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鸿达兴业:关于为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4-057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2014年8月23日,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金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材科 技”)分别向农业银行扬州润扬支行、广发银行扬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0 万元、5,0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同意公司为金材科技向 招商银行邗江支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6,0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 3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 向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80,0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上述担保金额合计96,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 具有单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的担保权限,因此,本次 担保事项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不属于关联担保,无需担保对 象提供反担保且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金材科技 1、被担保人名称:江苏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6月21日 3、注册地点: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杭集镇曙光路 4、法定代表人:周奕丰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PVC片材、板材、PE薄膜、复合包装材料及其他新型包装材 料、塑料彩印、塑料制品、高真空新型电子薄膜的研究、生产、销售,化工原料 的销售;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 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 和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范围不含危险 化学品等工商登记前需许可项目)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金材科技为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金材科技资产总额29,180.91万元,净资产 24,187.51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19.66万元,净利润-917.12万元。 截止2014年6月30日,金材科技资产总额35,475.29万元,净资产 24,392.50万元;201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4,513.06万元,净利润204.99 万元。 9、其他 金材科技于2014年3月正式承接了公司母公司原主营的PVC片板材等塑料 制品相关业务。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13年6月27日刊登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 江苏金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出售资产和转让负债的公告》(临2013-042)、 2014年1月17日刊登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苏金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完成的 提示性公告》(临2014-004)。 (二)乌海化工 1、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12月14日 3、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海化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王羽跃 5、注册资本:26,034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生产:纯碱、烧碱、盐酸、液氯、硫化碱、白炭黑、聚氯乙 烯(安全生产许可证有限期至2015年12月23日);自营产品进出口;聚氯乙 烯树脂、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货物的进出口业务(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至2014年12月19日)、水泥、电石。一般经营项目: 销售:尿素、增碳剂、甲酸钠、小苏打、腐植酸钠、锰硅合金、玻璃、水泥、电 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乌海化工为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乌海化工资产总额667,950.69万元,净资产 161,402.02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3,775.09万元,净利润32,832.62 万元。 截止2014年6月30日,乌海化工资产总额792,465.66万元,净资产 174,394.76万元;201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10,907.76万元,净利润 12,692.75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农业银行扬州润扬支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合同, 待办理贷款时与银行签订具体担保合同。 2、广发银行扬州分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合同, 待办理贷款时与银行签订具体担保合同。 3、招商银行邗江支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三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合同, 待办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与银行签订具体担保合同。 4、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截至目前,本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合 同,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金材科技、乌海化工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 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公司子公 司金材科技1亿元银行流动资金贷款、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同意 公司为子公司乌海化工8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 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前,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金额约11,309.14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4.56%;公 司(含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约74,700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 的30.14%。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金额合计约86,009.14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34.70%。 本次担保后,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金额约11,309.14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4.56%;公 司(含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约170,700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净资 产的68.88%。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金额合计约182,009.14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73.44%。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履行持续督导责 任,经核查后认为,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鸿达兴业”)上述对子公司 流动资金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已经鸿达兴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取得了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鸿达兴业对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利于解决子公司经 营资金需求,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华泰联合证券对鸿达兴业本次对子公司流 动资金贷款/综合授信额度进行的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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