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茂化实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4年08月24日 18:04:02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4-041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
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
知于2014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届董事会共有董事9名,其中4名董事亲
自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陈金占、郑建彪因工作关系不能出
席会议,均委托独立董事刘学军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董事丁服
千、洪申平因工作关系不能出席会议,均委托董事刘华出席会议
并代为表决;董事孙毅因工作关系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徐柏
福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现场
会议。董事长刘华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
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同意9票,反
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二、《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2名董事回避表决。

2014年5月20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
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4-016)》(本议案附件一)、2014年4月25日公司《2014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4-021)》和2014年5月
21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4-026)》。

2014年5月1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成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股份茂名分公司)签署《燃料油采购框架
合同》,公司2014年度与中石化股份茂名分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销售产品增加5号低硫工业燃料油(蜡油);2014年7月14日,
东成公司与中石化股份茂名分公司签署《液化石油气采购框架合
同》,公司2014年度与中石化股份茂名分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销售产品增加工业用液化石油气。

鉴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项目的增加,公司需调整2014年度
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后的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
况如下:
1.液化气原料的采购(本次调整前的项目):
东成公司与中石化股份茂名分公司签署《2014年年度框架
协议》。依据该协议约定,中石化股份茂名分公司拟供应东成公
司液化气原料336000吨,以每月实际发生数量为准,价格以中
石化股份茂名分公司的液化气原料结算公式作为计算依据。



液化气原料结算公式系根据2012年7月20日,中石化股份
茂名分公司和茂名石化联合下发《公司价格领导小组2012年第
七次会议纪要([2012]97号)》,会议决定,根据公司预分离装
臵单位加工费增加的实际情况,按共同分担原则,从2012年1
月1日起,调整液化气原料定价公式中加工费扣减项,由“280
元/吨”调整为“300元/吨”,调整后液化气原料定价公式为:
液化气原料价格(含税)=(丙烯价×30%+液化气均价×70%)
×99.5%-300。

其中丙烯价按炼油事业部当月丙烯含税均价加250元/吨;
液化气均价按公司当月液化气含税均价确定。(此液化气原料定
价公式于2012年8月28日,已经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2.丙烯原料的采购(本次调整前的项目):
本公司与中石化销售华南分公司签署《化工产品年度销售合
同》,依据该合同约定,中石化销售华南分公司拟供应给公司的
丙烯原料40000吨(从2014年1月至茂名分公司新建聚丙烯装
臵开汽止)。公司与茂名石化双方已经达成定价公式:从2013年
3月1日起,当月丙烯出厂价=(聚丙烯价格-960)*(1-0.66%),
其中聚丙烯价格为中石化销售华南分公司外销聚丙烯(PPH-T03)
当月销售均价减480元/吨。丙烯由中石化销售华南分公司代理
销售,代理费率为8‰。


上述定价公式为优等级丙烯价格(水含量小于等于10 ppm),


其他等级丙烯按水含量划分,依次为“10ppm<水含量≤50ppm”、
“50ppm<水含量≤100ppm”和“水含量>100ppm”,每降一等级
减100元/吨。装车费每季度根据实际装车量,按117元/吨收费
标准在丙烯价格找平。(以上均为含税价)
3、商品丙丁烷混合物液化石油气的销售(本次调整前的项
目):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成公司)、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油公司)分
别与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签署《液化石油气产品购买协
议》,依据该合同约定,东成公司拟销售给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
限公司商品丙丁烷混合物液化石油气88000吨(从2014年1月
至2014年12月),东油公司拟销售给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
司商品丙丁烷混合物液化石油气80000吨,定价方式:以中国石
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当地商品丙丁烷混合物液化石油气销售价
格(含税)扣减代理费率8‰后结算。

4. 5号低硫工业燃料油(蜡油)的销售(本次调整的项目)

依据东成公司与中石化股份茂名分公司签署的《燃料油采购
框架合同》的约定,2014年5月至10月期间,东成公司拟销售
给中石化股份茂名分公司5号低硫工业燃料油(蜡油)90000吨
(暂定),定价机制:(1)招标执行基准价(6748.50元/吨)为
本框架协议初始价格,框架协议执行价格采用公式计价。(2)计
价公式:P(框架执行价格)=P(招标执行基准价)+△汽油调价
部分的50%+△柴油调价部分的25%±质量奖罚±修正值,其中:
①△汽油调价部分和△柴油调价部分:执行价格确认时的汽、柴
油价格与招标时点(2014年4月20日)的汽、柴油价格差值。



即△汽油调价部分=框架协议执行价格确定日的汽油价格-招标
时点的汽油价格;△柴油调价部分=框架协议执行价格确定日的
柴油价格-招标时点的柴油价格;汽、柴油价格以国家发改委发
布为准。②质量奖罚:本次投标的各蜡油指标和框架协议实际交
货的分析指标进行对比,差异部分根据茂名分公司《外购蜡油品
质差奖罚标准》进行奖罚。③修正值:如因市场变化,当(△汽
油调价部分的50%+△柴油调价部分的25%±质量奖罚)在±30
元/吨以内时,修正值为零;当(△汽油调价部分的50%+△柴油
调价部分的25%±质量奖罚)超过±30元/吨,由双方协商确定
修正值。(3)结算价格均为到中石化股份茂名分公司指定储罐前
的所有物流费和杂费,即包括货款、运费、各类税金、杂费、保
险、计量等所有费用。一票结算。

本关联交易预计增加2014年关联交易(销售)金额61920
万元。

5.工业用液化石油气的销售(本次调整的项目)
依据东成公司与中石化股份茂名分公司签署的《液化石油气
采购框架合同》的约定,2014年度,东成公司拟销售给中石化
股份茂名分公司工业用液化石油气2000吨(暂定),定价机制为:
东方燃气网公布的茂名石化当月度交货日销售价格的加权平均
价(当月度指上月末倒数第二天0时至当月末倒数第二天24时)
+380元/吨。因市场因素,双方可就产品价格进行协商,确定新
的产品价格,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则仍以本协议确定的价格
或计价公式执行。价格含增值税(13%)、包装费、汽车运保费,
一票结算。

本关联交易预计增加2014年关联交易(销售)金额1300万
元。


6.除上述液化气原料、丙烯原料采购和商品丙丁烷混合物液
化石油气、5号低硫工业燃料油(蜡油)和工业用液化石油气的
销售外,公司2014年度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还包括其他原料、


销售产品以及综合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度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预估表(调整后)》(本议案附件六)。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
10.2.11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公司2014年度与
中石化股份茂名分公司、茂名石化、中石化销售华南分公司和中
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由于调整关联交易
的项目导致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增加63220万元,需重新履行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法律程序。

本议案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
徐柏福、毛远洪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
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茂名石化应回避表决。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
议《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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