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金刚玻璃: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玻璃 公告编号:2014-064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于2014年8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4年8 月26日在公司汕头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 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 由董事长庄大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201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 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深圳松岗支行申请提高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公司于2012年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招商银行深圳松岗支行申请提高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决定向招商银行深圳 松岗支行申请提高综合授信额度,由原来的人民币壹亿元可循环使用的授信融 资,提高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期限不超过贰年。截至目前,该综合授信 已到期。 现根据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决定继续向招商银行深圳松岗支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期限不超过贰年。并请庄大建先生为上述授信融资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庄大建先生代表本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松岗支行签署有关 法律文件。 本议案所形成的决议有效期限自2014年8月26日至2016年8月25日。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经理人员的行为,确保经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 地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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