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莎普爱思:2014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4年08月26日 17:08:46 中财网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03168
2014年半年度报告 莎普爱思logo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陈德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群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张群言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六、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5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6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7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4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5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6
第九节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 27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84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莎普爱思制药有限公司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前


平湖制药厂



全民所有制期间的浙江平湖制药厂,
浙江平湖制药厂(股份合作)之前身

平湖制药厂(股份合作)



股份合作制期间的浙江平湖制药厂,
浙江莎普爱思制药有限公司之前身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药监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老厂区



浙江省平湖市城北路甪棉巾桥厂区

新厂区



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
号厂区

搬迁项目



公司老厂区实施整体搬迁后,在新厂
区投资新建的滴眼液、玻瓶大输液、
塑瓶大输液生产线各一条,软袋大输
液生产线两条,口服液车间、栓剂车
间、普通固体制剂车间、头孢类固体
制剂车间、公用工程车间、办公楼、
仓库大楼等项目

GMP



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缩
写,指国家药监局颁布的《药品生产
质量管理规范》

新版GMP



国家药监局2011年2月发布的《药品
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GMP认证



由药监局组织GMP评审专家对企业
人员、培训、厂房设施、生产环境、
卫生状况、物料管理、生产管理、质
量管理、销售管理等企业涉及的所有
环节进行检查,评定是否达到国家
GMP要求的过程

商品名



药品生产厂商自己确定,经国家药监
局核准的产品名称,以区别于其他厂
家生产的药品

莎普爱思滴眼液



本公司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商
品名:莎普爱思)




软袋



用于输液制剂产品包装的非PVC多层
共挤输液袋

塑瓶



用于输液制剂产品包装的聚丙烯输液


玻瓶



用于输液制剂产品包装的玻璃瓶

报告期、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元/万元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名称简称

莎普爱思

公司的外文名称

Zhejiang Shapuaisi Pharmaceutical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SPA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陈德康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建国

董丛杰

联系地址

浙江省平湖市城北路甪棉巾桥

浙江省平湖市城北路甪棉巾桥

电话

0573-85021168

0573-85021168

传真

0573-85021168

0573-85021168

电子信箱

spasdm@zjspas.com

spasdm@zjspas.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浙江省平湖市城北路甪棉巾桥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14200

公司办公地址

浙江省平湖市城北路甪棉巾桥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4200

公司网址

http://www.zjspas.com/

电子信箱

zjspas@zjspas.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莎普爱思

603168




六、 公司报告期内的注册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注册情况未变更。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

380,882,319.32

293,537,562.72

29.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988,318.69

45,060,117.52

42.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61,828,353.92

44,647,870.02

38.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125,147.63

37,444,931.29

103.3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95,617,314.98

353,307,046.29

96.89

总资产

971,817,798.27

597,565,473.73

62.63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1

0.92

42.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1

0.92

42.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1.26

0.91

38.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47

15.62

增加1.8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16.88

15.48

增加1.4个百分点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12,829.2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3,058,305.8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30,000.00

所得税影响额

-381,170.25

合计

2,159,964.77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8,088.23万元,利润总额7,558.2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6,398.83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9.76%、42.19%和42.01%。

2014年上半年,随着国家一系列医改政策推出,医药行业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公司紧紧抓
住企业上市的发展契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莎普爱思滴眼液销售为核心,以形象宣传为阵
地,持续打造抗白内障滴眼液产品第一品牌,同时将销售重心进一步下移,加大终端宣传活动
的推广力度;坚持科技创新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大投入,研发新产品,以增强公司发展后劲;
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及新厂区搬迁项目建设等;进一步深化管理,完善内控,规范运作,提升风
险管控能力,使经营业绩得到稳步增长。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380,882,319.32

