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平潭发展:国金证券关于公司2014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时间:2014年08月29日 18:08:42 中财网


国金证券关于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中福海峡
(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发展”、“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
平潭发展2014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2010年11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07号文核准平
潭发展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9,564,040股股票。根据询价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资金需求量,平潭发展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72,800,000股,发行价格每股7.50元。


2010年11月30日,平潭发展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募集资金总
额54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527,820,2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现已与国富浩华会计
师事务所合并)利安达验字[2010]第107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
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平潭发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2,782.02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73.5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210.7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7,496.7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1.0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行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
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
州分行开设银行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
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专户总额的20%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开户银行
应当及时通知国金证券,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同时,公司授权国金证券指定
的保荐代表人周敏、吴亚宏可以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
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
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2014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2,782.0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73.5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210.7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37,496.7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比例

71.04%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龙岩中福木业有限公司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技改项目



7,868.24

0.00

0.00

0.00

0.00%



0.00

注1



福建省龙岩山田林业有限公司10万亩工业原料林基地
建设项目



13,320.9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1



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10万亩低质低产林改造
项目



12,460.8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1



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利用林木剩余物生产中密度纤
维板项目



15,061.36

15,061.36

0.00

13,838.69

91.82%

本项目已结束

1,768.45

注2



福建中福种业有限公司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4,070.72

223.89

0.00

223.89

100.00%

本项目已结束

14.18

注2



福建中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线莲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0.00

842.06

0.00

874.63

103.87%

本项目已结束

81.31

注2



福建中福海峡建材城有限公司中福海峡建材城项目



0.00

30,000.00

1,473.58

20,273.58

67.58%



-521.22

注2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52,782.02

46,127.31

1,473.58

35,210.79

76.33%



1,342.7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详见注2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详见注1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三、(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注3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结余9,792.60万元,系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尚未完成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792.60万元中,8,850.00万元已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剩余942.60万元仍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说明:注1:2012年11月9日,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取消受国家宏观调控和省内
限伐政策的影响无法实施的福建省龙岩山田林业有限公司10万亩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10万亩低质低产林改造和龙岩中
福木业有限公司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技改三个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原投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中的30,000万元变更为“中福海峡建材城开发项目”的部分投
资款。


注2: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利用林木剩余物生产中密度纤维板项目于2011年正式投产,截止2013年12月该项目结束募集资金的投入。该项目
2012年度、2013年度以及2014年1-6月连续实现效益,其中2014年1-6月实现收益1,768.451万元。


2012年4月27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福建中福种业有限公司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将原项目中的金
线莲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独立出来,调整后原项目中其他种苗培育将继续实施。变更后新项目为“福建中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线莲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涉及募集资金金额为2,483.23万元,截止2013年12月结束该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调整后的两项目2014年1-6月均实现盈利,其中种苗项目实现
收益14.18万元,金线莲项目实现效益81.31万元。


变更后的中福海峡建材城项目2014年继续投入募集资金,2014年1-6月投入2,400万元,累计投入21,200万元,占投资计划的78.34%;该项目正
处于建设期,尚未实现收益。


注3:2013年9月4日,公司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中福
海峡建材城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
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中的1,15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剩余8,850万元募集资金公司将于2014年9月3日之前归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3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中福海峡建材城开发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中福海峡建材城开发项目的172.37万元自筹资
金,截止2014年6月30日,累计置换金额172.37万元。


(三)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的使用情况

2014年1-6月,子公司福建中福海峡建材城有限公司中福海峡建材城项目支
出募集资金1,473.58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2年4月27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福建中福
种业有限公司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将原项目中的金线莲繁
育基地建设项目独立出来,调整后原项目中其他种苗培育将继续实施。变更后新
项目为“福建中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线莲繁育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涉及募集
资金金额为2,483.23万元。


2013年8月8日,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方案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福建中福种业
有限公司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和“福建中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线莲繁育基
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调整后的 “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投资计划为
223.89万元,金线莲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为842.06万元。截止2013年12月
31日,“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已支出募集资金223.89万元,金线莲繁育基地
建设项目已支出募集资金874.63万元。


截止2013年12月,上述两项目已结束,2014年已没有募集资金支出。


2、2012年11月9日,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取消受国家宏观调控和省内限伐政策的影响无法
实施的福建省龙岩山田林业有限公司10万亩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明溪县恒丰林
业有限责任公司10万亩低质低产林改造和龙岩中福木业有限公司中密度纤维板
生产线技改三个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原投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中的30,000万元变
更为“中福海峡建材城开发项目”,截止2014年6月30日,中福海峡建材城项目已


支出募集资金20,273.58万元。


五、募集资金理财情况

本期无募集资金理财情况。


六、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及发现的主要问题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银行账单核对
等多种方式,对平潭发展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
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
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支持文件等资料,并
与公司各级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以便了解实际情况。经核查,2014上半
年度平潭发展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存在问题。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潭发展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不存在违规使
用或变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均
履行了审议程序并取得了本保荐机构的认可,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本次发行的承诺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的有关规定,本保荐
机构对平潭发展 2014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2014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敏 吴亚宏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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