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国泰估值: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二号)

时间:2014年09月23日 15:51:23 中财网




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4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二〇一四年八月十日





重要提示
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9
年12月3日证监许可[2009]1295号文核准募集。《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0年2月10日正式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于2013年2月18日届满,基金管理人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估值优先、
估值进取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3〕
61 号)的同意,自本基金封闭期届满日次日(2013年2月19日)起,本基金的估值优先、
估值进取基金份额终止上市。

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将估值优先份额和估值进取份额转
换为同一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份额,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和基金代码不变,基金简称仍为“国泰估值”,基金代码仍为
“160212”。

本基金转换完成后,基金合同中除仅适用于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条款外,继续适用于转换后的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
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
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
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
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与托管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8月10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4年2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6月30日。



目 录


第一节 绪言 3
第二节 释义 3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8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18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22
第六节 封闭期基金份额的分离与收益分配原则 33
第七节 基金的募集 37
第八节 基金合同的生效 38
第九节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38
第十节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9
第十一节 基金的投资 50
第十二节 基金的业绩 59
第十三节 基金的财产 60
第十四节 基金资产估值 61
第十五节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4
第十六节 基金费用与税收 66
第十七节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8
第十八节 封闭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 68
第十九节 基金的信息披露 69
第二十节 风险揭示 73
第二十一节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5
第二十二节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78
第二十三节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91
第二十四节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00
第二十五节 其他应披露事项 101
第二十六节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02
第二十七节 备查文件 102







第一节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
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
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
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节 释义
《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合同、《基金合同》

《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基金合同中除仅适用于国
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条款不再适用
外,其他条款继续适用于转换后的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及其修订与解释

《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估值优势可
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来

招募说明书

《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即
用于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
构、封闭期基金份额的分离与收益分配原则、基金的募集、基
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
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封闭
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合
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
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
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
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
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业务规则》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上市公告书

《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国泰估值
优先基金份额和国泰估值进取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基金代销机构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
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
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




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
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金
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
然人

机构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
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
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
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
管理机构

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
会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公历日



公历月

工作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交易时间

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T日

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
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




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

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
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
额的10%时的情形

场外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外的销售机构进行基金份额认
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
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场
外赎回

场内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交
易所开放式基金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
市交易等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
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日常交易

场外申购和赎回等场外基金交易,以及场内申购和赎回及上市
交易等场内基金交易

注册登记系统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


上市交易

基金存续期间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
卖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
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系统内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
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
位或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跨系统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
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基金份额转换

在封闭期末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份额转换规则,国泰优先
和国泰进取基金份额在转换日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份额

基金份额转换日

本基金份额所分离的国泰优先和国泰进取基金份额转换日为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年封闭期末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
工作日,则封闭期到期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基金份额的本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实际认购份额与基金份额发售面值(1.000




元)的乘积

基金账户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转换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某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其他
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
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投资收益、证券持
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
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NAV)

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在T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基础上,采用“虚拟清算”原则,
即假定T日为本基金在封闭期内的提前终止日,本基金按照基
金合同约定的份额收益分配和资产分配规则进行资产分配从
而计算得到T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的估算
价值。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对两类基金份额价值的一个估算,
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基金份额分离

本基金通过基金资产及收益的不同分配安排,将基金份额分成
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个类别,即优先类基金份额(国泰优
先)和进取类基金份额(国泰进取)

国泰优先

本基金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分离的优先类基金份额

国泰进取

本基金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分离的进取类基金份额

国泰优先约定基准收益率

本基金在封闭期为每份国泰优先所设定的每年应获得的收益
率,国泰优先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单利5.7%

国泰优先约定应得收益

国泰优先在封闭期的应获得的约定基准收益和可能获得超额
收益分配的总金额。但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封闭期满时
国泰优先持有人的该等收益,即如在封闭期末本基金资产出现




极端损失情况下,国泰优先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
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

国泰进取应得资产及收益

在封闭期末,本基金净资产优先分配予国泰优先基金份额的本
金及约定应得收益后的剩余净资产

封闭期或基金封闭期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
作日,则封闭期到期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基金资产估值

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货币市场工具

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
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
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
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
性的金融工具

指定媒体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指定报刊”)和
互联网网站(“网站”)

不可抗力

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1998年3月5日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注册资本:壹亿壹千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何晔
联系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股本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二、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8月1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金鑫证券投资
基金,以及46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
资基金(包括2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
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
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
值经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
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事件驱动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小板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国泰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国
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现金管理货币
市场基金、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
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
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
转换而来)、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
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美国房
地产开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
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策驱动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养老定期
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金管理
人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
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

