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南方300: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年第2号)

时间:2014年09月12日 15:52:16 中财网


文件
3





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4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内容截止日:
201
4

8

18












重要提示









南方开元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开元证券
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型经
2013

1

4
日开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
2013

1

25
日证监许可[
2013

61
号文核准。自
2013

2

18
日起,由《开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南方开元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开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
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
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
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
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
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等。本基金被动
跟踪标的指数“沪深
300
指数”,因此,本
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沪深
300
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同时,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
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指数复制法
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
征。



本基金是由开元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TF
),在



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通过份额折算使得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0

以后,未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既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也不会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按照
1.00
元的价格开展集中申购,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
低于
1.00
元。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TF
),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本
基金的标的指数组合证券横跨深圳及上海两个证券交易所,本基金的申购、赎回采用组合证
券“场外实物申购、赎回”的模式办理,其申购、赎回流程与组合证券仅在深圳或上海交易
所上市的单市场
ETF
产品有所差异。通常情况下,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在
T+1
日确认,
申购所

ETF
份额及赎回所得组合证券在
T+2
日可用。如投资者需要通过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参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同时持有并使用深圳
A
股账户与上海
A
股账户,且该两个账
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者所有,同时用以申购、赎回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的托
管证券公司和上海
A
股账户的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投资者集中申
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
判断市
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
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及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价格波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负责。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4

8

18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4

6

3
0

(
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
6
号免税商务大厦
塔楼
31

32

33
层整层


成立时间:
1998

3

6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


电话:(
0755

82763888


传真:(
0755

82763889


联系人:鲍文革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4
号文批准,由南方证券有限公
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2000
年,经中国证监会证
监基


[2000]78
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
1
亿元人民币。

2005
年,经中
国证监会证监基


[2005]201
号文批准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
1.5
亿元人民币。目前
股权结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0%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
公司
15%
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吴万善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
分行金融管理处科员、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分行江宁支行科员;华泰证券证券发行部副经理、
总经理助理;江苏省证券登记处总经理;华泰证券副总经理、总裁,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兼党委副书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华泰金融控股(香
港)有限公司董事。



张涛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毕业于河海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获博士学位。

1994

8
月加入华泰证券,历任总裁秘书、投资银行一部业务经理、上海总部投资银行业务部副
总经理、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副总裁、党委委员。现任华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泰金融控股(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



姜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毕业于南京林业大学经济及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

1994

12
月加入华泰证券并一直在华泰证券工作,历任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业
务总监、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副总裁、党委委员、
董事会秘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泰紫金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华泰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



余钢先生,董事,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大学本科毕业于湘潭大学英语专业,研究生
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经济法专业。

曾在广州军区、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市国资委、深
圳市地铁集团等单位工作,长期从事投融资、股权管理、股东事务等工作。

2010

4
月加
入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项建国先生,董事,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大学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财务会计专



业。曾在江西财经大学任教并担任审计教研室副主任,其后在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任职,
2004
年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至今,历任公司投资
部部长、投资发展部部长、企业一部部长,长期从事投融资、股权管
理、股东事务等工作。

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中国深圳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长城润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华润五丰肉类食
品(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深投华控产业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自成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厦门大学哲学系团总支副书记、
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办公室主任、营业部经理、计财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厦门国际
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总
支副书记。

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



庄园芳女士,董事,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兴业证券交易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负
责人,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总监;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兴业
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杨小松先生,总裁,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历任德勤国际会计师行会计
专业翻译,光大银行证券部职员,美国
NASDAQ
实习职员,证监会处长、副主任。

2012

加入南方基金,担任督察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南方东
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



姚景源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国家经委副处长,商业部政策研究室副
处长、国际合作司处长、副司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商业行业分会副会长、常务副会长,
国内贸易部商业发展中心主任、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秘书长,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安
徽省阜阳市政府代市长、市长,安徽省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现任
国务院参事室研究员、中国统计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吉林大学、浙江大学兼
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心丹先生,独立董事,金融学博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
部全国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历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
教授、教授,现任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院长、金融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大学创业投资
研究与发展中心执行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省委决策咨询专家、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委员会委员及公司治理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国信证券等单
位的博士后指导导师、上海证券交易所金融创新实验室兼职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
职教授、教育部
金融开放实验室副主任(兼)、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国家留学基金会
评审专家、江苏省资本市场研究会会长、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副会长,国家开发银行江苏分



