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鸿达兴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4-053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8月13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 月23日上午在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召开。应亲自出席董事9名,实亲自出席 董事9名,1名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奕 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公 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临2014-055)。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14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董事会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4-056)。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 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会议同意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 向交通银行乌海分行申请增加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30,000万元。经公司于2014 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4年5月9日召开的2013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乌海化工向交通银行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 度30,000万元。因此,乌海化工共向交通银行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 度60,000万元。 2、会议同意乌海化工向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 80,000万元;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金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材科技”) 分别向招商银行邗江支行、农业银行扬州润扬支行、广发银行扬州分行申请综合 人民币授信额度15,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 上述子公司乌海化工、金材科技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合计135,000 万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流动资 金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材科技分别向农业银行扬州润扬支行、广发银 行扬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5,0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 不超过1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材科技向招商银行邗江支行申请综合人民 币授信额度6,0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3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乌 海化工向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80,000万元提供信用 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 上述为子公司担保金额合计96,000万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4-057)。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议案》。 鉴于李高先生于2014年8月23日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需重新聘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经董事长周奕丰先生提名,会议决定聘任林少韩先生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简历附后)。林少韩先生联系方式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公 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临2014-058)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林少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如下意见: 鉴于李高先生于2014年8月23日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需重新聘 任董事会秘书。经审阅林少韩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林少韩先生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和能力。此次董事 会聘任林少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林少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李高先生已于2014年7月8日辞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职务,会议决定增补董事林少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增补后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刘东升、李旦生、周奕丰、姚兵、林少韩,其中刘东 升担任召集人。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董事会秘书简历 林少韩,男,1984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职于东莞市 科创投资研究院行业研究部、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和总经理办 公室,曾任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14年6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 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 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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