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包钢稀土:2014年半年度报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 bgxt 600111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重 要 提 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半年度 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董事翟文华先生、甘韶球先生,独立董事李保卫先生因工作原因未 能参会,分别书面授权委托董事杨占峰先生、汪辉文先生,独立董事吴振平 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三、本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孟志泉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晔女士、会计机构 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根全先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 真实、准确、完整。 五、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七、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 2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4 第五节 重要事项.....................1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9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21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2 第九节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3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12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解释 包钢/包钢(集团)公司 指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控股 股东 包钢财务公司 指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公司/包钢稀土 指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中国法 定流通货币单位。 报告期 指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公司信息 公司中文名称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中文名称缩写 包钢稀土 公司英文名称 INNER MONGOLIA BAOTOU STEEL RARE-EARTH(GROUP) HI-TECH CO.,LTD.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 IMBREHT 公司法定代表人 孟志泉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张日辉 联系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路83号 电话 0472-2207525 2207799 传真 0472-2207788 电子信箱 security@reht.com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014030 公司办公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路83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014030 公司网址 www.reht.com www.reht.cn 电子信箱 security@reht.com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 河路83号包钢稀土证券部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包钢稀土 600111 六、公司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工作。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 2,384,786,612.26 4,831,673,174.53 -50.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8,339,660.11 1,051,069,330.88 -73.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52,772,941.96 1,021,007,229.73 -75.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156,309.85 1,002,443,136.30 -93.7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615,572,746.63 7,820,326,099.17 -2.62 总资产 17,251,695,989.82 18,462,926,827.52 -6.56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5 0.434 -73.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5 0.434 -73.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0.104 0.422 -75.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3 14.67 减少11.1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3.21 14.25 减少11.04个百分点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45,124.5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8,939,999.7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82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846,519.7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6,199,027.18 所得税影响额 -1,872,829.58 合 计 25,566,718.15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全球经济缓慢复苏,国内宏观经济运行面临下行压 力。稀土行业景气度总体低迷,下游需求疲软,行业供大于求的状况未 发生根本改变,产品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进一步下跌,企业运营经受严 峻考验。 面对复杂不利的外部环境,公司以提升发展质量为重点,强化全面 预算管理,科学组织生产,确保公司稳定顺行。公司大力推进降本增效、 对标升级工作,严格控制期间费用支出,争取运营效益最大化。公司根 据市场形势灵活调整销售策略,大力降低库存,强化稀土交易所功能, 努力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公司优化分子公司之间的分工合作,有效发挥 原材料、深加工、销售、科研、管理全产业链优势,集团化效应进一步 提升。公司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有序开展氧化矿上山稀土选矿厂搬迁工 作,加快实施“三集中”环保改造,不断夯实发展基础。公司推动北方 稀土大集团组建工作,包钢(集团)公司牵头组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事 项获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和国家工信部备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85亿元,同比下降50.64%;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8亿元,同比下降73.52%,在低迷的 市场条件下仍取得了来之不易的经营业绩。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 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2,384,786,612.26 4,831,673,174.53 -50.64 营业成本 1,637,400,151.44 3,198,707,492.93 -48.81 销售费用 23,277,426.82 22,209,972.74 4.81 管理费用 370,156,974.40 407,370,330.38 -9.14 财务费用 146,993,108.79 199,870,078.41 -26.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156,309.85 1,002,443,136.30 -93.