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富春环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14年09月29日 19:34:19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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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3—8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4〕4766号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环保公
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富春环保公司增发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富春环保公司增发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
起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

富春环保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富春环保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富春环保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
定,如实反映了富春环保公司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现根据贵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贵会证监许可〔2010〕113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
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
民币25.80元,共计募集资金139,32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779.60万元后的募
集资金为134,540.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3日汇
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
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69.2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133,771.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
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259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3日分别与中国
建设银行富阳支行[注]、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注]、中国农业银行富阳市支行[注]、招商
银行湖墅支行[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
格遵照履行。


[注]: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分行账号为0701014210010740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1
年3月2日销户;中国农业银行富阳市支行账号为19-060101040018668的募集资金专户,


已于2012年6月13日销户;招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账号为571904436710188的募集资金专
户,已于2012年10月23日销户;中国建设银行富阳支行账号为33001617227059666888
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3年6月21日销户。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35,507.7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净额133,771.1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36.51万元,
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14年6月30
日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
富阳支行

33001617227059666888

133,771.19



已注销

中国民生银行
杭州分行

0701014210010740





已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
富阳市支行

19-060101040018668





已注销

招商银行杭州
湖墅支行

571904436710188





已注销

合 计



133,771.19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2013年6月19日,经公司二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污泥焚烧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已全部实施完毕,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益,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设备、工程质保
金)共计2,999.6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结余募集资金3,002.91万元(差
额系公告日与实际转款日间的利息)。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
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精密冷轧薄板项目累计实现收益964.20万元,承诺的收益
为每年3,750万元,承诺累计收益为10,156.25万元,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以上,主
要存在以下原因:(1)近年钢材市场行情持续低迷,影响了精密冷轧薄板的销量与销售价格;
(2)2013年对预付上海荣凯实业有限公司的货款余额2,510.40万元计提了全额坏账准备。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衢州东港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累计实现收益13,451.07万
元,承诺的收益为2012年6,036.97万元、2013年7,144.77万元、2014年9,948.47万元,
承诺累计收益为17,652.89万元,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以上,主要系受宏观经济和经
营环境的影响,下游造纸行业景气度下降,用热需求量及供热价格未达到预期。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
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33,771.19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35,507.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085.28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35,507.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56%

2010年: 44,498.54 2011年:49,312.45

2012年: 34,110.14 2013年: 7,586.57

2014年1-6月: 0.0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或截
止日项目完
工程度)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投
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注2]

1

污泥焚烧资源
综合利用工程

污泥焚烧资源
综合利用工程

39,483.00

37,397.72

37,397.72

39,483.00

37,397.72

37,397.72



2011年9月

2



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2,085.28[注1]

3,002.91



2,085.28

3,002.91

917.63





小 计

39,483.00

39,483.00

40,400.63

39,483.00

39,483.00

40,400.63

917.63



超募资金投向

3



归还银行贷款



28,662.76

28,662.76



28,662.76

28,662.76





4



收购浙江富春
江通信集团有
限公司精密冷



24,500.00

24,500.00



24,500.00

24,500.00



2011年4月




轧薄板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6



收购衢州东港
环保热电有限
公司51%股权



27,285.00

27,285.00



27,285.00

27,285.00



2012年2月

7



购买土地使用




1,840.43

2,659.31



1,840.43

2,659.31

818.88



小 计



94,288.19

95,107.07



94,288.19

95,107.07

818.88



合 计



133,771.19

135,507.70



133,771.19

135,507.70

1,736.51





[注1]:如本报告二(二)所述,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设备、工程质保金)共计2,999.60万元用于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包含部分利息收入914.32万元,剔除利息收入后,募集后承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085.28万元。

[注2]: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原因如下: (1) 序号2项目差异,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917.63万元用于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所致;(2) 序号7项目差异,系超募资金累计利息818.88万元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所致。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

承诺效益
(净利润)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1-6月

1

污泥焚烧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56.02%

11,271.75

1,072.36

5,101.10

2,586.83

1,923.26

10,683.55



2

收购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
限公司精密冷轧薄板项目

75.27%

10,156.25

738.55

610.56

-1,050.01

665.10

964.20



3

收购衢州东港环保热电有限
公司51%股权

76.57%

17,652.89



4,960.56

5,755.89

2,734.62

13,4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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