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工银500A: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2号)
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4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9月22日《关于核准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541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 年1月31日起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 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 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 (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 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 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 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 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风险与收益 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此外,本基金作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 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目标为获取市场平均收益,是股票基金中处于中 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本基金的分级设定则决定了不同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和收益 特征。睿智A份额具有低风险、低预期收益的特征;睿智B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 收益的特征。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1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 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7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 止日为2014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目 录 一、绪 言 ...................................................................................................................................... 1 二、释 义 ...................................................................................................................................... 1 三、基金管理人 ............................................................................................................................. 5 四、基金托管人 ........................................................................................................................... 14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6 六、基金份额分级 ....................................................................................................................... 31 七、基金的募集 ........................................................................................................................... 33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34 九、睿智A份额与睿智B份额的上市交易 ............................................................................... 34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35 十一、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登记等其他业务.................................................... 42 十二、基金份额的配对转换 ....................................................................................................... 43 十三、基金的投资 ....................................................................................................................... 44 十四、基金的业绩 ....................................................................................................................... 52 十五、基金的财产 ....................................................................................................................... 54 十六、基金资产的估值 ............................................................................................................... 54 十七、基金的收益分配 ............................................................................................................... 57 十八、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58 十九、基金份额的折算 ............................................................................................................... 60 二十、睿智A和睿智B份额的终止运作 .................................................................................. 62 二十一、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63 二十二、基金的信息披露 ........................................................................................................... 63 二十三、基金的风险揭示 ........................................................................................................... 66 二十四、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68 二十五、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0 二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70 二十七、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70 二十八、其他应披露事项 ........................................................................................................... 71 二十九、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72 三十、备查文件 ........................................................................................................................... 72 附件一:基金合同摘要 ............................................................................................................... 73 附件二:托管协议摘要 ............................................................................................................... 85 一、绪 言 《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 简称“本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 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 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 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 书: 指《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定期更新; 发售公告: 指《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上市交易公告书 指《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睿智A 份额与睿智B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 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2013年3月15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同年6月1日起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2004年6月29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04年7月1日 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并于2004年7月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中证500指数: 指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5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 成的成份股指数,以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内小市值公司的 整体状况。中证50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 基金份额分级: 指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之A份额与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B 份额。