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国泰价值: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二号)

时间:2014年09月26日 12:01:19 中财网




国泰价值经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4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二○一四年八月十三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10年5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630号文核准募
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0年8月1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
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
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
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上市交易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
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
《基金合同》。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
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8月13
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4年2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6月30
日。



目 录


重要提示 ..................................................................... 2
第一节 绪言 ................................................................. 4
第二节 释义 ................................................................. 4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 8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 20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 24
第六节 基金的募集 .......................................................... 35
第七节 基金合同的生效 ...................................................... 36
第八节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36
第九节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38
第十节 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 46
第十一节 基金的投资 ........................................................ 47
第十二节 基金的业绩 ........................................................ 57
第十三节 基金的财产 ........................................................ 58
第十四节 基金资产的估值 .................................................... 59
第十五节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4
第十六节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5
第十七节 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67
第十八节 基金的信息披露 .................................................... 67
第十九节 风险揭示 .......................................................... 71
第二十节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4
第二十一节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76
第二十二节 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90
第二十三节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0
第二十四节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02
第二十五节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2
第二十六节 备查文件 ....................................................... 103

第一节 绪言
《国泰价值经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有关法
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国泰价值经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国泰价值经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投资目标、策略、风
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
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节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国泰价值经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 基金管理人: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国泰价值经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泰价值经典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国泰价值经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其定
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国泰价值经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等
9. 《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 销售场所:指场外销售场所和场内销售及交易场所,分别简称“场外”和“场内”
23. 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外的销售机构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
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认
购、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24. 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等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
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25. 会员单位: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6. 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7. 直销机构: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 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位
29. 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柜台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30.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31.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2. 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通过
场外代销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
33.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
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34. 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5.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6.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7.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8.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
39.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0.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1.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42.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3.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4. 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5. 《业务规则》: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
赎回业务实施细则》、《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
人共同遵守
46.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7.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8.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9. 上市交易:指基金存续期间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基金份
额的行为
50.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1. 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
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或交易单元)之间
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2. 跨系统转托管:指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3.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
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4.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
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
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55. 元:指人民币元
56.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7.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8.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9.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0.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61.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62.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基金合
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
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
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1998年3月5日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注册资本:壹亿壹千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何 晔
联系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股本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二、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8月13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金鑫证券投资
基金,以及46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
资基金(包括2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
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
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
值经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
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事件驱动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小板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国泰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国
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现金管理货币
市场基金、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
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
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


转换而来)、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
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美国房
地产开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
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策驱动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养老定期
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金管理
人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
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

2008年2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
基金公司之一,并于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
成为目前业内少数拥有“全牌照”的基金公司之一,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
财和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

三、主要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陈勇胜,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22年证券从业经历。1982年起在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中国投资银行总行工作。历任综合计划处、资金处副处长、国际结算部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1992年起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
分公司总经理,1998年3月起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99年10月起任
公司董事长。

张瑞兵,董事,博士研究生。2006年7月起在中国建银投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任
股权管理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资本市场部业务经理,策略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公开
市场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组负责人,现任战略发展部处长。2014
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


陈川,董事,博士研究生,经济师。2001年7月至2005年8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工作,历任中间业务部、投资银行部、公司业务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2005年8月至
2007年6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投资银行部、委托代理业务部业务
经理、高级副经理。2007年6月至2008年5月,在中投证券资本市场部担任执行总经理。



2008年5月至2012年6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
投资部高级经理、企业管理部高级经理。2012年6月至2012年9月,任建投科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3年4月,任 中建投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
副总经理。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部总经
理。现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业务总监。2014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

Santo Borsellino,董事,硕士研究生。1994-1995年在BANK OF ITALY负责经济研究;1995
年在UNIVERSITY OF BOLOGNA任金融部助理,1995-1997年在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 SOFIPA SpA任金融分析师;1999-2004年在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任股票保险研究员;2004-2005年任URWICK CAPITAL LLP合伙人;2005-2006
年在CREDIT SUISSE任副总裁;2006-2008年在EURIZONCAPITAL SGR SpA历任研究员/基金经
理。2009-2013年任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权益部总监。2013年6月起任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总经理。2013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FCII)及英国特许保险师(Chartered
Insurer)。1989年起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部助理经理;1994年起任中国保险(欧
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1996年起任忠利保险有限公司英国分公司再保险承保人;1998
年起任忠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2002年起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起任中
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0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