2008年2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
基金公司之一,并于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
成为目前业内少数拥有“全牌照”的基金公司之一,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
财和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



三、主要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陈勇胜,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22年证券从业经历。1982年起在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中国投资银行总行工作。历任综合计划处、资金处副处长、国际结算部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1992年起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
分公司总经理,1998年3月起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99年10月起任公
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张瑞兵,董事,博士研究生。2006年7月起在中国建银投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任
股权管理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资本市场部业务经理,策略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公开
市场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组负责人,现任战略发展部处长。2014
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

陈川,董事,博士研究生,经济师。2001年7月至2005年8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工作,历任中间业务部、投资银行部、公司业务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2005年8月至
2007年6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投资银行部、委托代理业务部业务
经理、高级副经理。2007年6月至2008年5月,在中投证券资本市场部担任执行总经理。

2008年5月至2012年6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
投资部高级经理、企业管理部高级经理。2012年6月至2012年9月,任建投科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3年4月,任 中建投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
副总经理。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部总经
理。现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业务总监。2014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

Santo Borsellino,董事,硕士研究生。1994-1995年在BANK OF ITALY负责经济研究;
1995年在UNIVERSITY OF BOLOGNA任金融部助理,1995-1997年在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 SOFIPA SpA任金融分析师;1999-2004年在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任股票保险研究员;2004-2005年任URWICK CAPITAL LLP合伙人;2005-2006
年在CREDIT SUISSE任副总裁;2006-2008年在EURIZONCAPITAL SGR SpA历任研究员/基金
经理。2009-2013年任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权益部总监。2013年6月起任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总经理。2013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FCII)及英国特许保险师
(Chartered Insurer)。1989年起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部助理经理;1994年起
任中国保险(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1996年起任忠利保险有限公司英国分公司再保
险承保人;1998年起任忠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2002年起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2007年起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0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


侯文捷,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4年3月至2002年2月在中国电力信托
投资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经理部项目经理,证券部项目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副经理,天津
证券营业部副经理、经理。2002年2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信息中心


主任、信息技术部主任、首席信息师、华北分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现任中国电力财务
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12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

金旭,董事,硕士研究生,21年证券从业经历。1993年7月至2001年11月在中国证
监会工作,历任法规处副处长、深圳监管专员办事处机构处副处长、基金监管部综合处处长。

2001年11月至2004年7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06年1
月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5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代表处任首席代表。2007年5月担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11月起任
公司董事。

王军,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1986年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法学院
执教,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院长,兼任国务院学位
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际
贸易和金融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
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

2010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秉升,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80年起任吉林省长白县马鹿沟乡党委
书记;1982年起任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1985年起任吉林省抚
松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1989年起任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白山市支行行长、党委书记;
1995年起任中国建设银行长春市分行行长、党委书记;1998年起任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
行行长、党委书记。2007年任海南省银行业协会会长。2010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韩少华,独立董事,大学专科,高级会计师。1964年起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工作,
历任河南省分行副处长、处长;南阳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分行总会计师。2003年至2008
年任河南省豫财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10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唐建光,监事会主席,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 1982 年1月至1988年10月在煤炭工
业部基建司任工程师;1988年10月至1993年7月在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基建局任副处长;
1993 年7月至1995年9月在中煤建设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任处长;1995年9月至1998
年10月在煤炭部基建管理中心工作,先后任综合处处长、中心副主任;1998 年10月至2005
年1月在中国建设银行资产保全部任副总经理;2005年1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先后任资产管理处置部总经理、企业管理部高级业务总监。2010 年 11 月起任公司监事
会主席。

Nikhil Srinivasan,监事,硕士研究生。先后在Allianz SE Singapore, Allianz SE
Munich工作,并曾任Allianz SE Munich首席投资官。2013年2月加入意大利忠利集团,
担任首席投资官。2013年11月起任公司监事。



刘顺君,监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6年7月至2000年3月在中国人民解放
军军事经济学院工作,历任教员、副主任。2000年4月至2003年1月在长江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工作,历任投资银行总部业务主管、项目经理。2003年1月至2005年5月任长江巴黎
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部高级经理。2005年6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
先后任金融租赁公司筹建处综合部主任,营业管理部主任助理,华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华
北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工会主席,福建业务部副主任、主任,现任中国
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主任。2012年4月起任公司监事。

