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富国城镇发展: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1号)
Logo 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0一四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Logo 目录 一、 绪言 ........................................................................................................................................ 2 二、 释义 ........................................................................................................................................ 3 三、 基金管理人 ............................................................................................................................. 8 四、 基金托管人 ........................................................................................................................... 19 五、 相关服务机构 ....................................................................................................................... 23 六、 基金的募集 ........................................................................................................................... 37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 38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9 九、 基金的投资 ........................................................................................................................... 55 十、 基金的业绩 ........................................................................................................................... 67 十一、 基金的财产 ........................................................................................................................... 68 十二、 基金资产的估值 ................................................................................................................... 69 十三、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4 十四、 基金费用与税收 ................................................................................................................... 76 十五、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9 十六、 基金的信息披露 ................................................................................................................... 80 十七、 风险揭示 ............................................................................................................................... 86 十八、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 89 十九、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1 二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5 二十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 132 二十二、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34 二十三、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136 二十四、 备查文件 ..................................................................................................................... 137 Logo 重要提示 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3年7月30日证监许可[2013]1019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 年1月28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 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 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 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 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 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 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2014年7月28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 金的业绩截止至2014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Logo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以及《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 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 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 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 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Logo 二、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基金合同》 指《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即用于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 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 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 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 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 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 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文件,及其定 期的更新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富国城镇发展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 Logo 和补充 发售公告 指《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业务规则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 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 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 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 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 网点 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清算及基 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 人名册等 基金登记机构 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 件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 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 Logo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 中国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 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 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 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 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 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 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 的工作日 T日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受理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发售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 Logo 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 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要求基金管理人将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兑换成现金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 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10%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指基金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 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 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 业务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 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 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 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 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 券投资收益、证券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银行 Logo 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 成本或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和本 基金应收的款项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的数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的过程 货币市场工具 指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 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 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 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 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 性的金融工具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 报刊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 的客观事件 Logo 三、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法定代表人:陈敏 总经理:陈戈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361616 联系人:范伟隽 注册资本:1.8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截止于2014年7月28日):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775%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775%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 27.775%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6.675%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投资决策委 员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的重大决策和投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公司 日常运作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行业监管规则,防范和化解运作风险、合规与道德风险。 公司目前下设十九个部门、三个分公司和二个子公司,分别是:权益投资 部、固定收益投资部、量化与海外投资部、权益专户投资部、养老金投资部、 权益研究部、集中交易部、机构业务部、零售业务部、营销管理部、客户服务 部、电子商务部、战略与产品部、监察稽核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行 政管理部、信息技术部、运营部、北京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富 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 负责权益类基金产品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 Logo 和非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的债券部分(包括公司自有资金等)的投资管理;量 化与海外投资部:负责量化权益投资、量化衍生品投资及境外权益等各类投资 的研究与投资管理;权益专户投资部:负责社保、保险、QFII、一对一、一对 多等非公募权益类专户的投资管理;养老金投资部:负责养老金(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基本养老金、社保等)及类养老金专户等产品的投资管理;权益研 究部:负责行业研究、上市公司研究和宏观研究等;集中交易部:负责投资交 易和风险控制;机构业务部:负责年金、专户、社保以及共同基金的机构客户 营销工作;零售业务部:管理华东营销中心、华中营销中心、华南营销中心(广 州分公司)、北方营销中心(北京分公司)、西部营销中心(成都分公司)、华北 营销中心,负责共同基金的零售业务;营销管理部:负责营销计划的拟定和落 实、品牌建设和媒体关系管理,为零售和机构业务团队、子公司等提供一站式销 售支持;客户服务部:拟定客户服务策略,制定客户服务规范,建设客户服务 团队,提高客户满意度,收集客户信息,分析客户需求,支持公司决策;电子 商务部:负责基金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分析,拟定并落实公司电子商务发展策略 和实施细则,有效推进公司电子商务业务;战略与产品部:负责开发、维护公 募和非公募产品,协助管理层研究、制定、落实、调整公司发展战略,建立数 据搜集、分析平台,为公司投资决策、销售决策、业务发展、绩效分析等提供 整合的数据支持;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风控、法务和信息披露;信息技术 部:负责软件开发与系统维护等;运营部:负责基金会计与清算;计划财务部: 负责公司财务计划与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规划与管理;行政管理 部:负责文秘、行政后勤;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就证券提供意见 和提供资产管理;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经营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以 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业务。 