293,537,562.72

29.76

营业成本

111,115,170.44

90,174,207.18

23.22

销售费用

151,920,056.51

123,349,110.00

23.16

管理费用

34,527,527.91

21,051,168.39

64.02

财务费用

4,823,606.95

2,457,437.78

96.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125,147.63

37,444,931.29

103.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72,331.46

-26,237,758.34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3,919,916.56

-22,329,953.86

不适用

研发支出

15,167,370.58

10,401,828.43

45.81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滴眼液销售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引起成本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广告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的技术开发费及折旧费增加较多导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部分新厂区完工,借款利息本期费用化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相应引起现金流量
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拆迁补偿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增加募集资金
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药品研发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医药

380,618,206.78

111,082,308.96

70.82

29.74

23.23

增加1.54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滴眼液

255,873,179.56

13,586,416.46

94.69

42.18

72.63

减少0.94
个百分点

大输液

63,108,500.94

42,844,507.14

32.11

-7.19

-0.79

减少4.38
个百分点

其他

61,636,526.28

54,651,385.36

11.33

35.73

39.82

减少2.60
个百分点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华东地区

169,344,783.42

16.10

东北地区

57,512,988.90

65.00

华中地区

42,152,828.55

32.12

华北地区

36,965,133.78

42.11

西南地区

30,351,820.81

66.98

华南地区

29,158,865.29

7.52

西北地区

15,131,786.03

60.40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

1、核心产品优势:公司的核心产品是治疗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的莎普爱思滴眼液。公司针对
国内白内障患者求诊率低、白内障药物市场发展不成熟的现状,充分发挥莎普爱思滴眼液的技
术先创性优势与商品名优势,通过“患者知识教育”的营销策略,做大整个白内障药物市场的


蛋糕,同时获取良好的社会效益。

2、品牌优势:“莎普爱思”既是本公司的公司名,又是本公司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
商品名,同时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中国驰名商标。莎普爱思滴眼液高速成长的同时,
也成功推广了“莎普爱思”品牌,提升了本公司的知名度。随着公司营销网络的扩大,销售区
域的增加,客户群体的累积,公司品牌知名度将随之提高,品牌美誉度也会逐步提升,并对公
司其他产品的推广产生积极的带动作用。

3、营销网络优势:公司采取“渠道全程管理”模式销售莎普爱思滴眼液产品,这种模式的
特点是公司的营销管理平台直达市场零售终端,一方面公司可以加强对渠道与终端的管理与服
务,建立起对区域营销网络持续有效的掌控能力;另一方面,这种模式使公司管理层对市场变
化的反应更为敏锐,决策更为准确。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 证券投资情况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
年份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总额

本报告期已
使用募集资
金总额

已累计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
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
资金用途及去


2014

首次发行

306,741,950.00

0.00

0.00

306,741,950.00

募投项目

合计

/

306,741,950.00

0.00

0.00

306,741,950.00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76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龙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社会公开方式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6,35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85元,共计募集资金357,247,5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
荐费用39,8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7,447,5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于2014年6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本次发行
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0,705,55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6,741,950.00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4〕128号)。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承诺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


募集资
金本报
告期投
入金额

募集
资金
累计
实际
投入
金额

是否符
合计划
进度


















是否
符合
预计
收益

未达
到计
划进
度和
收益
说明

变更原
因及募
集资金
变更程
序说明

新建年产2,000万
支滴眼液生产线
项目



9,978.00

0

0















新建年产2,200万
袋(软袋)大输液
生产线项目



5,292.00

0

0















新建研发质检中
心项目



2,899.00

0

0















营销网络建设项




3,504.00

0

0















偿还银行贷款及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0

0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1,212.73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比例(%)

建设投资

铺底流动

合 计

资金

新建年产2,000万支滴眼液
生产线项目

9,978.00

4,745.00



4,745.00

47.55

新建年产2,200万袋(软袋)
大输液生产线项目

5,292.00

2,598.79



2,598.79

49.11

新建研发质检中心项目

2,899.00

2,777.27



2,777.27

95.8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504.00

1,091.67



1,091.67

31.15

合计

21,673.00

11,212.73



11,212.73





其中,募投项目的一条年产1000万支国产滴眼液生产线于2014年起投产;研发质检中心
项目的质检中心也已于2014年起投入使用;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营销网点数量已达148个,覆
盖全国绝大多数省、市和自治区。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全资子公
司名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元)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报告期末净资
产(元)

