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景顺资源: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14年08月24日 17:33:35 中财网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年8月25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
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8月21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LOF)

场内简称

景顺资源

基金主代码

162607

交易代码

162607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年1月26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396,794,988.8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6-04-07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长期看好中国经济增长和资本市场发展为立足点,重点投资
于具有自然资源优势以及垄断优势的优秀上市公司股票,以获取基金
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自然资源优势以及垄断优势的优秀上市公司的股票
比例至少高于股票投资的80%。从业务价值、估值、管理能力、自由现
金流量与分红政策四个方面结合必要的合理性分析对上市公司的品质
和估值水平进行鉴别,选择目标股票构建组合。债券投资部分着重本
金安全性和流动性。


业绩比较基准

富时中国A200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
责人

姓名

杨皞阳

李芳菲

联系电话

0755-82370388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investor@igwfmc.com

lifangfei@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99

传真

0755-22381339

010-681218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gwfm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4年1月1日 - 2014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45,859,846.97

本期利润

-132,521,120.1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7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3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4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42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110,538,181.1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69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
金资产。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2.52%

1.21%

0.52%

0.61%

2.00%

0.60%

过去三个月

8.14%

1.23%

1.71%

0.70%

6.43%

0.53%

过去六个月

-2.32%

1.41%

-5.19%

0.82%

2.87%

0.59%

过去一年

4.53%

1.32%

-1.95%

0.93%

6.48%

0.39%

过去三年

-8.95%

1.25%

-21.49%

1.03%

12.54%

0.22%

自基金合同

191.39%

1.59%

91.06%

1.48%

100.33%

0.11%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对于股票的投资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65%,持有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自然资源优势以及
垄断优势的优秀上市公司的股票比例至少高于股票投资的80%。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
基金自2006年1月26日合同生效日起至2006年4月25日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
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景顺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2003
年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1%、
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

截止2014年6月30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33只开放式基金,包括景顺
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投资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
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势
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
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陈嘉平

本基金基金经理,
景系列基金基金
经理(分管景系列
基金下设之景顺
长城优选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成长之星
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11
月22日

-

13

商学硕士,CFA。曾在台湾先后
担任兆丰金控兆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经济研究本部襄理、宝来
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室副理、德盛安联证券投资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基金经理、金复华证券投资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资深
副理;2007年11月至2010年6
月担任本公司国际投资部高级
经理职务。2010年12月重新加
入本公司,历任研究员、资深研
究员等职务;自2011年12月起
担任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
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
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的投资策略已于年报中说明。2014年整体亦为偏多的思路。1季度季报所提关键有两
个:A、2013年年底的股票价格随着4季度的修正开始进入渐渐有吸引力的阶段,但仍未到最具
吸引力状况;B、2014年宏观经济受金融市场自由化市场化影响,信托兑付、二三线城市房地产
及地方金融机构资不抵债隐忧等事件可能冲击市场投资信心。这两个问题均已逐步淡化,整体市
场转向乐观,配合中央政府领导人相关言论转向,目前也仅剩房地产相关市场的底部转暖还需确
认。

2季度股票市场的表现,基本上是由3月的底部开始的小幅区间震荡格局,市场筹码可能受
金融市场波动(包含主管机关对市场整顿担心对许多个股有影响、担忧年中引发另一波钱荒、新
股发行冻结许多资金)影响,仍未明显往上,但不管大盘股(沪深300)或是中小盘股(中证500)
均有明显打底逐步缓慢走高,创业板也是在5月中底部后快速反弹。

成长股经历过3月的急跌过后,股票多已进入非常具有吸引力的区间(比年初更具吸引力),
本基金将在震荡中将逐步精选持股,调整到2014年的期待整体布局。

在2季度中,一部分的仓位布局集中在优质核心市值较大的白马成长股,这些个股在上半年
的股市波动中,成为市场大幅杀跌的重灾区,但在业绩追踪上我们并没有看到明显的趋势变化,
因此我们仍将坚持既定投资策略。另外因本基金规模相对仍偏小,将适度的选取市值较小(例如
40-80亿)的公司进行投资,以获取相对高的预期报酬。