行咨询顾问、南京市江宁区、秦淮区政府顾问、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锦涛先生,独立董事,工商管理博士,历任香港警务处
(
黄大仙及油尖区
)
警务督察,
香港警务处
(
商业罪案调查科
)
警务总督察,香港证券及期货专员办事处证券主任,香港证
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法规执行部高级经理、总监、顾问,现任香港汇业集团控股有限公
司及其旗下汇业证券
有限公司、汇业金融期貨有限公司、汇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
董事。



郑建彪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及工商管理硕士,
20
年以上证券从业
经历。毕业于财政部科研所,曾任职于北京市财政局、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京都会
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先后担任干部、经理、副主任等工作。现担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董事合伙人,兼任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蕊女士,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于西北大学宣传部、陕西电视台新闻部、陕
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
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信利(深圳)律师事务所任职,现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全联并
购公会广东分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期货
和基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中小企业改制专家服务团专家、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松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骆新都女士,监事,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民政部外事处处长、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副总裁、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顾问;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
事会主席。



舒本娥女士,监事,
15
年的证券行业从业经历。毕业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会计专业,
获学士学位。曾任职于熊猫电子集团公司,担任财务处处长工作。

1998

10
月加入华泰证
券,历任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稽查监察部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泰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姜丽花女士,监事,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大学本科毕业于深圳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
专业。曾在浙江兰溪马间专厂、浙江兰溪纺
织机械厂、深圳市建筑机械动力公司、深圳市建
设集团、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工作,
2004
年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至今,历任
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财务预算部副部长,长期从事财务管理、投融资、股权管理、



股东事务等工作,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深圳市科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深福保(集团)
有限公司监事、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苏荣坚先生,监事,中共党员,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历任三明市财政局、财委,厦
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业务主办、副经理,自营业务部
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总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林红珍女士
,
监事,投资经济管理专业学士学位
,
后参加人民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进修班。

曾任厦门对外供应总公司会计、厦门中友贸易联合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厦门外供房地产开发
公司财务部经理,
1994
年进入兴业证券,先后担任计财部财务综合组负责人、直属营业部
财务部经理、财务会计部计划财务部经理、风险控制部总经理助理兼审计部经理、风险管理
部副总监、稽核审计部副总监、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兴业证券风险管理部
总经理,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兴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苏民先生,职工监事,博士研究生,工程师。历任安徽国投深圳证券营业部电脑工程师,
华夏证券深圳分公司电脑部经理助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副总监、市场服务
部总监、电子商务部总监;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



张德伦先生,职工监事,中共党员,硕士学历。历任北京邮电大学副教授、华为技术有
限公司处长、汉唐证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海王生物人力
资源总监、华信惠悦咨询公司副总
经理、首席顾问,
2010

1
月加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人力资源部总监。



林斯彬先生,职工监事,民商法专业硕士,先后担任金杜律师事务所证券业务部实习律
师、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资产保全部职员、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职员,
2008

12
月加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监察稽核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监助理,现任监察稽核部副总监。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吴万善先生,
董事
长,简历同上。



杨小松先生,总裁,
简历同上。



俞文宏先生,副
总裁
,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江苏省投资公司业务经
理、江苏国际招商公司部门经理、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江苏国信高



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3
年加入南方基金,
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
总裁、党委委员




郑文祥先生,副
总裁
,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湖北省荆州市
农业银行
、南方证券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公司


2000
年加入南方基金,历任
国债投资经理、专户理财部副总监、南方
避险增值基

基金
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养老金业务部总监,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

裁、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朱运东先生,副总裁,
中共党员,
经济学学士。曾任职于
财政部地方预算司及办公厅

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

2002
年加入南方基金,历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产品开发部
总监、总裁助理、首席市场执行官,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秦长奎先生,
副总裁
,中共党员,
工商管理硕士。

历任南京汽车制造厂经营计划处科员,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基金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
经理兼
债券部总经
理。

2005
年加入南方基金,曾任督察长兼监察稽核部总监,
现任南方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副总裁
、纪委委员。



鲍文革先生,督察长,中国
民主同盟
盟员,经济学硕士。

历任财政部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师,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及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
1998
年加入南方基金,历任
运作保障部总监、
公司监事、
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
,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
、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为:
2013