乔巍,监事,大学本科。1997年1月至2001年7月任职于泰康人寿保险公司,2001
年8月至2001年9月任职于上海明诚投资咨询公司,2001年9月至2013年7月任职于华
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8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
年11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李辉,监事,大学本科。1997年7月至2000年4月任职于上海远洋运输公司,2000
年4月至2002年12月任职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3年1月至2005年7月任职于海
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5年7月至2007年7月任职于AIG集团,2007年7月至2010年
3月任职于星展银行。2010年4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富大学负责人、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及财富大学负责人。2013年11月起任公司职工
监事。

束琴,监事,大专学历。1980年3月至1992年3月分别任职于人民银行安康地区分行
和工商银行安康地区分行,1993年3月至2008年8月任职于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8
年8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行政管理部主管、总监助理。现任公司行政部
副总监。2013年11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陈勇胜,董事长,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金旭,总经理,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巴立康,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21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1993年4月至1998年4
月在华夏证券工作,历任营业部财务经理、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财务部经
理。1998年4月至2007年11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基金运作部总经理、基金运营总监、稽核总监。2007年1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1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周向勇,硕士研究生,18年金融从业经历。1996年7月至2004年12月在中国建设银
行总行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2004年12月至2011年1月
在中国建银投资公司工作,任办公室高级业务经理、业务运营组负责人。2011年1月加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2年1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志坚,硕士研究生,22年金融业从业经历。1992年2月至1994年12月在美国花旗


银行台北分行工作,任财务企划助理;1995年 1月至2000年 12月在台湾大华证券公司工
作,任债券交易总监;2001年1月至2004年9月在台湾景顺投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负责
投资业务;2004年10月至2006年5月在台湾保诚投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负责投资业务;
2006年6月至2010年4月在美国纽约人寿台湾子公司工作,任投资长;2010年5月至2012
年12月在台湾富邦投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投资长;2013年1月起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任全球投资总监,2013年6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贺燕萍,硕士,16年证券业从业经历。1998年2月至2007年8月在中信建投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原华夏证券有限公司)研究所和机构业务部任总经理助理;2007年8月至2013年
8月历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和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2013年8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林海中,硕士研究生,12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2002年8月至2005年4月在中国证监
会信息中心工作,历任专业助理、主任科员;2005年4月至2012年6月在中国证监会基金
监管部工作,历任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2012年6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
年8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四)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邓时锋,男,硕士研究生,14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任职于天同证券。2001年9月
加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社保111组合基金经理助理、国泰金鼎价值
混合和国泰金泰封闭的基金经理助理,2008年4月起任国泰金鼎价值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09年5月起兼任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9月
起兼任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自本基金成立至2011年2月28日由余荣权、程洲担任基金经理,自2011年3月1日
至2011年4月10日,由程洲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1年4月11日至2011年12
月23日,由程洲、周广山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1年12月23日至2012年8
月5日由周广山、刘夫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2年8月6日至2013年9月由刘
夫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3年9月9日起由邓时锋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在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绝对
收益投资(事业)部、权益投资(事业)部、量化投资(事业)部等负责人员中产生。公司总经
理可以推荐上述人员以外的投资管理相关人员担任成员,督察长和运营体系负责人列席公司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审议并决
策公司投资研究部门提出的公司整体投资策略、基金大类资产配置原则,以及研究相关投资
部门提出的重大投资建议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李志坚先生:副总经理
周向勇先生:副总经理
黄焱先生: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兼权益投资(事业)部总经理
乔巍先生:总经理助理兼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总经理
沙骎先生:量化投资(事业)部总经理
(六)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一)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二)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
益;
(五)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六)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七)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八)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九)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十一)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
行为;
(十二)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一)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二)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
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六、基金经理承诺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
取最大利益;
(二)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三)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四)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运作中面临的风险,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
制定了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形成了公司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

该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内部会计控制、风险管理控制和监察稽核制度等公司运营的各个方面,
并通过相应的具体业务控制流程来严格实施。



1.内部风险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
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部,稽核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
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保持与业务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完善和稳
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5)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客观性和
操作性。

2.内部会计控制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实现了职责分离和岗位相互制约,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各基金会计核
算和公司财务管理的相互独立,保护基金资产的独立、安全。

3.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为有效控制管理运营中的风险,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风险管理控制制度,其内容由
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主要包括:岗位分离和空间分离制度、投资管理控制制度、信息技
术控制、营销业务控制、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和独立的稽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以
及相应的业务控制流程等。通过这些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公司面临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
行有效的控制。