对本基金而言,投资策略及风格并无明显变化。在成长主轴产业配置上采取的是分散的投资,
并不集中在单一行业,仍将维持配置的稳定性。

本基金操作思路上,仓位上处于可操作股票仓位中偏高的水平(80-95%);在行业配置与选股
上主要以产业增长确定性高,公司相对经营稳定的高增长股票为主。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4年上半年,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32%,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2.8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对2014年展望请见年报。

整体宏观经济来讲,仍相对谨慎乐观,相关政府的调控金融体系举措,开始逐步发酵到主要
实体行业之中,对金融市场的冲击由去年年中钱荒到目前也渐渐淡化,政府对整体经济增长经过
半年也有比较明确的表示,整体偏向谨慎乐观。



行业选择方面,仍维持长期中国经济增长成熟前的最后一段,主要驱动力来自一线与二三线
城市居民开始变得富有之后对生活质量与生活水平的要求,具体体现在衣食住行育乐六大方面,
而环保、医药、电子(软硬件)、传媒、装饰园林等五大行业仍是未来3至5年的主流趋势行业。

短期选择方面,多数成长股都处于有吸引力的阶段(环保、医药、装饰、传媒),仅有去年3季度
开始建议的TMT相关类股中的硬件转软件有变化,上半年相关软件计算机类股涨幅大幅领先其
他行业,包含智慧城市、去IOE、信息安全、网络教育、医疗讯息电子化、金融信息电子化、金
融机具电子化等题材,虽然前景看好有驱动力,但多数的题材个股估值多已经非常贵甚至都在
40~50X以上,反观电子硬件个股方面经过去年3季度开始到今年1季度的下跌,估值相对有吸引
力,配合3季度即将开始旺季拉货及今年的新产品发表,下半年硬件方面个股表现机会应该比软
件方面个股略高。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公司成立基金估值小组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估值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小组在遵守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意见及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
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以求公平对待投资者。

估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投资片、交易管理部、基金事务部、法律、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岗
等相关人员。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
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
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
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小组的运
作。对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由投资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
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股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
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小组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
人员根据投资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
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小组。估值小组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
值小组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
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对有关信息披露文件进
行合规性审查。



基金估值小组核心成员均具有五年以上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
从业资格,精通各自领域的理论知识,熟悉政策法规,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在需要时出席估值小组会议,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
踪研究,向估值小组提出估值建议。估值小组将充分考虑基金经理的意见和建议,确定估值方法。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估值小组秉承基金持有人利益至上的宗旨,在估值方法的选择上力求客观、公允,在数据的
采集方面力求公开、获取方便、操作性强、不易操纵。

本基金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的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
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实施了一次利润分配。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
582,847,197.58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次应分配金额为266,192,308.05元;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已于2014年1月13日完成权益登记,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4元,详细信息请查阅相
关分红公告。

截止本报告期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经本基
金管理人研究决定暂不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
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年 6 月30 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
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
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
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19,293,372.13

661,985,474.83

结算备付金



2,468,711.69

17,065,570.25

存出保证金



1,515,053.21

2,033,163.16

交易性金融资产



4,727,580,625.42

4,883,792,655.05

其中:股票投资



4,727,580,625.42

4,833,797,655.05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49,995,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9,000,348.50

234,821,157.12

应收证券清算款



54,595,249.46

22,870,638.59

应收利息



62,601.70

1,808,357.3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0,662.29

31,73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5,124,526,624.40

5,824,408,754.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59,287,014.37

应付赎回款



4,816,572.69

4,759,415.46

应付管理人报酬



6,194,348.74

7,253,146.32

应付托管费



1,032,391.47

1,208,857.7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828,509.87

9,686,548.45

应交税费



19,054.30

19,054.30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97,566.23

253,335.72

负债合计



13,988,443.30

82,467,372.3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213,770,155.51

3,335,546,845.38

未分配利润



1,896,768,025.59

2,406,394,536.72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10,538,181.10

5,741,941,382.1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124,526,624.40

