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博彦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4年09月22日 17:04:26 中财网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002649 编号:2014-061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4年9月17日以专人送达、
电话、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014年9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参会7人,实际参会7人。董事马强出席了现场会
议。董事王斌、张荣军、华平澜、陶伟、谢德仁、吴韬以通讯的方式出席本次会
议。监事石伟泽、王述清、任宝新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共收到有效表决票
7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斌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表决,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100,000,000元(大写:壹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
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


二、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会议表决,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
100,000,000元(大写:壹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


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


三、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会议表决,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100,000,000元(大写:壹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
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


四、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博彦网鼎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或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申请人民币短期借款(还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
借款),公司同意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但担保的借款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
民币,担保的有效期为一年。担保协议自协议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担保协议》所述的担保之日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
任担保。


博彦网鼎的控股股东自然人马瑞涌将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承担无限连带
责任担保。


目前博彦网鼎经营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
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董事会提请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见刊登于2014年9月23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7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
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该议案提出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实施完成后,
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修改公司章程和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2014年8月2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经完成了
对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确认,并于2014年8月21日上市。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400,00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165,400,000.00元。根据公司2014年4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2014年7月2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7月7日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授予108名激励对象238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
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33元。2014年8月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调整
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106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3万股。


根据认购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数量为233万股,其中新增实收资本(股本)
人民币2,330,000.00元(贰佰叁拾叁万元整),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167,73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28,728,900.00元。由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


根据本次发行限制性股票激励的结果,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对应的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改。该议
案还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修正如下:

(1)原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40万元。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773万元。


(2)原章程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6540万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6773万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章程》修正案和《公司章程》刊登于2014年9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六、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
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4年9月
23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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