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768,473.30 -94,800,303.88 -32.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85,789,382.38 550,378,409.52 - 研发支出 24,510,137.34 38,912,071.66 -37.01 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产 品销售结构变化,即报告期内公司售价和成本较低的镧铈产品销量较多, 售价和成本较高的镨钕产品和中重稀土产品销量较少。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 产品销售收入减少。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同比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建 设项目投入减少。 (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 偿还了上年发行的短期融资劵。 (5)研发支出同比减少,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在钕铁硼材料方面的 研发投入较多,而报告期内投入相对较少。 2.其它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2013年1月,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10亿元短期融资券。 报告期内,公司已将上述融资款项归还。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4年度,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64亿元,营业成本46亿元,期 间费用13亿元。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85亿元,完成全年计划 的37.27%;营业成本16.37亿元,期间费用5.40亿元,各项指标均在 年度计划目标范围内。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稀土行业 2,286,677,465.75 1,560,463,495.36 31.76 -51.99 -50.20 -2.45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稀土冶炼分离产品 1,456,612,507.92 900,668,837.94 38.17 -62.89 -63.47 0.98 稀土功能材料产品 830,064,957.83 659,794,657.42 20.51 -0.98 -1.28 0.24 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结构有所变化,售价和成本较低的 镧铈产品销量较多,售价和成本较高的镨钕产品和中重稀土产品销量较 少,导致稀土行业和稀土分离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比下降。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 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国内 2,214,204,112.27 -51.74 国外 153,734,330.06 -33.35 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结构有所变化,在稀土冶炼分离产 品中,售价和成本较低的镧铈产品销量较多,售价和成本较高的镨钕产 品和中重稀土产品销量较少,导致国内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公司主要出 口产品—镧铈类产品同比价格降幅较大,导致国外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前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详见公司 《2013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部分的“核心竞争力分析”内容)。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自有资金出资4000万元,与控 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按持股比例共同对包钢财务公司增资事 宜,增资额为5亿元。增资完成后,包钢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5亿元增 至10亿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公司占包钢财务公司股权比例仍为 8%。截至本报告期末,包钢财务公司增资正在履行相关程序,公司本次 增资尚未实际出资。 (1)证券投资情况 无。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无。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所持对象 名称 初始投资额 持有数量 (股) 占被投资 公司权益 比例(%) 期末账面 价值 报告期 损益 报告期所有 者权益变动 会计核 算科目 股份 来源 包钢财务 公司 40,000,000.00 40,000,000.00 8.00 40,000,000.00 0.00 0.00 长期股 权投资 发起人 投资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委托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 的情况。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 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年1-6月 7,364,209,972.86 1,356,640,130.15 2,104,972,100.89 -721,839,902.09 -751,480,714.09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7亿元,包钢稀土直 接持有其55%的股权,合计持有其62.97%的权益。该公司主营业务为各 类稀土产品的采购、仓储与销售。报告期内,来源于该公司的投资收益 对包钢稀土净利润的影响达到-10%以上。 报告期内,该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跌,并计提了大额资产减值损失。 但减值损失同比有较大幅度降低,亏损额同比也有较大幅度减少。 (2)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 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年1-6月 817,645,376.28 646,901,129.91 510,024,937.01 -139,732.56 -153,009.83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252万元,包钢稀土占其 注册资本的100%。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碳酸稀土、单一稀土盐类及氧化物、 单一及混合稀土金属、各类铈系列产品。报告期内,该公司因环保改造, 产量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单位产品成本上升,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 (3)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 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年1-6月 504,017,832.63 368,448,005.43 238,149,654.11 -1,718,372.97 -2,501,067.92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1万元,包钢稀土占其注册 资本的51%。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产品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该公司 稀土产品成本下降,净利润同比有所减亏。 (4)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 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年1-6月 882,262,299.13 456,769,032.62 460,992,196.81 10,136,214.72 9,540,499.68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800万元,包钢 稀土占其注册资本的36.05%。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报告期内,该公司稀土产品销售收入增加,同比扭亏为盈。 (5)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 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年1-6月 364,711,719.55 273,119,209.62 148,157,184.41 9,834,722.73 8,313,843.62 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万元,包钢稀土 持有其39.65%的权益。