其中,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A 份额与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的 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4∶6的比率不变 睿智500份额: 指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 睿智A份额: 指在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时获取稳健收益的基金份额, 即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 睿智B份额: 指在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时获取进取收益的基金份额, 即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 基金管理人: 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 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 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 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 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 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 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睿智500 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 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睿智500份额的行为; 份额配对转换: 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睿智500份额与睿智A份 额、睿智B份额之间可进行份额配对转换,包括分拆与合并 两个方面 分拆: 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十份 睿智500份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四份睿智A份额与六份 睿智B份额的行为 合并: 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四份 睿智A份额与六份睿智B份额进行配对申请转换成十份睿智 500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基金份额折算: 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基金份额的净值 和份额进行调整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 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 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 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认购、 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场外: 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认购、睿智500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场内: 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 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睿智A份额与 睿智B份额上市交易、睿智500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场外份额: 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场内份额: 指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或其它媒体;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 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 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 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睿智500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 日; T 日: 指投资者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 日。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财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以及 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财产净值: 指基金财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财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 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财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财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 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包括 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 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电脑系统或 数据传输系统非正常停止以及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 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8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5]10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朱碧艳 联系电话:400-811-9999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0%;瑞士信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焕祥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现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集团派驻 子公司董监事办公室专职派出董监事。1984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曾任中国工商银行 四川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工商银行 三峡分行(副厅级)行长、党委书记等职。目前兼任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资深专家、 工银金融租赁公司董事长及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 Neil Harvey 先生,董事,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常驻香港。现 任香港首席执行官和大中华地区联席首席执行官,负责私人银行和财富管理部与投 资银行部的各项业务。他目前还是亚太地区资产管理副主席以及亚太地区管理委员 会成员。Harvey 先生从事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业务长达27年,在亚太区工作达15 年,拥有对新兴市场和亚太区的丰富知识和深入了解。Harvey 先生在瑞士信贷集团 工作了13年,曾在多个地区工作,担任过多项职务,最近担任的职务是资产管理 部亚太区和全球新兴市场部主管。Harvey先生还担任过亚洲(不含日本)投资银行 部和固定收益部主管。Harvey先生是瑞士信贷集团全球新兴市场固定收益业务的创 始人,曾担任过多项高管职务,负责澳大利亚、非洲、日本、拉美、中东、土耳其 和俄罗斯的业务。 郭特华女士,董事,博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 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历任中国工商银 行总行商业信贷部、资金计划部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处长、副总经理。 库三七先生,董事,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 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 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方庄支行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办公室秘书,中国工商银行信 贷管理部、信用审批部信贷风险审查处长,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中国工商银行香港分行总经理。 朱文信先生,董事,高级经济师,中国工商银行专职派出董事(省行行长级)。历 任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计划处处长,安徽省滁州分行行长、党组书记,安徽省分行 副行长、党组成员、党委副书记,安徽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安徽省分行行长室资深 专家。 王莹女士,董事,高级会计师,中国工商银行集团派驻子公司董监事办公室专家、 专职派出董事,于2004年11月获得国际内审协会注册内部审计师(Certified Internal Auditor) 资格证书。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外汇清算处负责人,中国工商银行 清算中心外汇清算处负责人、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督局外汇业务稽核处副处长、 处长,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境外机构审计处处长,工行悉尼分行内部审计师、风险 专家。 刘国恩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北大光 华卫生经济与管理研究院执行院长,北京大学中国卫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目前担任国 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委员,中国药物经济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曾执教美国南加利福 尼亚大学(1995-1999)、美国北卡大学(2000- 终身教职)。历任中国留美经济学会 2004-2005届主席、国际医药经济学会亚太联合会主席。主要研究方向为发展与卫生经 济学,医疗保险与医改政策分析。 孙祁祥女士,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 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兼任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常务理事,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 学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美国国际保险学会董事会成员、学术主持人,美国 C.V. Starr冠名教授。曾任亚太风险与保险学会主席、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美国印 第安纳大学、美国哈佛大学、香港大学访问学者。在《经济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 文100多篇,主持过20多项由国家部委和国际著名机构委托的科研课题。 Jane DeBeviose女士,独立董事,香港大学艺术系博士,历任银行家信托公司(1998 年与德意志银行合并)董事总经理、所罗门 ·古根海姆基金会副主席及项目总监、香 港政府委任的展览馆委员会成员、香港西九龙文娱艺术馆咨询小组政府委任委员。2003 年至今担任香港亚洲艺术文献库董事局董事及主席,2009年至今担任美国亚洲艺术文 献库总裁。 2、监事会成员 史泽友先生:监事,高级经济师。1994.10-2004.11 历任中国工商银行营业部副总 经理、总经理。2004.11-2011.07 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昆明分局局长、成都分 局局长、内部审计局副局长。2011.07至今,任中国工商银行专职派出董事(省行行长 级)。 黄敏女士:监事,金融学学士。黄敏女士于2006年加入Credit Suisse AG (瑞士信 贷集团),先后担任全球投资银行战略部助理副总裁、亚太区投资银行战略部副总裁、 中国区执行首席运营官,现任资产管理大中国区首席运营官。 张舒冰女士:监事,硕士。2003年4月至2005年4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担 任主任科员。2005年7月加入工银瑞信,2005年7月至2006年12月担任综合管理部 翻译兼综合,2007年至2012年担任战略发展部副总监,2012年至今任职于机构客户部, 现任机构客户部副总监。 洪波女士:监事,硕士。ACCA 非执业会员。2005年至2008年任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高级审计员;2008年至2009年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总部业务主管; 2009年6月加入工银瑞信法律合规部,现任内控及稽核业务主管。 倪莹女士:监事,硕士。2000年至2009年任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历任副科长、科 长,校团委副书记。2009年至2011年就职于北京市委教工委,任干部处副调研员。