2
月至
2013

4
月,潘海宁;
2013

4
月至
5
月,杨
德龙;
2013

5
月至今,杨德龙及罗文杰。



杨德龙
先生

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清华大学工学学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006

加入南方基金,担任研究部高级行业研究员、首席策略分析师;
2010

8
月至
2013

4
月,
任小康
ETF
及南方小康基金经理;
2011

9
月至今,任南方上证
380ETF
及联接基金基金经
理;
2013

3
月至今,任南方策略基金经理;
2013

4
月至今,任南方
300
基金经理;
2013

4
月至今,任南方开元沪深
300ETF
基金经理。



罗文杰
女士

美国南加州大学数学金融硕士、美国加州大学计算机科学硕士,具有中国
基金从业资格。

曾先后任职于美国
Open Link
Financial
公司、摩根斯坦利公司,从事量化
分析工作。

2008

9
月加入南方基金,任南方基金数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
2013

4
月至今,任南方
500
基金经理;
2013

4
月至今,任南方
500ETF
基金经理;
2013

5
月至
今,任南方
300
基金经理;
2013

5
月至今,任南方开元沪深
300ETF
基金经理;
2013

5
月至今,任南方策略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裁
杨小松先生,总裁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产品开发部总监

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
李海鹏
先生,
总裁助理

权益
投资总监
史博
先生




交易管理部总监王珂女士,
投资部执行总监陈键先生

专户投资管理部
执行
总监
蒋峰
先生

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监韩亚庆先生。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成立时间:
1984

1

1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
人民

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4

6
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170
人,平均年龄
30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
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
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
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
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
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4

6
月,中
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380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亚
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44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
获得奖项最
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
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
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
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
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2011、2012年六
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
阅后,2013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七次通过ISAE3402(原SAS70)审阅获得无保留意
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
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
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
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
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
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
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

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
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
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
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
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
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
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
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
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
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
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
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
“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
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
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
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
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


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
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

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
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
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
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
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
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
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
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
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
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
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
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
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
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
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关联投资限制、基金管理人
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
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事项的监督与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的实
际投资运作违反《基金法》、
《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容的约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



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规允许的投资比例调整期限。

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在规定
时间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
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
,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改正,如基金管理人未能在通知期
限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基金业
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
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要
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
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
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
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申购赎回代理
证券公司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
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站:http://www.htsc.com.cn

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
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夏中苏
联系电话:0591-38281963
客服电话:95562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
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
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宋明
联系电话:010-6656845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公司网站:www.gtja.com

5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185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联系电话:010-85130588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
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
18、19、36、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

公司网站:广发证券网http://www.gf.com.cn

9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特区报业
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
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客服电话:0755-33680000 4006666888
公司网站:www.cgws.com

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
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12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
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
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
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公司网站:www.china-invs.cn

13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
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
凯银座22层
法人代表:沈强
邮政编码:310016
联系人:王霈霈
联系电话:0571-87112507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48

14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
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
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citicssd.com

1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16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
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
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刘闻川
电话:021-68778790客服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站:www.cnhbstock.com

17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
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煜
电话:023-63786633
传真:023-63786212
客服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18

其他申购赎回代理
证券公司
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
、二级市场交易代理
证券公司



包括具有经纪业务资格及
深圳
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


3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
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法定代表人:
周明


联系人:刘玉生


电话:

010

66213961


传真:(
010

58598907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负责人:韩炯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审核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徐振晨

经办会计师:汪棣、陈熹



四、基金名称


开元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交易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基金的投资
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
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一级市
场新股或增发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资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建仓完成后,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
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权证、
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
策略


1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指数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
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
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
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
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本基金投资股指期
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对冲系统性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
风险等,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
行套期保值操作。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2
、投资管理体制和程序



1
)决策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标的指数的相关规定是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决策
依据。




2
)投资管理体制


本基金管理人实
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团队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
定有关指数重大调整的应对决策、其他重大组合调整决策以及重大的单项投资决策;基金经
理负责日常指数跟踪维护过程中的组合构建、调整决策以及每日申购、赎回清单的编制决策。




3
)投资程序


研究支持、投资决策、组合构建、交易执行、绩效评估、组合维护等流程的有机配合
共同构成了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严格的投资管理程序可以保证投资理念的正确执行,避
免重大风险的发生。