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高纯稀土化合物、 特殊物化性能稀土化合物、催化材料、发光材料用稀土化合物。报告期 内,该公司稀土产品销售毛利率上升,同比扭亏为盈。 (6)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 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年1-6月 701,784,389.07 172,932,577.86 156,057,259.83 -21,675,252.06 -17,702,542.38 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2亿元,包钢稀土占其注 册资本的49%。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矿产品冶炼、分离及产品销售。 报告期内,该公司产品价格跌幅较大,净利润同比下降。 (7)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元 项 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年1-6月 334,172,884.58 78,218,652.69 195,085,375.52 4,295,253.86 4,069,773.96 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846万元,包钢稀土 占其注册资本的48%。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分组、分离产品、稀土金 属生产销售。报告期内,该公司销售收入增加,期间费用减少,同比扭 亏为盈。 (8)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 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年1-6月 245,714,365.70 231,446,290.73 56,413,561.56 1,052,015.62 894,213.28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34.50万美元,包钢稀 土占其注册资本的60%。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稀土抛光粉、抛光 液、抛光膏、稀土及其化合物应用类产品。报告期内,该公司毛利率上 升,同比扭亏为盈。 (9)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元 项 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年1-6月 801,145,784.60 546,488,673.14 252,668,674.09 -8,616,488.88 -8,281,999.99 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76亿元,包钢 稀土持有其100%的权益。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磁性材料产品及中间合金的 生产、加工、研发、销售。报告期内,该公司毛利率降低,资产减值损 失增加,净利润同比下降。 5.重大非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或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实施了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22,04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2 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红利484,408,800 元,占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30.77%。公司本次现金分红已于2014年5月22日实施完毕(详见 2014年5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包钢稀土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二)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 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不适用。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二、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三、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及以前期间持续到报告期的收购及出售重大 资产、企业合并事项。 四、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无股权激励及相关事项。 五、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关联方包钢(集团)公司签 署了《矿浆供应合同》、《水、电、汽供应合同》;与 关联方包钢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2014年 度,稀土矿浆关联交易按照新修定的矿浆定价公式执行; 水、电、汽及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按照协议内容执行。 详见公司2014年3月14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 的《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临2014-005)和《关于修订 关联方供应公司稀土矿浆定价公式的 公告》(临2014-006)。 2014年上半年稀土矿浆及水、电、汽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实际履行情况 交易方 交易内容 定价 原则 交易价格 (不含税) 交易金额(元) (含税价) 占同类交易 的比例(%) 结 算 方 式 购买 原料 包钢白云铁矿 铁矿石 市场价 140.01元/吨 51,623,628.48 100 按发生额 以现金或 票据结算 包钢(集团) 公司 矿浆 依据相 关产品 市场价 格通过 既定公 式计算 419元/吨 - - 供水 包钢选矿厂 环水 政府定 价或指 导价 0.30元/吨 118,650.00 100 包钢白云铁矿 水 2元/吨 177,578.43 100 供电 包钢供电厂 电 0.4864元/度 5,141,243.29 100 包钢白云铁矿 电 0.6166元/度 5,671,908.33 100 供汽 包钢热电厂 蒸汽 28元/吉焦 1,578,915.00 100 金融服务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包钢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双 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在包钢财务公司办理 存款业务共计2.3亿元,银行承兑汇票贴现0.5亿元。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在包钢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1.79亿元。 日常关联交易必要性和持续性说明: 公司与包钢(集团)公司发生的稀土矿浆及水、电、汽等关联交易, 是公司正常生产所必需进行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上 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供应中断的情况,也不存在销货退回情况。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配合包钢(集团)公司进行氧化矿稀土选矿系 统整体搬迁,公司稀选厂处于停产状态,故2014年上半年公司与关联方 包钢(集团)公司未发生稀土矿浆关联交易。 (二)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期初余额 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发生额 期末余额 包钢(集 团)公司 0 0 0 30,000,000.00 188,514,829.20 218,514,829.20 合 计 0 0 0 30,000,000.00 188,514,829.20 218,514,829.20 注:1、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发生额为应付包钢(集团)公司2013年度股利; 2、期末余额为子公司借款 和2013年度股利。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二)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生及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担保事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 名称 担保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联方 担保(是或否) - - - - -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 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2,505,950,0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4,290,950,00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4,290,950,000.00 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54.87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3,885,000,000.