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迪森股份: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时间:2014年08月25日 22:41:11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0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广梅产业园生物质能集中供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司设立梅州迪森生物质能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迪森”),在广东梅州
高新技术产业园(以下简称“广梅产业园”)投资建设一期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
炉集中供热站,为入园用能企业提供热能服务。


日前,公司、苏州迪森、梅州迪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设立梅州迪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公
司对广梅产业园项目的出资。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

序号

专用项目

专户银行

专户帐号

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日期

存储金额(元)

1

广梅产业园项目专用
资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120908646810802

2014年8月20日

50,000,000.00

2

总金额

50,000,000.00



二、协议主要约定条款

1、公司、苏州迪森、梅州迪森、招商银行及广发证券应当共同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公司、苏州迪森、梅州迪森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广发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
他工作人员对公司、苏州迪森、梅州迪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广发证劵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公司、苏州迪森及梅州迪森应当配合广发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广发证券对公司现
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公司、苏州迪森及梅州迪森应当严
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制度,妥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建立每笔募集资金使
用的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据、银行划款凭证、公司记账凭证等内容)。


3、公司、苏州迪森及梅州迪森授权广发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叶勇、胡军
可以随时到招商银行查询、复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料;招商银行应及时、准确、
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招商银行查询苏州迪森或
梅州迪森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广发证券可指定其他工作
人员向招商银行查询苏州迪森或梅州迪森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
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4、招商银行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公司、苏州迪森及梅州迪森出具对账
单,并抄送广发证券。招商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广发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广发证券更换保荐
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招商银行,同时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第十条的要求向公司、苏州迪森、梅州迪森、招商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
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6、招商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苏州迪森及梅州迪森出具对账单或向
广发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广发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
司、苏州迪森及梅州迪森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但公司、
苏州迪森及梅州迪森应在终止本协议前另行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督促新的募集
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与公司、苏州迪森、梅州迪森及广发证券另行签署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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