5,824,408,754.46



注:报告截止日2014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691元,基金份额总额7,396,794,988.87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
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
2013年6月30日

一、收入



-79,417,452.64

399,728,450.31

1.利息收入



2,592,690.09

3,123,257.3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693,673.27

2,844,533.20

债券利息收入



40,931.51

45,479.4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58,085.31

233,244.68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96,180,621.15

529,816,914.4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7,581,164.93

493,385,630.45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528,800.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28,070,656.22

36,431,283.97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178,380,967.07

-133,238,818.1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90,203.19

27,096.65

减:二、费用



53,103,667.46

78,533,220.92

1.管理人报酬



39,656,501.26

46,821,276.12

2.托管费



6,609,416.96

7,803,545.99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6,553,547.48

23,641,372.19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284,201.76

267,026.6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32,521,120.10

321,195,229.3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132,521,120.10

321,195,229.39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335,546,845.38

2,406,394,536.72

5,741,941,382.1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32,521,120.10

-132,521,120.1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21,776,689.87

-66,044,679.83

-187,821,369.7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72,674,000.82

115,785,335.80

288,459,336.62

2.基金赎回款

-294,450,690.69

-181,830,015.63

-476,280,706.3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

-

-311,060,711.20

-311,060,711.20




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213,770,155.51

1,896,768,025.59

5,110,538,181.1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894,732,153.52

2,149,904,437.34

6,044,636,590.8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21,195,229.39

321,195,229.3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63,507,351.10

-109,505,424.18

-273,012,775.2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9,163,873.28

18,019,744.16

47,183,617.44

2.基金赎回款

-192,671,224.38

-127,525,168.34

-320,196,392.7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

-89,261,124.23

-89,261,124.23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731,224,802.42

2,272,333,118.32

6,003,557,920.7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许义明______ ______吴建军______ ____邵媛媛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第179号《关于同意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
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1,154,861,946.8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6)第8号
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
同》于2006年1月2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155,234,378.92份基金
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72,432.1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06]第24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
18,634,653.00份基金份额于2006年4月7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
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和《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拆分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于2007年7月26日进行了基金份
额拆分,拆分比例为2.301455159,并于2007年7月27日进行了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
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类资产,股票投资的比例不少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65%,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富时中国A200指数(原名为新华富时200指数)×80%+中国债券总
指数×2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22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
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
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景顺长
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4
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
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
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
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
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
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
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
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
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
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长城证券

-

-

959,654,811.51

6.18%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

-

-

-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868,225.42

6.20%

679,287.30

13.78%



注:1.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
手费后的净额列示。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等。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
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9,656,501.26

46,821,276.12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6,491,203.71

7,481,951.03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
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1.5%/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6,609,416.96

7,803,545.99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25%/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于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和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

319,293,372.13

1,614,324.85

523,263,023.04

2,726,508.41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在承销期内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 2014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12.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000977

浪潮
信息

2014年3
月12日

2015年3
月13日

非公开发


40.11

24.64

2,129,642

85,419,940.62

52,474,378.88

-

000977

浪潮
信息

2014年5
月13日

2015年3
月13日

非公开发
行转增

-

-

2,129,642

-

52,474,378.88

-




注:基金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
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无质押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无质押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b)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
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
入值)。

(ii)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4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


4,622,631,867.66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104,948,757.76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2013
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的余额为4,405,301,730.76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478,490,924.29
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

(iii) 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
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
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还是第
三层级。

(iv) 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4,727,580,625.42

92.25



其中:股票

4,727,580,625.42

92.25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9,000,348.50

0.37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21,762,083.82

6.28

7

其他各项资产

56,183,566.66

1.10

8

合计

5,124,526,624.40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0,227,363.70