报告期净利润

(元)

浙江莎普
爱思医药
销售有限
公司

医药销售

23,000,000.00

2014-2-14

药品经营项
目的筹建
(不得从事
生产经营活
动)

22,921,936.86

-78,063.14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项目进度

本报告期投入
金额

累计实际投入
金额

项目收益情


新厂区搬迁项
目工程

237,430,000.00

70%

45,687,323.03

165,897,876.69



新厂区其他工


63,540,000.00

10%

5,331,834.29

5,331,834.29



合计

300,970,000.00

/

51,019,157.32

171,229,710.98

/





新厂区搬迁项目工程总投资23,743万元,共涉及11个项目建设,具体如下:


(1)2014年起已投产的搬迁项目工程
a、年产苄达赖氨酸滴眼液1000万支生产线;
b、年产玻瓶输液1000万瓶生产线;
c、年产塑料瓶输液1300万瓶生产线;
d、年产2200万袋软袋输液生产线;
e、8200平米公用工程车间。

上述大输液生产线(玻瓶、塑瓶、软袋)、滴眼液生产线已经建成,并分别于2013年10
月31日、11月28日取得新版GMP证书,8200平米公用工程车间也已投入使用,有关在建工
程已于2013年底转为固定资产,并于2014年起正式投入生产,老厂区相关生产线同时停止使
用。

(2)报告期在建的搬迁项目工程
a、年产胶囊1亿粒,片剂6000万片,颗粒剂4000万袋的头孢类固体制剂车间;
b、7750平米办公楼;
c、36000平米仓库大楼;
d、年产胶囊5000万粒,片剂3000万,颗粒剂2000万袋的普通固体制剂车间;
e、年产口服液5000万支生产车间;
f、年产栓剂2000万枚生产车间。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4年2月28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红利方式,扣税前每股派现0.58元(含税),公司利润分配已于2014
年4月25日实施完毕。

三、 其他披露事项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二) 其他披露事项
搬迁补偿协议情况说明:
1、老厂区整体搬迁的背景和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国家药监局规定,大输液和滴眼液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通过新
版GMP认证,其他类别药品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通过新版GMP认证。2012年10月10
日本公司接到平湖市新一轮城市开发建设征收工作指挥部通知,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及平湖
市人民政府城市改造规划,本公司老厂区被列入征收计划。因此,本公司在老厂区对上述车间
进行新版GMP改造已无必要,决定进行整体搬迁并按新版GMP要求进行建设。

2012年11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搬迁补偿方案;同日公
司与平湖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协议。2013年1月25日,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搬迁事宜的议案》,同意对公司老厂区进行搬迁,
搬迁至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搬迁的具体时间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及政府部门的要求确定,
并同意公司签署的搬迁补偿协议。

2、搬迁补偿情况及进展
根据公司与平湖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搬迁补偿协议,公司老厂区将自
签约之日起4年完成搬迁,本次搬迁可获得补偿金额共计11,711.37万元,具体补偿情况如下:
(1)、土地补偿2,805.33 万元;(2)、房屋补偿4,070.55 万元;(3)、建筑附属物及装修补偿
1,264.41万元;(4)、设备补偿3,483.17万元;(5)、低值易耗品补偿18.06万元;(6)、园林绿
化补偿69.86万元。


本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收到平湖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首批搬迁补偿款750
万元,于2014年6月18日收到平湖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批搬迁补偿款1106.33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收到搬迁补偿款1,856.33万元 。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质疑事项。

二、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三、 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 不适用
四、 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 不适用
五、 重大关联交易
√ 不适用
六、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 不适用
(三) 其他重大合同或交易

本报告期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或交易。



七、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
原因

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下一
步计


















浙江莎普爱思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

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 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该等
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
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 本
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承诺时间:2014
年4月17日;
期限:长期。













浙江莎普爱思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为准)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回购公司股
票或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每股
净资产将相应调整。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遵守《公司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承诺时间:2014
年4月17日;
期限:2014年7
月2日-2017年
7月1日。