侯文捷,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4年3月至2002年2月在中国电力信托
投资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经理部项目经理,证券部项目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副经理,天津
证券营业部副经理、经理。2002年2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信息中心
主任、信息技术部主任、首席信息师、华北分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现任中国电力财务
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12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

金旭,董事,硕士研究生,21年证券从业经历。1993年7月至2001年11月在中国证
监会工作,历任法规处副处长、深圳监管专员办事处机构处副处长、基金监管部综合处处长。

2001年11月至2004年7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06年1
月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5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代表处任首席代表。2007年5月担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11月起任
公司董事。


王军,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1986年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法学院
执教,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院长,兼任国务院学位


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际
贸易和金融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
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

2010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秉升,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80年起任吉林省长白县马鹿沟乡党委
书记;1982年起任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1985年起任吉林省抚
松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1989年起任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白山市支行行长、党委书记;
1995年起任中国建设银行长春市分行行长、党委书记;1998年起任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
行行长、党委书记。2007年任海南省银行业协会会长。2010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韩少华,独立董事,大学专科,高级会计师。1964年起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工作,
历任河南省分行副处长、处长;南阳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分行总会计师。2003年至2008
年任河南省豫财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10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唐建光,监事会主席,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 1982 年1月至1988年10月在煤炭
工业部基建司任工程师;1988年10月至1993年7月在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基建局任副处
长;1993 年7月至1995年9月在中煤建设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任处长;1995年9月
至1998年10月在煤炭部基建管理中心工作,先后任综合处处长、中心副主任;1998 年10
月至2005年1月在中国建设银行资产保全部任副总经理;2005年1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先后任资产管理处置部总经理、企业管理部高级业务总监。2010 年 11 月起任
公司监事会主席。

Nikhil Srinivasan,监事,硕士研究生。先后在Allianz SE Singapore, Allianz SE Munich工作,
并曾任Allianz SE Munich首席投资官。2013年2月加入意大利忠利集团,担任首席投资官。

2013年11月起任公司监事。


刘顺君,监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6年7月至2000年3月在中国人民解放
军军事经济学院工作,历任教员、副主任。2000年4月至2003年1月在长江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工作,历任投资银行总部业务主管、项目经理。2003年1月至2005年5月任长江巴黎
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部高级经理。2005年6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
先后任金融租赁公司筹建处综合部主任,营业管理部主任助理,华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华
北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工会主席,福建业务部副主任、主任,现任中国


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主任。2012年4月起任公司监事。

乔巍,监事,大学本科。1997年1月至2001年7月任职于泰康人寿保险公司,2001
年8月至2001年9月任职于上海明诚投资咨询公司,2001年9月至2013年7月任职于华
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8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
年11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李辉,监事,大学本科。1997年7月至2000年4月任职于上海远洋运输公司,2000
年4月至2002年12月任职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3年1月至2005年7月任职于海
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5年7月至2007年7月任职于AIG集团,2007年7月至2010年
3月任职于星展银行。2010年4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富大学负责人、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及财富大学负责人。2013年11月起任公司职工
监事。

束琴,监事,大专学历。1980年3月至1992年3月分别任职于人民银行安康地区分行
和工商银行安康地区分行,1993年3月至2008年8月任职于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8
年8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行政管理部主管、总监助理。现任公司行政部
副总监。2013年11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陈勇胜,董事长,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金旭,总经理,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巴立康,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21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1993年4月至1998年4
月在华夏证券工作,历任营业部财务经理、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财务部经
理。1998年4月至2007年11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基金运作部总经理、基金运营总监、稽核总监。2007年1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1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周向勇,硕士研究生,18年金融从业经历。1996年7月至2004年12月在中国建设银
行总行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2004年12月至2011年1月
在中国建银投资公司工作,任办公室高级业务经理、业务运营组负责人。2011年1月加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2年1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志坚,硕士研究生,22年金融业从业经历。1992年2月至1994年12月在美国花旗
银行台北分行工作,任财务企划助理;1995年 1月至2000年 12月在台湾大华证券公司工
作,任债券交易总监;2001年1月至2004年9月在台湾景顺投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负责