4.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实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通过对稽核监察部充分授权,对公司执行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况和有效性进行全面的独立监察稽核,确保公司
经营的合法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二)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要素
1.控制环境
公司经过多年的管理实践,建立了良好的控制环境,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的
有效实施,主要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分级授权、注重诚信并关注风
险的道德观和经营理念、独立的监察稽核职能等方面。

(1)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科学的治理结构,目前有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提名及资
格审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发展规划进
行决策及监督;

(2)在组织结构方面,公司设立的分管领导议事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投资决策委


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机构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决策和监督
控制。同时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和风险控制责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合作和
制约,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构、决策授权和风险控制体系;
(3)公司一贯坚持诚信为投资者服务的道德观和稳健经营的管理理念。在员工中加强
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观念,形成了诚信为本和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
(4)公司稽核监察部拥有对公司任何经营活动进行独立监察稽核的权限,并对公司内
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提出改进建议。

2.控制的性质和范围
(1)内部会计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全面性、真
实性和及时性。

首先,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会计制度和准则,制定了完善的公司财务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以及会计业务控制流程,做好基金业务和公司经营的核算工作,真实、完整、
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基金运作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

其次,公司将基金会计和公司财务核算从人员上、空间上和业务活动上严格分开,保证
两者相互独立,各基金之间做到独立建帐、独立核算,保证基金资产和公司资产之间、以及
各基金资产之间的相互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岗位职责分离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控制、独立稽核等制
度,确保在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中做到对资源的有效控制、有关功能的相互分离和各岗
位的相互监督等。

另外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和财务费用审批制度,加
强成本控制和监督。

(2)风险管理控制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主要包括:
岗位分离和空间隔离制度:为保证各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公司建立了明确的岗位分离制
度;同时实行空间隔离制度,建立防火墙,充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保密;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通过建立完整的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控制、交易业务控制,完
善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策职能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风险控制职能,实行投资总监和基金
经理分级授权制度和股票池制度,进行集中交易,以及稽核监察部对投资交易实时监控等,
加强投资管理控制,做到研究、投资、交易、风险控制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
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建立了科学先进的投资风险量化评估和管理体系,控制投资业务中面临
的市场风险、集中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业绩绩效评估体系,对投资
管理的风险和业绩进行及时评估和反馈;

信息技术控制:为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公司在硬件设备运行维护、软件采购


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库管理、危机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制定实施了完善的制度和控制流程;
营销业务控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市场营销、客户开发和客户服务制度,以保证在营销
业务中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以及对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和资料保全制度:公司制定了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证信息披露的
及时、准确和完整;在资料保全方面,建立了完善的信息资料保全备份系统,以及完整的会
计、统计和各种业务资料档案;
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稽核监察部有权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稽核检查,并保证稽
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公司制定了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估,制定了风险控
制原则。在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方针指导下,各部门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对业务活动中存在
的风险点进行了揭示和梳理,有针对性地建立了详细的风险控制流程,并在实际业务中加以
控制。

3.内部控制实施情况检查
公司稽核监察部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各业务活动中内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
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察稽核,重点是业务活动中风险暴露程度较高的环节,以确保公司
经营合法合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遵循。

在确保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公司会根据新业务开展和市场变化情况,
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公司稽核监察部在对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的基础上,也会重点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
估,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4.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报告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报告流程,各部门对于内部控制制度实施过程中出
现的失效情况须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报告,使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
及时了解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并作出妥善处理。

稽核监察部在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监察中,对发现的问题均立即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报
告,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于重大问题,则通过督察长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同时稽核监察部定期出具独立的监察稽核报告,直接报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

(三)内部控制制度声明
基金管理人保证以上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4年6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70人,平均年龄30岁,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
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
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
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
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
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
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
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
的托管服务。截至2014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80只。自2003 年以
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
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4项最佳托管银行
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
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
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
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
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
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2011、2012年六次


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
阅后,2013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七次通过ISAE3402(原SAS70)审阅获得无保留
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
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
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
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
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
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
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
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
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
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
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
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
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
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
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


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
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
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
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
“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
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
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
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
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
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
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
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
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
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
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
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
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
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
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
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
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
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
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
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
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
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
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
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
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的三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
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
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
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
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场外直销机构

序号

机 构 名 称

机 构 信 息

1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直销业务专用电话:021-31081759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传真:021-31081861

