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雪人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14年09月26日 17:04:13 中财网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14)00584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14)00584号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14年
7月31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
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以及为我们的鉴证工作提供真
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
证据,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提出
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抽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截至2014年7月31 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14年7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本次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我们
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本次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页无正文,为天衡专字(2014)00584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签字盖章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澳

中国·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钟晓红







二O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规定》,现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止至2014年7月
31日(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数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46号《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采取“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9.80元。截至2011年11月23日,共募集资金79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5,864,749.2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6,135,250.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
(2011)103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存放情况

截至2014年7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591902935110888

380,000,000.00

945,083.29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七天通知存款

中信银行福州长乐支行

7345310182100009071

206,135,250.75

43,888,338.14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七天通知存款

中信银行福州长乐支行

7345310182600024414



3,969,624.90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七天通知存款

民生银行福州长乐支行

1515014160000653

90,000,000.00

440,024.44

协议存款

民生银行福州营业部

1502014210007224

50,000,000.00

0.00

协议存款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合计



726,135,250.75

49,243,070.77





注:上述存款期末余额中包含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利息收入23,482,782.72元,
已扣除手续费24,129.87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截至2014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70,035.085万元(含超募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2014年2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并经2014年3月4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高
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整体调整变更为“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产业园”项
目。同时,“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产业园项目”名称变更为“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
目”,总投资由55,000万元增加至67,500万元人民币。“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的募集资金38,000万元调整变更为实施“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加上“高
效节能制冷压缩机产业园项目”原计划使用的超募资金22,650万元,“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
(组)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0,650万元。项目预计将于2014年10月投产。该事项详
见2014年2月15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至截止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1年12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前期投入资金96,816,362.22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现更名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专字(2011)
511号《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情况鉴证报告》。





(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3年5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剩余
超募资金1,663.53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公司已于 2013 年 10 月 17 日归还该笔款项。


2、2013年10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
用闲置超募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十二个月。相关内容已于2013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公司已于2014
年8月20日归还该笔款项。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归还银行贷款”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
效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
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6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