投资业务;2004年10月至2006年5月在台湾保诚投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负责投资业务;
2006年6月至2010年4月在美国纽约人寿台湾子公司工作,任投资长;2010年5月至2012
年12月在台湾富邦投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投资长;2013年1月起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任全球投资总监,2013年6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贺燕萍,硕士,16年证券业从业经历。1998年2月至2007年8月在中信建投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原华夏证券有限公司)研究所和机构业务部任总经理助理;2007年8月至2013
年8月历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和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2013年8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林海中,硕士研究生,12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2002年8月至2005年4月在中国证
监会信息中心工作,历任专业助理、主任科员;2005年4月至2012年6月在中国证监会基
金监管部工作,历任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2012年6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8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四)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周伟锋,硕士研究生,6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西安航天发动机厂技
术员,2008年7月加盟国泰基金,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任国泰
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助理,2013
年6月起任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3月17日起兼任国泰价值
经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3月17日由黄焱担任基金经理,自2014年3月17日至今由
周伟锋担任基金经理。

(五)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在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绝对
收益投资(事业)部、权益投资(事业)部、量化投资(事业)部等负责人员中产生。公司总经
理可以推荐上述人员以外的投资管理相关人员担任成员,督察长和运营体系负责人列席公司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审议并决
策公司投资研究部门提出的公司整体投资策略、基金大类资产配置原则,以及研究相关投资
部门提出的重大投资建议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李志坚先生:副总经理
周向勇先生:副总经理
黄焱先生: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兼权益投资(事业)部总经理
乔巍先生:总经理助理兼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总经理
沙骎先生:量化投资(事业)部总经理
(六)上述成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
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规定, 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
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运作中面临的风险,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和有效开
展,制定了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形成了公司完整的内部控制
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内部会计控制、风险管理控制和监察稽核制度等公司运营的各
个方面,并通过相应的具体业务控制流程来严格实施。

1.内部风险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
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部,稽核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
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保持与业务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完善和稳
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5)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客观性和
操作性。

2.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实现了职责分离和岗位相互制约,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各基金会计核
算和公司财务管理的相互独立,保护基金资产的独立、安全。

3.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为有效控制管理运营中的风险,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风险管理控制制度,其内容由
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主要包括:岗位分离和空间分离制度、投资管理控制制度、信息技
术控制、营销业务控制、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和独立的稽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以
及相应的业务控制流程等。通过这些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公司面临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
行有效的控制。


4.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实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通过对稽核监察部充分授权,对公司执行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况和有效性进行全面的独立监察稽核,确保公司
经营的合法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二)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要素
1.控制环境
公司经过多年的管理实践,建立了良好的控制环境,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的
有效实施,主要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分级授权、注重诚信并关注风
险的道德观和经营理念、独立的监察稽核职能等方面。

(1)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科学的治理结构,目前有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提名及资格
审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发展规划进行
决策及监督;
(2)在组织结构方面,公司设立的分管领导议事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投资决策委
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机构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决策和监督
控制。同时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和风险控制责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合作和
制约,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构、决策授权和风险控制体系;
(3)公司一贯坚持诚信为投资人服务的道德观和稳健经营的管理理念。在员工中加强
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观念,形成了诚信为本和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
(4)公司稽核监察部拥有对公司任何经营活动进行独立监察稽核的权限,并对公司内
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提出改进建议。

2.控制的性质和范围
(1)内部会计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全面性、真
实性和及时性。

首先,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会计制度和准则,制定了完善的公司财务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以及会计业务控制流程,做好基金业务和公司经营的核算工作,真实、完整、
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基金运作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

其次,公司将基金会计和公司财务核算从人员上、空间上和业务活动上严格分开,保证
两者相互独立,各基金之间做到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基金资产和公司资产之间、以及
各基金资产之间的相互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岗位职责分离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控制、独立稽核等制


度,确保在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中做到对资源的有效控制、有关功能的相互分离和各岗
位的相互监督等。

另外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和财务费用审批制度,加
强成本控制和监督。

(2)风险管理控制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主要包括:
岗位分离和空间隔离制度:为保证各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公司建立了明确的岗位分离制
度;同时实行空间隔离制度,建立防火墙,充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保密;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通过建立完整的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控制、交易业务控制,完
善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策职能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的风险控制职能,实行投资总监和基金
经理分级授权制度和股票池制度,进行集中交易,以及稽核监察部对投资交易实时监控等,
加强投资管理控制,做到研究、投资、交易、风险控制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
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建立了科学先进的投资风险量化评估和管理体系,控制投资业务中面临
的市场风险、集中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业绩绩效评估体系,对投资
管理的风险和业绩进行及时评估和反馈;
信息技术控制:为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公司在硬件设备运行维护、软件采购
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库管理、危机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制定实施了完善的制度和控制流程;
营销业务控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市场营销、客户开发和客户服务制度,以保证在营销
业务中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以及对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和资料保全制度:公司制定了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证信息披露的
及时、准确和完整;在资料保全方面,建立了完善的信息资料保全备份系统,以及完整的会
计、统计和各种业务资料档案;
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稽核监察部有权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稽核检查,并保证稽
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首先从总体上制定了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进
行辨识和评估,制定了风险控制原则。在风险控制委员会总体方针指导下,各部门根据各自
业务特点,对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揭示和梳理,有针对性地建立了详细的风险控
制流程,并在实际业务中加以控制。


