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有研新材: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说明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说明 中资评报[2014]205号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日 目 录 说明一 关于《资产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 1 说明二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 2 说明三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 32 说明四 资产核实情况总体说明 ................................................................................. 37 说明五 资产基础法评估技术说明 ............................................................................. 42 第一部分 流动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 43 第二部分 房屋建筑物评估技术说明 ........................................................................ 50 第三部分 设备类评估技术说明 ................................................................................. 58 第四部分 在建工程评估技术说明 ............................................................................. 81 第六部分 其他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 109 第七部分 负债评估技术说明 ................................................................................... 110 第八部分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及分析 .................................................................. 114 说明七 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 116 说明一 关于《资产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本资产评估说明仅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含所出资企业)、相关监管机 构和部门使用。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材料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日 说明二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委托方与产权持有单位概况 委托方即为产权持有单位 1、注册情况 公司名称: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3号 实收资本: 83877.8332万人民币 注册资本: 83877.8332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周旗钢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2、经营业务范围 稀有、稀土、贵金属、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硅、锗和化合物单晶及其衍生 产品,以及半导体材料、稀土材料、稀有材料、贵金属材料、光电材料的研 究、开发、生产、销售;相关技术开发、转让和咨询服务;相关器件、零部 件、仪器、设备的研制;实业投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历史沿革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有研新材”),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 2号文、3号文、4号文批准,由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以下简称“有研总院”) 独家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公司于1999年1月21日至2月5日向社会公众 及证券投资基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500万股,并于同年3月19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股票代码600206。 公司于1999年3月12日领取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10000000031337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3号,法定代表人 为周旗钢,公司注册资本为277,849,434.00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企 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系半导体材料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单晶硅、锗、化合物、半导体材料及相关电子材料 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本企业 及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等。 2006年4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 付的3.5股股票,计22,750,000股。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6年4月实施完毕后,公 司发起人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持有的非流通股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持股比例由55.17%减至39.48%。限售条件为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 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票 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至2008年4月17日止,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持有公司的57,25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中有14,500,000股已转为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2008年6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承诺未来两年内 不减持本公司股票。 2008年8月19日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按每10股转增5股,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总额72,500,000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基准日为2007 年12月31日,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7月29日,除权日为2008年7月30日。转增后公 司注册资本为217,500,000.00元,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本次转增事项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京验字(2008)第0035号验资报告。 有研总院于2012年8月31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前,有研总院持有公司股份86,313,54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9.68%;本 报告期内,共增持2,119,750股,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有研总院持有公司股份 88,433,29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0.66%。 2013年4月,经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于2013年2月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13】279号),2013年4月经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批 复(产权函【2013】15号)。公司向有研总院非公开发行股票60,349,434股,发行 价人民币9.73元/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77,849,434.00元。此次发行业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3年4月1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 第71045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有研总院持有公司股份 148,782,72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3.55%。 2014年3月10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公司名称 变更为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号文件《关于核 准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贵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547,658股购买 相关资产;根据公司与有研总院等9家法人单位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书》及其补充协议规定,确定的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1.26元,发行后公司股本 为388,397,092.00元。此次发行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71000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4年1月,经中国证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号文核准,向8名特定 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30,992,074股,募集购买资产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11.61/股, 发行后股本总额为419,389,166.00元。