截止到2014年7月28日,公司有员工256人,其中62%以上具有硕士以上 学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敏女士,董事长。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上海市信托 投资公司副处长、处长;上海市外经贸委处长;上海万国证券公司党委书记; Logo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2004年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戈先生,董事,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1996年起开始从事证券行业 工作。曾任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研究员。2000年10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研究策划部研究员、研究策划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部总经 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14年4月任富国天益价 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月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麦陈婉芬女士(Constance Mak),副董事长。文学及商学学士,加拿大注 册会计师。1977年加入加拿大毕马威会计事务所的前身Thorne Riddell公司, 并于1989年成为加拿大毕马威的合伙人之一。1989年至2000年作为合伙人负 责毕马威在加拿大中部地区的对华业务。现任BMO金融集团亚洲业务总经理 (General Manager, Asia, International, BMO Financial Group)。 裴长江先生,董事。中国党员,硕士。历任石油部第四石油机械厂工会主 席;上海万国证券公司研究员、营业部总经理助理、营业部总经理;申银万国 证券公司浙江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公司经纪总部副总经理;华宝 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方荣义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博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用友电子财 务技术有限公司研究所信息中心副主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教育中心副教授;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会计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 深圳市中心支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处处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 局财务会计处处长、国有银行监管处处长。现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 Edgar Normund Legzdins先生,董事。学士,加拿大注册会计师。1980年 至1984年在Coopers & Lybrand担任审计工作;1984年加入加拿大BMO银行金 融集团蒙特利尔银行。现任BMO金融集团国际业务全球总裁(SVP & Managing Director, International, BMO Financial Group)。 岳增光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本科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山东省济南 市经济发展总公司会计;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室主任;山东鲁 Logo 信实业集团公司财务;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现任山东省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戴国强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历任上海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 授、教授,金融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院长;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 师,金融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委员会主任。现任上海财经大学MBA学院院长、党 委书记。 伍时焯(Cary S. Ng)先生,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加拿大特许会计师。 1976年加入加拿大毕马威会计事务所的前身Thorne Riddell公司担任审计工作, 有30余年财务管理及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经验,曾任职在Neo Materials Technologies Inc. 前身AMR Technologies Inc., MLJ Global Business Developments Inc., UniLink Tele.com Inc. 等国际性公司为首席财务总监 (CFO)及财务副总裁。现任圣力嘉学院(Seneca College)工商系会计及财务金融 科教授。 李宪明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博士。历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师。现 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 2、监事会成员 金同水先生,监事长。大学专科。历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科员、项 目经理、业务经理;鲁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高 级业务经理。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 沈寅先生,监事。法学学士。历任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 员、审判组长;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综合科科长。现任申银万国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稽核总部高级法律顾问。 夏瑾璐女士,监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上海大学外语系教师;荷兰银行 上海分行结构融资部经理;蒙特利尔银行金融机构部总裁助理;荷兰银行上海 分行助理副总裁。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 仇夏萍女士,监事。中共党员,研究生。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杨浦 支行所主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财务主管。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李燕女士,监事。硕士。历任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Logo 基金会计、基金会计主管。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助理。 孙琪先生,监事。学士。历任杭州恒生电子股份公司、东吴证券有限公司,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统管理员、系统管理主管。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IT总监助理。 唐洁女士,CFA,监事。中共党员,硕士。历任上海夏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助理、助理研究员。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策略研究员。 郑焰女士,监事。硕士。历任上海证券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支 持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策划高级经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营销策划副总监。 3、督察长 范伟隽先生,督察长。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项目经理,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主任科员、副处长。2012年10月20日 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经营管理层人员 陈戈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林志松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商管理硕士。曾在漳州 商检局办公室、晋江商检局检验科、厦门证券公司投资发展部工作。曾任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稽察员、高级稽察员、部门副经理、经理、督察 长。2008年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陆文佳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在中国建设银行上海 市分行历任分支行职员、经理。曾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业务一部 投资顾问、上海机构业务部总监助理、市场部总监助理、上海业务部总经理、 市场部总经理、公司副营销总裁。2014年6月19日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 5、本基金基金经理 汪鸣先生,硕士研究生,自2007年4月至2014年1月历任富国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助理行业研究员、行业研究员、高级行业研究员。2014年1月起任富 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Logo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公司总经理陈戈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朱少醒先生,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饶刚先生等人员。 列席人员包括:督察长、集中交易部总经理以及投委会主席邀请的其他人 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7、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 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年限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 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 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Logo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 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Logo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上述限制的,本基金投资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 关限制。 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 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 括以下内容: (1)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 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与技术系统,设定风险管理的时间范围与空间 范围等内容。 (2)识别风险。辨识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存在的原 因。 (3)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 后果。 (4)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 度量手段。定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 可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 Logo 指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的风 险,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则实施一定的管理计划, 对于一些后果极其严重的风险,则准备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6)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监视及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 要时加以改变。 (7)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①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 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②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 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③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 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④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 部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①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基金 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有独立董事参加的风险委员会,负责评价与完善公司的 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监事会负责审阅外部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确保公司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督促实施有关审计建议。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 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经理办公会、投资 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风险 管理的重大决策。