研究支持:指数化投资团队依托基金管理人整体研究平台,整合外部信息以及券商等
外部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
开展指数跟踪、成份股公司行为等相关信息的搜集与分析、流动
性分析、误差及其归因分析等工作,撰写研究报告,作为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指数化投资团队提供的研究报告,定期或遇重大事项
时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决定相关事项。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进行基金投资
管理的日常决策。



组合构建:根据标的指数,结合研究报告,基金经理以指数复制法构建组合。在追求
跟踪误差和偏离度最小化的前提下,基金经理将采取适当的方法,降低买入成本、控制投资
风险。



交易执行:中央交易室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
行一线监控的职责。



投资绩效评估:指数化投资团队定期或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以确认组合



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误差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此检视投资策
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组合维护:基金经理将跟踪标的指数变动,结合成份股基本面情况、流动性状况、基
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投资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
密切跟踪标的指数。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
投资管理体制和程序做出调整,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沪深
300
指数。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沪深
300
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或沪深
300
指数由
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本基金管理人认为沪深
300
指数
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
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业
绩比较基准和基金名称。其中,若变更标的指数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
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标的指数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在指
定媒体公告。若变更标的指数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指数
编制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十、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
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指数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
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

201
4

9

5
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
4

6

3
0
日(
未经审计





1.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685,716,222.51


99.34





其中:股票


1,685,716,222.51


99.34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711,456.49


0.63


7


其他资产


512,335.04


0.03


8


合计


1,696,940,014.04


100.00





注:上表中的股票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而
5.2
的合计项中不含可退替代款估值
增值。



1.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5,361,047.77


0.32


B


采矿业


102,312,774.87


6.04


C


制造业


612,949,815.79


36.1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58,881,757.14


3.48


E


建筑业


53,256,002.05


3.14


F


批发和零售业


45,708,749.90


2.7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1,827,930.33


2.47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66,080,166.87


3.90


J


金融业


568,842,793.70


33.58


K


房地产业


77,515,562.47


4.58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6,029,024.35


0.95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5,263,861.17


0.9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664,279.58


0.87


S


综合


7,022,456.52


0.41





合计


1,685,716,222.51


99.52







1.2.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






1.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3.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1,618,407


63,668,131.38


3.76


2

600036

招商银行

5,579,842

57,137,582.08

3.37

3

600016

民生银行

9,164,720

56,912,911.20

3.36

4

601166

兴业银行

3,865,685

38,772,820.55

2.29

5

600000

浦发银行

3,784,160

34,246,648.00

2.02

6

600030

中信证券

2,661,392

30,499,552.32

1.80

7

000002

万科A

3,273,421

27,071,191.67

1.60

8

600837

海通证券

2,736,246

25,036,650.90

1.48

9

000651

格力电器

813,632

23,961,462.40

1.41

10

601288

农业银行

8,780,074

22,125,786.48

1.31






1.3.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



1.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1.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买/
卖)

合约市值(元)

公允价值变
动(元)

风险说明

IF1407

IF1407

5

3,230,700.00

25,800.00

-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25,800.00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1,582,082.18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25,800.00






1.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对冲系统性风险和某
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等,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通过多头或
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
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1.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09,887.5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447.45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12,335.04







1.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11.5.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1.5.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十二、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托管人中国
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2014

9

5

复核
了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的净值表现,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2013.2.18
-
2013
.12.31


-
14.34%


1.36%


-
14.88%


1.41%


0.54%


-
0.05%


2014.1.1
-
2014.
6.30


-
6.25%


1.04%


-
7.08%


1.04%


0.83%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
起至今


-
19.70%


1.25%


-
20.91%


1.28%


1.21%


-
0.03%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
、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供应商签订的相应指数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使用费;


9
、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
0.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
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
,
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
0.1%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
支付日期顺延。



3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在通常情况下,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
的年费率计提。

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计算方法如下:


H=E
×
0.03%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付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
5
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以一季度
计算。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支付方式为每季度支付一次。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于每年
1
月、
4
月、
7
月、
10
月的前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季度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
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
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在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
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上述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

10
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
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2、 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
托管人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3、 在

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
,对


机构名单
及注册登记机构相关信息
进行了更新。

4、 在“风险揭示”部分,补充了相关风险揭示内容


5、 在

基金的投资


部分

补充了
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





6、 在“基金的业绩”部分,补充了基金最新业绩


7、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部分进行了更新。

8、 对“其他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9、 对
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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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




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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