此次发生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全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71000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4年4月,根据2014年4月24日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13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总股本419,389,166股基数,以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资本,每10股转增10股,即每1股转增1股。此次转增后股本总 额为838,778,332.00元。 4、组织机构 5、生产规模 主要从事半导体硅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可用于集成电路、 分立器件、太阳能等多个领域。现已通过TS16949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 体系认证。承担了“九五”、“十五”、“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国家硅 材料领域多项重大攻关任务和产业化工程,支撑并带动了国内相关配套产业和 技术发展。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体系和产品品牌,拥有核心专利110余 项。产品远销美国、日本、西班牙、韩国、台湾、香港等地,在国内外市场具 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业界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经过十余年发展, 公司本部完成了从单一研究机构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大型生产性实体的转变,成 为中国半导体硅材料领域技术水平最高、生产规模最大和具有国际水平的半导 体硅材料研究、开发、生产基地。 6、基准日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投资者名称 股票类型 投资金额 所占比例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流通A股,受限流通股 214,255,334 51.09 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 受限流通股 17,180,282 4.1 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受限流通股 8,893,322 2.12 刘祺 流通A股 8,190,000 1.95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受限流通股 8,084,838 1.93 林洁君 流通A股 7,500,000 1.79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受限流通股 7,000,000 1.67 北京满瑞佳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限流通股 6,741,485 1.61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受限流通股 5,400,000 1.29 江叙音 流通A股 5,040,000 1.2 股本合计 288,285,261 68.75 以上为2014年一季报数据。 7、近三年一期经营情况 近三年一期资产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1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 2014年6月30日 总资产 111,928.27 100,854.70 140,379.20 285,477.06 总负债 38,866.99 39,599.94 22,714.29 26,682.02 净资产 73,061.28 61,254.75 117,664.92 258,795.03 项目 2011年度 2012年度 2013年度 2014年1-6月 主营业务收入 53,834.46 36,468.61 44,651.32 16,634.06 利润总额 -488.53 -12,112.58 -629.02 -4,820.41 净利润 -331.04 -11,806.53 -794.84 -4,673.23 以上数据均为母公司数据, 2011年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2012年、2013 年、2014年1-6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审计 8、主要会计政策 ㈠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 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 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规定(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㈡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 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㈢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㈣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㈤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 值计量。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 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确认。 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 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 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 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 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 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 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 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 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 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 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 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 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 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 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 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 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 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 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 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 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 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七)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 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 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 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 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 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 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 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 报。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 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折 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 示。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 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 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八)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 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 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 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 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 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 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 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 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 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 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 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 后续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 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 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 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 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 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 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 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 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 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 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全部直接参考活跃市场中 的报价 。