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欣旺达: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时间:2014年08月24日 17:33:40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14-072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81号《关于核准欣旺达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的核准,欣旺达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00万
股。公司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8.66元,共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877,02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675,657.1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3,344,342.83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573,844,342.8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8日审验,并出具“立信大华验字[2011]132号”《验
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欣旺达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分别在平安银行深
圳高新北支行、杭州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布吉支行、中信银行深圳西乡
支行、宁波银行深圳分行、渤海银行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将上市募集资
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放和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一创摩根及前述专户
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4年7月31日,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不包括超募资金专户)的存
储余额情况为: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对应募投项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403092218100208412

622.97

手机数码类锂离子电池
模组技改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755901482010505

1,454.71

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
池模组技改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支行

7440810182100008224

1,179.64

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
技改项目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3010122000521572

360,578.80

技术中心技改项目

合计



363,836.1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节余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及节余情况

“手机数码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计划总投资8,110万元,截至2014
年7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银行存款利息620,513.85元,合计
81,720,513.85元。截至2014年7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81,719,890.88元,
结余利息622.97元。该项目实施完毕,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拟将该募集资
金专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 4403092218100208412)余额
622.97元转至公司经营性资金账户。


“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计划总投资8,490万元,截至
2014年7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银行存款利息1,017,018.58元,合计
85,917,018.58元。截至2014年7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85,915,563.87元,
结余利息1,454.71元。该项目实施完毕,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拟将该募集
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账号: 755901482010505)余额
1,454.71元转至公司经营性资金账户。


“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计划总投资5,380万元,截至2014年


7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银行存款利息407,020.10元,合计
54,207,020.10元。截至2014年7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54,205,840.46元,
结余利息1,179.64元。该项目实施完毕,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拟将该募集
资金专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支行,账号: 7440810182100008224)
余额1,179.64元转至公司经营性资金账户。


“技术中心技改项目”计划总投资2,970万元,截至2014年7月31日,
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银行存款利息360,627.63元,合计30,060,627.63元。截
至2014年7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29,700,048.83元,结余募集资金(含
利息)360,578.80元。该项目实施完毕,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拟将该募集
资金专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 73010122000521572)余额
360,578.80元转至公司经营性资金账户。


公司以上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4年7月31
日,公司募投项目专户余额(含利息)合计363,836.12元。


2、节余募集资金结转至公司经营性资金账户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及利息合计363,836.12元结转至公司经营性资金账户,并注销以上项目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专户注销后,相关募投项目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
363,836.12元结转至公司经营性资金账户,并注销以上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
363,836.12元结转至公司经营性资金账户,并注销以上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董家臣、柳木华、刘斌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并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欣旺达拟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一
创摩根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使用计划。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 8月22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