浙江莎普爱思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2014年至2016年股利分配计划》,本公司2014年至
2016年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公司未分配利润应用
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考虑到募集资金到位后产生效益尚需一定的周期,发行当年由
于新股发行摊薄股本,从而可能影响到社会公众股东实际获得的回报,为此,公司承诺
发行上市当年分配的现金股利占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不低于按下述公式计算的比
例:最低现金分红比例=30%×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前总股本。


承诺时间:2014
年4月17日;
期限:
2014-2016年。




















陈德康

在承诺函签署之日,其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均未生产、
开发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
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生
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在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
份期间,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其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
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
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其自身及其全资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以停止
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
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承诺函被证明是不
真实或未被遵守,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承诺时间:2011
年5月5日;期
限:长期。















陈德康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时间:2011
年4月27日;
期限:2014年7
月2日至2017
年7月1日。















陈德康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
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
个月;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关于股票锁定期的承诺。若违反
本人对公司股票锁定期限的承诺,本人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承诺时间:2014
年4月17日;
2014年7月2
日至2015年1
月1日。













陈德康

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 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该等损
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如违反本人对公司招股说明书真实、
准确、完整的相关承诺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
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
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
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
定。


承诺时间:2014
年4月17日;
期限:长期。













陈德康

公司上市(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为准)后三年内,基于法律法规、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并且在
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公司
控股股东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或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
的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若本人违反此项承
诺,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 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
止。


承诺时间:2014
年4月17日;
期限:2014年7
月2日至2017
年7月1日。
















陈德康

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本人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10%,且
减持不影响其对公司的控制权;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本人将在减持公司股票前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违反本人对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股票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人同
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承诺时间:2014
年4月17日;
期限:2017年7
月2日至2019
年7月1日。













陈德康

作为公司董事,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期
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股东承诺中
所指的发行价将相应调整。


承诺时间:2014
年4月17日;
期限:长期。

















王泉平

在承诺函签署之日,其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均未生产、
开发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
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生
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在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
份期间,其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
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
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
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在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期间,
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其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
及参股公司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
产生竞争,其自身及其全资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
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
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
被遵守,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承诺时间:2011
年5月5日;期
限:长期。















王泉平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时间:2011
年4月27日;
期限:2014年7
月2日至2015
年7月1日。
















王泉平

本人将基于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将减持所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且至多减持所持公司全部股票。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股东承诺中所指的发行价将相应调整。

若违反本人对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人同意将减持股票所获
收益归公司所有。


承诺时间:2014
年4月17日;
期限:2015年7
月2日至2017
年7月1日。













王泉平

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
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
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承诺时间:2014
年4月17日;
期限:长期。

















上海景兴实业投
资有限公司

在承诺函签署之日,其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均未生产、
开发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
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生
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在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
份期间,其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
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
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
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在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期间,
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其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
及参股公司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
产生竞争,其自身及其全资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
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
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
被遵守,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承诺时间:2011
年5月5日;期
限:长期。















上海景兴实业投
资有限公司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时间:2011
年4月27日;
期限:2014年7
月2日至2015
年7月1日。
















上海景兴实业投
资有限公司

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基于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公司)将减持所持公司股票,
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且至多减持所持公司全部股票。

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股东承诺
中所指的发行价将相应调整。若违反本公司对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意向的
承诺,本公司同意将减持股票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承诺时间:2014
年4月17日;
期限:2015年7
月2日至2017
年7月1日。













上海景兴实业投
资有限公司

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
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
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
定。


承诺时间:2014
年4月17日;
期限:长期。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
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九、 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等监管
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公司治理工作,不
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规范公
司运作,公司治理情况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

十、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二)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发行新股




公积
金转





小计

数量

比例
(%)

一、有限售条
件股份

49,000,000

100

13,929







13,929

49,013,929

75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
持股



















3、其他内资
持股

49,000,000

100

13,929







13,929

49,013,929

75

其中:境内非
国有法人持


9,800,000

20

13,929







13,929

9,813,929

15.02

境内自然
人持股

39,200,000

80











39,200,000

59.98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
人持股



















境外自然
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份





16,336,071







16,336,071

16,336,071

25

1、人民币普
通股





16,336,071







16,336,071

16,336,071

25

2、境内上市
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
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49,000,000