2011 年加入工银瑞信战略发展部,现任副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郭特华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朱碧艳女士:硕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兼任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1997-1999年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经理,2000-2005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投资银行部、证券业务部高级副经理。 库三七先生: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毕万英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工银 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0年5月至2004年8月任职于美国The Vanguard Group, 担任数量工程师;2004年8月至2005年10月任职于美国Evergreen Investments,担 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助理;2005年10月至2007年6月任职于美国ING Investment, 担任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2007年6月至2013年1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风险管理部总监(首席风险官)。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何江先生,9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北京方速信融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分析师, 金诚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担任分析师;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指数投资部副总监。 曾任风险管理部投资风险管理业务主管;2011年5月25日至2013年7月22日担任工 银上证央企ETF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5月25日至今担任工银沪深300基金、工银深 证红利ETF基金、工银深证红利ETF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1月31日至今担任 工银中证500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10月25日至今担任工银深证100指数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郭特华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简历同上。 江明波先生,14年证券从业经验; 曾任鹏华基金普天债券基金经理、固定收益负 责人; 2004年6月至2006年12月,担任全国社保基金二零四组合和三零四组合基金 经理;2006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投资总监,兼任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 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起担任全国社保组合 基金经理;2008年4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添利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2月10日至 今,担任工银四季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3月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增 利分级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杜海涛先生,17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助 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招商现金增值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加入工银瑞信, 现任投资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监; 2006年9月21日至2011年4月21日,担任工银 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0年8月16日至2012年1月10日,担任工银双利债券 型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5月11日至今,担任工银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1 年8月1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6月21 日至今,担任工银纯债定期开放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月7日至今,担任工银货币 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8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10月31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月27日至今, 担任工银薪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何江旭先生,17年证券从业经验;曾担任国泰基金金鑫、基金金鼎、金马稳健回 报、金鹰增长以及金牛创新成长基金的基金经理,基金管理部总监兼权益投资副总监; 2009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兼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席总经 理;2010年4月12日至2014年7月30日,担任工银核心价值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 4月21日至2014年7月30日,担任工银消费服务行业基金的基金经理。 曹冠业先生,13年证券从业经验,CFA、FRM; 先后在东方汇理担任结构基金和亚 太股票基金经理,香港恒生投资管理公司担任香港中国股票和QFII基金投资经理;2007 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兼权益投资部总监,兼任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 有限公司权益投资总监;2007年11月29日至2009年5月17日,担任工银核心价值 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2月14日至2009年12月25日,担任工银全球基金基金经理; 2009年5月18日至2014年6月12日,担任工银成长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0月24 日至2014年6月12日,担任工银主题策略股票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9月23日至2014 年6月12日,担任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1月11日至2014 年6月12日,担任工银瑞信信息产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宋炳珅先生,10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2007年加 入工银瑞信,现任研究部总监。2012年2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 1月28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月20日至今, 担任工银红利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月20日至今,担任工银核心价值基金基金经理。 欧阳凯先生,12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0年 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部联席总监。2010年8月16日至今,担任工银双利债券 型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2月27日至今担任工银保本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2 月7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6月26日起至 今担任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7月4日起至今担任工银信用 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 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 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 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其它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禁止的行为。 4、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 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将基金资产用于购买基金管理人股东发行和承销期内承销的有价证券; (8)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9)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 活动。 5、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 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6、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 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以及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 保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 制制度是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 制措施的总称。它由章程、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 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明确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和内控措施等内 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 露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人力资源 管理制度、危机处理制度等。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 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1)风险管理制度 风险管理制度由风险管理的目标和原则、风险管理的机构设置、风险类型的界定、 风险管理的措施、风险管理的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风险管理 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管理制度以及岗 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性风 险管理制度。 (2)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包括基金投资管理的原则、投资研究、投资决策与执行、投资的 风险控制与绩效评估、投资授权制度、股票池管理、投资指令审核、投资指令实时监控、 投资限制管理、投资禁止行为等方面内容,适用于基金投资的全过程。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组织、指导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 对董事会负责,报中国证监会核准。