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长园集团: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2014068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长园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 担保数量:2,000万元的人民币信用额度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42,640万元(不含上 述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9月 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 董事7人,董事彭日斌先生、独立董事杨依明先生因公出差,分别书面委托董事 陈红女士、独立董事秦敏聪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长园电子(东 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园电子(东莞)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电子”)向招商银行申请2,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期限一年。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东莞电子于2014年2月14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450万元人民币,为长园 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设立与开发、生产经营热收缩套 管、铁氟龙套管等业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际贷款发生时再签订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电子提供担保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 需,符合集团整体发展战略需要;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 掌握其资信状况,同意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 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 120号)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 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并及时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没有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42,640万元(不含 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 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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