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富奥股份: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 富奥股份 富奥B 公告编号:2014-25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3,841,0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92%。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9月23日。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富奥股份原名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润股份”)。2013 年3月20日,盛润股份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原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原富奥股份”)之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上市公司名称由“盛 润股份”更名为“富奥股份”。 1、盛润股份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情况 盛润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盛润股份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拥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向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盛润股份A股流通股股东支付总数为2,013 万股作为对价安排,以换取盛润股份全体非流通股股份在A股市场的流通权。根 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盛润股份A股流通股股东 每持有10股A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5股的对价股份。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63,841,062股A股股改限售股原属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莱英达”)所有,莱英达在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时为 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作出如下法定承诺:(1)持有的限售 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2)在上述 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限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除上述承诺外,莱英达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1)鉴于非流通股东深圳市华 晟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盛润股份已经被司法冻结,其依据股改方案所应支 付的对价由莱英达垫付。代为垫付后,该等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莱英达偿还 代为垫付的对价,或者取得莱英达的同意。本次股改完成后,深圳市华晟达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莱英达的同 意,并由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 请;(2)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第一大股东莱英达承担。 盛润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7年1月15日经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于 2008年12月29日实施。 2、盛润股份破产重整情况 2009年7月,盛润股份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重整。2010年4月14 日,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提出的对盛润股份进行重整的申请。2010年5月6日, 法院裁定对盛润股份进行重整并指定了盛润股份重整案件的管理人。2010年10 月22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莱英达作为盛润股份的控股股东,为支持盛润股份的重 整,除无偿让渡其持有盛润股份股权的40%共计6,901.76万股A股,用于清偿 盛润股份的债务外,另外还需让渡37%的股权共计6,384.13万股A股,由重组 方有条件受让。2011年4月25日,盛润股份收到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 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其中用于由重组方有条件受让的6,384.13万股盛 润股份A股股票已经划入盛润股份管理人开立的“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帐户”, 其中,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63,841,062股,无限售流通股238股。 根据《重整计划》中关于由重组方有条件受让6,384.13万股盛润股份A股 股票的约定,2012年2月8日,莱英达与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亿投资”)签署有条件受让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莱英达同意将其让渡的6,384.13万股A股以每股人民币4.00元、总计人民币 25,536.5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天亿投资。该协议的生效条件为以新增股份换股吸 收合并原富奥股份之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012年12月19日,上市公司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原富奥股份之重大 资产重组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013年8月30日,上述有条件受让股份6,384.13万股已过户至天亿投资 的证券账户,其中,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63,841,062股,无限售流通股238股。 二、关于本次解禁限售股份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承诺及追加 承诺的履行 情况 1 天亿投资 (1)莱英达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已按照《上市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出相关 法定承诺:A、持有的限售股股份自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 易;B、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限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 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除上述承诺外,莱英达还做出如下特别承 诺:A、鉴于非流通股东深圳市华晟达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持有的盛润股份已经被司法冻结, 其依据股改方案所应支付的对价由莱英达垫 付。代为垫付后,该等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 向莱英达偿还代为垫付的对价,或者取得莱英 达的同意。本次股改完成后,深圳市华晟达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 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莱英达的同意,并由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 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B、本次股权分 置改革工作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第一大 莱英达和天 亿投资均履 行了相关承 诺。 股东莱英达承担。 (2)根据莱英达与天亿投资签署的有条件受 让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莱英达向天亿投 资转让6,384.13万股A股股改限售股,该协 议的生效条件为上市公司以新增股份换股吸 收合并原富奥股份之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 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同时天亿投资承诺:通过 有条件受让股份取得的股份自登记结算公司 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 转让。 (3)上市公司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原富 奥股份之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于2012年12月 1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已于2013年9月2日出具证券过户登记 确认书,上述有条件受让股份6,384.13万股 已过户至天亿投资的证券账户,其中,首发前 机构类限售股63,841,062股,无限售流通股 238股,过户日期为2013年8月30日。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3,841,0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92%。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9月23日。