3.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检查


公司稽核监察部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各业务活动中内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
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察稽核,重点是业务活动中风险暴露程度较高的环节,以确保公司
经营合法合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遵循。

在确保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公司会根据新业务开展和市场变化情况,
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公司稽核监察部在对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的基础上,也会重点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
估,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4.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报告流程,各部门对于内部控制制度实施过程中出
现的失效情况须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报告,使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
及时了解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并作出妥善处理。

稽核监察部在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监察中,对发现的问题均立即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报
告,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于重大问题,则通过督察长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同时稽核监察部定期出具独立的监察稽核报告,直接报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保证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
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
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
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
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
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9,593,657,606股A股)。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153,632.10亿元,较上年增长9.95%;
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85,900.57亿元,增长14.35%;客户存款总额122,230.37亿元,增长
7.76%。营业收入5,086.08亿元,较上年增长10.39%,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10.29%,净利
息收益率(NIM)为2.74%;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042.83亿元,增长11.52%,占营业收入比
重为20.50%。成本费用开支得到有效控制,成本收入比为29.65%。实现利润总额2,798.06
亿元,较上年增长11.28%;净利润2,151.22亿元,增长11.12%。资产质量保持稳定,不良
贷款率0.99%,拨备覆盖率268.22%;资本充足率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34%和
10.75%,保持同业领先。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分支机构14,650个,服务于306.54万公司客户、2.91亿
个人客户,与中国经济战略性行业的主导企业和大量高端客户保持密切合作关系;在香港、
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大阪、首尔、纽约、胡志明市、悉尼、墨尔本、台
北、卢森堡设有海外分行,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伦敦、建行俄罗斯、建行迪拜、
建行欧洲、建信基金、建信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等多家子公司。


2013年,本集团的出色业绩与良好表现受到市场与业界的充分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
102项奖项,多项综合排名进一步提高,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

中位列第5,较上年上升2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发布的“2013年度全球上市公司2000
强排名”中,位列第2,较上年上升13位。此外,本集团还荣获了国内外重要机构授予的
包括公司治理、中小企业服务、私人银行、现金管理、托管、投行、养老金、国际业务、电


子商务和企业社会责任等领域的多个专项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
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
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
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广东省分行、中
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营运管理等工作,具
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
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
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
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
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349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
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2012年连续四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
国最佳托管银行”;获和讯网的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境内权威经济媒体《每日经


济观察》的“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秀托管机构”

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
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
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
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
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
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
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
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序号

机 构 名 称

机 构 信 息

1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直销业务专用电话:021-31081759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传真:021-31081861

网址:www.gtfund.com

2

国泰基金
电子交易平台

网站:www.gtfund.com 登录网上交易页面

电话:021-31081841

联系人:沈茜



(二)场外销售机构
1、销售银行及券商

序号

机 构 名 称

机 构 信 息

1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95599.cn

2


中国银行股份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


上海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电话:021-38576977

传真:021-50105124

客服电话:021-962999

网址:www.srcb.com

6


杭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电话:0571-85163127

传真:0571-85179591

客服电话: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7


东莞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法定代表:何沛良

联系人:何茂才

电话:0769-22866255

电话:0769-22866255

客服电话: 0769-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8


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9


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0


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1


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客服电话:400-888-8111/95565

12


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3


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400-888-8001(全国),021-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4


申银万国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邓寒冰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5


中信证券(浙江)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周妍

电话:0571-86078823

客服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16


万联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
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罗创斌




电话:020-38286651

传真:020-22373718-1013

客服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17


东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18-21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0512-33396288

网址:www.dwzq.com.cn

18


上海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联系人:张瑾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客服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19


国盛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4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联系人:徐美云

电话:0791-6285337

传真:0791-6288690

网址:www.gsstock.com

20


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95525、10108998、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21


宏源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2


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
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23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cs.ecitic.com

24


渤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25


中信万通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
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
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26


长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

网址:www.95579.com

27



国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牛孟宇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客服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28