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380,786,950.42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4,265,786,950.42 注:表中D项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分别为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75%),信丰县包钢新 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77%),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107%),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82%)。 下表为公司对外担保详细情况: 序 号 被担保方名称 与上市 公司关系 贷款 银行 贷款金额 (万元) 贷款时间 贷款 期限 反担保 协议类型 担保事项 审批情况 1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交通银行 30,000 2012.2.6 三年 C 公司为表内 所列子公司 融资提供担 保,均经公司 相关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批准(具体内 容请查阅刊 登于《上海证 券报》、《中国 证券报》、上 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的各 年度《股东大 10,000 2013.5.24 两年 15,000 2014.6.27 一年 4,500 (承兑汇票) 2014.1.9 半年 中国银行 20,000 2013.7.26 一年 35,000 2013.11.18 20,000 2013.11.18 10,000 2013.12.6 5,000 2013.12.13 30,000 2014.1.15 20,000 2014.1.22 20,000 2014.2.26 商业银行 30,000 (承兑汇票) 2014.4.17 半年 兴业银行 13,500 (承兑汇票) 2014.1.22 中信银行 20,000 2014.2.28 一年 10,000 2014.3.3 会决议公告》 和《关于为子 公司提供担 保的公告》)。 20,000 2014.4.8 20,000 2014.4.16 2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交通银行 5,000 2014.3.11 一年 B 5,000 2013.9.29 内蒙古银行 2,000 2014.5.30 1,000 2014.6.3 1,995 (承兑汇票) 2014.6.9 半年 包商银行 3,600 (承兑汇票) 2014.5.14 3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 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交通银行 5,000 2013.12.24 一年 A 4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兴业银行 5,000 2013.12.25 一年 B 5 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交通银行 5,000 2013.7.1 一年 B 6 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 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兴业银行 3,000 2014.1.15 一年 A 2,000 2014.1.17 中国银行 1,000 (订单融资) 2014.3.24 半年 1,000 (订单融资) 2014.4.4 1,000 (订单融资) 2014.4.23 7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 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进出口银行 1,000 2014.2.6 一年 A 3,000 2013.12.26 8 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包商银行 4,500 (承兑汇票) 2014.1.10 半年 B 8,000 2014.3.25 一年 光大银行 2,500 2013.12.25 中国银行 6,000 2013.8.16 7,000 2013.9.2 内蒙古银行 2,000 (承兑汇票) 2014.6.19 半年 9 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 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中国银行 2,000 2014.1.6 一年 B 7,000 2013.8.19 2,000 2014.2.7 2,000 2014.4.2 交通银行 3,000 2013.7.10 包商银行 4,500 (承兑汇票) 2014.6.13 半年 注:1.反担保协议类型中,A类反担保协议指该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B类反担保协 议指该子公司在向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的同时,其它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C类反 担保协议指包钢稀土国贸公司向包钢稀土提供全额反担保的同时,其另一股东内蒙古高新控股公 司的股东包头稀土开发区管委会将其持有的内蒙古高新控股公司股权374,963万元出质给包钢稀 土,并且包头稀土开发区财政局书面承诺提供相应额度的反担保,其它股东将其股权全额质押给 包钢稀土进行反担保。 2.表内所列款项全部用于补充相应子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 (三)其他重大合同或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或交易。 七、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 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不适用。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续聘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服务,聘期一年。 九、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均未发生受中国证监会的稽查、行政处 罚、通报批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等情况。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不适用。 十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 平,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责权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 衡,科学决策,协调运转,保证了公司决策质量、执行效率、监督力度 的不断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改选了一名董事,增补了两名董事,完成了董事长 选举更换工作,对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委员会成员 构成更加合理,公司治理不断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情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 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 分析说明 不适用。 (二)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因送股、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非公开 发行股票等事项而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 结构变动的情况。 