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 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 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 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 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 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 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九)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 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本公司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1000万元(含)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 按信用期和账龄风险特征进行评估 组合2 关联方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其他方法) 组合1 账龄分析法 组合2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1.5 1.5 1至2年 5 5 2至3年 20 20 3至4年 50 50 4至5年 80 80 5年以上 100 100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账龄超过信用期时间过长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十)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 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 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自制半成 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 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 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 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 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 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 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 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 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 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 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和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十一) 长期股权投资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 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 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 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 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 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 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 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 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 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多次交易 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 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 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 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 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 不公允的除外。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 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 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 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后续计量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 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 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 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 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 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损益确认 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 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确认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考虑:被投资单位与本公司 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不一致,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 单位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 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有关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 净利润的影响;对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予 以抵销等事项的适当调整后,确认应享有或应负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 损。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 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 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 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 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 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 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 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能够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 报表中的净利润和其他权益变动为基础进行核算。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 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 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剩余 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 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首先按处置或收回投资的 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在此基础上,比较剩余的长期股权 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的份额,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属于投资成本小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因 处置投资导致转变为权益法核算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 一方面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 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扣除已发放及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利润) 中应享有的份额,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投资之日被投 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享有的份额,调整当期损益;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 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计入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 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 在。投资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合营企 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 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 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4、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重大影响以下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 股权投资,其减值损失是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 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除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以外的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十二)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 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 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 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 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 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 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5-50 5 1.90-19 机器设备 5-30 5 3.17-19 运输设备 5 5 19 其他设备 5 5 19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固定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 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 孰低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与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孰高确定。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 如存在公平交易中的销售协议价格,则按照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该资 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或不存在公平交易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或同 行业类似资产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 险和报酬的租赁。具体认定依据为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条件的:(1)在租赁期 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 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 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 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 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5)租赁 资产性质特殊,如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 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 旧及减值准备。 (十三)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本公司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 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 部完成; (2)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 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3)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4)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 本相符。 3、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建工程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 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 孰低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孰高确定。 (十四)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 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 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 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 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 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暂停资本化期间: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 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金额计算:(1)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 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 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2)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 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 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3)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 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 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 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十五)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 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 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 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分别为(1)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 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 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 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本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 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 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 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 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 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 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3、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 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1)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 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2)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 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 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 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4、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无形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 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 孰低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孰高确定。 (十六) 商誉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其初始成本是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 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商誉在其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处置时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商誉不摊销,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 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 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 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 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 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 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 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 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商誉减值损失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且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七) 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 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房屋装修费等。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 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 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八) 预计负债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 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 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 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 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 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 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 行调整。 (十九) 收入 1、 销售商品 本公司销售的商品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 或协议价款的金额确认销售商品收入:(1)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 酬转移给购货方;(2)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 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 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 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本公司根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完工百分比)。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 理:(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 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 3、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本公司在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收入的金额能够 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二十)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主要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种类 型。 2、 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 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 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一)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 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 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 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 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 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 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十二)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会计期间本公司无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二十三)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期间本公司无差错更正事项。 (二十四) 税项 1、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按应税收入 17% 营业税 按劳务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2、 税收优惠及批文 公司于2011年9月14日被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 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编号为 GF20111100069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公司2011年度至2013年度 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三)委托方与产权持有单位的关系 委托方即为产权持有单位 二、关于经济行为的说明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为此,需对有研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资产转让提供 价值参考依据。 三、关于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的说明 本次评估对象为截止评估基准日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硅板块业务涉及 的资产及负债。评估范围为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硅板块业务涉及的资产及 负债。 项 目 账面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37,616.77 非流动资产 46,289.29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项 目 账面价值(万元)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38,508.02 在建工程 7,259.44 工程物资 - 固定资产清理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无形资产 - 开发支出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521.83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 资产总计 83,906.06 流动负债 23,531.44 非流动负债 3,150.58 负债合计 26,682.02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57,224.04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并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审计。 四、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确定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2014年6月30日。 五、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1、产权瑕疵事项 纳入评估范围内房屋建筑物-高纯高压实验室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该房屋 建筑面积1,024.40平方米。 2、高纯高压实验室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人为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3、租赁资产事项 经过资产清查核实程序,被评估单位生产及办公用房大部分为租赁北京有 色金属研究总院房屋,租赁的生产用房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外大街2号院内,租 赁面积20,734.3平方米,年租金为7,515,337.05元,租赁期为2014年3月1日至 2017年2月28日;租赁的办公用房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外大街2号有研大厦部 分房屋,租赁面积为了1,112.47平方米,年租金为1,300,000.00元,租赁期为2014 年2月25日至2017年2月24日。 4、硅板块资产无抵押、诉讼事项。 六、资产清查情况、未来经营和收益状况预测的说明 (一)资产负债清查情况说明 1、列入清查范围的资产状况 列入本次清查范围的资产为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硅板块业务涉及的资 产及负债,其中账内资产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待摊费 用、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账面情况如下: 项 目 账面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37,616.77 非流动资产 46,289.29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38,508.02 在建工程 7,259.44 工程物资 - 固定资产清理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无形资产 - 开发支出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521.83 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 账面价值(万元) 其他非流动资产 - 资产总计 83,906.06 流动负债 23,531.44 非流动负债 3,150.58 负债合计 26,682.02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57,224.04 纳入本次清查范围的实物资产均存放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厂区 内。 