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 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 Logo 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②风险评估 公司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及基金的风险状况,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 标、投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 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并将评估报告报总经理办公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③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 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 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 相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 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 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 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 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④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 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 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⑤监督与内部稽核 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 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内部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监察稽 核报告提交全体董事审阅并报送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Logo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 Logo 四、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5096 中国建设银行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 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 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 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 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 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 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 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 份总数为: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 9,593,657,606股A股)。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153,632.10亿元,较上年 增长9.95%;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85,900.57亿元,增长14.35%;客户存款总 额122,230.37亿元,增长7.76%。营业收入5,086.08亿元,较上年增长10.39%, 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10.29%,净利息收益率(NIM)为2.74%;手续费及佣金 净收入1,042.83亿元,增长11.52%,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0.50%。成本费用开 Logo 支得到有效控制,成本收入比为29.65%。实现利润总额2,798.06亿元,较上 年增长11.28%;净利润2,151.22亿元,增长11.12%。资产质量保持稳定,不 良贷款率0.99%,拨备覆盖率268.22%;资本充足率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 别为13.34%和10.75%,保持同业领先。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分支机构14,650个,服务于306.54万公司 客户、2.91亿个人客户,与中国经济战略性行业的主导企业和大量高端客户 保持密切合作关系;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大阪、 首尔、纽约、胡志明市、悉尼、墨尔本、台北、卢森堡设有海外分行,拥有 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伦敦、建行俄罗斯、建行迪拜、建行欧洲、建信 基金、建信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等多家子公司。 2013年,本集团的出色业绩与良好表现受到市场与业界的充分认可,先 后荣获国内外102项奖项,多项综合排名进一步提高,在英国《银行家》杂 志“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中位列第5,较上年上升2位;在美国《福布斯》 杂志发布的“2013年度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中,位列第2,较上年上 升13位。此外,本集团还荣获了国内外重要机构授予的包括公司治理、中小 企业服务、私人银行、现金管理、托管、投行、养老金、国际业务、电子商 务和企业社会责任等领域的多个专项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 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 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 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 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 会计结算、营运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 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 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 Logo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 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 委托代理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 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 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 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 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 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 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 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 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 管349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2012年连续四年被国际权 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获和讯网的中国“最佳资产 托管银行”奖;境内权威经济媒体《每日经济观察》的“最佳基金托管银行” 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秀托管机构”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 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 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 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 Logo 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 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 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 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 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 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 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 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 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 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 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 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 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 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 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 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Logo 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法定代表人:陈敏 总经理:陈戈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20361544 联系人:林燕珏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联系人:张静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站:www.ccb.com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曾艳 电话:010-85108227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Logo 公司网站:www.abchina.com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丰靖 电话:(010)65550827 传真:(010)65550827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站:bank.ecitic.com (6)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Logo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259 联系人:王宏 客服电话:4008888811 公司网站:www.cbhb.com.cn (7)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电话:(0571)85108195 传真:(0571)85108195 客户服务电话:96523 公司网站:www.hzbank.com.cn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Logo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10)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 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网址: www.fund123.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1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0层 法定代表人:黄莹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公司网站:www.sywg.com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传真:(021)38670666 Logo 联系人:芮敏琪 客服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联系人:刘晨 客服热线: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1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联系电话:021-20333910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 (15)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 许刚 电话:021-20328309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王炜哲 客服电话:400-620-8888 公司网站:www.bocichina.com Logo (1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88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7)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联系人:黄静 客服热线:400-818-8118 公司网站:www.guodu.com (1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站: www.cindasc.com (19)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Logo 电话:95511-8 联系人:郑舒丽 客服电话:95511-8 网站:www.pingan.com (2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002 联系人: 陈剑虹 客户服务热线: 400-800-1001 公司网站: www.essence.com.cn (21)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 -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 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服电话:95532、400-600-8008 公司网址:www.china-invs.cn (2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Logo 联系人:齐晓燕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23)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185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孔晓君 联系电话:0755-82569143 传真:0755-82492962 客户咨询电话:955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2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胡天彤 电话:022-28451709 Logo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热线:400-651-5988 公司网站: www.bhzq.com (26)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电话:(010)57398062 传真:(010)57398058 联系人:徐锦福 客户咨询电话:95571 公司网站: www.foundersc.com (27)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宗锐 联系电话:0591-87383600 传真:0591-87383610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28)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联系电话:010-66045529 传真: 010-66045518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Logo 公司网站: www.txsec.com (2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杨菲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3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联系人:张瑾 客服热线:(021)962518 公司网站:www.962518.com (3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39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张曼 电话:010-52723273 