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土科技: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时间:2014年08月24日 17:33:39 中财网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56 号)核准,首次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4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20.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8,050,000.00 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1,167,621.4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6,882,378.60 元。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2 年 9 月14 日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中审国际
验字[2012]第 010202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于2012年10月18日分别与保荐人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募集
资金存放银行交通银行海淀支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北京银行中关村科
技园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各签约银行募集资金用途统计如下表:

签约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交通银行海淀支行

110060576018150131377

SICOM系列工业以太网交换机生产线扩建项目

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110906345610202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

01090879400120109108179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

01090879400120109109424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1年9月17日),通过
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议案,拟公开发行1340万股股票,募集资金主要运
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万元)

备案情况

SICOM系列工业以太网交换机生产线扩建项目

7008

京石景山发改(备)[2011]7号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3952

京石景山发改(备)[2011]6号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990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四、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表:

募投项目

投资预算
(万元)

期初累计投入
(万元)

本报告期投入
(万元)

累计投入(万
元)

支出进


SICOM系列工业以太网交
换机生产线扩建项目

7,008.00

4,679.35



4,682.55

66.82%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3,952.00

3,119.39



3,153.2

79.79%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990.00

475.16

136.33

637.43

32.03%

合计:

12,950.00

8273.90

136.33

8,473.18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在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78,050,000.00

减:扣除的承销费

35,000,000.00

减:支付的发行费

6,167,621.40

募集资金净额

236,882,378.60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2,488,685.37

减:2013年度使用

132,780,279.45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额

21,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227,301.25

减:完结项目节余资金结转至其他账户

23,479,178.40

2014年年初募集资金余额

59,361,536.63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992,855.01

其中:SICOM项目

32,020.00

研发中心项目

338,145.00

营销网络项目

1,622,690.01

超募资金投资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366,193.32

期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57,734,874.94



以上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与银行专户存款余额核对一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于2012年9月11日网上网下新股发行配售,2012年9月12日募
集资金到账,2012年9月14日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
[2012]第 01020201 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于2012年10月18日与海际大
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交通银行海淀支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
环支行、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签署三方监管协
议时间超过募集资金到账时间1个月以上。上述行为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6.4 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其原因为国庆
期间法定假期时间较长,影响了协议签署,但不对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构成重大影
响。


2、公司分别2012年9月和2012年12月将自有资金500,000.00元和
21,000,000.00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自有资金产生利息收入18,139.54
元)存入募集资金账户。上述行为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6.3 上市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
简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
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四、上市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
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和使用,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
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他用途的要求,但存放时间较短且已于2013年2月转出,没有与募集
资金发生混同,未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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