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北玻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时间:2014年09月15日 17:02:41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2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4 年9月12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98号文《关于核准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1年8月23日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04,500,000.00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21,447,303.83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年8月26日对本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
第90024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9月16日全部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万元)

NGC-X低辐射(LOW-E)镀膜玻璃机组产业化项目

31,230.24




SM-NG-X节能型玻璃钢化机组技术改造项目

28,478.34

合计

59,708.58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公
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29日发布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
咨询网的相关公告),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NGC-X低辐射(LOW-E)镀膜玻璃机组产业化项目

21,000

SM-NG-X节能型玻璃钢化机组技术改造项目

11,000

合计(万元)

32,000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0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7,969.87万元, 使用超募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3,000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10,000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余额36,368.98万元,其中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5,194.1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

存放银行名称

存放金额(元)

存放方式

NGC-X低辐射(LOW-E)镀膜玻璃
机组产业化项目

交通银行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支


21,522,798.93

活期、定期存款

NGC-X低辐射(LOW-E)镀膜玻璃
机组产业化项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松江支行

21,330,258.86

活期、定期存款

SM-NG-X节能型玻璃钢化机组
技术改造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洛阳分行高新开发
区支行

210,565,163.72

活期、定期存款

超募资金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洛阳分行

1,912,117.44

活期、定期存款

超募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

861,538.40

活期、定期存款

超募资金专户

中信银行洛阳分行

107,497,924.26

活期、定期存款

合计



363,689,801.61





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投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未曾使用募投项目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伴随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同时,为减少利息支出,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控制财务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4 年9月12日至
2015 年9月12日),公司保证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同期央行年贷款基准利率测算,预计年
可节约财务费用约480万元。到期后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归还该资金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
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承诺: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并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
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4、公司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行为,并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补充流
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上
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过了必要的批准程序,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时
间不超过十二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的相关规定,审议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节约公司财务
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开展相抵
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对北玻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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