传真:028-86157275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公司网站:www.hx168.com.cn (3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Logo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41和42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传真:(020)87555305 客服电话:95575 公司网站:www.gf.com.cn (3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联系人:刘阳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680000(深圳)、400-6666-888(非深圳地区) 公司网站:www.cgws.com (3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服热线: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35)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Logo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3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服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公司网站: www.95579.com (37)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中心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客服电话:(0931)96668、4006898888 公司网站:www.hlzqgs.com (3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Logo 传真:021-20835879 联系人:于杨 网址:licaike.hexun.com (39)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电话:021-20289890 传真:021-20280110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40)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联系人:黎超雄 电话:020-28019593 传真:020-22389014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111 公司网址:www.grcbank.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 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法定代表人:陈敏 总经理:陈戈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Logo 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361616 联系人:雷青松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经办律师:刘佳、张兰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Logo 六、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7月30日证监许可[2013]1019 号文批准募集。 本基金类型为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一、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账户的认购和持有基金份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 参见相关公告。 二、募集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认购户数为3,672户,本 次募集期的有效认购份额437,399,006.54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131,046.40 份,两项合计共437,530,052.94份基金份额。 Logo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不少于200人的 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 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 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 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 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 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2014年1月28 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Logo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在本招募说明 书或其它相关公告中列明。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 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 基金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 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本基金于2014年4月28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 业务。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 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申购和 赎回申请。开放时间为9:30-11:30和13:00-15:00。 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 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为下一 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 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除指定赎回外,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即按照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Logo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 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销 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 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 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基金登记机构或基金 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 确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申购 申请即为有效。若申购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 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基金投资人 自行承担。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 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 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 回款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往投资人银行账户。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投资者通 Logo 过代理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 代理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代理 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为单笔20,000元;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 金额的限制。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申 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 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 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 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 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 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数量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 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提供两种申购费用的支付模式: (1)前端收费模式 前端收费模式,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该费用按申购金额递减,具体见 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5% Logo 100万元(含)—500万元 1.2%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2)后端收费模式 后端收费模式,即在赎回时才支付相应的申购费用,该费用按基金份额的 持有时间递减。后端收费模式目前仅适用于富国基金直销,如有变更,详见届 时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持有时间 后端申购费率 1 年以内(含) 1.80% 1 年—3 年(含) 1.20% 3 年—5 年(含) 0.60% 5 年以上 0.00% 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赎回费率 (1)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投资人选择前端认(申)购本基金所对 应的的赎回费率为0.5%,投资人选择后端认(申)购本基金所对应的赎回费率 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见下表: 持有时间 后端收费的赎回费率 2 年以内(含) 0.60% 2 年—3 年(含) 0.30% 3 年以上 0.00%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 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体上公告。 Logo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 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份额的计算 (1)前端收费模式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40,000元申购本基金,并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则对应的 申购费率为1.5%,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 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40,000/(1+1.5%)=39,408.87元 申购费用=40,000-39,408.87=591.13元 申购份额=(40,000-591.13)/1.040=37,893.14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40,000元申购本基金,并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可得到 37,893.14份基金份额。 2)后端收费模式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 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投资人提出赎回时,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Logo 例:某投资人选择后端收费模式投资10,000万元认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为1.08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1.080=9,259.26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并选择后端收费模式,可得到 9,259.26份基金份额,但其在赎回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按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 交纳后端申购费用。 3、赎回金额的计算 (1)如果投资人在认(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认(申)购费用,则赎回金 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人赎回通过前端认(申)购持有的10,000 份基金份额,赎回费 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8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80=10,800.00元 赎回费用=10,800.00×0.50%=54.00元 净赎回金额=10,800.00—54.00=10,746.00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0,000 份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746.00元。 (2)如果投资人在认(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认(申)购购费用,则赎回 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份额×认(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 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Logo 例:某投资人赎回通过后端认购持有的10,000 份基金份额,假设其持有时 间为2.5年,对应的后端认购费率为0.8%,赎回费率为0.30%,假设赎回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是1.08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80=10,800.00元 后端认购费用 = 10,000×1.000×0.8% = 80.00元 赎回费用 = 10,800.00×0.3% = 32.40 元 赎回金额 = 10,800.00-80.00-32.40=10687.60元 即:投资人赎回通过后端认购持有本基金10,000 份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 的赎回金额为10687.60元。 例:某投资人赎回通过后端申购持有的10,000 份基金份额,假设其持有时 间为2.5年,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为1.2%,赎回费率为0.30%,假设赎回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是1.080元,申购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则其可得到的 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80=10,800.00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1.010×1.2%=121.20 元 赎回费用=10,800.00×0.3%=32.40元 赎回金额=10,800.00-121.20-32.40=10,646.40 元 即:投资人赎回通过后端申购持有本基金10,000 份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 的赎回金额为10,646.40元。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 产。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 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Logo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