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华映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4年09月12日 09:29:14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4-073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4年9月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9月11日
在福州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会议7人,参加表决9人(其中独立董事薛爱国委托独立董
事李锦华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许萍委托独立董事童建炫出席并行
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刘捷明先生主持,并形成如下
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治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限
届满之日止。


刘治军先生的简历如下:

刘治军:男,中国台湾籍,1948年出生,台湾师范大学工业教育专业
毕业,学士,曾在亚洲管理学院进修。曾任台湾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业
务课长、经理、营销副总经理、董事长特助。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
事、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长年于显示器产业发展经营,对于产
业认识与运作经历丰富与完整。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林郭文艳女士、刘治军先生经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当
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经董事会审议补选林郭文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推选为主任委员,补选刘治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任期一致。补选后的各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委员:林郭文艳 林盛昌 刘治军 刘捷明 李锦华

主任委员:林郭文艳

2、审计委员会

委员:刘治军 薛爱国 许萍 童建炫 黄克安

主任委员:薛爱国

3、提名委员会

委员:刘治军 李锦华 薛爱国

主任委员:李锦华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之
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光电”)下属
控股子公司华乐光电(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乐光电”)为配合资
金需求,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万达支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
币的银行融资,华映光电为上述银行融资申请提供存单质押担保,担保期
限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人名称

被担保人名称

最高担保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融资银行

担保方式

担保期限

华映光电

华乐光电

30,000,000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福州
万达支行

存单质押



一年

合计

30,000,000







公司持有华映光电75%股权,华映光电持有华乐光电51%股权,华映光
电和华乐光电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且华乐光电主要加工
盖板玻璃,是华映光电触控一条龙的一部分,由华映光电进行担保是业务
开展所必要的且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华映光电为华乐
光电提供的担保为存单质押担保,不涉及反担保。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
体存单质押担保金额及期限将在上述范围内以银行核定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事项均在董
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2014-074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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