齐鲁证券有限公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185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9


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
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30


东莞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游锦辉

联系人:梁健伟

电话:0769-22119341

传真:0769-22116999

客服电话:0769-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31


中国中投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
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 02. 03. 05. 11. 12. 13.
15. 16. 18. 19. 20. 21. 22. 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32


厦门证券有限公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二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赵钦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140

客服电话:0592-5163588

网址:www.xmzq.cn

33


华宝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刘闻川

电话:021-68778081

传真021-68778117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34


天相投资顾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27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35


信达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88656100

传真:010-88656290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6


华龙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8888088

传真:0931-4890515

客服电话:0931-4890100、4890619、4890618

网址:www.hlzqgs.com

37


国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祝丽萍

电话:0551-2257012

传真:0551-2272100

客服电话: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38


平安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39


东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联系人:李涛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客服电话: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40


山西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41


华融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联系人:黄恒

电话:010-58568235

传真:010-58568062

客服电话: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42


江海证券有限公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宇宏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服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43


广州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
塔19楼、20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020-88836655

传真:020-88836654

客服电话: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44


西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煜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网址:http://www.swsc.com.cn

45


国都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46


晋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A


法定代表:上官永清

客服电话:95105588

网址: www.jshbank.com

47


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电话:96528(上海地区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48


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客服电话:95527

网址:http://www.czbank.com



2、第三方销售机构

序号

机 构 名 称

机 构 信 息

1




诺亚正行(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2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薛年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3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 周嬿旻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 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4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
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5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
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 张跃伟

联系人:敖玲

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6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焦琳

电话:010-62020088-8288

传真:010-62020088-8802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7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
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电话:0571-88911818-8565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6
0571-88920897

网址:www.5ifund.com

8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其实

联系人:朱钰

电话:021-54509988-1071

传真:021-6438379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9




万银财富(北京)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


法定代表:李招弟

联系人:刘媛

电话:010-59393923

传真:010-59393074

客服电话: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10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法定代表:盛大

联系人:叶志杰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客服电话:400-005-63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1




浙江金观诚财富管
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8号EAC欧美中心A座D区801

法定代表:陆彬彬

联系人:鲁盛

电话:0571-56028617

传真:0571-56899710

客服电话:400-068-0058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12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
单元

法定代表:赵学军

联系人:张倩

电话:021-20289890

客服电话:400-021-8850

传真: 021-20280110、010-85097308

网址:www.harvestwm.cn

客服电话:400-6099-5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三)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办理场内认购业务的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

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符合风险控制要求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可以办理
本基金的场内申购业务;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可以办
理本基金的场内赎回业务,具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联系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魏佳亮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魏佳亮


第六节 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泰价值经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0]630号文)核准募集。

二、基金类型和存续期限
1.基金的类别:股票型。

2.基金的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三、基金份额的认购
国泰价值经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为“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630号文核准,自2010年7月5日起向
社会公开募集,于2010年8月6日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工作。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1,276,571,824.00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
1,276,571,824.00份,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286,373.34元人民币,折合
基金份额286,373.34份,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有。上述资金总额已于2010年8月12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本基金募集期间含本息共募集
1,276,858,197.34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11,530户。其中,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于2010年7月5日通过代销渠道认购的基金份额为
20,023,500.00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比例为1.568%;本基金管理
人的基金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户数为82户,基金份额2,975,637.30份(含募集期
利息结转的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为0.233%。



第七节 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2010年8月13日正式生效。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第八节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一、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基
金上市交易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登
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到证券登记结
算系统中,再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的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上市交易的时间
本基金已于2010年9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四、上市交易的规则 :
1)本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自上市首日起实行;
3)本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4)本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
5)本基金上市交易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五、上市交易的费用
本基金上市交易的费用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揭
示基金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七、上市交易的注册登记
投资人T日买入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日自动为投资人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
续,投资人自T+1日(含该日)后有权卖出该部分基金;
投资人T日卖出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日自动为投资人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手
续。

八、上市交易的停复牌
本基金的停复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暂停上市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本基金上市后,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暂停上市交易: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连续20个工作日低于1000人;
(2)基金总份额连续20个工作日低于2亿份;
(3)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被中国证监会决定暂停上市;
(4)严重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5)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须暂停上市的其他情况。

发生上述暂停上市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在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后,应立即在至少一
种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上市公告。

十、恢复上市的公告
暂停上市情形消除后,基金管理人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核准后,可恢复本基金上市,并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恢复上市公告。(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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