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世荣兆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世荣 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截止到2014 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了解 和查验,现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 发生并累计至2014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以外其他单位担保的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珠海 分行的1.59亿元项目开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上述 担保事项。该担保是为了使子公司能够顺利取得银行借款,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 营运作,当前该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可预期的违约或需要公司承担担 保责任的风险。 除上述担保外,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其他任何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非法人单位或自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 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累计至2014年6年30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郑丽惠 景 旭 张曜晖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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