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普邦园林: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时间:2014年09月24日 20:04:55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园林 公告编号:2014-066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概况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园林”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2]299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68万股,发行
价格每股30元,募集资金总额1,310,4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
为1,259,262,619.1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
3月10日出具的广会所验字[2012]第1200106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山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并连同广州市普邦苗木种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苗木)、广发证券与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执信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对应募集资金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五山路支行

44001580509052501258

设立设计分院项目

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0308014170010112

设立景观工程分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执信支行

38670188000043237

苗木基地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
支行

020900188410906

超额募集资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94880100100293599

超额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及超额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公司于2012年12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苗木基地建设项目”中阳春地块的实施地点从“阳
春市八甲镇中田村”和“三甲镇大垌村”变更为“四会蒲洞村”和“江西省高安市建山镇”。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主要原因是原实施地点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变
更后,公司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


2、设计分院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5,526.85万元,截至公告日,已投入完毕。


3、景观工程分公司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16,594.51万元,截至公告日,已投入完毕。


4、苗木基地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13,283.59万元,截至公告日,已投入完毕。


(二)超额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公司于2012年4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立管理总部及设计运营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
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1,500万元购买房产作为公司管理总部及设计运营中心。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支付人民币11,500万元,已交楼装修完工并投入使用。


2、公司于2012年4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于2012年4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
币6,49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6,49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4、公司于2013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27,1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该议案已
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27,1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5、公司于201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7,981.5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分别与中国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山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五羊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公司与
普邦苗木、广发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执信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终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注销设立的专用账户,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注销专用账户,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监管部门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廿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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