督察长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公司业务、 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 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 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应当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 人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监察稽核制度包括监 察稽核体系、监察稽核工作内容、监察稽核方法和程序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监督 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情况;评估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 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 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 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 管理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董事会下设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定期的评估、检 验,提出对公司治理结构的修改和完善方案,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风险 管理和合规性控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向董事会报告;董 事会下设资格审查与薪酬委员会,负责对股东推荐的董事人选资格、高级管理人员资格、 独立董事资格进行审查,拟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激励政策,报股东会或 董事会批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总经理下设执行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活动中的重要决策,执行委员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基金投资 和风险控制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 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a)董事会下属的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评估; b)执行委员会下属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 重大危机情况进行评估,制定危机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基金投资和运作中的重 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 c)各级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3)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包括自我控制、职责分离、监察稽核、实物控制、业绩评价、严格授权、 资产分离等政策、程序或措施。 控制活动体现为:自我控制以各岗位的目标责任制为基础,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 线。在公司内部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授权制度、资产分离制度等,在相关 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 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责任,使相互监督制衡的机制成为内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线。充分 发挥督察长和法律合规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监察稽核作用,建 立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双向的信息交流途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自下而上的信息 呈报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 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 度,建立了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5)内部监控 内部监控由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法律合规部等 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法律合规部,其中监 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 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 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 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叁亿陆仟肆佰陆拾万陆仟叁佰叁拾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 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 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 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 构银行间债券、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 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产品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是首家 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 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276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251 只,QDII基金25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 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 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 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工作程序设计与制度 建设,风险检视,工作程序与制度的执行,工作程序与制度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稽核 以及风险控制工作的后评价。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 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 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3年,中国银行同时获得了基于“ISAE3402” 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 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 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8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66583111、66583110 联系人:王秋雅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2、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见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3、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http://www.icbc.com.cn/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侯燕鹏 传真:010-66594431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http://www.boc.cn/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http://www.abchina.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谢小华 电话:010-66223587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http://www.bankofbeijing.com.cn/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传真:010—57092611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董云巍 网址:http://www.cmbc.com.cn/ (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郑鹏 电话:010-85238667 传真:010-85238680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http://www.hxb.com.cn/ (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电话:0571-85108195 传真:0571-85106576 联系人:严峻 客户服务电话: 0571-96523;400-8888-508 网址:http://www.hzbank.com.cn (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95525 网址:http://www.ebscn.com/ (1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http://www.gtja.com/ (1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电话:010-85130588 联系人:权唐 网址:http://www.csc108.com/ (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路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010-84588888 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275 传真:021-63602722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http://www.htsec.com/ (1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http://www.95579.com/ (16)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黄维琳、曹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网址:http://www.sywg.com/ (1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网址:http://www.essences.com.cn (1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http://www.guosen.com.cn/ (19)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13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联系人:李微 电话:010-59355941 传真:010-665537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网址:http://www.e5618.com (2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 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 http://www.gf.com.cn (21)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6-888 网址:http://new.cgws.com/ (2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http://www.bhzq.com (23)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http://www.qlzq.com.cn/ (24)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网址:http://www.hfzq.com.cn (25)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客户服务电话:961303 网址:http://www.gzs.com.cn (2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0985 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http://www.cindasc.com (27)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婷 电话:023-63786220 传真:023-637862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http://www.swsc.com.cn (28)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电话:0371-65585670 传真:0371-65585665 网址:http://www.ccnew.com/ 客户服务电话:0371-967218;400-813-9666 (29)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0)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电话:010-66045608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045678 传真: 010-66045500 网址:http://www.txsec.com (31)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338 传真:010-88085240 网址:http://www.hy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32)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周妍 电话:0571-86811958 传真:0571-85783771 客户服务电话:0571-95548 网址:http://www.bigsun.com.cn/ (33)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172 传真: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6168 网址:http://www.pingan.com/ (34)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3、5层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联系人:黄恒 联系电话:010-58568235 联系传真:010-58568062 公司网址:www.hrsec.com.cn 客服电话:010-58568118 (35) 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联系电话:021-36535002 传真:021-36533017 联系人:汪尚斌 公司网址:www.xzsec.com 客户咨询电话:40088-11177 (3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郭军瑞 电话:0731-85832503 传真:0731-85832214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http://www.foundersc.com (37)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余雅娜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http://www.avicsec.com/ (38)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马骏杰 电话:010-83561329 传真:010-83561094 客服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39)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客服电话:0871-3577946 联系人:高国泽 电话:0871-3577942 (40)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网址:http://www.zxwt.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41)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 厦38、39层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 厦38、39层 法定代表人:董永成 客服电话:4008-169-169 网址: www.daton.com.cn (42)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萍 联系电话: 0755-33227950 传真: 0755-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https://www.zlfund.cn/; www.jjmmw.com (43)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宋丽冉 联系电话: 010-62020088 客服电话:4008-886-661 传真: 010-62020088-8802 网址:http://www.myfund.com (44)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88-7019 客服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网址:www.1234567.com.cn (45)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客服电话: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853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46)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薛年 联系电话:021-58870011-6705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http://www.ehowbuy.com/ (47)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玲 联系电话:021-38602750 客服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网址: http://www.noah-fund.com/ (48)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习甜 联系电话:010-85650920 客服电话:400-920-0022 传真:010-85657357 网址: http://licaike.hexun.com/ (49) 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拱墅区霞湾巷239号8号楼4楼4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8号EAC欧美中心A座D区8层 法定代表人:陆彬彬 联系人:鲁盛 联系电话:0571-56028617 客服电话:400-068-0058 传真:0571-56899710 网址: www.jincheng-fund.com (50)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东方路989号中达大厦2楼 法定代表人:盛大 联系人:徐雪吟 联系电话:021-50583533-3011 客服电话:400-005-6355 传真:021-50583533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51)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联系电话:021-20691832 客服电话:400-089-1289 传真:021-58787698 网址: http://www.erichfund.com (52)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企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联系人: 邓洁 联系电话: 010-58325388-1105 客服电话:4008507771 传真: 010-58325282 网址: t.jrj.com (5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959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电话:0551-5161821 传真:0551-5161672 客户服务电话:0551-96518/4008096518 网址:http://www.hazq.com/ (54)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8888088 传真:0931-4890515 客户服务电话:0931-4890619/4890618/4890100 网址:http://www.hlzqgs.com/ (55)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联系人:刘晔 电话:025-86775335 传真:025-8677537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400 网址:http://www.njcb.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 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56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崔巍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负责人:王丽 电 话:(010)66575888 传 真:(010)65232181 经办律师:徐建军、李晓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 吴海霞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 真:(021)23238800 六、基金份额分级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级及其基本运作如下: (一)基金份额结构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睿智500份额”、“睿智A份额”与 “睿智B份额”。 其中,睿智A份额、睿智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4∶6的比例不变。 (二)基金的基本运作概要 1、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基金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 份额将确认为睿智500份额;场内认购的全部份额将按4∶6的比例确认为睿智A份额与睿 智B份额。(具体认购方法参见发售公告) 2、基金合同生效后,睿智500份额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睿智A份额、睿 智B份额只上市交易,不接受申购和赎回。 3、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办理睿智500份额与睿智A 份额、睿智B份额之间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4、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在基金份额折算日对基金份额 进行折算。折算后基金运作方式及睿智A份额与睿智B份额配比不变。 5、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睿智A份额与睿智B份额可申请终止运作。 睿智A份额与睿智B份额终止运作后,睿智A份额与睿智B份额将全部转换为睿智500 份额的场内份额。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投资者可通过场内、场外进行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三)睿智A份额、睿智B份额概要 1、存续期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存续。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睿智A份额与睿智B 份额可申请终止运作。睿智A份额与睿智B份额终止运作后,睿智A份额与睿智B份额将全 部转换为睿智500份额的场内份额。 2、基金份额配比 睿智A份额与睿智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4∶6的比例不变。 3、睿智A份额与睿智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份额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的风险和收益特征不同,因此具有不同的参考净 值计算规则。 在本基金的存续期内,本基金将在每个工作日对睿智A和睿智B分别进行份额参考 净值计算,本基金净资产优先确保睿智A份额的本金及睿智A份额累计约定日应得收益, 则睿智A份额为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本基金在优先确保睿智A份额 的本金及累计约定日应得收益后的剩余净资产计为睿智B份额的净资产,则睿智B份额 为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基金份额。 