实施地点由长乐滨海工业区变更为长乐里仁工业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014年2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整体调整变更为 “高效节能 制冷压缩机(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详见2014年2月15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改建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发生。 2011年12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投入资金96,816,362.22元。 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衡专字(2011)511号《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情况鉴证报告》 审验确认。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10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超募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超募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 司已于2014年8月20日归还该笔款项。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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