纳入本次清查范围的企业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及表外资产为企业自创的 166项知识产权。按照权利人分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有技术133项,与国 泰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共有技术共计33项,按照专利性质划分发明专利技术79 项,实用新型专利技术87项。其中已授权118项,正在申请尚未授权的技术48 项,该等技术属于无形资产组合。无帐面值的商标2项。 2、资产及负债清查的组织工作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评估工作的要求,进行了资产清查工作,抽 调人员落实工作,并接受指导,资产评估公司对各类资产及负债的清查提出了 质量要求和进度要求。 3、资产及负债清查过程 企业对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的数量、质量、金额进行盘点,填写各类 盘点的明细表。评估人员到实地查看各类实物资产,并核查账、表、物的一致 性,核查各类债权债务明细账与总账的一致性的同时,核对债权债务的发生对 象、经济内容、发生日期及金额,判断债权债务实现的可能性,抽查重大经济 事项的原始凭证和合同。 七、资料清单 1、 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 2、 相关经济行为的文件; 3、 审计报告; 4、 资产权属证明文件、产权证明文件; 5、 重大合同、协议等; 6、 企业生产经营统计资料; 7、 其他资料。 说明三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内容 本次委托评估对象为截止评估基准日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硅板块涉及 的资产及负债。评估范围为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硅板块涉及的资产及负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元) 流动资产 37,616.76 非流动资产 46,289.29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38,508.02 在建工程 7,259.44 工程物资 - 固定资产清理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无形资产 - 开发支出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521.83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 资产总计 83,906.05 流动负债 23,531.44 非流动负债 3,150.58 负债合计 26,682.02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57,224.03 (一)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二)主要资产情况 该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主要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 1、流动资产-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和分期收款 发出商品,原材料存放于顺义开发区顺仁街52号林吉产业园原材料库;在产品、 产成品全放存放在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2号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南院北 太平庄厂区内。 2、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和设备类资产,主要分布于北京市 西城区新街口外大2号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南院北太平庄厂区内。 3、在建工程主要为设备安装工程。主要为200mm硅片产业技术项目、硅部 件加工项目、8英寸硅片扩产项目等设备安装工程。 (三)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企业申报的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为企业自创的166项知识产权。按照权利 人分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有技术133项,与国泰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共有 技术共计33项,按照专利性质划分发明专利技术79项,实用新型专利技术87 项。其中已授权111项,正在申请尚未授权的技术55项,该等技术属于无形资 产组合。帐面值为0。 (四)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为无形资产-企业自创的166项知识产权。 (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的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 评估值) 无 二、实物资产的分布情况及特点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实物资产主要为存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存货具 体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产成品和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固定资 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在建工程主要是设备安装工程。 (一)实物资产分布情况: 存货-原材料存放于北京顺义开发区顺仁街52号林吉产业园原材料库;除原 材料以外的实物资产分布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2号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 院南院北太平庄厂区和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工业开发区双河路南侧国泰半导体材 料有限公司厂区内。 (二)实物资产特点: 1、存货类资产特点: ①原材料主要包括高纯度多晶硅、单晶尾料、各类辅助材料及备品备件等, 主要原材料品种较小,单项金额较大,存放在原材料库,处于正常状态,辅助 材料及备品备件品种较多,单项金额较小,存放在备件库。多晶硅购置单位为 REC Advanced Silicon Materials LLC、Meitoku Trading co.,LTD.等。 ②产成品主要为直拉产品,存放在生产车间成品区及产成品库。产成品均 为正常销售产品。 ③委托加工物资是根据订单要求,需要特殊工艺处理的直拉单晶产品加工 费。 ④在产品包括外购半成品和自制半成品。外购半成品包括单晶类和片子类 单晶半成品;自制半成品主要为各生产车间的生产成本,全部为直接材料成本。 ⑤分期收款发出商品为受托加工发出硅区熔产品,结算单位为国泰半导体 材料有限公司。 2、固定资产特点: ①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为高纯高压实验室。截止评估基准日,主要生产厂房 及办公用房系租赁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房屋,全部房产均正常使用,能够满 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②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 机器设备共740项1288台(套),包括生产设备和辅助生产系统。生产设 备为单晶生产设备和硅片生产设备两大类。单晶生产设备包括CG6000型直拉单 晶炉、150型单晶炉,FZ-20型区熔单晶炉,梅耶伯格CR100型线截断机,单晶 棒带锯床,单晶滚磨机,以及红外氧碳仪、硅片表面制样系统、MKS热态气体 分析仪等;硅片生产设备主要为切片工序生产设备、磨片工序设备、背封工序 设备、中间检测工序设备、抛光工序设备、清洗封装工序设备、12吋生产线等。 辅助生产系统包括纯水系统、配电系统、工艺水系统、空调排风系统、压空系 统、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高纯氮、氩、氧系统等; 车辆全部为办公用轿车,共8辆; 电子设备共441项2068台(套),主要为空压机、视频监控系统、电脑、 打印机、复印机、空调及办公家具等。 截止评估基准日设备类资产均正常使用,能够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3、在建工程资产特点: 在建工程全部为设备安装工程,主要为200mm硅片产业技术项目、硅部件 加工项目、8英寸硅片扩产项目等设备安装工程。200mm硅片产业技术项目包括 抛光机组、全自动RAC清洗机等;硅部件加工项目包括酸清洗机、酸腐蚀机、 烘箱、集洁净棚等;8英寸硅片扩产项目包括多线切割机、全自动去蜡清洗机、 颗粒检测仪等。项目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2号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南 院北太平庄厂区。截止评估基准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进度按计划进行,预计在 2014年末都将建成投产。 说明四 资产核实情况总体说明 资产核实情况总体说明 一、资产核实人员组织、实施时间和过程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有关法规规定,于2014年7月,我们按如下清查 程序对评估范围内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清查核实: (一)评估人员指导企业进行资产清理自查和准备相关评估资料 1、首先由我公司评估人员辅导企业财务和资产管理人员填写资产评估申报 明细表及准备资产评估资料; 2、然后由企业财务和资产管理人员对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按资产评估申 报明细表的内容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和准确填报,同时按评估资料清单要求准备 相关的产权证明、历史成本支出明细、资产质量状况、其他财务和经济技术指 标等相关评估资料。 (二)评估人员现场清查核实资产与验证相关评估资料 1、听取企业相关人员介绍待评估资产的历史和现状; 2、对企业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和填报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进行核对,对少 量清查结果与申报评估明细表的内容有误差的项目,以实际清查结果调整申报 评估明细表; 3、按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对各项资产负债进行现场清查核实,并验证相关 评估资料。 二、影响资产清查核实的事项及处理方法 1、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大部分实物资产分布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 外大2号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南院北太平庄厂区,较为集中,无影响清查核实 事项。 