在本基金存续期内,睿智A份额和睿智B份额的参考净值计算规则如下: 1)睿智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1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5%”, 1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以当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 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 2)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对睿智A份额和睿智B份额进行参考净值计算。在进行各自 的参考净值计算时,基金净资产优先确保睿智A份额的本金及睿智A份额累计约定日应 得收益,之后的剩余净资产计为睿智B的净资产。睿智 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以 1.0000元为基础,采用睿智A份额累计约定日应得收益按依据睿智A份额约定年基准 收益率计算的每日收益率和截至计算日睿智A份额应计收益的天数确定; 3)每10份睿智500份额所代表的4份睿智A份额和6份睿智B份额分别计入睿智 A份额和睿智B份额总额进行净值计算,并将分别按分离后的睿智A份额和睿智B份额 的份额数享有获得份额折算的权利,每10份睿智500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等于4份 睿智A份额和6份睿智B额的资产净值之和;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睿智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如在某 一会计年度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睿智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 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四)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作为分级基金,分别计算并公告T日睿智5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睿智A 份额和睿智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1、睿智5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T日睿智5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总数 T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总数为睿智A份额、睿智B份额和睿智500份额的份额数之 和。 2、睿智A份额和睿智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设T日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T=1,2,3..N; N为当年实际天数; t=min{自年初至T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T日,自最近一次会计年度内份额折算 日至T日}; NAV500为T日每份睿智5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A为T日睿智A份额的基金份 额参考净值;NAVB为T日睿智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R为睿智A份额约定年基准 收益率。 3、睿智A份额与睿智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公告 睿智A份额和睿智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下一日内与睿 智5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同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 迟计算或公告。 (1) tNANAVR.. 5000.40.6ABNAVNAVNAV .. . 七、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业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基金合同,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1年9月22日证监许可〔2011〕1541号文核准公开募集。 (二)基金类型 股票型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五)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六)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的合同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2年1月31日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 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 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 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九、睿智A份额与睿智B份额的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申请睿智A份额、睿智B份额上市 交易。 (一)上市交易的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交易的时间 本基金睿智A份额、睿智B份额于2012年3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上市交易的规则 1、睿智A份额、睿智B份额分别采用不同的交易代码上市交易; 2、睿智A份额、睿智B份额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分别为各自前一工作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 3. 睿智A份额、睿智B份额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自上市首 日起实行; 4. 睿智A份额、睿智B份额买入申报数量为100 份或其整数倍; 5. 睿智A份额、睿智B份额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 元人民币; 6、睿智A份额、睿智B份额上市交易的其他规则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及相关规定。 (四)上市交易的费用 睿智A份额、睿智B份额上市交易的费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 执行。 (五)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睿智A份额、睿智B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 揭示。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揭示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六)上市交易的停复牌与暂停、终止上市及恢复上市 睿智A份额、睿智B份额的停复牌与暂停、终止上市及恢复上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规则等规定 内容进行调整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且此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睿智500份额进行申购与赎 回。睿智A份额、睿智 B份额只上市交易,不接受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睿智500份额场外申购与赎回的场所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 构。睿智500份额场内申购与赎回的场所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风险控制要求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本基金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 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睿智500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本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公告开始办理睿智500份额的申购或 赎回之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 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 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 格。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自2012年3月19日起开始办理睿智500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睿智500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场外赎回睿智500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 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时,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 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业务办 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投资者办理睿智500份额场外申购、赎回应使用基金账户,办理睿智500份额 场内申购、赎回应使用深圳证券账户; 6、投资者办理睿智500份额的场内申购、赎回业务时,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场内申购、赎回业务规则有新的规定, 按新规定执行;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在新 的原则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睿智500份 额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睿智500份额,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睿智500份额余额。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自身或要求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 请的确认情况。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款项 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注册登记机构按规定向投资者支付赎回 款项,赎回款项在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 往投资者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基金申购的限制 场外申购时,原则上,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 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 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场内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最低为1000元,同时申购金额必须是整数金额。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基金赎回的限制 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 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代 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赎回,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 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合理调整对睿智500(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