0.20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133,217,672.91

61.3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245,967,528.72

4.81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478,567,131.66

9.36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49,643,491.64

8.8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25,368,839.25

6.37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4,588,597.54

1.66

S

综合

-

-



合计

4,727,580,625.42

92.51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300002

神州泰岳

25,701,954

404,805,775.50

7.92

2

300070

碧水源

11,123,721

325,368,839.25

6.37

3

300026

红日药业

10,720,559

314,112,378.70

6.15

4

000625

长安汽车

24,734,132

304,477,164.92

5.96

5

300146

汤臣倍健

12,237,371

301,651,195.15

5.90

6

300058

蓝色光标

10,679,372

283,430,532.88

5.55

7

601231

环旭电子

8,020,554

247,353,885.36

4.84

8

002081

金 螳 螂

17,269,723

244,539,277.68

4.79

9

002385

大北农

21,302,194

241,992,923.84

4.74

10

002415

海康威视

13,305,519

225,395,491.86

4.41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
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2385

大北农

296,094,666.66

5.16

2

601231

环旭电子

199,996,639.42

3.48

3

600983

合肥三洋

192,713,489.54

3.36

4

600584

长电科技

153,951,143.49

2.68

5

600885

宏发股份

127,789,762.88

2.23

6

002415

海康威视

114,883,933.63

2.00

7

300212

易华录

113,660,326.82

1.98

8

002508

老板电器

105,695,552.70

1.84

9

000977

浪潮信息

96,168,994.80

1.67

10

002400

省广股份

84,919,211.79

1.48

11

601515

东风股份

59,991,714.16

1.04

12

000625

长安汽车

58,880,361.00

1.03

13

300070

碧水源

57,883,755.93

1.01

14

600855

航天长峰

57,739,250.53

1.01

15

002572

索菲亚

56,000,000.00

0.98

16

600667

太极实业

52,031,508.52

0.91

17

300083

劲胜精密

46,936,532.99

0.82

18

600150

中国船舶

46,625,542.63

0.81

19

002701

奥瑞金

43,844,077.12

0.76

20

300146

汤臣倍健

43,425,233.95

0.76



注:买入金额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518

康美药业

315,651,816.02

5.50




2

300291

华录百纳

158,169,514.22

2.75

3

002310

东方园林

156,886,765.71

2.73

4

000977

浪潮信息

124,853,068.67

2.17

5

300273

和佳股份

123,912,651.89

2.16

6

600674

川投能源

106,994,428.83

1.86

7

002456

欧菲光

91,335,410.32

1.59

8

002375

亚厦股份

91,205,106.41

1.59

9

300026

红日药业

84,151,018.66

1.47

10

300251

光线传媒

72,381,985.42

1.26

11

002484

江海股份

68,129,750.88

1.19

12

600109

国金证券

61,315,932.27

1.07

13

002439

启明星辰

61,051,335.33

1.06

14

000811

烟台冰轮

53,294,546.95

0.93

15

600855

航天长峰

52,625,128.42

0.92

16

600048

保利地产

47,891,451.64

0.83

17

000024

招商地产

44,553,654.83

0.78

18

002482

广田股份

39,212,853.35

0.68

19

600150

中国船舶

37,085,745.58

0.65

20

600535

天士力

35,676,958.35

0.62



注:卖出金额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181,570,509.77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177,511,537.26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
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515,053.2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54,595,249.4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2,601.70

5

应收申购款

10,662.2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6,183,566.66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316,932

23,338.74

19,246,169.16

0.26%

7,377,548,819.71

99.74%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冯世杰

1,501,050.00

0.74%

2

宋继仲

1,303,235.00

0.65%

3

何秀芳

900,000.00

0.45%

4

栾贵超

852,581.00

0.42%

5

衣国霞

846,012.00

0.42%

6

路海英

785,500.00

0.39%

7

唐俊玲

752,000.00

0.37%

8

潘泽兵

617,200.00

0.31%

9

李根生

582,920.00

0.29%

10

唐灵华

507,607.00

0.25%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本期末基金管理人的所有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1、本期末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2、本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年1月26日 )基金份额总额

1,155,234,378.92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677,126,496.2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97,333,731.82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677,665,239.15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396,794,988.87



注:总申购份额包含红利再投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2月14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聘任王鹏辉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2、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3月28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同意邓体顺先生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一职。

3、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7月9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聘任周伟达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以上有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4、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在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
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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