网址:www.gtfund.com

2

国泰基金
电子交易平台

网站:www.gtfund.com 登录网上交易页面

电话:021-31081841

联系人:沈茜



(二)场外其他销售机构
1、销售银行及券商

序号

机 构 名 称

机 构 信 息




1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05)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95599.cn

3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5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网址: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联系人:高天、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8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吴海鹏




电话:010-58351666

传真:010-83914283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9


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谢小华

电话:010-66223587

传真:010-66226045

客服电话:010-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0


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1


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2


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3


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客服电话:400-888-8111/95565

14


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5


海通证券股份有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400-888-8001(全国),021-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6


申银万国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邓寒冰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7


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783

客服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18


中信证券(浙江)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周妍

电话:0571-86078823

客服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19


万联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
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罗创斌

电话:020-38286651

传真:020-22373718-1013

客服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20


民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
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联系人:赵明

电话:010-85127622

传真:010-85127917

客服电话: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

21


东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18-21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0512-33396288

网址:www.dwzq.com.cn

22


东方证券股份有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3


上海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联系人:张瑾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客服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24


国盛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4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联系人:徐美云

电话:0791-6285337

传真:0791-6288690

网址:www.gsstock.com

25


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10108998、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26


宏源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7


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
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
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28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cs.ecitic.com

29


渤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30


中信万通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
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
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31


华泰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张小波

电话:025-84457777

网址:www.htzq.com.cn

客服电话:95597

32


长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

网址:www.95579.com

33


中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17层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电话:0371-65585670

传真:0371-65585665

客服电话:400-813-9666/0371-967218

网址:www.ccnew.com

34


齐鲁证券有限公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185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35


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
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36


恒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王旭华

电话:0471-4972343

传真:0471-4961259

客服电话:0471-4961259

网址:www.cnht.com.cn

37


东莞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游锦辉

联系人:梁健伟

电话:0769-22119341

传真:0769-22116999

客服电话:0769-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38


中国中投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
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 02. 03. 05. 11. 12. 13.
15. 16. 18. 19. 20. 21. 22. 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39


厦门证券有限公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二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赵钦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140

客服电话:0592-5163588

网址:www.xmzq.cn

40


华宝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刘闻川

电话:021-68778081

传真021-68778117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41


英大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赵文安

联系人:王睿

电话:0755-83007069

传真:0755-83007167

客服电话:400-869-8698

网址:www.ydsc.com.cn

42


中国国际金融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
28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联系人:罗文雯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网址:www.cicc.com.cn

43


华福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278701

传真:0591-87841150

客服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44


天相投资顾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27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45


信达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88656100

传真:010-88656290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46


中国民族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联系人:李微

电话:010-59355941

传真:010-66553791

客服电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47


华龙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8888088

传真:0931-4890515

客服电话:0931-4890100、4890619、4890618

网址:www.hlzqgs.com




48


国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祝丽萍

电话:0551-2257012

传真:0551-2272100

客服电话: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49


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电话:96528(上海地区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50


晋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A


法定代表:上官永清

客服电话:95105588

网址:www.jshbank.com

51


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客服电话:95527

网址:http://www.czbank.com



2、第三方销售机构

序号

机 构 名 称

机 构 信 息

1


诺亚正行(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2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薛年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3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 周嬿旻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 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4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
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5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
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 张跃伟

联系人:敖玲

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6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焦琳

电话:010-62020088-8288

传真:010-62020088-8802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7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
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电话:0571-88911818-8565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6
0571-88920897

网址:www.5ifund.com

8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其实

联系人:朱钰

电话:021-54509988-1071

传真:021-6438379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9


万银财富(北京)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


法定代表:李招弟

联系人:刘媛

电话:010-59393923

传真:010-59393074

客服电话: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10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法定代表:盛大

联系人:叶志杰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客服电话:400-005-63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1


浙江金观诚财富管
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8号EAC欧美中心A座D区801

法定代表:陆彬彬

联系人:鲁盛

电话:0571-56028617

传真:0571-56899710

客服电话:400-068-0058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12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
单元

法定代表:赵学军

联系人:张倩

电话:021-20289890

客服电话:400-021-8850

传真: 021-20280110、010-85097308

网址:www.harvestwm.cn



(三)场内发售机构
本基金办理场内认购业务的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

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符合风险控制要求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可以办理
本基金的场内申购业务;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可以办
理本基金的场内赎回业务,具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二、注册登记人

序号

机构名称

机 构 信 息

1

中国证券登记(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