2、委托加工材料、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存放于加工单位及销售单位,无法实 地盘点,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原始资料,核对报表及会计记录的准确性, 并和企业填报的成本法评估明细表进行反复核对,在核对账账、账表无误的基 础上,通过核实委托加工合同、出库记录等资料对其进行核实。 三、资产清查核实的方法 (一)对现金进行监盘。 (二)对银行存款,核对账面值与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的勾稽关系。 (三)对应收款项,通过询证及检查原始凭证核实。 (四)对存货,评估人员进行了监盘,通过倒推计算基准日库存数量,并对存 货的现状进行了记录和统计。 (五) 对固定资产,核查设备发票、车辆行驶证等权属证明文件;与企业有 关人员座谈,了解固定资产概况;对固定资产进行现场勘察;对房屋建筑物落 实其面积、层高、结构等,同时查看建筑物装修、设施,配套使用状况,对房 屋的实际使用状态进行进一步了解;对设备,收集核实设备技术档案,入账凭 证以及权属证明,主要设备性能检验报告及检验证书,历次改良、修理记录。 (六) 对在建工程,核查建设批复文件、建造合同、设备合同发票等权属证 明文件;与企业有关人员座谈,了解在建工程概况;对在建工程进行现场勘察。 (七)对专利技术,评估人员核查了专利证书等法律权属资料,与企业有人关 员座谈,了解专利技术概况、先进性、使用情况,对产品的贡献程度等,以及 是否能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在未来经营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等市 场情况。 (八) 对其他资产及负债,通过检查原始凭证等进行清查。 (九)业务调查 评估人员主要通过收集分析企业历史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规划以及与管理 层访谈对企业的经营业务进行调查,收集了解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了解企业历史年度权益资本的构成、权益资本的变化,分析权益资本变 化的原因; 2、了解企业历史年度的收入构成及其变化,分析销售收入变化的原因; 3、了解企业历史年度其它成本的构成及其变化; 4、了解企业主要其它业务和产品构成,分析各业务对企业销售收入的贡献 情况; 5、了解企业历史年度利润情况,分析利润变化的主要原因; 6、收集了解企业各项生产指标、财务指标,分析各项指标变动原因; 7、了解企业未来年度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等; 8、了解企业的税收及其它优惠政策; 9、收集行业有关资料,了解行业现状、区域市场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四、核实结论 1、企业申报的账外资产的核实结论。 (1)本次评估企业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及表外资产为企业自创的166项知识 产权。按照权利人分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有技术133项,与国泰半导体材 料有限公司共有技术共计33项,按照专利性质划分发明专利技术79项,实用新 型专利技术87项。其中已授权111项,正在申请尚未授权的技术55项,该等技 术属于无形资产组合。帐面值为0 (2)租赁资产核实结论 经过资产清查核实程序,被评估单位生产及办公用房大部分为租赁北京有 色金属研究总院房屋,租赁的生产用房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外大街2号院内,租 赁面积20,734.3平方米,年租金为7,515,337.05元,租赁期为2014年3月1日至 2017年2月28日;租赁的办公用房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外大街2号有研大厦部 分房屋,租赁面积为了1,112.47平方米,年租金为1,300,000.00元,租赁期为2014 年2月25日至2017年2月24日。 3、资产核实结论 经过资产清查核实程序,评估人员认为,除以下事项外,委估的各项资产 负债权属清晰。清查核实过程中未受干扰,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资料基本满足“账 表相符、账实相符”的评估要求。 (1)公司房屋建筑物——高纯高压实验室建筑面积1024.4平方米,未办理 房屋产权证,对应土地使用权为有研总院所有。 (2)公司共有8辆车,其中6辆行驶证证载车主为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尚未变更为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辆的行驶证证载车主为北京金鑫 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说明五 资产基础法评估技术说明 5.1 流动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5.2房屋建筑物评估技术说明 5.3设备类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5.4专利权评估技术说明 5.5其他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5.6负债评估技术说明 5.7资产基础法评估技术说明 第一部分 流动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一、评估范围 本次流动资产评估范围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 款、其他应收款、存货。流动资产评估前账面值376,167,647.92元。具体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 账面值 货币资金 5,511,230.27 应收票据 50,568,930.29 应收账款 115,459,469.98 预付账款 26,239,452.67 其他应收款 1,992,599.33 存货 176,395,965.38 流动资产合计 376,167,647.92 二、评估程序 (一) 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 (二) 到现场进行原始凭证的查验、监盘、函证等核实工作。 (三) 收集与评估有关的产权、法律法规文件、市场资料。 (四) 在账务核对清晰、情况了解清楚并已收集到评估所需的资料的基础上 进行评定估算。 (五) 完成流动资产评估结果汇总,撰写流动资产评估说明。 三、评估方法 (一)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全部为银行存款。 1、银行存款 进入评估范围的银行存款账面价值5,511,230.27元,为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本部在当地各商业银行开设的人民币存款,共计3户。 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其 次,将银行存款清查评估明细表中各银行账户金额与对账单核对,如与对账单 的金额一致,则确认该账户的银行存款数。如与对账单金额不一致,则要求企 业提供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检查未达账项的内容;如未达账项不影响企业的 净资产,则确认该账户的银行存款数;如未达账项影响企业的净资产,则对银 行存款账户进行调整。人民币存款以审计后经核实的调整后账面金额作为评估 值。 经上述评定估算程序,得出评估结论:银行存款的评估值为5,511,230.27元。 (二)应收票据 进入评估范围的应收票据账面值50,568,930.29元。主要为销售货款收到的银 行承兑汇票。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查 阅核对票据票面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及票面利率等与账务记录的一致 性,以证实应收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以核 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经上述评定估算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应收票据的评估值为50,568,930.29元。 (三)应收账款 进入评估范围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17,427,324.24元,计提坏账准备 1,967,854.26元,账面净额为115,459,469.98元。全部应收客户货款。 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其次,按个 别认定法逐项认定,通过综合分析应收账款的预计可收回金额确定应收账款的 评估值。具体方法如下: 1、对于关联方往来 若关联方已关停并转,经分析判断,以可以收回的金额的估计值作为评估 值。其余关联方往来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2、对于非关联方往来 (1)合同约定了应收账款的收款期,且收款期在一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账 款,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2) 合同中约定了应收账款收款期,而应收账款超过规定的收款期的,以 及合同中未约定应收账款的收款期,没有确凿证据表明应收款项不能够收回或 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对应收账款进行个别认定,参考应收账款的账龄测试分 析评估风险损失,以应收金额扣除损失额确定评估值。 经上述评定估算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应收账款的账面净额评估值为 115,459,469.98元。 (四)预付账款 进入评估范围的预付账款账面余额为26,239,452.67元,未提计坏账准备。主 要为预付材料款和设备款等。 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如现场核实 日,该预付账款的货物已经交付,或服务已经提供,在检查存货、固定资产等 资产及预付账款明细账,核实无误后,以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如现场核实日, 该预付账款的货物还未交付,或服务还未提供,通过函证,检查原始凭证,查 询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资信状况,进行账龄分析等程序,综合分析判断,以该 预付账款可收回货物、获得服务、或收回货币资金等可以形成相应资产和权益 的金额的估计值作为评估值。 经上述评定估算程序,得出评估结论:预付账款评估值为26,239,452.67元。 (五)其他应收款 进入评估范围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2,025,207.01元,计提坏账准备 32,607.68元,账面净额1,992,599.33元,主要为应收出口退税和品牌推广及送股 手续费。 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对 每笔款项采用个别认定法逐项认定,通过综合分析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金额确 定其他应收款的评估值。对于应收的各种电话费、往来款、存出保证金、职工 备用金、应收取职工的垫付款,确定可收回的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经 过可收回性分析有收回损失风险的,以应收额扣除预计的损失额确定评估值; 对于集团内部关联方往来,如关联方已关停并转,经分析判断,以可收回的金 额作为评估值,其他关联方往来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上述评定估算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其他应收款评估值1,992,599.33元。 (六)存货 进入评估范围的存货账面余额为192,546,946.15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6,150,980.77元,存货账面净额176,395,965.38元。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 品、委托加工物资、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 其次,查询企业存货核算流程、内控制度、账面值构成。再次,对主要存货进 行抽盘。在抽盘过程中观察、询问存货的产品种类和品质状况等,并详细记 录,和企业提供的其他资料进行相互印证。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分存货类 型,分别采取如下具体方法进行评估: 1、原材料 账面值53,734,633.96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包括高纯度多晶硅、单晶尾 料、各类辅助材料及备品备件等。 原材料的成本构成为企业采购原材料发生的实际成本,以原材料的购置价 格加计购置过程中的必要的费用确定评估单价,以基准日实际数量乘以评估单 价确定原材料的评估值;存货跌价准备评估值为零。 经上述评定估算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原材料的评估值为53,734,633.96元。 2、在产品 账面值49,722,434.61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219,948.07元,账面净额 44,502,486.54元。包括外购半成品和自制半成品,外购半成品包括单晶类和片子 类单晶半成品;自制半成品主要为各生产车间的生产成本,全部为直接材料成 本等。 根据企业提供的原始资料,核对报表及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并和企业填报 的成本法评估明细表进行反复核对,在核对账账、账表无误的基础上,以清查 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经上述评定估算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在产品的评估值为44,502,486.54元。 3、委托加工物资 账面值2,677,025.49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主要是根据订单要求,需要 特殊工艺处理的直拉单晶产品加工费,主要加工单位为阳光硅谷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济宁佳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和万向硅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原始资料,核对报表及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并和 企业填报的成本法评估明细表进行反复核对,在核对账账、账表无误的基础 上,通过核实委托加工合同、出库记录等资料,并进行函证,最终以经审计后 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上述评定估算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委托加工物资的评估值为 2,677,025.49元。 4、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账面值55,631.47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受托加工发出硅区熔产品,结 算单位为国泰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原始资料,核对报表及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并和 企业填报的成本法评估明细表进行反复核对,在核对账账、账表无误的基础 上,通过核实受托加工合同、出入库记录等资料,并进行函证,最终以经审计 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上述评定估算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的评估值为 55,631.47元。 5、产成品 账面值86,357,220.62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931,032.70元,账面净额 75,426,187.92元,主要为直拉单晶产品,存放在生产车间成品区及产成品。 对于十分畅销的产成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和全部税金确 定评估值;对于正常销售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 金和百分之五十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对于勉强能销售出去的产品,根据 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对于滞 销、积压、降价销售产品,应根据其可收回净收益确定评估值。对于主要为内 部单位施工使用产品,不是外销产品,以其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经上述评定估算程序,得出评估结论:产成品的评估值为85,483,515.63元。 案例:产成品(明细表3-9-6序号80) 名称:8寸硅直拉抛光片 数量 8,466.00片 账面值:1,697,122.17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11,696.31元,账面净额 1,085,425.86元。 由根据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2013年度及2014年6月会计报表测 算出平均销售税金及附加率为0.182%,销售费率1.893%,所得税率15%,利润 率为-9.329%,由于企业本期利润为负,故评估单价中利润率按0.00确定。 评估单价=售价×[1-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销售费率-利润率×所得税率-(利 润率-利润率×所得税率)/2] =128.21×[1-0.182%-1.893%-0.00×15%-(0.00-0.00×15%/2] =125.55元/片 评估值=评估单价×数量 =125.55×8,466.00=1,062,902.09元 经上述评定估算程序,得出如下评估结论:存货的评估值为186,453,293.09 元。 四、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分析 (一)经实施上述评定估算程序后,流动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 的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流动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值 增值率% 货币资金 5,511,230.27 5,511,230.27 - 应收票据 50,568,930.29 50,568,930.29 - 应收账款 115,459,469.98 115,459,469.98 - 预付账款 26,239,452.67 26,239,452.67 - 其他应收款 1,992,599.33 1,992,599.33 - 存货 176,395,965.38 186,453,293.09 5.70 流动资产合计 376,167,647.92 386,224,975.63 2.67 (二)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增减值分析 流动资产账面值376,167,647.92元,评估价值386,224,975.63元,增值 10,057,327.71元,增值率2.67%。评估增值原因是存货-产成品中部分品种销售价 格高于账面价值引起。 第二部分 房屋建筑物评估技术说明 一、评估范围 本次列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资产共1项,账面原值1,199,572.00元,账 面净值131,832.57元。具体情况参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项数 帐面价值 原值 净值 合计 1 1,199,572.00 131,832.57 房屋建筑物 1 1,199,572.00 131,832.57 二、资产概况 (一) 资产分布情况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构筑物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院,北 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院内。 (二) 资产取得方式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为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投入的,由于 土地系有研总院所有,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 (三) 账面价值构成 房屋建构筑物账面价值为房屋建筑物转入时的评估价值。 (四) 房屋建(构)筑物使用功能概况 房屋建筑物于1979年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经评估人员现场勘查,对评估 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使用情况判定如下: (1) 基础承载能力。各建筑物、构筑物地基承载能力较好,未发现建筑物由 于基础产生不均匀下沉而使上部结构出现裂缝。 (2) 主体结构强度较好,建筑物承重构件和非承重构件均较好,具有继续承 载能力和使用的功能。 (3) 被评估单位取得资产后,配有专门部门及人员负责房屋建筑物的管理工 作,维护保养、修理制度严格落实,资产维护较好,可以满足正常使用的需要。 (4)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原为生产用房,2013年改造为办公用房(除高压合 成炉室),房屋原有的部分设计使用功能已经丧失。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被评估的建筑物,均具有继续使用的功能。 (六) 主要工程概况 高纯高压实验室建筑面积1,024.40平方米,占地面积512.20平方米,为地上 二层砖混结构。首层层高3m,二层层高2.2m;局部首层层高4.5m,二层层高2.3m。 基础为砖砌条形基础,砖砌370厚外墙,240厚内墙,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 预制板楼板和屋面板,屋面水泥珍珠岩保温层,沥青卷材防水层;高压合成炉 室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墙体为250厚现浇钢筋混凝土墙;建筑物内部白 色涂料,地面为铺地毯地面,白色内墙涂料,顶棚白色涂料;入口为不锈钢电 子防盗门,单层塑钢窗和单层木门,二层为设备层,主要布置生产所需的工艺 管道设施。照明为日光灯和吸顶灯照明,钢制散热器取暖,给排水设施齐全。 三、评估过程 (一) 清查核实阶段 1、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会同被评估单位 有关人员,对实物资产逐项进行核实,核实各类建筑的名称、面积、结构型式 和竣工时间等,完善评估明细表,做到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2、核实企业的资产权属,查阅建构筑物评估报告等资料,核对房屋名称、(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