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亿利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4-096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各位董事 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2014年9月12日上午9:00在北京西城区宣武门西 大街甲129号金隅大厦F15A一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田继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一、《关于为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简称“亿利化学”)因日常 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光大银行鄂尔多斯支行申请一年期10,000万元综合授信 额度,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为4,000万;银行承兑汇票6,000万;敞口部分总计 10,000万。本公司为该笔授信敞口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 另,亿利化学拟向招商银行鄂尔多斯支行申请一年期10,000万元综合授信 额度,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为5,000万;银行承兑汇票5,000万;敞口部分总计 10,000万。本公司为该笔授信敞口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 上述两笔综合授信,本公司合计为亿利化学提供担保20,000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为子公司担保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97)于2014年9月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登载。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9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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