100

16,350,000







16,350,000

65,350,000

100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576号《关于核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的批复》,公司于2014年6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1635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份13,929股,锁定期为12个月。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
售股数

报告期解
除限售股


报告期增
加限售股


报告期末
限售股数

限售
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


0

0

9,892



自愿
锁定

2015年7月2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融通医疗保健行
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

0

4,037



自愿
锁定

2015年7月2日

合计

0

0

13,929



/

/




二、 股东情况
(一)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3,534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
比例
(%)

持股总数

报告期内
增减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陈德康

境内自然人

38.42

25,107,600

0

25,107,600









王泉平

境内自然人

17.47

11,417,000

0

11,417,000









上海景兴实业投
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


15.00

9,800,000

0

9,800,000









胡正国

境内自然人

4.09

2,675,400

0

2,675,400









中国石油天然气
集团公司企业年
金计划-中国工商
银行

未知

0.03

21,499

21,499

0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中国建
设银行

未知

0.03

20,793

20,793

0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中国

未知

0.02

15,939

15,939

0












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安新活
力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未知

0.02

10,001

10,001

0









全国社保基金一
零七组合

未知

0.02

9,892

9,892

0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国联
安新精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未知

0.02

9,892

9,892

0












单位:股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
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
商银行

21,499

人民币普通股 21,49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
建设银行

20,793

人民币普通股 20,79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939

人民币普通股 15,93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01

人民币普通股 10,001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9,892

人民币普通股 9,89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安新精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892

人民币普通股 9,892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9,892

人民币普通股 9,892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避险增值基金

9,892

人民币普通股 9,89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盛世精选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9,892

人民币普通股 9,89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9,892

人民币普通股 9,89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未知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


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
市交易股
份数量

1

陈德康

25,107,600

2017年7月2日

0

36个月

2

王泉平

11,417,000

2015年7月2日

0

12个月

3

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9,800,000

2015年7月2日

0

12个月

4

胡正国

2,675,400

2015年7月2日

0

12个月

5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

9,892

2015年7月2日

0

12个月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融通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4,037

2015年7月2日

0

12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未知




(二)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优先股相关情况。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化。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变动。



第九节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34,252,940.48

105,680,207.7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58,027,815.63

151,344,450.00

应收账款



21,378,323.94

23,036,906.89

预付款项



3,152,245.78

4,223,525.5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772,814.09

1,794,403.0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9,515,894.58

28,932,242.7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648,100,034.50

315,011,735.97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43,033,571.31

238,202,729.18

在建工程



49,645,452.67

12,883,094.8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0,903,619.23

31,328,370.5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5,120.56

139,543.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3,717,763.77

282,553,737.76

资产总计



971,817,798.27

597,565,473.7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0,000,000.00

10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4,931,019.03

16,181,997.42

预收款项



29,813,775.60

26,490,542.8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10,133,200.88

6,224,353.00

应付利息



267,499.70

329,083.15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7,728,961.17

15,032,450.98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11,000,000.00

11,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93,874,456.38

175,258,427.4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9,000,000.00

69,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13,326,026.91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82,326,026.91

69,000,000.00

负债合计



276,200,483.29

244,258,427.4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65,350,000.00

49,000,000.00




资本公积



331,019,890.84

40,627,940.84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2,828,910.51

32,828,910.5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66,418,513.63

230,850,194.94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合计



695,617,314.98

353,307,046.29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695,617,314.98

353,307,046.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总计



971,817,798.27

597,565,473.73



法定代表人:陈德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群言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群言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13,453,536.10

105,680,207.75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58,027,815.63

151,344,450.00

应收账款



21,378,323.94

23,036,906.89

预付款项



3,152,245.78

4,223,525.54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772,814.09

1,794,403.02

存货



29,515,894.58

28,932,242.7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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