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如下: 序 号 限售股份 持有人名称 持有限售 股份数 (股) 本次可上 市流通股 数(股) 本次可上 市流通股 数占限售 股份总数 的比例 (%) 本次可上 市流通股 数占无限 售股份总 数的比例 (%) 本次可上市 流通股数占 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本次可上市 流通股数冻 结的股份数 量(股) 1 天亿投资 262,287,965 63,841,062 8.37% 11.90% 4.92% 0 合 计 262,287,965 63,841,062 8.37% 11.90% 4.92% 0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数量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0.00% -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441,995,374 34.03% 441,995,374 34.03% 3、其他内资持股 320,379,085 24.67% -63,841,062 256,538,023 19.75%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307,389,534 23.67% -63,841,062 243,548,472 18.75% 境内自然人持股 12,989,551 1.00% 12,989,551 1.0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762,374,459 58.70% -63,841,062 698,533,397 53.79%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496,720,681 38.25% 63,841,062 560,561,743 43.1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9,600,000 3.05% 39,600,000 3.05%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536,320,681 41.30% 63,841,062 600,161,743 46.21% 三、股份总数 1,298,695,140 100.00% - 1,298,695,140 100.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序 号 限售 股份 持有 人名 称 股改实施日持 有股份情况 本次解限前 已解限股份 情况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 股份情况 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数量 (股) 占总 股本 比例 (%) 数量 (股) 占总 股本 比例 (%) 数量(股) 占总 股本 比例 (%) 1 天亿 0 0 0 0 63,841,062 4.92% (1)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投资 院《民事裁定书》((2010) 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5-5号) 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莱 英达作为盛润股份的控股股 东,为支持盛润股份的重整, 需让渡盛润股份的股权共计 6,384.13万股A股,由重组 方有条件受让。 (2)根据莱英达与天亿投资 签署的有条件受让股份之 《股份转让协议》,天亿投资 受让上述6,384.13万股A 股,该协议的生效条件为上 市公司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 合并原富奥股份之重大资产 重组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的 核准。同时天亿投资承诺: 通过有条件受让股份取得的 股份自登记结算公司完成过 户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 任何方式转让。 (3)上市公司以新增股份换 股吸收合并原富奥股份之重 大资产重组方案于2012年12 月1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 准。2013年3月20日,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 成,天亿投资新增上市公司 股份198,446,903股。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13年9月2日出具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上述有条件 受让股份6,384.13万股已过 户至天亿投资的证券账户, 其中,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63,841,062股,无限售流通 股238股,过户日期为2013 年8月30日。 合计 0 0 0 0 63,841,062 4.92%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股东名称 解禁时间与股数 变动时间 变动数量(股) 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2-8-7 39,685,131 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 2010-11-15 2,385,190 2013-1-7 1,433,114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2010-3-30 3,577,785 2011-9-22 956,076 海南惠和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0-3-30 596,298 2010-5-14 1,788,892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 专用帐户 2012-8-7 5,001,200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2011-9-22 6,226,827 2012-4-20 7,106,930 沈允应 2011-9-22 3,241,257 2012-4-20 3,699,35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9-22 2,912,692 2012-4-20 3,324,354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2011-9-22 2,856,348 2012-4-20 3,260,04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2011-9-22 2,476,047 2012-4-20 2,825,997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2-4-20 4,602,671 深圳银仓投资有限公司 2011-9-22 1,621,413 2012-4-20 1,850,573 北京工艺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2012-4-20 2,141,453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9-22 886,086 2012-4-20 1,011,320 海南惠和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1-9-22 826,292 2012-4-20 943,075 张晓逸 2011-9-22 798,753 2012-4-20 911,64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11-9-22 795,405 2012-4-20 907,82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2012-4-20 1,671,593 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 2011-9-22 616,141 2013-1-7 703,222 惠州市东方联合实业有限公司 2011-9-22 585,998 2012-4-20 668,819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2012-4-20 1,172,733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9-22 450,595 2012-4-20 514,280 惠州市大亚湾乐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011-9-22 387,158 2012-4-20 441,87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2-4-20 514,035 周翼 2011-9-22 238,178 2012-4-20 271,839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2012-4-20 354,170 深圳市兴雅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11-9-22 165,375 2012-4-20 188,747 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2-4-20 349,797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2-4-20 319,167 李秀琼 2011-9-22 138,945 2012-4-20 158,583 内蒙古民族商场有限责任公司 2011-9-22 123,735 2012-4-20 141,223 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投资公司 2011-9-22 102,393 2012-4-20 116,865 深圳市川草实业有限公司 2011-9-22 76,987 2012-4-20 87,869 林贵娜 2011-9-22 73,832 2012-4-20 84,266 盈投控股有限公司 2011-9-22 23,577 2012-4-20 26,910 深圳市华晟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3-3-20 3,17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富奥股份本次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 的核查意见如下: 富奥股份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63,841,062股流通股上市申请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金元证券同意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 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 是 √ 否;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情况 . 是 √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 违规担保情况 . 是 √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 . 是 √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 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 是 .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表; 3、金元证券关于富奥汽车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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