二、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41,56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 性质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股) 报告期内增减 (股)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量(股) 质押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 法人 38.92 942,574,146 0 942,574,146 质押 1.01亿股 嘉鑫有限公司(香港) 境外 法人 9.61 232,773,200 -5,226,800 0 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56 13,588,601 -226,727 0 未知 包头市钢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0.50 12,000,000 0 0 未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32 7,687,105 -131,544 0 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23 5,615,034 +386,000 0 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22 5,280,139 +1,247,113 0 未知 中国建设银行-上证18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21 5,070,860 +58,000 0 未知 李国城 其他 0.21 5,019,838 +5,019,838 0 未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20 4,931,082 +1,402,065 0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嘉鑫有限公司(香港) 232,773,2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3,588,601 人民币普通股 包头市钢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7,687,105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615,034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280,139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070,860 人民币普通股 李国城 5,019,838 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31,082 人民币普通股 王丽芳 4,297,070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 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报告期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和嘉鑫有限公司(香港) 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与有限售条 件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不详,是否 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不详。 (二)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 名股东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行优先股,无优先股相关事项。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 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 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周秉利 董事、董事长 离任 工作原因 李保卫 独立董事 辞职 工作原因 孟志泉 董事、董事长 选举 改选董事、选举董事长 李 忠 董事 选举 增补董事 张日辉 董事 选举 增补董事 变动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董事、董事长周秉利先生因工作原因辞 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公司独立董事李保卫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 司独立董事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 提名,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孟志泉先生、李忠先生、张日辉先生 为公司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选举董事孟志泉先生为公 司董事长。 第九节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一) 2,641,224,071.21 4,006,405,225.09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二) 154,590.00 157,410.00 应收票据 五(三) 682,392,003.72 509,980,959.47 应收账款 五(四) 712,482,431.72 702,019,800.46 预付款项 五(六) 314,776,503.01 278,761,897.84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五(五) 41,164,071.10 44,635,620.83 存货 五(七) 7,370,646,949.62 7,535,272,083.2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五(八) 156,978,881.44 173,762,773.35 流动资产合计 11,919,819,501.82 13,250,995,770.3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五(十) 150,093,445.41 151,428,936.47 投资性房地产 五(十一) 19,383,711.03 19,660,523.01 固定资产 五(十二) 2,128,612,868.26 2,159,854,808.60 在建工程 五(十三) 380,247,788.68 336,444,133.64 工程物资 五(十四) 282,245.08 603,564.56 固定资产清理 1,972.52 无形资产 五(十五) 585,289,553.48 588,014,936.92 开发支出 五(十五)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五(十六) 297,868,031.99 297,537,937.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十七) 1,136,248,434.29 1,096,857,529.01 其他非流动资产 五(十九) 633,848,437.26 561,528,687.68 非流动资产合计 5,331,876,488.00 5,211,931,057.20 资产总计 17,251,695,989.82 18,462,926,827.52 法定代表人:孟志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晔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根全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五(二十) 5,219,974,633.33 4,990,3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五(二十一) 575,448,553.90 670,429,785.00 应付账款 五(二十二) 758,043,712.88 798,292,481.70 预收款项 五(二十三) 250,564,034.21 142,670,458.62 应付职工薪酬 五(二十四) 108,273,515.65 122,534,459.41 应交税费 五(二十五) -716,329,177.07 -728,528,340.73 应付利息 五(二十六) 75,170.47 45,154,158.21 应付股利 五(二十七) 255,644,806.47 58,836,472.01 其他应付款 五(二十八) 234,732,757.45 396,389,475.4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五(二十九) 183,170,388.00 183,170,388.00 其他流动负债 五(三十) 1,000,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6,869,598,395.29 7,679,249,337.7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五(三十一) 412,924,421.19 413,170,482.19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五(三十二) 1,200,000.00 1,200,000.00 专项应付款 五(三十三) 11,440,000.00 11,440,000.00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五(三十四) 88,106,371.00 67,623,781.87 非流动负债合计 513,670,792.19 493,434,264.06 负债合计 7,383,269,187.48 8,172,683,601.76 股东权益: 股本 五(三十五) 2,422,044,000.00 2,422,044,000.00 资本公积 五(三十七) 153,218,040.36 153,218,040.36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五(三十六) 21,266,166.75 