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长方照明:关于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14年08月25日 22:07:18 中财网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2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12日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
价人民币20元。截至2012年3月1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40,000,000.00
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3月15日将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35,400,0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504,600,000.00元汇入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
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方照明公司”或“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扣除
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9,812,134.34元后,公司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94,787,865.66元。


截止2012年3月16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以 “大华验字[2012]01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40,533.13
万元,以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4,000.0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4,533.13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相符。


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206.96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
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
于2011 年2月21日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并经2012
年6月5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修订。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
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


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
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
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深圳坪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深
圳坪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兴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坪山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作为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公司连同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与上述专户银行分别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规定专户银行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公
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国信证券,专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募
集资金净额的10%的,专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国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
的支出清单。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款余额

工商银行深圳坪山支行

4000022029200614782

2,136,444.82

建设银行深圳坪山支行

44201629500052503420

4,001,855.57

平安银行深圳科技支行

2000004398194

23,757,183.16

招商银行深圳振兴支行

755916340910404

22,160,143.74

中国银行深圳坪山支行

756258804668

13,946.88

合计

---

52,069,574.1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的
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
金使用相关信息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情况表

2014年上半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478.79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9.6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533.1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截止报告期末
累计实现的效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LED照明光源扩产项




19,805.64

19,805.64

0

19,881.95

100.00%

2013年06月
30日

1,626.84

4,875.35





LED照明灯具扩产项




6,521.7

6,521.7

0

6,350.6

97.38%

2013年06月
30日

-211.35

-1,165.58





LED照明技术研发中
心项目



3,031.31

3,031.31

449.66

901.92

30.00%

2012年11月
30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9,358.65

29,358.65

449.66

27,134.47

--

--

1,415.49

3,709.77

--

--



超募资金投向




设立全资子公司



9,620

9,620

0

9,620

100.00%











LED照明光源SMD支
架项目



4,000

4,000

0

3,031.8

75.80%

2013年06月
30日

689.89

3,452.98





LED照明灯具IC驱动
电源项目



2,500

2,500

0

746.86

29.87%

2013年03月
30日

22.83

392.27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4,000

4,000

0

4,000

100.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0,120

20,120

0

17,398.66

--

--

712.72

3,845.25

--

--

合计

--

49,478.65

49,478.65

449.66

44,533.13

--

--

2,128.21

7,555.0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截止本报告期末:

1、LED照明光源扩产项目累计投资19,881.95万元,已完成投资进度,报告期内,公司为抢占和拓展市场,主动降低产品价格,
导致毛利率未达到预期效果;

2、LED照明灯具扩产项目累计投资6,350.60万元,完成投资进度为97.38%,基本已达到预计投资进度,但未达到预期效益,
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为了巩固和拓展市场,继续进行渠道铺设,加大渠道铺设投入和力度,销售费用同比增加,同时,公
司采取主动降价等策略,导致产品毛利下降。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都得到了快速提升,销售收入同比快速增
长,公司渠道铺设及品牌建设成效可见一斑。未来,公司将继续进行渠道建设和品牌建设,加大研发力度,从各个方面进一步提升
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使得LED灯具扩产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3、LED 照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累计投资901.92万元,完成投资进度为30%,未达到预定投资进度,主要原因为,公司上市前
所拟定的研发项目随着时间推移,技术方向和市场需求已发生较大变化。公司本着成本节约和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市
场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不断调整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方向和进度,使得募集资金使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LED照明光源SMD支架项目累计投资3,031.80万元,完成投资进度75.80%,未达到投资进度,主要原因为,由于公司的投
资计划制定合理,在实现同等经济效益的前提下节省了投资金额,SMD 支架项目在未完成投资进度的前提下以实现了预期的经济效
益。


5、LED 照明灯具IC驱动电源项目累计投资746.86 万元,完成投资进度29.87%,未达到投资进度,主要原因为,根据市场情
况,产品种类更新较快,不同产品对电源要求不同,公司本着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需求及时调整电源研发及生产计划,
使得募集资金使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由于市场情况良好,公司产品产销两旺,根据市场需求,公司计划对所有募投项目继续实施扩产计划,研发中心项目根据市场
情况及时调整研发方向,亦将继续实施,公司将于近期办理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变更,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期限,投资主体、投
资内容、投资地点等不变。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49,478.7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20,120.14 万元。本报告期内,超募资金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1、2012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投资LED照明光源SMD
支架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投资SMD支架项目。


2、2012年7月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900万元投资设立惠州子公司并购买土地使用权。


3、2012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IC驱动电源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2,500万元投资IC驱动电源项目。


4、2012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增资惠州市长方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720万元投资增资惠州子公司。


截止本报告期末,超募资金账户共支出17,398.66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为充分抓住市场机遇,保持公司市场领先地位,公司已于上市前利用部分自有资金对LED照明灯具扩产项目和LED照明光源扩
产项目两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截至2012年3月31日,上述项目分别累计投入401万元、4785.26万元,为预付设备款、建
设投资等。置换期内,研发持续投入,但相关投入尚未通过LED照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支付。





201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186.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2012年4月14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2】210号),明确表示“长方照明编制的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的《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按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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