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恒大高新: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14年08月24日 17:03:59 中财网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我们对公司2014年度上半年度募集资金
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20号”文核准,
公司于2011年6月10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0,000,000股,
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380,482,977.03元,较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225,792,000.00元超额募集资金154,690,977.03元。上述资金已
于2011年6月15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
任公司出具中磊验字[2011]第003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分
别开设6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人国信证券、募集资金存储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
审批,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支行火炬分理处、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昌市青湖支行下辖高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市青山湖支行分理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北京西路支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


行天宝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分别为:
36001051260059009888、194711840081、1502209429024800728、
791900036610502、3501014160001803、64040154500001012。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存放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方式

期末余额

1

工行南昌市青山湖分理处

1502209429024800728

募集资金专户

941,211.93

定期存款

3,000,000.00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昌洪都支行

36001051260059009888

募集资金专户

271,215.25

定期存款

35,000,000.00

3

中行南昌市高新支行

194711840081

募集资金专户

0.16

定期存款

-

4

招商银行北京西路支行

791900036610502

募集资金专户

572,001.57

定期存款

11,500,000.00

5

民生银行南昌分行

3501014160001803

募集资金专户

1,277,269.03

定期存款

11,000,000.00

6

浦发银行南昌分行天宝支行

64040154500001012

募集资金专户

28,462.28

定期存款

9,000,000.00



合计





72,590,160.22





备注: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剩余合计
106,590,160.22元(含募集资金产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累计
21,304,063.47元)。其中:公司于2014 年4月、5月运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合计3,4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
行购买了保本型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048.3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42.6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894.9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834.2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7.96%



(二)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金属防护项目



8,515.7

8,515.7

229.4

1,448.42

17.01%

2015年
06月30








非金属防护项目



6,996.5

162.22



162.22

100.00%









技术研发中心



3,465

4,800

431.47

2,248.86

46.85%

2014年
12月31








网络服务体系建设
项目



3,602

3,602

65.35

944.06

26.21%

2015年
06月3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778.48

128.48

3,778.48

100.00%









投资子公司





3,055.8

3,055.8

3,055.8

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2,579.2

23,914.2

3,910.5

11,637.84

--

--

0

--

--

超募资金投向

倒班楼支出



2,200

2,200

432.13

1,476.07

67.09%









投资全资子公司



2,000

2,000



2,000

100.00%









投资参股公司



4,381.08

4,381.08



4,381.08

100.00%









归还银行贷款(如
有)

--

2,900

2,900



2,900

100.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
有)

--

3,000

3,000



3,000

100.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4,481.

14,481.

432.13

13,757.

--

--

0

--

--




08

08

15

合计

--

37,060.28

38,395.28

4,342.63

25,394.99

--

--

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1、金属防护项目:因政府对该项目建筑用地平整延迟,故对金属防护项目的投资进
度造成影响。


2、非金属防护项目:已终止实施。


3、技术研发中心技改扩建工程项目:基建工程已完工,进入内装修和研发设备采购、
安装调试阶段。


4、网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正在按照调整后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非金属防护项目”因其下游钢铁、水泥行业整体经营环境仍持续低迷,该项目涉及的
可预期的市场需求减少,经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已终止
“非金属防护项目”的实施。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适用

1、归还银行贷款2,900.00万元; 2、补充流动资金3,000.00万元; 3、注册全资子
公司2,000.00万元; 4、投资参股公司4,381.08万元(北京信力筑正新能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5、倒班楼项目支出1,476.07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投资进度为
95.0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2012年8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地之议案》 ,同意将金属防护项目的实施地由原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
祥大道以南、学院路以北(洪土国用【登高2011】第D009号工业用地,变更为南昌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苑路以北、学苑六路以东工业用地块。土地使用证书编号:洪土
国用登高(2012)第D124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适用

2011年9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818.89
万元置换上述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当年已完成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适用

2014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补充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1、招股说明书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金属系列
防磨抗蚀材料生产及防护、再造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投资总额为
22,579.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1

金属系列防磨抗蚀材料生产及防护、再造建设项目

8,515.70

2

非金属系列防磨抗蚀材料生产及防护、再造建设项目

6,996.50

3

技术研发中心技改扩建工程项目

3,465.00

4

营销网络及物流配送中心扩建项目

3,602.00



合 计

22,579.20



2012年8月16日,恒大高新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之议案》,对原两个募投项目(金
属防护项目、非金属防护项目)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


2013年11月29日,恒大高新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非金属系列防磨抗蚀材料生产及防护、再造
建设项目”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合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对
“非金属防护项目”进行终止,拟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2750-3300万
元,用于与黑龙江省安达市仙浪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
原“非金属防护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原”非金属防护项目”的募集
资金4,403.19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已使用原“非金属防护
项目”的募集资金3,055.8万元与黑龙江省安达市仙浪科技有限公司
共同投资设立了黑龙江恒大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6日,恒大高新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时间的议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技术
研发中心技改扩建工程项目追加投资1,335万元,追加后投资总额为
4,800万元,建设期延至2014年12月。


2、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名称
先期投入金额开始投入时间
募集资金弥补先
期投入金额
弥补时间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金属防护项目5,297,300.00 2010.6.215,297,300.00 2011.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9月
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之议案》
非金属防护项目885,500.00 2010.6.21885,500.00 2011.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9月
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之议案》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70,800.00 2011.1.470,800.00 2011.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9月
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之议案》
网络服务体系建设项

1,935,300.00 2010.6.291,935,300.00 2011.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9月
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之议案》
合计8,188,900.00 8,188,900.00

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
154,690,977.03元,其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2011年7月22日,恒大高新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归还银行贷款之议案》以
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之议案》,同意将超
募资金中的2,9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3,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


(2)2011年9月15日,恒大高新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投资之
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335万元的超募资金追加“技术研发中心
项目”的投资。



(3)根据2012年5月28日,恒大高新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之议
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生产区
配套倒班楼之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200万元建设生产区配套
倒班楼项目。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
元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倒班楼项目
14,760,665.33元。


(4)2012年12月6日,恒大高新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北京信力筑正新能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截止2012年11月26日的剩余超
募资金及利息共计4,381.08万元用于收购北京信力筑正新能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不足部分公司用自有资金解决。截止2014年6
月30日,收购北京信力筑正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中已
使用超募资金4,381.08万元。


4、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4年4月16日,恒大高新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
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截止2014年
6月30日,已使用34,000,000.00元购买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


(2)2014年4月16日,恒大高新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公司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80,482,977.03
元的9.20%)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补充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4年6月30
日,已使用3,5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2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