19,950,379.40 盈余公积 五(三十八) 1,078,794,034.38 1,078,794,034.3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五(三十九) 3,940,250,505.14 4,146,319,645.0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7,615,572,746.63 7,820,326,099.17 少数股东权益 2,252,854,055.71 2,469,917,126.59 股东权益合计 9,868,426,802.34 10,290,243,225.7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7,251,695,989.82 18,462,926,827.52 法定代表人:孟志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晔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根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08,778,780.27 2,014,220,965.78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37,225,029.35 909,340,295.06 应收账款 十一(一) 2,843,486,959.73 3,233,700,049.33 预付款项 129,891,995.97 132,512,925.29 应收利息 9,651,082.72 9,651,082.76 应收股利 51,816,250.00 46,307,450.00 其他应收款 十一(二) 125,413,010.43 144,167,155.84 存货 3,731,620,530.23 3,475,064,992.8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8,337,883,638.70 9,964,964,916.8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68,582,051.85 68,582,051.85 长期股权投资 十一(三) 2,420,718,821.01 2,421,885,320.59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562,727,005.42 636,387,092.77 在建工程 103,472,839.24 39,586,369.98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 74,833,506.86 75,353,663.0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80,819,365.95 88,234,165.4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1,419,911.91 54,537,914.6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32,573,502.24 3,384,566,578.34 资产总计 11,770,457,140.94 13,349,531,495.22 法定代表人:孟志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晔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根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00,000,000.00 1,50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0,000,000.00 166,350,000.00 应付账款 404,715,639.48 397,842,564.59 预收款项 118,612,502.41 201,461,181.99 应付职工薪酬 57,418,928.31 66,533,421.58 应交税费 -25,190,919.42 35,874,333.07 应付利息 44,447,945.21 应付股利 188,514,829.20 其他应付款 29,737,997.89 25,312,664.5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80,000,000.00 18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1,000,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2,573,808,977.87 3,617,822,110.9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5,443,246.00 5,456,421.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43,246.00 5,456,421.00 负债合计 2,579,252,223.87 3,623,278,531.97 股东权益: 股本 2,422,044,000.00 2,422,044,000.00 资本公积 242,992,828.74 242,992,828.74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1,074,187,532.41 1,074,187,532.4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5,451,980,555.92 5,987,028,602.10 股东权益合计 9,191,204,917.07 9,726,252,963.2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1,770,457,140.94 13,349,531,495.22 法定代表人:孟志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晔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根全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本报告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2,384,786,612.26 4,831,673,174.53 其中:营业收入 五(四十) 2,384,786,612.26 4,831,673,174.53 利息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313,213,969.29 4,292,000,268.00 其中:营业成本 五(四十) 1,637,400,151.44 3,198,707,492.93 利息支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 五(四十一) 7,408,149.37 14,055,296.34 销售费用 五(四十二) 23,277,426.82 22,209,972.74 管理费用 五(四十三) 370,156,974.40 407,370,330.38 财务费用 五(四十四) 146,993,108.79 199,870,078.41 资产减值损失 五(四十七) 127,978,158.47 449,787,097.2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五(四十五) -2,820.00 -38,640.00 投资收益 五(四十六) -1,296,364.06 -1,748,048.5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1,335,491.06 -2,315,733.16 汇兑收益 三、营业利润 70,273,458.91 537,886,218.01 加:营业外收入 五(四十八) 37,919,149.81 47,630,501.19 减:营业外支出 五(四十九) 1,999,835.63 2,760,110.5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51,951.67 1,937,993.56 四、利润总额 106,192,773.09 582,756,608.62 减:所得税费用 五(五十) 33,249,110.08 127,064,576.05 五、净利润 72,943,663.01 455,692,032.57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78,339,660.11 1,051,069,330.88 少数股东损益 -205,395,997.10 -595,377,298.31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五(五十一) 0.11 0.43 (二)稀释每股收益 五(五十一) 0.11 0.43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72,943,663.01 455,692,032.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78,339,660.11 1,051,069,330.8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05,395,997.10 -595,377,298.31 法定代表人:孟志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晔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根全 母公司利润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